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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枢识》·卷四

日朝 灵枢识 丹波元简 著

厥病篇第二十四

诸本无篇字。马云。篇内所论。不止厥病。然首节有厥头痛、厥心痛等病。故名篇。然此厥之为义。乃气逆而以此连彼之谓。实与素问之厥论不同。

厥头痛(止)太阴张云。厥、逆也。邪逆于经。上干头脑而为痛者。曰厥头痛也。下仿此。足阳明之脉。上行于面。其悍气上冲头者。循眼系入络脑。足太阴支者注心中。故以头痛而兼面肿烦心者。当取足之阳明太阴也。

头脉痛(止)调足厥阴张云。头脉痛者。痛在皮肉血脉之间也。心悲善泣者。气逆在肝也。故当先视头脉之动而盛者。刺去其血。以泄其邪。然后取足厥阴肝经而调补之。以肝脉会于巅也。

贞贞头重而痛(止)取足少阴甲乙。贞贞、作员员。张云。贞贞、坚固貌。其痛不移也。头上五行。

行五即前篇五十九俞之穴。所以散诸阳之热逆也。先取手少阴心经。泻南方以去火也。后取足少阴肾经。补北方以壮水也。简案、刺热篇。头痛员员。知贞贞字讹。甲乙为是。志注。员员、周转也。

介按、员员头重而痛。即头痛而眩晕也。盖以脑为髓海。其髓由肾系贯脊。通于脊髓。肾精足。则入脊化髓。上循入脑。而为脑髓。兹以肾精不足。未能化髓。上循于脑。而为眩晕。故宜取足少阴即虚则补之之义。

意善忘(止)取足太阴甲乙。意、作噫。注。九墟作意。太阴作太阳。张云。脾藏意。意伤则善忘。

阳邪在头而无定所。则按之不得。故当先取头面左右动脉。以泄其邪。后取足太阴经。以补脾气也。莫从云。

头面左右之动脉。足阳明之脉也。

脉涌有热(止)后取足少阳甲乙。脉涌有热、作脉骨先热。张云。耳之前后。足少阳经也。其脉涌而热者。当泻出热血。仍取本经之穴。

真头痛(止)死不治张云。头痛有二。上文言厥头痛者可治。此言真头痛者不可治。盖头为诸阳之会。

四肢为诸阳之本。若头痛甚而遍尽于脑。手足寒至节者。以元阳败竭。阴邪直中髓海。故最为凶兆。六十难云。

手三阳之脉受风寒。伏留而不去者。则名厥头痛。入连在脑者。名真头痛。

若肉伤痛未已可则刺甲乙。肉、作内。则、作即。刺下有之字。马云。可取针以侧刺其头痛之处。

志云。有所击堕。恶血在于内。若肉伤痛未已。则可在此痛处而刺之。不可远取之俞也。简案、则、马读为侧。

然甲乙作即。则志注为是。

人痹为恶日作者甲乙。日上有风字。张云。痹之甚者谓之大痹。其证则风寒湿三气杂至。合成恶患。令人头痛不可刺也。若日作者。则犹有间止。故刺之可令少愈。终亦不能全已也。简案、此谓大痹为患。

每逢风日必作者。今世多头风。如是者可令少愈。而不可令全愈。经文必脱风字。

头半寒痛(止)阳明甲乙。无半字。张云。头半寒痛者。偏头冷痛也。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皆循耳上。

行头角。故当先取手经以取其标。后取足经以去其本也。

厥心痛(止)取然谷甲乙。发针下有立已二字。六十难云。五脏气相干。名厥心痛。

杨注。诸经络皆属于心。若一经有病。其脉逆行。逆则乘心。乘心则心痛。故曰厥心痛。是五脏气冲逆致痛。非心家自痛也。张云。控、引也。善、拘急如风也。伛偻、背曲不伸也。足少阴之经。由股内后廉。

贯脊属肾。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凡疼痛如从脊后。触其心而伛偻者。以肾邪干心。是为肾心痛也。

肾与膀胱为表里。故当先取足太阳之京骨、昆仑。如痛不已。仍当取肾经之然谷。

介按、从涌泉上行。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之中。即然谷穴也。凡取此穴。主治实热之症。然则厥心痛者。系是热厥。而非寒厥可知矣。宜针三分。留三呼。灸三壮。而不宜见血。

腹胀胸满(止)太白甲乙。腹上有暴泄二字。张云。足阳明之经。由缺盆、下膈。属胃络脾。其支者下循腹里。凡腹胀胸满而为痛者。以胃邪干心。是为胃心痛也。胃与脾为表里。故当取足太阴之大都、太白二穴。简案、外台引短剧云。厥心痛。腹胀满。不欲食。食则不消。心痛尤甚者胃心痛也。(出甲乙经第一卷中)与本节及甲乙文。少异。

脾心痛也(止)大溪甲乙。然谷作后谷。张云。脾之支脉。注于心中。若脾不能运。而逆气攻心。

其痛必甚。有如锥刺者。是为脾心痛也。但然谷、大溪。皆足少阴之穴。取此治脾。其义何居。盖湿因寒滞。

则相挟乘心。须泄肾邪。当刺此也。志云。然谷当作漏谷。大溪当作天溪。盖上古之文。不无鲁鱼之误。楼氏云。脾心痛而取然谷、大溪者。故孙真人、张洁古、谓之忘经也。简案、志考作漏谷、天溪。似是。

如死状(止)太冲千金、外台、作如死灰状。张云。苍苍、肝色也。如死状、肝气逆也。终日不得太息。肝系急。气道约而不利也。是皆肝邪上逆。所谓肝心痛也。

行间、太冲。皆足厥阴经穴。故当取以治之。

卧若徒居(止)大渊甲乙。闲上有乃字。楼氏云。徒居谓间居。间谓痛缓。心痛卧与间居则痛缓。

动作则益甚者。取肺。其兼短气者。亦取肺。经云。心痛但短气不足以息。刺手太阴者是也。

真心痛手足青脉经、千金、外台。青、作清。熊本同。赵府本、张本、作清。张云。真心痛者。

邪气直犯心主也。毒深阴甚。故手足之清至节。其死之速如此。清、音倩。寒冷也。

中有盛聚不可取于千金。盛、作成。张云。中有盛聚。谓有形之症。或积或血。停聚于中。

病在脏而不在经。故不可取于穴。当从内以调治之也。志云。盛聚者。五脏之逆气太盛。聚于中而为心痛。

非循脉之上乘也。

虫瘕及蛟(止)乃出针也甲乙。作肠中有虫瘕。有蛟。心肠作心腹。作痛。作发作二字。

涎、作羡。蛟、也。作蛟也。脉经、千金、作心腹痛懊。发作肿聚。是蛟也。作蛔蛟也。外台引甲乙左无懊字。张云。此言虫瘕在肠胃中。亦为心腹痛也。瘕、结聚也。蛟即。属蛔也。不可取以小针。谓其力小不能制也。虫瘕之证。其痛则懊难忍。或肚腹肿起而结聚于内。或往来上下而行无定处。或虫动则痛。

静则不痛。而有时休止。或腹热喜渴而口涎出者。是皆蛟之为患也。简案、、蛔同。音回。说文。腹中长虫也。口问篇云。胃中有热则虫动。虫动则胃缓。胃缓则廉泉开。故涎下。巢源云。蛔虫者。是九虫内之一虫也。长一尺。亦有长五六寸。蛟、张注未见所据。当是蛟误。说文。蛟龙之属。则非属。

HT腹痛形中上者甲乙无此八字。张云。HT、满也。此重言证之如此。其形自中自上而渐升者。

即当以虫治之也。HT、同。音烹。简案、HT、字典重文。HT、玉篇普行切。满也。龙龛手鉴。心闷也。形中上者一句。疑有脱误。义不明晰。

耳中马云。听宫穴。系手太阳小肠经。

耳前动脉马云。耳门穴系手少阳三焦经。

于耵聍甲乙作干抵。史云上都领切。耳中垢也。下乃顶切。巢源云。耳聍者。耳里津液结聚所成。人耳皆有之。轻者不能为患。若加以风热乘之。则结成丸核塞耳。亦令耳暴聋。张云。或痛或无闻者。

皆不可刺之。脓垢去而耳自愈矣。

耳聋(止)后取足马云。当取手小指之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即手少阳三焦经关冲穴也。先取之后。

又取足少阳胆经之窍阴。

耳鸣(止)后取足马云。当取手之中指爪甲上。即手厥阴心包络经中冲穴后。取足厥阴肝经大敦穴。

足髀(止)不可刺甲乙。合、作阖。张云。髀、足股也。侧、侧卧也。枢合、中髀枢中也。即足少阳经之环跳穴。宜治以员利针。第六针也。忌用大针。

病注下血马云。此言下血者。有当刺之穴也。凡病注下血者。以肝不能纳血也。当取肝经之曲泉以刺之。

风痹淫HT(止)死也甲乙。淫泺、作注一字。恐、作怒。履水、诸本作履冰。当改。马云。已、以同。风痹者其邪气淫溢消泺。病难得愈。张云。病在阳命曰风。病作阴命曰痹。阴阳俱病命曰风痹。淫泺者浸淫日深之谓。足如履冰之寒。

又如入汤之热。下而股胫。中而腹心。上而头目。无所不病。在表则汗出。在里则短气不乐。或为悲哀。或为喜恐。此阴阳俱病之候。虽尚可支持。然不能出三年也。简案、素骨空论。淫泺胫。不能久立。王注。淫泺谓似酸疼而无力也。考之原文。张注似是。(详见于素问识)

卷四

病本篇第二十五

马云。此与素问标本病传论相同。然凡病必先治其本。若中满与大小不利。则不分标本。而必先治之。

本经以本篇论标本。后论病传分为二篇。素问合标本病传论。共为一篇。(详义见于素问识当参考)

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马云。先病曰本。后病曰标。故凡先生初病。而后病势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为本。若先病势逆而后生他病者。则必以病势逆之为本。而先治之也。

必且调之素问必上有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一句。

先病而后中满者素问。病、作热。志云。中满者。腹中胀满。脾胃之所生也。先病而后中满者。因病而致中满也。则当先治中满之标病。而后治其本病。

有客气有同气马云。正以人之病气有二。病本不相同。而乃彼此相传者。谓之客气也。有二病之气本相同类。而乃彼此相传者。谓之同气也。简案、素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同、作司。近是。

间者(止)为独行志云。间者邪正实虚之相间。故当并行其治。甚者又当独行其治。

先小便大便不利诸本小下无便字。素问作先小大不利。

卷四

杂病篇第二十六

沉沉然马云。头则昏沉而不能举。

KTKT然马云。KT、音荒。目不明。

唇漯漯然甲乙。作者肩中热。马云。其唇则漯漯然。而有涎出唾下之意。张云。肿起貌。病而在面在胸及不能言者。以胃脉行于颊。挟口环唇。循喉咙。下胸膈也。

厥气走喉(止)大便不利志云。此邪病足少阴之气。而为厥逆也。足少阴肾脉。循喉咙挟舌本。厥气上逆于喉。故不能言。肾为生气之原。气逆故手足清。肾开窍于二阴。故大便不利。

向向然(止)HHT甲乙、向向作膨膨。HTHT作。(注云音最九墟作荣)马云。腹中向向然。

而气喜走布且多有寒气。又HTHT然而有声。张云。腹向向然。寒气滞于脾也。又HTHT然。水谷不分之声也。

便溲难。脾脉聚于阴器也。简案、HT、字典同。水名。无他义。唯龙龛手鉴云。胡谷切。水声。志作谷。非。

嗌干(止)取足少阴马云。嗌咽干燥。口中甚热。其津液如胶之稠。当取足少阴肾经之穴以补之。水王则火衰也。

犊鼻甲乙云。在膝下上侠解大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简案、骨空论。骨空在辅骨之上端。

王注云。谓犊鼻穴也。

发而间之马云。必发其针而又间刺之。非止一次而已也。

志云。音厘。牛尾也。(案出说文。)

刺膝无疑马云。刺膝用之无疑也。

喉痹(止)取手阳明张云。手足阳明之脉。皆循喉咙。

能言者轻。但取之上。不能言者重。当泻其下也。

疟不渴(止)取手阳明甲乙云。疟不渴。间日而作。九卷曰。取足阳明。素问。刺太阴渴而间日作。

九卷曰。取手少阳。素问。刺足少阳。志云。疟气随经络。沉以内薄。间日而作者。其气舍深。内薄于阴而不得出。足阳明之脉。属胃络脾。应地气之在下。其道远。故间日而作。地为阴。故不渴。手阳明之脉。属大肠络肺。应天气之在上。其道近。故曰作天为阳。故渴也。

齿痛(止)取手阳明甲乙。齿下有动字。张云。手足阳明之脉。皆入齿中。然胃经多实热。故不畏寒饮者。当泻足阳明。大肠经多虚寒。故畏寒饮者。当补手阳明也。此与上文(寒热病篇)臂阳明节。义有所关。当互求之。志云。足阳明主悍热之气。故不恶寒饮。手阳明主清秋之气。故恶寒饮。

聋而不痛(止)取手阳明张云。足少阳之脉。下耳后支耳中出耳前。手阳明之别者。入耳。故当分痛与不痛而补泻之。志云。阳明当作少阳。

衄而不止(止)出血甲乙下血上。有大衄二字。似是。马云。宛、腕同。鼻中出血曰衄。血至败恶凝聚。其色赤黑者曰。血成流。则血去多而不止于血也。当取足太阳膀胱经以刺之。其中出血。仍是膀胱经之委中穴也。若止曰血。则不成流而去之似少也。当取手太阳小肠经穴以刺之。其腕骨下。即手少阴心经之通里穴。正以心与小肠为表里也。

腰痛(止)取足少阳刺腰痛论。上寒上热上并无痛字。张云。上寒上热。皆以上体言也。寒刺阳经。

去阳分之阴邪。热刺厥阴。去阴中之风热也。少阳脉行身之两侧。故俯仰不利者当刺之。

中热而喘(止)血络张云。热在中上二焦也。取足少阴者。壮水以制火也。中血络。即足太阳委中穴。取之可以泻火。简案、刺腰痛论。中热而喘。刺足少阴。王注云。涌泉、大钟、悉主之。

喜怒(止)刺足少阳甲乙。小、作少。足少阳、作足少阴。注云。太素作少阳。志云。暴怒伤肝。食气入胃。散精于心肝。食饮下节。肝心气逆。故不欲食也。肝心气逆。则中气不舒。故言益小也。当取足太阴以疏脾气。则食气得以转输。而音声益彰矣。肝主语而在志为怒。怒而多言。厥阴之逆气太甚。故当取足之少阳。以疏厥阴之气。

痛(止)出血甲乙、作颔。下同。马云。、颔同。手阳明当是商阳穴。之盛脉。是胃经颊车穴。

简案、张以为鬓前两太阳。未知何据。

项痛(止)刺手太阳也马云。俯仰属背与腰。故曰足太阳。而顾则属肩与项。故曰手太阳也。

小腹满大(止)取足厥阴甲乙。胃、作胃。淅淅、作索索然。张云。淅淅、寒肃貌。肝经之脉。抵小腹挟胃。其支者从肝别贯膈。故为病如此。当取足厥阴经以刺之。

腹满(止)取足少阴甲乙无亦字。及喘息二字。少阴作少阳。张云。肾开窍于二阴。其经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故其为病如此。当取足少阴经以刺之。喝喝、喘急貌。

腹满(止)取足太阴张云。脾失其职。则食不能化。腹满而鸣。气滞于中。大便不调。当取足太阴经以刺之。

心痛(止)取足少阴张云。此肾邪上逆也。

心痛(止)足太阴甲乙、啬啬作涩涩。志云。啬啬、畏寒貌。太阴为阴中之至阴。阴寒故腹胀。而啬啬然。大便不化者。土气不化也。此足太阴之气厥而为心痛。故当取本经以疏逆气。

心痛(止)取手少阳张云。足少阴之脉贯脊。故痛引于背。手少阳之脉布膻中。故不得息。宜刺此二经也。

心痛(止)刺足厥阴张云。足厥阴之脉抵小腹。结于阴器。凡心痛而下引小腹者。当刺之也。

心痛(止)刺手太阴志云。肺主气而司呼吸。心系上连于肺。心痛但短气不足以息者。但逆在肺而为心痛也。当刺手太阴以通肺气之逆。沈亮辰云。足太阴少阴厥阴而为心痛者。脏气上逆而为痛也。肺乃心之盖。故但短气不足以息。此病在本脏而应于心也。四脏皆然。故无真心痛之死证。

心痛(止)得之立已赵府本、张本。次之、作刺之。吴本。按已刺、作按已次。甲乙无此条。马云。

其痛当背。第九节以刺之。乃督脉经筋缩穴之处也。宜先按之。按已而刺。刺后按之。其痛当立已。如不已则上而八椎。(无穴)下而十椎。(无穴)又复求之。其痛必立已矣。张云。上而手经。下而足经。求得其故而刺之。则立已矣。

痛(止)立已甲乙。、作颔。按人迎于经。作按经刺人迎。马云。颔痛者。当取足阳明胃经颊车穴以刺之。此穴在耳下曲颊端。动脉环绕一周。故曰曲周也。张云。以其周绕曲颊。故曰曲周。见血立已。

如不已。当按人迎于本经而浅刺之。可立已也。

气逆上(止)下胸动脉甲乙。下胸、作胁下。马云。上刺膺中陷者中。即足阳明胃经膺窗穴也。及下胸前之动脉。当是任脉经之膻中穴也。盖在中谓之胸。胸之旁为膺耳。张云。膺中陷者。足阳明之屋翳也。

下胸动脉。手太阴之中府也。盖在中曰胸。胸之旁即谓之下耳。简案、膻中无动脉。中府不在下胸。可疑。

腹痛(止)立已马云。当刺足阳明胃经之天枢穴。如不已。又刺本经之气冲也。张云。脐之左右动脉。如足少阴之肓俞。足阳明之天枢。皆主腹痛。简案、二穴未有言有动脉者。可疑。

痿厥(止)病已止甲乙。、作闷。马云。凡痿病厥病。而手足四肢挛束缚乱。当刺四肢之穴以速解之。张同。朱永年云。、闷也。为四末束者。束缚其手足。使满闷而疾解之。导其气之通达也。夫按之束之。皆导引之法。犹尺蠼之欲信而先屈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昼以前为阳。昼以后为阴。日二者。使上下阴阳之气。表章而交通也。不仁者。荣血不行也。卜日者。阴数之周也。简案、朱注为是。简往往亲睹痿疾。以布束缚四肢。经久复故者。尺蠼之喻。殆妙。

哕以草(止)亦可已哕、诸本作岁。马不知其误。文云。疑作藏。唯张志作哕。张云。哕、呃逆也。

治之之法。用草刺鼻则嚏。嚏则气达而哕可以。此一法也。或闭口鼻之气。使之无息。乃迎其气而引散之。勿令上逆。乃可立已。此二法也。又或以他事惊之。则亦可已。此治哕之三法也。志云。岁、作哕。哕、呃逆也。

言其发声如车銮之声。而有轮序。故名曰哕。(案诗小雅銮声哕哕毛传哕哕徐行有节也志注盖本于此然似牵强说文哕气牾也)简案、哕、亦作。十六难。掌中热而。肘后方。治卒不止。以物刺鼻中各一分。末少许皂荚内鼻中。令嚏瘥。又但闭气仰引之是也。楼氏云。详此经文三法。正乃治吃逆之法。按、吃逆用纸捻刺鼻便嚏。嚏则吃逆立止。或闭口鼻气。使之无息亦立已。或作冤盗贼。大惊骇之亦已。此予所以取成许二家之论。

哕为吃逆。为得经旨也。又云。有病伤寒将愈。忽患吃逆。予与古人治吃逆之药殆遍。皆不愈。计出无药。遂用皂角末吹入鼻中。得嚏而吃逆止。少时又吃。又与皂角末。嚏而止者凡数百次。其嚏时出痰涕渐多。自是吃逆渐疏。至二三日而止。此是合经刺鼻嚏之法。故书之。

介按、哕者。呃忒也。因其呃呃连声。故今人以呃逆名之。朱丹溪谓气由脐下直升而上。出于口而作声也。

徐春甫谓其气由丹田而逆上。出于咽喉。如有系逆而然也。

卷四

周痹篇第二十七

马云。痹病之痛。随脉以上下。则周身而为痹。故名。此篇当与素问痹。论参看。

此痛在血脉之中邪张云。邪、耶同。

痛之时不及定治甲乙。、作蓄。张云。痛动而痛也。间不及下针。即不及定治之谓。言移易之速也。简案、马融、广成、颂疏、越蕴注。、蓄通。蕴、犹积聚也。盖痛谓聚痛也。言其间时痛瘥。

不及下针。方其聚痛之时。痛剧甚。不及定治。倏忽而痛止也。

此众痹也非周痹也马云。众痹者病在一处。则痛亦在一处。随发随止。随止随起。特以左右之脉相同。故左可应右。右可应左耳。非能周身而痛也。周痹者在于血脉之中。随脉以上。或随脉以下。非比众痹之在于左右。各当一处者之有定所也。张云。各在其处。谓随聚而发也。不能周遍上下。但或左或右。更发更休。患无定所。故曰众痹。能上能下。但随血脉而周遍于身。故曰周痹。非若众痹之左右移易也。志云。痹者风寒湿邪。杂合于皮肤分肉之间。邪在于皮肤。血流溢于大络者。为众痹。在于分肉而厥逆于经脉者。为周痹。

帝以上下左右。血脉分肉。概而问之。然虽总属于阴阳血气。而有皮肤肌肉之浅深。经脉络脉之缪处。故伯有周痹众痹之分焉。简案、楼氏纲目云。行痹即走注疼痛。而其方载历节诸方。以本节文列于其后。知楼氏以众痹周痹。为历节风也。

以过之甲乙过、作通。注。一作遏。下同。张云。过者去之之谓。志云。过者使邪气过在分肉皮肤以外出。

以脱之张云。脱者拔绝之谓。先刺以过之。去其标也。后刺以脱之。拔其本也。

黄帝曰善此痛安生(止)命曰周痹楼氏移此一节于上文更发休也。下云。周痹当作众痹。夫周痹邪在分肉血脉。今云邪独居分肉之间。而命曰周痹者。是众痹之误为周痹也明矣。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者所谓更止更居也。痛解则厥。厥则它痹发者。所谓更发更起也。自黄帝曰善此痛安生。至此一百十四字。元误在后刺其下以脱之上。今移于此。且删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九字。张云。九字乃下文之误。复于此者今删去之。

邪气客于肌表。渐入分肉之间。则迫切津液而为汁沫。沫得寒则聚而不散。故排裂肉埋为痛。痛则心注其处。

故神归之。神归即气归也。气归则热。热则寒散而痛暂解。然其逆气仍在。故痛虽解而厥未除。则别有所聚。

故或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他痹发矣。真气不能周。即气闭不行也。故曰痹者闭也。志云。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此句宜衍。当以下文接上节。简案、马得其意矣。下注云。缺。岐伯曰非也。周痹诸方。见于圣济总录二十卷中当参考。

其下之六经甲乙作上下之大经。

其坚转引而行之甲乙作其紧者。转引而行之。马云。其行螈且坚者。乃转引而行之。张云。

其螈坚转者。急转筋之谓。当针引其气而行之也。简案、志注同。马乃与甲乙符矣。今从之。

九者经巽之理马云。九针为用最大。故叹九者乃至恒至顺之理。凡十二经之病。不可不用者也。

张云。意者病之情也。事者治之法也。九者针也。巽者具也。言其意其法在乎九针。而经具其理。凡十二经脉阴阳之病。无不尽于是也。志云。经当巽顺之理。所以明十二经脉阴阳之病也。简案、巽训顺见于易疏。巽、具也。出说文。

卷四

口问第二十八

辟左右马云。辟、同。孟子云。辟土地。张云。此下十二问。既非风寒之外感。又非情志之内伤。论不在经。所当口传者也。故曰口问。

欠马云。欠、音牵。江左谓之呵欠。张云。欠者张口呵吸。成伸辟展腰。以阴阳相引而然也。夫阳主昼。阴主夜。阳主升阴主降。凡人之寤寐。由于卫气。卫气者昼行于阳则动而为寤。夜行于阴则静而为寐。

故人于欲卧未卧之际。欠必先之者。正以阳气将入阴分。阴积于下。阳犹未静。故阳欲引而升。阴欲引而降。

上下相引而欠出生也。今人有神疲劳倦而为欠者。即阳不胜阴之候。

阳气尽(止)寤矣张云。大惑论曰。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吴玄纲曰。觉与阳合。寐与阴并。觉多者魂强。寐久者魄壮。魂强者生之徒。

魄壮者死之徒。是皆阴阳盛衰之义。

泻足少阴补足太阳张云。卫气之行于阳者自足太阳始。阴盛阳衰。所以为欠。故当泻少阴之照海。阴跷所出也。补太阳之申脉。阳跷所出也。

真邪相攻气并相逆甲乙无气并二字。马云。真气即胃气。邪气即寒气。

补手太阴泻足少阴张云。手太阴肺经也。足少阴肾经也。寒气自下而升逆则为哕。故当补肺于上以壮其气。泻肾于下以引其寒。盖寒从水化。哕之标在胃。哕之本在肾也。汪云。呃逆有实有虚。有寒有热。

病源病候。种种不同。此特言其一端耳。若以哕作呕吐。则呃逆亦病中要症。二经者岂漫无一字及之哉。

唏马云。唏、许几切。释文言哀痛不泣曰唏。张云。唏、欷同。欷也。释义云。悲泣气咽而抽息也。一云泣余声。一云哀而不泣曰唏。悲忧之气生于阴惨。故为阴盛阳虚之候。

补足太阳泻足少阴马云。当于足太阳膀胱经。阳跷脉气所出者补之。足少阴肾经。阴跷脉气所出者泻之。

振寒(止)补诸阳张云。振寒者。身怯寒而振栗也。补诸阳者。凡手足三阳之原合。及阳跷等穴。

皆可酌而用之。

噫张云。嗳气也。释义曰。饱食息也。按、此节与上文之哕。皆以寒气在胃而然。但彼云故寒气者。以久寒在胃。言其深也。此云寒客于胃者。如客之寄。言其浅也。故厥逆之气。从下上散。则复出于胃而为噫。简案、噫、说文饱食息也。而马云。噫、不平声也。此为五噫之噫者。误甚。

补足太阴(止)眉本也张云。补足太阴阳明二经。使脾胃气温。则客寒自散。而噫可徐。眉本、即足太阳经攒竹穴。是亦补阳气也。

嚏张云。阳气和平。顺利而满溢于心。必上达于肺。故出于鼻而为嚏。然人有感于风寒而为嚏者。

以寒邪束于皮毛。则阳气无从泄越。故喷而上出。是嚏从阳气而发。益又可知。仲景曰。欲嚏不能。此人肚中寒。正谓其阳虚也。故人病阳虚等证者。久无嚏而忽得之。则阳气渐回之佳兆也。简案、嚏、说文牾解气也。玉篇。喷鼻也。

补足太阳(止)眉上也张云。凡阳虚于下。则不能上达而为嚏。补足太阳之荣于眉本者。其名攒竹。

一曰眉上。亦即此穴。盖太阳与肾为表里。所以补阴中之阳也。观宣明五气篇曰。肾为欠为嚏。其义正与此通。

甲乙作、马云音妥。释云。下垂貌。则是首身下垂而不能举也。观本经下文。有因其所在补分肉间。则必有定所。且有分部。彼以避为释者。(案熊音了可反避也)是乃以读之为躲。而遂释之为避也。

义甚不通。简案、、广韵。垂下貌。、正字通。为之讹。巢源。风曳候云。肢体弛缓不收摄也。人以胃气养于肌肉经络也。胃若衰损。其气不实。经脉虚则筋肉懈惰。故风邪搏于筋而使曳也。即本节之也。

千金小儿门。HT僻不能行步。中风门作曳。并同。而张云。俗语有战之说。即古人之遗言。意者即战之属也。但因寒而战者谓之寒战。其有战不因寒者由气虚耳。此因楼氏纲目颤振门。治曳之方而误。不可从也。志云。者。垂首斜倾。懈惰之态。古乐府云。髻半。此说虽是。而唯以垂首释之。不若马说允当。

行阴用力志云。阳明主润宗筋。阳明虚则宗筋纵。是以筋脉懈惰。则阳明之气行于宗筋。而用力于阴器矣。行阴用力。则阳明之气不能复养于筋脉。故为。

目者宗脉之所聚也张云。宗、总也。凡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故目为宗脉之所聚。马云。此节可与素问解精微论参看。

目无所见矣张云。世之因泣而丧目者。盖亦不少矣。

补天柱经侠颈甲乙挟颈下有挟颈者。头中分也。七字据下文甲乙为是。马云。当补足太阳膀胱经之天柱穴。此经乃挟于后之项颈者是也。志云。膀胱之津。外濡空窍。液道开而泣不立则液竭而濡空窍之精。

不能灌于目而目不明矣。故命曰夺精。谓夺其外濡空窍之精也。当补膀胱经之天柱于挟颈间。以资津液上灌。

盖液随气行者也。

太息者(止)以伸出之张云。太息者息长而大。即叹息也。约、犹束缚也。忧愁思虑则气抑不伸。

而心系急气道约。约则满闷于中。此叹息之不容已也。

补手少阴(止)留之也张云。手少阴心经也。心主手厥阴经也。足少阳胆经也。助木火之脏。则阳气可舒。抑郁可解。故皆宜留针补之。

涎下者(止)故涎下涎、甲乙作羡。下同。张云。足阳明之脉出于口。胃中有热则虫动。胃缓故廉泉开而涎下。凡目之多泪。鼻之多涕。亦皆因热而上。液之道开也。有谓肺热甚则鼻涕出者。义亦犹此。

补足少阴张云。肾为胃关。而脉系于舌。故当补之以壮水制火。则液有所主而涎自止也。

耳中鸣者(止)故耳鸣张云。手足三阳三阴之脉。皆入耳中。故耳亦宗脉之所聚也。阳明为诸脉之海。故胃中空则宗脉虚。宗脉虚则阳气不升而下溜。下溜则上竭。轻则为鸣。甚则为聋矣。然少阳太盛。壅窒为鸣者亦有之。但虚者渐而实者暴。虚者多而实者少。其辨在有邪无邪耳。学人当推展之。汪云。此论他书不载。仅见于此。按、人夜卧之时。五官皆不用事。惟耳能听。岂非以宗脉所聚。故能有所警觉也乎。又人在母腹中。仅一血胚。闻雷霆火爆之声则惊而跳。

此时五官未备。而闻性已与外物相通。故楞严二十五圆通。独重耳根。孔子亦言六十而耳顺。则耳之异于诸官也明矣。又云。即下文上气不足。耳为之苦鸣之义。

补客主人(止)交者也张云。客主人足少阳经穴。为手足少阳足阳明之会手大指爪甲上者。手太阴之少商穴。为肺气所出之井。故皆当补之以助其阳气。

啮舌者何气使然马张志并云。缺岐伯曰。

脉气辈至也甲乙。辈、作皆。吴本注云。辈、疑误。马辈至作使然。张云。辈者类也。厥逆走上则血涌气腾。至生奇疾。所至之处。各有其部。如少阴之脉行舌本。少阳之脉循耳颊。阳明之脉环唇口。故或为肿胀。或为怪痒。各因其处。随而啮之。不独止于舌也。志云。肾脏之生气。厥逆走上。与中焦所生之脉气相辈而至。则舌在齿之内。而反向外矣。唇在齿之外。而反向内矣。颊在齿之旁。而反向中矣。

凡此十二邪者甲乙此下载大惑论。善忘善饥二条。以为十四邪。岂皇甫氏以意添之耶。

奇邪张云。不同常疾。故曰奇邪。

若倾张云。倾者沉重不能支也。

胃使为之变肠为之苦鸣诸本。胃使、作溲便。当改。但熊本作凌使。亦误。张云。水由气化。故中气不足。则溲便变常。而或为黄赤。或为短涩。多有情欲劳倦过伤精气而然。昧者概认为火。鲜不误矣。且中气不足。则浊气居之。故肠胃为之苦鸣也。汪云。按内经无遗精白浊之文。但云出白溲。白、白淫。溲、便变也。又云。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为痿厥心张云。痿、足萎弱也。厥、四肢清冷也。、闷也。下气不足。则升降不交。故心气不舒而为闷。

补足外踝下留之张云。此昆仑穴也。为足太阳所行之经。凡于上中下气虚之病。皆可留针补之。

治之奈何张云。此下复问治法者。所以补上文之缺略也。

肾主为欠张云。上文未言属肾。故此复明之。

肺主为哕张云。上文言哕出于胃。此言哕主于肺。盖寒气上逆而为哕。气病于胃而主于肺也。

唏者(止)泻足少阴甲乙。与、作盛。张云。阴与阳绝则阳不附阴。补阳泻阴则刚柔相济。乖者和矣。

振寒者(止)外踝下留之张云。诸冶。俱同上文。

刺足大趾间(止)足外踝下留之张本脱外字。张云。大趾间上二寸。足厥阴之大冲也。或曰足太阴之太白也。此与上文稍异。外踝下留之义如前。

卷四

师傅篇第二十九

诸本傅作传。当改。又无篇字。

弗着于方礼记、中庸。布在方策。注。方、板也。策、简也。

夫惟顺而已矣张云。顺之为用最是。医家肯紧言不顺则道不行。志不顺则功不成。其有必不可顺者。亦未有不因顺以相成也。呜呼。能卷舒于顺不顺之间者。非通变之士。有未足以与道也。

入国问俗(止)问所便张云。礼曰。入国问禁。而此云问俗者。以五方风寒有殊。崇尚有异。圣人必因其所宜而为之治。故不曰禁而曰俗也。讳者忌也。人情有好恶之偏。词色有嫌疑之避。犯之者取憎。取憎则不相合。故入家当问讳。

礼者仪文也。交接有体。进止有度。失之者取轻。取轻则道不重。故上堂当问礼。便者相宜也。有居处之宜否。

有动静之宜否。有阴阳之宜否。有寒热之宜否。有情性之宜否。有味气之宜否。临病患而失其宜。施治必相左矣。故必问病患之所便。是皆取顺之道也。简案、郑注曲礼云。禁谓政教。俗谓常所行与所恶也。

便寒便热。张云。凡热在中则治便于寒。寒在中则治便于热。是皆所以顺病情也。

悬心张云。胃火上炎。心血被烁而悬悬不宁也。

脐以上皮热(止)如糜楼氏纲目作脐以下。似是。张云。脐以上者胃与小肠之分也。故脐以上皮热者。肠中亦热也。出黄如糜者。以胃中湿热之气。传于小肠所致也。糜、腐烂也。上二节皆热证便寒之类。楼氏云。胃居脐上。故胃热则脐以上热。肠居脐下。故肠热则脐以下热。如肝胆居胁。肝胆热则当胁亦热。肺居胸背。肺热则当胸背亦热。肾居腰。肾热则当腰亦热。可类推也。

脐以下(止)飧泄张云。脐以下皮寒者。以肠胃中寒也。胃中寒则不能运化而为腹胀。肠中寒则阴气留滞。不能泌别清浊而为肠鸣。飧泄、是皆寒证便热之类。

胃中寒(止)小腹痛胀张云。上文言腹中寒者泄。而此言肠中热者泄。所以有热泄寒泄之不同。而热泄谓之肠垢。寒泄谓之骛溏也。胃中热则善消谷。故疾饥。肠中寒则阴气聚结不行。故小腹切痛而胀。上二节皆当因其寒热。而随所宜以调之者也。马。疾饥之疾。释为速。

胃欲寒饮(止)治之何先张云。胃中热者欲寒饮。肠中寒者欲热饮。缓急之治。当有先后。而喜恶之欲。难于两从。且以贵人多任性。此顺之所以难。而治之当有法也。从、纵同。马志本从作纵。后汉郭玉论。贵之有四难云。自用意而不任臣。一难也。将身不谨。二难也。骨节不强。

不能使药。三难也。好逸恶劳。四难也。乃与本节之言符矣。

春夏先治其标(止)后治其标马云。春夏阳气在外。病亦在外。故先治其后病之标。而后治其先病之本。秋冬阳气在内。病亦在内。故先治其先病之本。而后治其后病之标。此治之者必有所先。不得以顺其志。

而可舍法以徇之也。张云。一曰春夏发生。宜先养气以治标。秋冬收藏。宜先固精以治本。亦通。

便其相逆者奈何张云。谓于不可顺之中。而复有不得不委曲。以便其情者也。

凄怆张云。寒甚凄凉之貌。

灼灼说文。灼、炙也。

沧沧张云。沧、寒也。简案、此本于说文。逸周书云。天地之道有沧热。

寒温中适(止)不致邪僻也张云。适、当也。寒热适其中和。则元气得以执持。邪僻无由而致。是即用顺之道也。僻、不正之谓。

本藏以身形(止)而后答乎张云。本藏即前本经篇名。扪、摸也。循、摩也。言王公之尊贵。谁可得而摩摸。将何所据而相答也。马志。、作。非。

非面部之阅也马云。非比面部易阅。

巨肩陷咽喉见其外甲乙。喉、作候。其、作于。马张。凡巨肩陷咽者。肺之小大高下坚脆偏正可候矣。大义见本藏篇。余仿此。

骨张作骷骨。马云。、音括。心为脏腑之主。而气之升降。其道在于缺盆。即其KT之骨端。曰骨者。

有于以形于外。则可以验KT。而知其心之坚脆小大高下偏正矣。张云。骷、广雅曰HT。KT也。HTKT、即膝骨之名。HTKT、蔽心之骨。亦名鸠尾。观乎此而心之小大高下坚脆偏正可知矣。简案、玉篇。HT、骨端也。张改骷。未详孰是。

脾者主为卫甲乙。卫、作胃。注。九虚、太素。作卫。张云。卫者脏腑之护卫也。五癃津液别篇亦曰。脾为之卫。脾为仓廪之官。职在转输。故曰使之迎粮。谓察其饮食及唇舌之善恶。别脾之吉凶可知也。

广骸甲乙注。骸、太素作KT。(集韵KT脊肉也)张云。骸、骸骨也。广骸者。言骨骼之大。又胫骨曰骸。音鞋。简案、庄子遥逍游百骸九窍。又德充符。直寓六骸。疏、手足首身。

鼻隧集韵。隧、与邃同。深远也。

目下裹大(止)脏安且良矣甲乙。果、作裹。张云。果、裹同。目下囊裹也。横、刚强也。在外、掀露也。约、固密也。脏居于中。形见于外。故举身面之外状。而可以候内之六腑。然或身或面。又必上中下三停相等。庶脏腑相安而得其善矣。前本藏篇。以五脏之皮脉肉爪骨而候六腑。其义与此稍异。所当互求。简案、马以四时气篇。三焦约注之非也。五色篇曰。面王以上者。小肠也。面王以下者。膀胱也。即知鼻柱中央。即下焦之处也。又知六腑之三焦。正指下焦也。麻衣相法云。三停平等。一生衣禄无亏。注。自发际至印堂为上停。山根至准头为中停。人中至地阁为下停。此面上之三停也。头腰足为身上三停也。古云。面上三停额鼻阁。

身上三停足头腰。乃知相家三停之说。原于本节。及骨度篇君子三折之义。

卷四

决气篇第三十

诸本无篇字。马云。决论一气六名之义。故名篇。志云。决、分也。决而和。故名篇。决气谓气之分判为六。而和合为一也。

以为一气耳楼氏云。精气津液而脉六者。盖精气即卫气。津液血脉即营血之异名。卫气根于血。

营血根于气。故曰一气也。

两神相搏(止)是谓精马云。易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盖当男女相构之时。两神相合。而成所生男女之形。此精常先其身而生。有其精斯有其形。夫是之谓精也。张云。两神、阴阳也。搏、交也。精、天一之水也。凡阴阳合而万形成。无不先从精始。故曰常先身生。是谓精。即本神篇曰。两精相搏谓之神。而此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盖彼言由精以化神。此言由神以化精。二者若乎不同。正以明阴阳之互用者。即其合一之道也。

上焦开发(止)是谓气张云。上焦、胸中也。开发、通达也。宣、布散也。气者人身之大气。名为宗气。亦名真气。邪客篇曰。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刺节真邪论曰。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也。营卫生会篇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故能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温润。而溉养万物者为气也。

腠理(止)是谓津张云。津者阳之液。汗者津之泄也。腠理者皮肤之隙。溱溱、滋泽貌。

谷入气满(止)是谓液张云。淖泽、濡润也。液者阴之津。谷入于胃。其气满而化液。故淖泽而注于骨。

凡骨属动举屈伸。则经脉流行而泄其泽。故内而补益脑髓。外而润泽皮肤。皆谓之液。愚按、津液本为同类。

然亦有阴阳之分。盖津者液之清者也。液者津之浊者也。津为汗而走腠理。故属阳。液注骨而补脑髓。故属阴。观五癃津液别篇曰。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其留而不行者为液。其义正与此合。

中焦受气(止)是谓血张云。中焦者并胃中出上焦之下。凡水谷之入。必先归胃。故中焦受谷之气。

取谷之味。输脾达脏。由黄白而渐变为赤。以奉生身者。是谓之血。

壅遏营气(止)是谓脉张云。壅遏者。堤防之谓。犹道路之有封疆。江河之有涯岸。俾营气无所回避。而必行其中者。是谓之脉。然则脉者。非气非血。而所以通于气血者也。志云。壅培、助遏也。遮、蔽也。

避、违避也。言经脉壅蔽。荣气行于脉中。昼夜环转。无所违逆。是谓脉。潘氏续焰云。壅遏犹言拥迫。使入隧道。而无别道可避也。

耳聋张云。肾藏精。耳者肾之窍。故精脱则耳聋。

目不明志云。目之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故气脱者目不明。

汗大泄张云。汗、阳津也。汗大泄者津不脱。故曰亡阳。

液脱者(止)耳数鸣张云。液所以注骨益脑而泽皮肤者。液脱则骨髓无以充。故屈伸不利。面脑消胫酸。皮肤无以滋。故色枯而夭。液脱则阴虚。故耳鸣也。

夭然不泽张云。血之荣在色。故血脱者色白如盐。夭然不泽。谓枯涩无神也。

其脉空虚此其候也甲乙。其上有脉脱者三字。张云。脉贵有神。其脉空虚。即六脱之候。简案、本经。脱脉脱者三字当补。若不然则六脱之候不备焉。

六气者(止)为大海也张云。部主谓各部所主也。如肾主精。肺主气。脾主津液。肝主血。心主脉也。贵贱善恶。以衰旺邪正言。如春夏则木火为贵。秋冬则金水为贵。而失时者为贱也。六气之得正者为善。而太过不及者为恶也。贵贱善恶。主各有时。故皆可为常主。然六气资于五谷。五谷运化于胃。是为水谷之海。故胃气为脏腑之本。马云。此六气者。成于五谷精微之气。而胃则纳五谷而成之。故胃又为六气之大海耳。

卷四

肠胃篇第三十一

诸本无篇字。简案、内言肠胃长短大小。纡曲屈伸之度。故名篇。疑与后绝谷篇为一篇。后人分为二篇也。

长九分口广二寸半张云。长、深也。广、阔也。

会厌张云。会厌在咽喉之上。乃所以分水谷。司呼吸。而不容其相混者也。忧恚无言云。会厌者。

音声之户也。

咽门重十两张云。咽门、即食喉也。其名曰咽。至长一尺六寸。乃并胃脘而言。四十二难杨注。

咽、也。言司以咽物也。又谓之嗌。言气之流通厄要之处也。咽、为胃之系也。本义十两作十二两。简案、一尺六寸下。难经有喉咙重十二两。广二寸。长一尺二寸九节。十六字。恐本经脱之也。杨注。喉咙空虚也。

言其中空虚。可以通气息焉。即肺之系也。呼吸之道路。

胃纡曲屈伸之张云。纡曲、曲折也。大、言周遭之数。经、言直过之数。余准此。平人绝谷篇曰。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

小肠(止)长三丈三尺难经、甲乙。作二尺。马云。小肠上口。胃之下口。小肠后附于脊。从左环回周叠。积其所注之物。以入于回肠者。外附于脐上。回运计环十六曲。大四寸。径口八分分之小半。即半分也。

其长三丈三尺。张云。其下口注于回肠者。外附近于脐上一寸。当水分穴处是也。

八分分之小半。言八分之外。尚有如一分之少半也。余仿此。志云。小半者。七分半也。简案、史项羽纪。汉有天下大半。韦昭注云。凡数三分者二为太半。一为小半。四十二难杨注亦云。三分有二为太半。有一为小半。

由此推之。分之少半者三厘三毫有奇。寸小半者。三分三厘三毫不尽。寸之太半者。六分六厘六毫不尽也。则张注似是。

回肠当脐(止)长二丈一尺张云。回肠、大肠也。叶积、如叶之积。亦叠积之义。大肠上口。即小肠下口。当脐左旋而下积广肠也。四十二难杨注云。大肠即回肠也。以其回曲。因以名之。简案、志云。径一寸。寸之少半者。径一寸五分也。恐非。

广肠傅脊(止)长二尺八寸马云。广肠者。直肠也。广肠附脊以受回肠之物。左环叶在脊之上下盘。

辟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太半。则是二寸七分也。张云。广肠、大肠下节也。亦名直肠。直肠居后。绕脊而下。

故曰傅脊。傅、布也。叶脊上下言。叠于脊之上下而至尾也。辟、同。以其最广。故云辟大八寸。志云。

广肠、肛门内之直肠。径二寸寸之太半者。径二寸七分半也。简案、傅脊。马释附脊。乃傅字之讹。张注难通。

肠胃所入至所出张本。所、作初。张云。此总结上文自口而入。自便而出之全数。三十二曲。合小肠大肠而言也。四十二难杨注云。据甲乙经言。肠胃凡长六丈四寸四分。所以与此不同。难经云。肠胃凡长五丈八尺四寸者。甲乙经从口至回肠而数之。故长。此经从胃至肠而数之。故短。亦所以互相发明。非有谬也。

丁曰。前肠胃径围大小不同。其言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者。即是围径一也。小肠径八分。大二寸四分则是也。

今言二寸半。即分之少半。回肠径一寸半。即大四寸五分。今言大四寸。即少五分也。广肠径一寸半。即大七寸五分。今言八寸。即有剩五分也。其升斗寸尺者。先立其尺。然后造其升斗秤两。皆以同身寸之为法。以尺造斗。斗面阔一尺。底阔七寸。高四寸。

俱浓三分。可容十升。凡以寸为指节者。方一寸为两。十六两为斤。此制同身寸尺升斗之度。为人之肠胃斤重长短之法也。

卷四

平人绝谷篇第三十二

精微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甲乙。作下溉泄诸小肠。张云。精微悍滑疾。言水谷之精气也。下溉诸肠。言水谷之质粕也。

水六升三合合之太半王文洁注四十二难云。分之少半。盖八分半也。合之太半。共六升三合六七勺也。

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徐灵胎经释云。以围三径一之法约之。则大四寸者。径当一寸三分分之少半。难经云。一寸半。疑误。

广肠(止)八分合之一徐灵胎云。广肠大肠以下至肛门。受秽滓之处。俗名肠。以其最广。故曰广肠。

按、广肠止云受谷。而不及水。义最精细。盖水谷入于大肠之时。已别泌精液。入于膀胱。惟糟粕传入广肠。

使从大便出。故不云受水多少也。此义诸家之所未及。简案、王文洁评林云。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者。盖言九升三合八勺一抄也。此说似不必然。当考。

五丈八尺四寸张云。乃止合肠胃之数。非若前篇总计唇口咽门而言也。

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太半四十二难作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徐灵胎云。灵平人绝谷篇云。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太半。乃为合数。而此数则与上文不符。未知何故。或传写之误。

血脉和则诸本则、作利。当改。

神者水谷之精气也志云。六节藏象论曰。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故神者水谷之气也。

日再后后二升半四十三难作日再至圊。一行二升半。

七日而死者马一龙农说云。盖此民之生。以食为天。而无谷气七日死者。其天绝也。王芳候云。

病患不饮食。七日不死者。米谷留积故也。盖留积则为病矣。简案、三斗五升。兼水谷而为言。则后亦兼大小溲而言也。若唯谷二斗。而大便一日五升。则四日而尽矣。知所谓绝谷者。必兼水饮而在其中也。汉食货志云。

今一夫挟五口食人月一石半。又后汉南蛮传。计人禀五升。注云。古升小。故曰五升也。则知人一日食五升也。

而七日得三斗五升。则方合其数。而水饮不预焉。七日盖以阴阳五行之数论之耳。七日不食。岂有死者乎。

卷四

海论篇第三十三

四海书禹贡。四海会同。尔雅释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

胃者水谷之海(止)三里张云。人受气于水谷。水谷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故五脏六腑之气味。

皆出于胃。而胃为水谷之海也。其胃气营运之输。上者在气街。即气冲穴。下者至三里。在膝下三寸。(动脉篇曰胃为五脏六腑之海太阴阳明论曰阳明者表也五脏六腑之海也痿论曰阳明者五脏六腑之海主润宗筋)

冲脉者(止)上下廉张云。此即血海也。冲脉起于胞中。

其前行者。并少阴之经侠脐上行。至胸中而散。其后行者。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上行者。出于颃颡。下行者出于足。故其输。上在于足太阳之大杼。下在于足阳明之巨虚、上下廉。(顺逆肥瘦篇曰夫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

膻中者(止)人迎张云。膻中、胸中也。肺之所居。诸气者。皆属于肺。是为真气。亦曰宗气。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故膻中为之气海。柱骨项后。天柱骨也。恚忧无言论曰。颃颡者。分气之所泄也。故气海营运之输。一在颃颡之后。即柱骨之上下。谓督脉之哑门、大椎也。一在颃颡之前。

谓足阳明之人迎也。

脑(止)风府张云。凡骨之有髓。惟脑为最巨。故诸髓皆属于脑。而脑为髓之海。盖、脑盖骨也。

即督脉之囟会风府。亦督脉穴。此皆髓海之上下前后输也。志云。盖谓督脉之百会。督脉应天道之环转覆盖。

故曰盖。

气海有余者马云。有余者。邪气有余而实也。不足者。正气不足而虚也。下文仿此。

息甲乙作急息。志云。膻中者宗气之所居。上出于喉。以司呼吸。故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

气息乱。气上逆。故面赤也。

不足以言张云。声由气发。气不足则语言轻怯。不能出声。脉要精微论曰。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

此夺气也。

血海有余(止)不知其所病张云。形以血充。故血有余则常想其身大。怫、怫郁也。重滞不舒之貌。

血不足则常想其身小。狭、隘狭也。索然不广之貌。此皆血海不调之为病。病在血者。徐而不显。故茫然不觉其所病。

自过其度张云。自有过人之度。而无病也。志云。度、骨度也。简案、上古天真论曰。天寿过其度。志注非是。

耳鸣张云。以髓虚者精必衰。阴虚则耳鸣也。髓为精类。精衰则气去。而诸证以见矣。

审守其输(止)必败张云。审守其输。谓审察其输穴。如上文也。无犯其害。无盛盛。无虚虚也。志云。审其输。则知其四海之通于经。而经俞之外通于气也。调其虚实。则有余不足自和矣。害谓经气之逆。复则反逆为顺也。

卷四

五乱篇第三十四

诸本无篇字。张云。言一时血气之错乱。非宿疾有因之谓。气本五行。故曰五乱。

何谓相顺甲乙。顺下有而治二字。

清气在阴(止)大马云。、音闷。清气宜升。当在于阳。反在于阴。浊气宜降。当在于阴。而反在于阳。营气阴。性精专。固顺宗气以行于经隧之中。卫气阳。性悍滑利。宜行于分肉之间。今昼未必行于阳经。夜未必行于阴经。其气逆行。乃清浊相干。乱在胸中。是之谓大闷也。简案、、又作鞔。吕览。胃充则中大鞔。是也。

接手甲乙。接、作按。

有道(止)身宝马云。道者脉路也。邪之来也。必有其道。则邪之去也。亦必有其道。审知其道而善去之。斯谓养身之宝。此四语。虽为刺病而发。凡医工能熟玩之。则治病必觅标本。用药必觅经络。真邪必审。

补泻不妄。乃为医家切要之法也。张云。道言所由。志云。有道以来者。谓相干之乱气。有道以来。必有道以去。故审知其道。则能分理其阴阳清浊。而为养身之宝。

心少阴心主之输马云。手少阴心经之输穴神门。手心主厥阴心包络经之输穴大陵。(志不言俞穴)

手太阴之荥马云。手太阴肺经荥穴鱼际。

足少阴输马云。足少阴肾经之输穴太溪。张云。气在肺而取肾者。以少阴脉贯肾络肺也。

取之足太阴(止)三里马云。足太阴脾经之输穴太白。足阳明胃经之输穴陷谷。如刺之而邪气不下。

当取之足阳明胃经之三里。

取之足柱(止)足太阳荥输张云。天柱、大杼。俱足太阳经穴。不知、不应也。当复取其荥输二穴。

通谷、束骨也。志云。上古以和为知。

气在于臂足(止)荥输张云。臂足之络有血者。必先去其血。在手者取手。在足者取足。手阳明之荥输。二间、三间也。手少阳之荥输。液门、中渚也。足阳明之荥输。内庭、陷谷也。足少阳之荥输。侠溪、临泣也。

徐入徐出(止)相逆也张云。凡行针补泻。皆贵和缓。故当徐入徐出。在导气复元而已。然补者导其正气。泻者导其邪气。总在保其精气耳。故曰。补泻无形。谓之同精。言本篇之法。非为有余不足而设。特以乱气相逆。但宜导治之如是耳。此因常问补泻。故复及之。以明其义也。

允乎哉尔雅释诂。允、信也。疏、谓诚实不欺也。

卷四

胀论篇第三十五

其脉大(止)阳为腑马云。脉见于寸口。其脉大者。以邪气有余也。其脉坚者。以邪气不散也。其脉涩者。以气血涩滞也。故为胀。然脉大而坚者为阳脉。其胀在六腑。脉涩而坚者为阴脉。其胀在五脏也。张云。大都洪大之脉。阴气必衰。坚强之脉。胃气必损。故大坚以涩。则病当为胀。一曰脉病在阴。则胀在脏。

脉病在阳。则胀在腑。亦通。

三者皆存焉甲乙。三、作二是。志云。此病在气而及于脏腑血脉之有形。故三者皆存焉。

郭胸胁甲乙。郭、作廓。张云。排挤于脏腑之外。以胸胁为郭。而居于皮肤之中。是即胀之所舍。

匣匮之藏禁器说文。匣、匮也。又匣匮也。载侗六书。故今通以脏之大者为匮。次为匣。小为椟。

简案、禁器、盖禁秘之器。

愿闻其故马云。此处必阙。乃岐伯言。张志同。

脏腑之郭也甲乙。郭上有城字。张云。胸腹者。所以保障五内。故为脏腑之郭。

宫城马云。按黄帝时本纪。记其民不习伪。官不怀私。市不预价。城郭不闭。则此时有宫城矣。张云。膻中、胸中也。肺覆于上。膈膜障于下。为清虚周密之宫。心主之所居也。故曰宫城。

胃之五窍者闾里门户也张云。闾、巷门也。里、邻里也。周礼五家为比。五比为闾。盖二十五家为闾也。风俗通曰。五家为轨。十轨为里。盖五十家为里也。胃之五窍。为闾里门户者。非言胃有五窍。正以上自胃脘。下至小肠大肠。皆属于胃。故曰闾里门户。如咽门、贲门、幽门、阑门、魄门、皆胃气之所行也。

故总属胃之五窍。

廉泉、玉英马云。即玉堂。俱任脉经穴。

营气循脉(止)工在疾泻甲乙。并脉、作并血脉。循分、作循分肉。三里上有取字。注云。灵枢作营气循脉为脉胀。卫气并脉循分肉为肤胀。一下、一本作分。下同。楼氏以此三十九字。移下文黄帝曰善。何以解惑之上。云。原误在病各有形之下。黄帝曰。愿闻之上。有三里而泻之上。当有脱简。甲乙云。凡五脏六腑之胀。皆取三里。三里者。胀之要穴也。张云。清者为营。营在脉中。其气精专。未即致胀。浊者为卫。卫行脉外。其气疾滑利。而行于分肉之间。故必出卫气之逆。而后病及于营。则为脉胀。是以凡病胀者。皆发于卫气也。卫气逆而并于脉。复循分肉之间。故为肤胀。三里、足阳明经穴。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而主肌肉。故胀在肌肤者。当以针泻之。一下三下。谓一次再次三次也。盖邪有远近。故泻有难易耳。

肺胀金匮要略云。上气喘而躁者。属肺胀。又云。肺胀咳而上气。烦躁而喘。脉浮者。心下有水气。

简案、本节肺胀盖谓肿胀中属肺者。与金匮所论不同。

央央然张云。困苦貌。

濯濯张云。肠鸣水声也。马云。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有大肠者诸证。与此同。

气癃张云。膀胱气闭。小水不通也。

轻轻然甲乙作壳壳然。

久塞其空马云。虚则补之。其穴空。皆正气充塞。志云。塞其空者。外无使经脉肤腠疏空。内使脏腑之神气充足。自无厥逆之患矣。此良工治未病也。张氏医通云。按诸胀统言无问虚实。工在疾泻。次云补虚泻实。神归其室。二说相左。其义何居。原夫诸胀之因。良由卫气僭逆。故宜疾泻以下其气。气下则胀消矣。

卫为水谷之悍气。常行脉外。不能入于脉。今以僭逆过甚。乃并居营分而入于脉。则为脉胀。卫气并脉循分肉间。则为肤胀。故昭揭于脏腑诸胀之前。且言凡此诸胀。其道在一。故其治总不越针三里。以疾泻之也。明知逆顺者。知胃逆之甚与不甚也。针数不失者。随近远之一下三下也。

然后厥气在下甲乙。后、作而。

乃合为胀甲乙。合、作舍。

合之于真三合而得张云。不得其真。所以生惑。胀虽由于卫气。然有合于血脉之中者。在经脉也。有合于脏者。在阴分也。有合于腑者。在阳分也。三合既明。得其真矣。志云。元真之气。通会于腠理。

与营卫合并。而充行于形身者也。故营卫二气。合之于真元三合。而得其厥逆之因矣。简案、即上文三者皆存焉之义。

不下者张云。胀不退也。

陷于肉肓而中气穴者也张云。上文云。一下三下者。言针当必陷于肉肓。亦必中于气穴。然后可以取效也。张注痹论肓膜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不独以胸膈为言。姚氏云。按金匮玉函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夫脏腑之文理。乃脏腑募原之肉理。

而肉理之中有脉系。卫气陷于肓膜。而入于脉络。故当取之气穴。王芳侯云。按素问有气府论。气穴论。总属手足三阴三阳之经脉。而分府与穴者。谓腑者藏也。压遏血气之藏于内也。穴者窟也。气从此而出入者也。

必更其道张云。三而不下。必未得其所也。故当更穴再刺之。

必审其KT张云。唇疡曰KT。盖胀之微甚。必见于唇。故当审之于此。以察其虚实。然KT字未妥。

必脉字误也。简案、KT又作HT。即诊同。难经本义。刘仁木序。KT、KT深浅是也。

卷四

五癃津液别篇第三十六

马云。别、彼劣切。内论五液而病为水胀。则必为癃。故名篇。

张云。五液者。阴精之总称也。本篇以溺、汗、泣、唾、水。故名曰五。宣明五气篇曰。五脏化液。心为汗。

肺为涕。肝为泪。脾为涎。肾为唾。是为五液。决气篇曰。精、气、津、液、血、脉。其辨有六。又道家曰。

涕、唾、精、津、汗、血、液。其名则七。皆无非五液之属耳。志云。水谷所生之津液。各走其道。别而为五。

如五道癃闭。则为水胀。五别者。为汗、为溺、为唾、为泪、为髓。五癃者。液不渗于脑而下流。阴阳气道不通。四海闭塞。三焦不泻。而津液不化。水谷留于下焦。不得渗于膀胱。则水溢而为水胀。因以名篇。上章论气胀之因。此章论水胀之因。得其因则知所以治矣。简案、本篇末云。此津液五别之顺逆也。甲乙载本篇文。

亦云津液五别。此云五癃。未详所取义。疑文本差讹。

为溺与气马云。天寒则腠理闭。内之气与湿俱不行。其水下留于膀胱。则为前溺与后气耳。

各走其道张云。五常四海。各因经以受水谷之气味。故津液随化而各走其道。

其流而不行者甲乙。流、作留。张云。周流于血脉之间。而不散行于外。注于脏腑。益于精髓而为之液。志云。流者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灌精而濡空窍者也。

聚沫则痛张云。或为寒邪所感。则液凝留于肌肉之间。故汁沫聚而为痛。简案、与周痹同义。

为溺其气张云。腠理闭密。则气不外泄。故气化为水。水必就下。故留于膀胱。然水则气也。水聚则气生。气化则水注。故为溺与气。志云。气者膀胱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而出者为溺。藏于膀胱者。

化生太阳之气。简案、气未详何气。马为失气。近是。见前。

五脏六腑(止)肾为之主外张云。此二节言津液之为涕泣也。心总五脏六腑。为精神之主。故耳目肺肝脾肾。皆听命于心。是以耳之听。目之视。无不由乎心也。肺朝百脉而主治节。故为心之相。肝主谋虑决断。故为心之将。

脾主肌肉而护养脏腑。故为心之卫。肾主骨而成立其形体。故为心之主外也。

故五脏六腑(止)泣出矣甲乙。与肺、作急肺。似是。泣、作涎。张云。心为脏腑之主。故五脏之系。

皆入于心。心之总系。复上贯于肺。通于喉而息由以出。故心悲则系急而肺叶举。液即随之而上溢。然心系与肺。本不常举。故有乍上乍下。当其气举而上。则为咳为泣也。凡人之泣甚而继以嗽者。正以气并于上。而奔遏于肺耳。按、口问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主也。目者。宗脉之所聚也。上液之道也。口鼻者。气之门户也。

故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摇则宗脉感。液道通。故涕泣出焉。

中热(止)故唾出张云。此津液之为唾也。虫为湿热所化。常居肠中。胃热则消谷中空。虫行就食。故或上或下。动作于肠胃之间。充郭者。纵满之谓。肠郭则胃缓。胃缓则气逆上行。涎随而溢。故多唾也。按、宣明五气篇曰。肾为唾而出曰胃为唾。是胃之与肾。皆主为唾。盖土郁之唾在胃。水泛之唾在肾也。

和合而为膏者膏、诸本作高。但赵府本吴本同此。马云。当作膏。张直改作膏。注云。此津液之为精髓也。膏、脂膏也。简案、志以高字释之。义不通。

阴阳不和(止)胫甲乙。虚故、作虚则。腰背、作腰脊。张云。阴阳不和。则精气俱病。气病则不摄。精病则不守。精气不相统摄。故液溢于下。而流泄于阴窍。精髓皆减。输泄过度。则真阴日虚。故为腰痛胫等病。此劳瘵之所由作也。

阴阳气道(止)为水胀下泻诸本作不泻。此字误。当改。张云。此津液之为水胀也。三焦为决渎之官。

膀胱为津液之腑。气不化则水不行。所以三焦不能泻。膀胱不能渗而肿胀也。知病所由。故治此皆当以气化为主。试观水潦为灾。使非太阳照临。则阴凝终不能散。泥泞终不能干。能知此义。则知阴阳气化之道矣。

此津液五别之逆顺也张云。阴阳和。则五液皆精而充实于内。阴阳不和。则五精皆泄而流溢于外。

此其所谓逆顺也。

卷四

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马云。内有五阅以观五气。及五气为五脏之使。故名。说文云。阅、察也。

刺有五官(止)五脏之使也张云。刺法当知脏气。知脏气当于五官五阅而察之。五官如下文。

鼻者肺之官也。阅、外候也。使、所使也。副、配合也。五脏藏于中。五官见于外。内外相应。故为五脏之阅。

令可为常(止)必当治里张云。可为常者。常行之法。五脏之脉。察于气口。五脏之色。察于明堂。明堂者鼻也。色应其时。乃其常也。然色见于外而病在内。是为经气入脏。故当治里。

阙庭必张(止)寿中百岁马云。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即首面也。(出五色篇)必开而张。

乃立明堂以阅之。明堂者鼻也。其明堂广大而为蕃为蔽者。又见于外。盖颊侧谓之蕃。耳门谓之蔽。耳四周之壁既方。地角之基又高。引垂向外。五色又顺。平博广大。寿当中百岁也。张云。张、布列也。壁、墙壁也。

基、骨骼也。引垂居外。谓明显开豁也。此于五色之外。而言其都位之隆浓也。形色皆佳乃为寿征。故中百岁。治、不乱也。中、宜也。堪也。志云。引垂居外者。边陆在外。为中土之保障也。

见此者(止)可苦以针张云。若此之人。是为血气充实。形色坚固。故刺之则病已。而可苦以针也。

然则血气内虚。形色外弱者。其不宜用针可知。、音致。密也。

五官张云。官者职守之谓。所以司呼吸。辨颜色。纳水谷。别滋味。听声音者也。

鼻张蒋氏启微云。人将死则鼻柱曲缩。故孔则张大上向。又云。周礼疾医。以五色五气。其死生。

量之以九窍之变。其斯之谓乎。

青甲乙。、作目。

颧赤蒋氏启微曰。神将去矣。

颧与颜黑蒋氏启微云。土邪来干。故色黑黄。色现颧颜。肾水将绝反乘心火也。简案、蒋以黄帝之黄字。接上句释之。误。

五脉安出(止)如何马云。五常之脉。安所从出。五脏之色。安所从见。其常色见者。而又至于危。

皆帝之所疑也。张云。安出安见。言脉色安然无恙也。常色殆者。谓色本如常而身亦危也。此又何如其故。

五官不辨(止)况加疾哉将氏启微云。色脉俱安。平人也。有病则死。盖有故焉。五官者。目辨色。

鼻辨臭。口辨谷。舌辨味。耳辨声。若不能辨。脏气不全也。阙庭眉额之间。清阳之位。若不开张。阳气薄矣。

明堂、鼻也。鼻位中央而属脾。司呼吸而主肺。若其部小。脾肺气衰也。肾为先天之本。其官在耳。蔽为耳门。

蕃为颊侧。墙基为耳边。角为耳上角。垂为耳垂珠。皆肾家部分。若卑低窄小。角珠向外。先天之气素薄。若是虽无病苦。亦难以全生。况加之疾乎。望家读此。凡病患诸部狭小者。虽平常殆莫轻治之。简案、埤其墙。墙下无基。乃上文方壁高基之反。垂角去外。乃上文引垂居外之反。当与上文马张注参考。

腑脏之在中也(止)各如其度也张云。腑脏居于腹中。各有左右上下之次舍。而面部所应之色。亦如其度。如五色篇所谓庭者首面。阙者咽喉之类。皆是也。

卷四

逆顺肥瘦篇第三十八

应如失而据。未有坚然者也。马云。若有所失。而据守难坚。张云。言随应而解。若无坚据之难破者也。志云。谓道之幽远难寻。坚、确也。杨氏曰。失坚者。即颜子所谓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之意。

检押张云。规则也。前杨雄传。蠢迪检押。注云。检押犹隐括也。动言由检押也。

平水马云。万物之平。莫过于水。故曰平水。

逆顺之常也志云。杨氏曰。规矩方圆。天地之象也。逆顺者。地气左迁。天道右旋也。不用工力者。

造化之自然也。

临深决水(止)行之逆顺也马云。能循其法。譬之临深决水。循掘决冲。而水易竭。经可通也。何也。正以人之气有滑涩。血有清浊。行有逆顺。皆有自然之妙故耳。张云。水有通塞。气有滑涩。血有清浊。

行有逆顺。决水通经。皆因其势而利导之耳。宜通宜塞。必顺其宜。是得自然之道也。简案、掘、窟通。戟。

国策。掘门。注。掘即窟。古字通。

各有数乎马云。各有刺针之数也。

年质壮大简案、年质壮大之谓。

广肩腋(止)多益其数也志云。广肩腋者。广阔于四旁也。项乃太阳之所主。项肉薄而皮浓黑色者。

太阳之水气盛也。唇乃脾土之外候。临临然者。土气浓大也。黑者水之色。血黑以浊者。精水之重浊也。气涩以迟者。肌肉浓而气道滞也。夫太过则能与。不及则贪取。贪于取与者。不得中和之道。过犹不及也。张云。

临临下垂貌。唇浓质浊之谓。多益其数。即久留也。

肉廉廉然(止)而疾之马云。廉、薄也。疾、速也。张云。薄唇轻言。肉瘦气少也。若此者刺不宜过。

恐其脱损气血。故必浅入其针而速去之也。志云。廉廉、瘦洁貌。简案、廉廉然。瘦而见骨骼。廉、棱也。

刺常人(止)无失常数也张云。常人者。不瘦不肥之人也。视其白黑者。白色多清。宜同瘦人。黑色多浊。宜同肥人。而调其数也。其端正敦浓者。是即常人之度。当调以常数。(刺针深浅常数出经水篇)

刺壮士真骨(止)浅而疾之马本。监监、作坚坚。张云。壮士之骨多坚刚。故曰真骨。监监坚固貌。

壮士之辨有二。若坚肉缓节不好动而安重者。必气涩血浊。此宜深刺久留。同肥人之数也。若劲急易发者。必气滑血清。此宜浅刺疾去之。同瘦人之数也。志云。监监者。卓立而不倚也。其人重浊。则气涩血浊。其人轻劲。则气滑血清。盖元真者。乃混然之气。已生之后。而有轻重高下之分焉。简案、劲字马亦为轻之义。似是。

婴儿志云。此言婴儿未得天真充盛。其肉脆而血少气弱也。襁褓乳养曰婴。简案、刘熙释名云。人始生曰婴儿。胸前曰婴。抱之。婴前乳养之。故曰婴。一曰女曰婴。男曰孙。

血清气浊(止)经可通也马云。气浊之浊当作滑。注云。血清气浊者。疾泻之而邪气遂竭。犹之临深渊以决放其水。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血浊气涩者。疾泻之而经脉可通。犹之循其所掘之处。仍用力以并掘之。

而水可通也。皆指泻法而言。而自然之妙。寓其中矣。张云。血清气滑者。犹临深决水。泄之最易。宜从缓治可也。若疾泻之。必致真气皆竭矣。血浊气涩者。犹循掘决冲。必藉人力。但疾泻之。其经可通也。简案、张注是。

手之三阴(止)走腹志云。此言手足阴阳之脉。上下外内逆顺而行。应地之经水也。三阴三阳之走。

即二卷经脉之行。不必细注。简案、马张引经脉篇。详释之。今从志义。

少阴之脉独下行何也张云。足之三阴。从足走腹。皆自下而上。独少阴之脉。若有下行者。乃冲脉也。详如下文。

出于颃颡张云。其上行者。输在于大抒。足太阳经也。故出颃颡。志云。颃颡者。鼻之内窍。上通天气。简案、五音五味篇云。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上循脊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颃颡即在咽喉。此其义也。

灌诸精甲乙。精作阴。

注少阴之大络马云。肾经之大络曰大钟。

并少阴之经渗三阴张云。自少阴以渗及肝脾二经。是为三阴。此其所以下行也。

出跗属下张云。跗属、足掌属也。渗诸络而温肌肉。动输篇作注诸络以温足胫。上三节与动输篇大同。简案、马云。出于跗上。属于下之涌泉。误矣。跗属亦见骨度篇。

故别络结(止)厥则寒矣张云。冲脉为十二经之海。故能温肌肉。温足胫。皆冲脉之气也。若冲脉之络。因邪而结。则跗上之经。不动而为厥为寒者。亦冲脉之所致也。

以言导之(止)逆顺之行也张云。何以明者。恐人因厥而疑畏也。故先导以言。次切其脉。其有素所必动。而今则非者。如冲阳、太溪、太冲等脉。当动不动。乃可知其不动者为逆。动者为顺。而其厥逆微甚。

可以明矣。

卷四

血络论第三十九

奇邪张云。即缪刺论所论奇病也。在络不在经。行无常苦。故曰奇邪。

血络志云。血络者。外之络脉、孙脉。见于皮肤之间。血气有所留积。则失其外内出入之机。

血少黑甲乙。少、作出。是。

苍苍者甲乙。者上有然字。是。

烦悦诸本悦作。此本误。当改。

脱气则仆张云。气虽盛而血则虚者。若泻其气。则阴阳俱脱。故为仆倒。

久则为肿志云。其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而为肿。盖言血乃水谷之津液所化。若不新饮而出为汗者。乃身中之水也。简案、此答上文半为汁者之问也。肿、乃水肿之谓。

气先行故肿简案、此答上文发针而肿者之问也。肿乃针痕肿起之谓。与上节异义。

刺之血出多色不变甲乙无血出多色四字。简案、此答上文。而色不变。而烦者之问也。乃血出多三字衍文。

故烦闷张本。闷、作。

阴阳俱有余张云。经络之病。俱有余。

相之奈何马云。相、视也。

血脉者(止)各如其度甲乙无者字。则而、作刺而。马云。此言视血络之法也。则、侧同。必侧其针。

以迎而泻之。志云。盛坚横以赤者。血盛于脉中也。上下无常处者。血气之流行也。小者如针。留血之在孙络也。大者如筋。留血之在经隧也。数者血脉出入之度数。张云。若失其数。而反其法。则为仆为脱。为虚为肿等证。各如刺度以相应也。

肉着马云。着、着同。张云。肉着者。吸着于针也。针入而热。肉必附之。故紧涩难转而坚不可拔也。

卷四

阴阳清浊篇第四十

诸本无篇字。马云。阴阳者。阴经阳经也。阴经受清气。阳经受浊气。故名篇。

夫一人者(止)其合为一耳张云。察之一人。亦有乱气。况天下乎。故推于一人。即可以知天下。然则人己血气本不一。而不一之理则一也。

受谷者浊受气者清马云。凡人身之气。始时受谷气者。六腑也。其腑为浊。继而谷气化为精微之气。从上而出。则受此精微之气者。五脏也。其脏为清。张云。人身之气有二。曰清气。曰浊气。浊气者。

谷气也。故曰受谷者浊。清气者。天气也。故曰受气者清。二者总称真气。刺节真邪篇曰。真气者所受于天。

与谷气并而充身也。五味篇曰。天地之精气。其大数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是指入者为天气。出者为谷气。

清者注阴(止)命曰乱气甲乙作清而浊者。下行于胃。是。张云。喉主天气。故天之清气。自喉而注阴。阴者止藏也。咽主地气。故谷之浊气。自咽而注阳。阳者六腑也。浊之清者。自内而出。故上行。

清之浊者。自外而入。故下行。

一上一下。气必交并。二者相合。而一有不正则乱气出乎其中矣。汪云。本经俱言阳清阴浊。此言阴清阳浊者。

盖以脏阴而腑阳。脏清而腑浊也。

浊者有清清者有浊甲乙二者当作中。

气之大别(止)内精于海张云。大别言大概之分别也。上文以天气谷气厘清浊。而此言清中之浊。浊中之清。其所行复有不同也。清者上升。故注于肺。浊者下降。故走于胃。然而浊中有清。故胃之清气。上出于口。以通呼吸津液。清中有浊。故肺之浊气。下注于经。以为血脉营卫。而其积气之所。乃在气海间也。上气海在膻中。下气海在丹田。

何太阳浊甚乎诸本无太字。甲乙。浊、作独。

手太阳(止)独受其浊张云。手太阳小肠也。小肠居胃之下。承受胃中水谷。清浊未分。秽污所出。

虽诸阳皆浊。而此其浊之浊者也。故曰。独受阳之浊。手太阴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为清气之所注。虽诸阴皆清。而此其清之清者也。故曰独受阴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窍。此即上文胃之清气。上出于口。肺之浊气。

下注于经之义。足太阴脾也。胃司受纳水谷。而脾受其气以为运化。所以独受其浊。而为清中之浊也。志云。

空窍者。皮毛之汗空也。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走手空窍。以司呼吸开阖。应天之道也。小肠受盛糟粕。济泌别汁。化而为赤。下行于十二经脉。应地之道也。脾为仓廪之官。主输运胃腑水谷之精汁。故诸阴皆清。而足太阴独受其浊。

清者其气滑(止)调之也张云。此又以针下之气。言清浊阴阳也。清者气滑。针利于速。浊者气涩。

针利于迟。阴者在里。故宜深而留之。阳者在表。故宜浅而疾之。其或清中有浊。浊中有清。乃为清浊相干。

当察其孰微孰甚。而酌其数以调之也。志云。以数调之。与逆顺篇之无失常数同义。简案、逆顺肥瘦篇曰。血浊气涩者。深而留之。

血清气滑者。浅而疾之。与本节之义不同。马张以表里解之。似牵强焉。岂本节阴阳字互误耶。

卷四

阴阳系日月篇第四十一

诸本无篇字。马云。日者即历书之十日也。月者即历书之一月也。天与人之阴阳和合。而足经应月。手经应日。故名篇。

腰以上为天(止)故在上者为阳张云。日为阳精。故日主火。月为阴精。故月生于水。日为阳。

阳数五。五者中数之奇也。二五为十。故旬有十日。而纪日者。所以作十干也。月为阴。阴数六。六者中数之偶也。二六一十二。故岁有十二月。而纪月者。所以作十二支也。共合于人。则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手在腰之上。故属阳。而左右共十指。所以应十日也。足在腰之下。故属阴。而左右共十二经。所以应十二月也。

寅者正月之生阳也(止)故曰厥阴张云。此言十二支为阴。足亦为阴。故足经以应十二月也。然一岁之中。又以上半年为阳。故合于足之六阳。下半年为阴。故合于足之六阴。人之两足。亦有阴阳之分。则左为阳。右为阴。以上下半年之阴阳。而合于人之两足。则正二三为阳中之阳。阳之进也。故正月谓之生阳。阳先于左而后于右。故正月主左足之少阳。二月主左足之太阳。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四五六为阳中之阴。阳渐退。

阴渐生也。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五月主右足之太阳。六月主右足之少阳。然则一岁之阳。会于上半年之辰巳二月。是为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阳明者。言阳盛之极也。七八九为阴中之阴。阴之进也。故七月谓之生阴。

阴先于右而后于左。故七月主右足之少阴。八月主右足之太阴。九月主右足之厥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阴中之阳。阴渐退。阳渐生也。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然则一岁之阴会于一半年之戌亥两月。是为两阴交尽。故曰厥阴。厥者尽也。(案原见王冰阴阳离合注)阴极于是也。此总计一岁阴阳之盛衰。故正与六合。二与五合。三与四合。而阳明合于前也。七与十二合。八与十一合。九与十合。

而厥阴合于后也。非如六气。厥阴主风木。阳明主燥金者之谓。志云。脉解篇曰。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厥阴者辰也。阳明者午也。少阳者申也。少阴者戌也。太阴者子也。而本篇又以寅末主少阳。卯午主太阳。辰巳主阳明。申丑主少阴。酉子主太阴。戌亥主厥阴。经脉别论。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长夏。肺金主秋。

肾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后天之五行也。

甲主左手之少阳(止)壬生左手之太阴张云。此言十干为阳。手亦为阳。故手经以应十日也。十日之中。主前者水火土为阳。居后者金水为阴。阳以应阳经。阴以应阴经。亦如足之与月也。故甲主左手之少阳。

乙主左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己主右手之少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丁主右手之阳明。十干之火。在于丙丁。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也。自己以后。则庚辛壬癸。俱金水为阴。故庚主右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

癸主左手之少阴。壬主左手主太阴。第足言厥阴。而手不言者。盖足以岁言。岁气有六。手以旬言。旬惟五行而已。且手厥阴者。心包络也。其脏附心。故不言耳。

故足之阳者(止)腰以下者为阴张云。此即两仪四象之道。阴中无太阳。阳中无太阴。故足为阴。

而阴中之阳。惟少阳耳。阴中之阴。惟太阴也。手为阳。阳中之阴。惟少阴耳。阳中之阳。则太阳耳。故以腰之上下分阴阳。

而手配十干。足配十二支。而三阴三阳。各有所属焉。可见腰以上者。阳中亦有阴。腰以下者。阴中亦有阳也。

其于五脏也(止)肾为阴中之太阴张云。五脏以心肺为阳。故居膈上而属手经。肝脾肾为阴。故居膈下而属足经。然阴阳之中。又有阴阳之分。亦如上节手足之义。故金匮真言论曰。阳中之阳心也。阳中之阴肺也。阴中之阴肾也。阴中之阳肝也。阴中之至阴脾也。义与此同。

正月二月(止)无刺左足之阴张云。人气所在。不可以刺。恐伤其王气也。按、本篇但言人气在足之刺忌。而不言手者。盖言足之十二支。则手之十干可类推矣。故甲乙丙在左手之少阳太阳阳明。己戊丁在右手之少阳太阳阳明。庚辛在右手之少阴太阴。癸壬在左手之少阴太阴。皆不可以刺也。

此天地之阴阳也(止)此之谓也张云。天地之阴阳。言变化之多也。夫干支手足者。分上下也。

左右少太者。辨盛衰也。今甲为天下之首。故当主左手之少阳。非四时五行之次。厥阴风水之列也。且夫阴阳之道。有名无形。可以十、可以百、可以千、可以万。左右逢源。无非其道。故不可以执一论之。马云。按数之可十四句。又见素问阴阳离合论。五营运大论。朱济公有名无形者。以无形而合有形也。

卷四

病传篇第四十二

马云。篇内大气入脏。先发于何脏。何日传何脏。即素问病传论之所谓病传也。故以病传名篇。然素问以论标本病传为一篇。本经以病本论标本。以病传论病之所传。分为二篇。

导引行气简案、巢源有虾蟆行气。

乔摩甲乙作按摩。马云。乔、跷同。

饮药之一者可独守耶甲乙无之字。简案、据甲乙药下句。义尤明显。

诸方者(止)万物毕者也张云。谓当因人所宜以施治。是众人各有其方也。人得其一。则万变之道可毕矣。移精变气论曰。治之极于一。即此谓也。

HT移之过马云。大抵内经谓病为有过。

其如且醒诸本且、作日。此字误。当改。下同。甲乙作旦亦通。

彼而服之马云。果能佩而服之。则神自生。而与道俱成。

可着于竹帛不可传于子孙马云。可着于竹帛。传之天下后世。盖上达必由心悟。可以待其人而后行也。虽子孙亦不可传之。犹梓匠轮舆。能使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故父不得以私诸子也。张云。昭乎如醒。

道之明也。窘乎如瞑。察之难也。着之竹帛。则泽及于人。传之子孙。则道私于己。故不可也。

乎诸本作喑乎。此字误。当改。

折毛发理志云。毛发折而腠理开。开则邪从毛发入。入则抵深而入于腠理。是以正气横倾。

血脉传溜甲乙。溜、作留。志云。传流于血脉而入脏。则伤神。

大气入脏腹痛下淫马云。大邪入脏。而腹痛下传。诚有易死难生者。张云。大气、大邪之气也。

凡邪之中人。喑乎其无声。不可得而闻也。漠乎其无形。不可得而见也。至其绝则为折毛发理。正气横倾等证。

故有死无生也。

病先发于心(止)夏日中张云。病发于心而得于肺。火乘金也。三日而金复乘木。故传之肝也。五日而木复乘土。故传之脾也。再三日而邪气不退。其甚则死冬月夜半。水王之极也。夏月日中。火王之极也。心火畏水。故冬则死于夜半。阳邪亢极。故夏则死于日中。盖衰极亦死。盛极亦死。有所偏胜。则有所偏绝也。五行之气。无不皆然。下文之义。皆仿此。马云。素问标本病传论言病。本篇言脏。其实病即脏之病也。

病先发于肺(止)夏日出张云。自肺而肝。自肝而脾。皆传所胜也。自脾而胃。表里相传也。肺邪王于申酉。故冬则死于日入。金气绝于寅卯。故夏则死于日出。杨元如云。按止言冬夏而不言春秋者。四时之气。总属寒暑之往来。夜半日中。阴阳之分于子午也。日出日入。阴阳之离于卯酉也。病传之一三五日者。乃天之奇数。盖五脏生于地之五行。而本于天干之所化。简案、病传日数。未详本于何义。杨说难通。

病先发于肝(止)夏早食张云。此肝木传土。而土邪复传水脏也。水受伤者金胜则危。故冬畏日。

入肝发病者。木衰则剧。故夏畏早食时也。马云。冬之日入在申。以金旺木衰。故冬死于日入。夏之早食在卯。

以木旺亦不能扶。故夏死于早食也。

病先发于脾(止)夏晏食张云。此土邪乘水而表里俱相传也。人定在亥。而土病于冬者畏之。寒水反能侮土也。晏食在巳。而脾病于夏者畏之。以戊己王乡。而合邪为患也。杨元如云。膂膀胱者。膀胱附于脊背之膂筋也。是以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见标本病传篇)小便闭。人定在寅。水旺而土绝也。夏之晏食在亥。水泛而土败也。马云。冬之人定在亥。以土不胜水。故冬死于人定。夏之晏食在寅。以木来克土。故夏死于晏食也。简案、晏、玉篇晚也。淮南天文训。日至于桑野。是谓晏食。盖以理推之。人定在亥。

晏食在戌。(见标本病传高注)

病先发于胃(止)夏日张云。此土邪传水。而水复传火。故自膀胱以及于心也。标本病传论曰。冬夜半后丑也。夏日未也。皆土王之时。故胃病逢之。气极则败。志云。、音笛。日昃也。

病先发于肾(止)夏早晡早、马张志作晏。他本并作早。简案、据标本病传论作晏为是。张云。此水病乘火。则表里皆相传也。大晨、辰刻也。为水之库。晏晡、戌时也。土能伐水。故病发于肾者。不能出乎此也。马云。冬之大明在寅末。夏之晏晡以向昏。土能克水。故冬死于大晨。而夏死于晏晡也。

病先发于膀胱(止)夏下晡张云。此亦水火二脏。自表而里之相传也。冬之鸡鸣在丑。阴之极也。夏之下晡在未。水所长也。膀胱为水府。故其盛极衰极。皆能死。志云。冬鸡鸣。夏下晡。即上节大晨晏晡之时也。按五脏相传。而有膀胱胃腑者。胃居中央。为水谷之海。乃五脏之生原。太阳为诸阳主气也。简案、甲乙合本篇。及标本病传论。成篇当参考。

诸病以次相传(止)乃可刺也志云。玉机真藏论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

病之且死。心先传行。至其所不胜病乃死。故如是者。乃逆传其所胜。皆有死期。不可刺也。如间一脏者。乃心传之肝。肺传之脾。子行乘母也。间二脏者。心传之脾。肺传之肾。乃母行乘子。子母之气。互相资生者也。

间三脏者。心传之肾。肺传之心。从所不胜来者。为微邪也。按、五脏间传。止有间三而无间四。所谓间四脏者。以脏传之腑。而腑复传之于他脏。盖腑亦可以名脏也。马云。难经五十三难。七传者死。

间脏者生。与此篇大义同。

卷四

淫邪发梦篇第四十三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有淫邪泮衍。使人卧不得安而发梦。故名篇。

淫邪泮衍。张云。言奇邪为梦。变幻无穷也。简案、泮、散也。诗。邯风。迨冰未泮。

正邪从外袭内(止)喜梦反淫、千金作及淫。张云。正邪者。非正风之谓。凡阴阳劳逸之感于外。

声色嗜欲之动于内。但有干于身心者。皆谓之正邪。亦无非从外袭内者也。惟其变态恍惚。未有定舍。故内淫于脏。则于营卫魂魄。无所不乱。因令人随所感而为梦。

下甚则梦随盛饥则梦取甲乙。下甚、作下盛。盛饥作甚饥。马云。甚、当作盛。盛、当作甚。

肺气盛(止)飞扬张云。肺在志为忧。故梦恐惧哭泣。肺主气。故梦飞扬。

身体重不举甲乙。重下有手足二字。

两解不属张云。腰为肾之府。故若腰脊不相连属。

凡此十二盛者马云。凡此十二盛者。在腑则有余于外。在脏则有余于内。凡有梦至时。即知其邪之在何脏腑。遂用针以泻之。其邪可立已矣。盖腑梦泻腑。脏梦泻脏也。

厥气客于心志云。夫邪之所凑。其正必虚。上章论邪气之有余。此论正气之不足。厥气者虚气。

厥逆于脏腑之间。客者薄于脏腑之外也。

坏屋风雨张云。脾属土。其主湿也。

梦游行张云。膀胱为足之太阳经。属三阳之表也。马云。以膀胱经遍行头项背腰足也。

梦田野马云。以大肠为传导之官。其曲折广大。似田野也。志云。田野者。水谷之所生也。大肠为传导之官。主受水谷之余。济泌别汁。止梦见田野者。大肠之气虚也。

聚邑冲衢甲乙。冲衢、作行街。马云。梦会聚之邑居。或冲要之道衢。以小肠为受盛之官。其物之所聚。似邑衢也。简案、冲、说文。通道也。与街同义。气冲、一名气街。可证。

自刳张云。胆主决断。其气刚也。刳、音枯。剖腹也。

苑中千金作池渠阱。张云。、窖同。志云。、音教。地藏也。简案、考工记。困仓城。

注。穿地曰。音教。、说文陷也。、音乌爪切。音洼。凹也。苑、疑字误。

拜起甲乙。起作跪。

客于胞则梦泄便甲乙。泄便作溲便利。张云。胞、溲脬也。、大肠也。在前则梦泄。在后则梦便。志云。客于胞则梦泄前溺。客于肠则梦后便。

凡此十五不足者道脏本、正脉本、十五作有数。马云。凡此十五不足者。在腑则不足于内。在脏则不足于外。凡有梦至时。即知其邪之在何脏腑。遂用针以补之。其邪可立已矣。盖腑梦补脏。脏梦补腑也。简案、此篇论梦。与素问脉要精微论。方盛衰论。及列子穆王篇少异。当参考。

卷四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第四十四

夫百病(止)得脏而有名马云。夫百病必始于外感内伤。

故燥湿寒暑风雨者。外感也。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者。内伤也。邪气相合于脏而病形成。得其分脏而病名别。张云。气合而有形。脉证可据也。得脏而有名。表里可察也。

旦慧昼安夕加夜甚春秋繁露云。病者至夜而病愈甚。出同类相动篇。

春生夏长(止)故甚也张云。春之生。阳气升也。夏之长。阳气盛也。秋之收。阳气降也。冬之藏。

阳气伏也。是气之常。皆以阳气为言也。天地之交。四时之序。惟阴阳升降而尽之矣。自子之后。太阳从左而升。升则为阳。自午之后。太阳从右而降。降则为阴。大而一岁。小而一日。无不皆然。故一日亦分四时也。

朝时太阳在寅卯。自下而上。在人应之。阳气正升。故病气衰而旦慧。日中太阳在巳午。自东而中。在人应之。

阳气正盛。故能胜邪而昼安。夕时太阳在申酉。由中而昃。在人应之。阳气始衰。故邪气渐盛。而暮加重。夜半太阳在戌亥。自上而降。在人应之。阳气伏藏。邪气正盛。故夜则甚。盖邪气之轻重。由于正气之盛衰。正气者阳气也。升则从阳。从阳则生。降则从阴。从阴则死。天人之气。一而已矣。

其时有反者何也(止)逆者为粗独主甚病。诸本作独主其病。此本误。当改。马云。帝疑病有旦昼。

或加或甚。而夕夜或慧或安者。故伯言此乃脏气独主其病。而不应一日分为四时之气也。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

肺病不能胜昼之火。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心病不能胜夜之水。故为加为甚也。若人之脏气。能胜时之气。如肺气能胜旦之木。肾气能胜昼之火。心气能胜夕之金。脾气能胜夜之水。故至昼慧旦安也。治之者。能顺其时。

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则补脾而泻肝。肺病不能胜昼之火。则补肺而泻心。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则补肝而泻肺。心病不能胜夜之水。则补心而泻肾。斯病可与期也。彼粗工者。则逆之而已。恶足以知此。

五脏有五变(止)以应五时志云。五脏有五变者。有五时五行五音五色之变异。五变有五输者。一脏之中。有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之五输。故五五有二十五输。以应五时也。

肝为牡脏张云。肝属木。为阴中之少阳。故曰牡脏。

心为牡脏张云。心属火。为阳中之太阳。故曰牡脏。

脾为牝脏张云。脾属土。为阴中之至阴。故曰牝脏。

肺为牝脏张云。肺属金。为阳中之少阴。故曰牝脏。

肾为牝脏张云。肾属水。为阴中之太阴。故曰牝脏。按、五脏配合五行。而惟肝心为牡脏。脾肺肾皆为牝脏。盖木火为阳。土金水皆为阴也。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马云。缺、岐伯曰。张志同。

脏主冬(止)秋刺合张云。五脏主藏。其气应冬。井之气深。亦应于冬。故凡病之在脏者。当取各经之井穴也。五色蕃华。其气应春。荥穴气微。亦应乎春。故凡病见于色者。当取各经之荥也。五时长养。其气应夏。输穴气盛。亦应于夏。故凡病之时作时止者。当取各经之输也。五音繁盛。气应长夏。经穴正盛。亦应长夏。故凡病在声音者。当取各经之经也。五味成熟。以养五脏。其气应秋。合穴气敛。亦应于秋。故凡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因饮食内伤者。当取各种之合也。按、本篇五时之刺。以应五输者。冬刺井。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者。以井应冬。荥应春。输应夏。经应长夏。合应秋也。如本输四时气水热穴等论所载。

皆同。不可易者。考之六十五难曰。井者东方春。合者北方冬也。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皆与本经不合。必难经之误也。当以本经为正。不可不辨。

以经合之张云。上文止言五脏五输。以应五时。而不及六腑之原者。盖原合于经。不复应时。如长夏之刺经。则原在其中。应其数矣。是即六腑之六输也。按、本输篇所载。六腑之原。在九针十二原篇。即谓之。故六十六难曰。以为原也。后世针灸诸书宗之。皆言阳经之即为原。故治即所以治原。阴经之并于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输。今此节云。以经合之。以应其数。然则经原三穴相邻。经亦可以代原矣。

经满而血者病在胃甲乙注。经、作络。胃、作胸。志云。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肺。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荣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

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隐于中矣。简案、以阳明配秋。盖出于运气。疑非经旨。

此节马张不释。姑仍志注。

是谓五病也诸本病、作变。此根据张本。误。当改。

卷四

外揣篇第四十五

马云。内有司内揣外。故名篇。说文云。揣、量也。六书统云。凡称量忖度。皆曰揣。

授其调张云。调、法度也。言颇得其详也。

夫九针者(止)可乎张云。始于一。终于九者。尽天地之大数也。针数应之。故小则无内。大则无外。深则无下。高则无上。其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无所不合。

故散之则杂如毫毛。约之则浑束为一。一者欲得其要也。

夫治国者(止)为一乎张云。至大至小。至浅至深。无不有道存焉。故治国者有道。治针亦有道。

必知乎道。乃可万变而为一矣。

动摇则应知张云。有动则有应。有应则可知。惟其至明。故能尽得其情。

合而察之切而验之见而得之马云。合阴阳而察之。切阴阳而验之。见阴阳而得之。张云。

合而察之。参合阴阳而详察也。切而验之。从其切要而辨证也。故可见可得。如清水明镜之无所失也。

五音不彰(止)影之似形张云。五音五色见于外。因藏气而彰明也。五脏之气藏于内。因形声而发露也。外之不彰不明者。知内之波荡也。即如鼓非桴也。得桴而后鸣响。非声也。得声而后应影。非形也。得形而后见。是皆内外相袭而然。袭、因也。马云。五脏在人身者如水波。荡然紊乱无纪。

故远者(止)弗敢使泄也张云。揣、推测也。司、主也。远者主外。近者主内。察其远能知其近。

察其内能知其外。病变虽多。莫能蔽吾之明矣。内外远近。无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阴阳之道。尽于此矣。

天地虽大。又安能出于是哉。马云。人身之音与色。是之谓远可以言外也。而即外可以揣五脏之在内者。人身之五脏。是之谓近可以言内也。而即内可以揣音与色之在外者。此乃阴阳之极。天地之秘。盖不可以轻泄之乎。

刺节真邪论。及素问灵兰秘典论。皆藏此室。简案、司、伺通。汉灌夫。传外后亦已使侯司。

卷四

五变篇第四十六

诸本无篇字。马云。末节有五变之纪。故名篇。

百疾之始期也广韵云。期、限也。

避者得无殆张云。殆、危也。天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所以有少病病多者。亦在乎人之慎与不慎耳。

斧斤释名云。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器。始用斧伐木己乃制之也。斤、同。释名云。所以平灭斧迹也。

木之阴阳志云。阴阳者。木之枝干皮肉也。简案、周礼考工记。凡斩毂之道。必矩其阴阳。阳也者。稹理而坚。阴也者。疏理而柔。

夫木之蚤花(止)况于人乎张云。此言木之凋残。各有所因。以方人之疾病。亦无不有所致之也。

萎、音威。蔫枯也。(蔫音烟物不鲜而色败也)溃、音会。坏烂也。漉、音鹿。水湿貌。杌音兀。木之无枝者也。马云。湿腐为漉。

故常为病也张云。木有坚脆。所以伤有轻重。人有坚脆。所以病有微甚。故虽同时遇风。而有受有不受。此病之所以异也。

风厥漉汗甲乙作风洒洒汗出。马云。素问阴阳别论。评热病论。皆有风厥。素问疟论。及本经逆顺篇。皆言无刺漉漉之汗。则风厥者其汗必漉漉然也。朱长春云。此言皮不致密。肉理粗疏。致风邪厥逆于肉。而为漉漉之汗。盖津液充于皮腠之间。皮溃理疏。则津泄而为汗矣。

肉不坚(止)此言其浑然者甲乙。、作。肉理粗疏四字。作肉不坚肤粗五字。疏下有也字。

此言以下六字。无无分理者。诸本理下更有理字。马云。理者之理。当作衍。张因删之。此本仍张本。马云。

腓肠之上。膝后曲处为。

乃委中穴所在也。其肉不坚。而无分理者。其理必粗。粗理而皮不坚致。则一身之腠理必疏。所以善病风厥也。

此乃言其肉之浑然者。则皮必密。理不疏。尚何病风之有。简案、甲乙作为是。以肉候通身之肌肉。见本藏等论。诸家以释之非也。浑然即无分理之谓。马反为理不疏之义。志亦为浑然汗出。并误。

五脏皆柔弱者(止)肌肉弱者也甲乙。必下无有字。冲、作衡。注云。太素逆留作留积。又甲乙皮充肌。作肤皮充胀。志云。消瘅者。瘅热而消渴消瘦也。邪气脏腑篇曰。五脏之脉微小为消瘅。盖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皆柔弱。则津液竭而善病消瘅矣。夫形体者。五脏之外合也。薄皮肤而肌肉弱。则五脏皆柔弱矣。

夫柔弱者必有刚强。谓形质弱而性气刚也。故此人皮肤薄而目坚固以深者。其气有长冲直扬之势。其心刚。刚则多怒。怒则气上逆。而血积于胸中。(马云素问生气通天论曰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气逆留则充塞于肌肉。血蓄积则脉道不行。血气留积。转而为热。热则消肌肤。故为消瘅。此言其人暴刚而肌肉弱者也。盖肌肉弱则五脏皆柔。暴刚则多怒而气上逆矣。张云。目坚固而视直扬者。其心必刚。冲者目光突露之谓。、宽同。

简案、冲作衡。似是。论勇篇亦云。勇士者目深。以固长衡直扬是也。前王莽传。肝衡厉色。振扬武怒。注。

眉上曰衡。肝衡、举目扬眉也。又蔡邕释诲。扬衡含笑。字书体也。又与同。义难叶。

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热张云。骨属肾。肉属脾。皆至阴之所在也。阴不足。则阳邪易以入之。故善病寒热。

颧骨者(止)故善病寒热也甲乙。殆、作始。志云。夫肾主骨。颧者肾之外侯也。故颧骨为骨之本。

颧大则周身之骨皆大。颧小则知其骨小也。者肉之指标也。懦懦柔弱也。

臂薄者股肱之大肉不丰也。地色者地阁之色。殆不与天庭同色。此土气之卑污也。髓者骨之充也。骨小则其髓不满矣。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骨小皮薄。则阴阳两虚矣。阳虚则生寒。阴虚则发热。故其人骨小皮薄者。善病寒热也。张云。懦、儒、糯、软、三音。简案、寒热谓虚劳寒热。内经言寒热者皆然。

粗理(止)各视其部甲乙无者各二字。部上有三字。张云。肉不坚。则风寒湿邪易以入也。人之上下左右虚实。自有不同。故当各视其部。

病肠中积聚者(止)大聚乃起甲乙。乃伤作乃作。稍至作稍止。马云。恶者犹俗云不好也。朱永年云。

此言善病肠中积聚者。以肠胃之恶也。夫皮肤薄而气不充。身泽毛肉不坚。而津液不能淖泽。如此则肠胃恶。

盖津液血气。肠胃之所生也。恶则邪气留止。而或积聚。乃伤脾胃之间。若再饮食之寒温不节。邪气稍至。即蓄积而大聚乃起。夫肠乃肺之合。而主皮主气。胃乃脾之合。而主肉主津。故皮肤薄而肉不坚。则气不充而津液不淖泽矣。气不充而液不泽。则皮毛开而腠理疏。疏则邪气留止。渐溜于肠泽之间。而成积聚矣。(马云大义详见百病始生篇)简案、马云。其肉不坚而反为淖泽。淖泽者推之则移也。此以淖泽为柔脆之义也。张云。

淖泽者湿滞多也。考内经中淖泽多见诸篇。然未见为柔脆之义。若根据张说。而为湿滞多。则与皮肤薄而不泽相反。故朱带坚上不学而读。更添一不字而释之。义觉分晓。

先立其年(止)五变之纪也张云。先立其年。则五运六气各有所主。故知其时。凡病遇生王则时之高也。故可以起。起言愈也。如逢衰克。则时之下也。病当危殆矣。六元正纪大论亦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气。

虽非衰克陷下之时。而年有所冲。则气有所通。其病亦因而起。此非上文之所谓起也。如水火相冲。火当畏水。金木相冲。木当畏金。

然火胜则水亦病。木胜则金亦病。故有以金形之人。而反病于丁壬年者。有以木形之人而反病于甲巳年者。是谓因形生病。五变之纪也。简案、本节诸家并以运气家之言而解之。然运气之说。于唐以后。乃不可以彼解此。必别有义之所存。俟考。

卷四

本藏篇第四十七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推本脏腑吉凶善恶。故名篇。

奉生而周于性命者也张云。奉、养也。周、给也。人身以血气为本。精神为用。合是四者。以奉生而性命周全矣。

经脉者张云。经脉者即营养之道。营、运也。濡、润也。营行脉中。故主于里而利筋骨。

温分内张云。肉有分理。故云分肉。卫行脉外。故主表而司皮毛之开阖。

御精神故魂魄适寒温张云。御、统御也。适、调燮也。

营覆阴阳张云。覆、包藏也。

精神专直张云。专直如易系所谓其静也专。其动也直。言其专一而正也。

无以相倚也张云。倚、偏也。一曰当作异。

参天地测阴阳而运四时运、诸本作连。唯志作运。张云。副、配也。连通也。

化五节张云。应五行之节序。而为之变化也。

凡此二十五者各不同甲乙四下有变字。各下更有各字。

心小则安(止)无守司也甲乙邪弗能伤。注。太素云。外邪不能伤。又易伤于邪。注。太素亦作外邪。又杨上善云。心脏言神有八变。后四脏但言脏变。不言神变者。以神为魂魄意之主。言其神变则四脏可知。

故略而不言也。张云。心小则怯。故必多忧。大则不固。故邪易伤之。高则满于肺而窍多不利。下则阳气抑而神必不扬。心脆者火必易动。偏倾者不得其中。此其所以各有病也。志云。肺者心之盖。故心高则满于肺中。

在心主言。在肺主声。满则心肺之窍闭塞。故闷而善忘难开以言也。心脆则善病消瘅热中。按、邪气脏腑篇。

五脏脉微小为消瘅。盖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脆弱。则津弱微薄。故皆成消瘅。

肺小则少饮止胸偏痛也甲乙无喝字。肩息作喘息。居贲作逼贲易伤。注。一云易伤于热。喘息鼻衄。张云。喘喝、气喘声急也。肩息、咳耸肩喘息而咳也。居当作苦。肺下则气道不利。故苦于贲迫而胁下痛也。志云。贲乃胃脘之贲门。在胃之上口。下则肺居贲间。而胃脘迫肺。血脉不通。故胁下痛。肺伤者。肺痿也。简案、张改居作苦。以贲为奔之义非也。当根据甲乙作逼贲。仍志注为贲门。以前后文例推之。肺小则下。

恐脱安字。

肝小则脏安(止)胁下痛也甲乙无脏字。下脾肾并同。苦作善。切作加。作急。胁下痛也。之痛上有偏字。马云。支别者。上奔迫切。胁下多闷。张云。上支贲切。谓肝经上行之支脉贲壅迫切。故胁为闷。

为息贲喘息也。志云。肝居胃之左。故大则逼胃。而胃脘上迫于咽也。肝在膈之下。故大则苦于膈中。且胁下痛。肝脉贯膈上注肺。故高则上支贲切。胁为息贲。简案、支非支别之谓。王冰注六元正纪支痛云。支、拄傍也。胁字句。此谓上支拄于贲门。切迫于胁下。而为息贲者。肝高而上逼于肺也。史有肺肝相附语。亦恐近焉。经筋篇及五十六难。并以息贲为肺病。

此肝病及肺也。

脾小则脏安(止)善胀也甲乙。善满作。张云。凑、塞也。、胁下软肉处也。音秒。季胁、小肋也。简案、凑训塞未见所据。说文聚也。

肾小则脏安(止)人之所苦常病也甲乙肾大则注云。一本云耳聋或鸣。汗出不可以俯仰。注。一云背急缀耳脓血出。或生肉塞。志云。夫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故腰痛。背膂痛。腰尻痛。皆不可以俯仰。肾附于腰脊间。故病诸痛也。狐疝者。偏有大小。时时上下。狐乃阴兽。善变化而藏。睾丸上下。如狐之出入无时。

此肾脏之疝也。张云。五变者。曰小大。曰高下。曰坚脆。曰端正。曰偏倾也。人有五脏。脏有五变是为二十五变。人所苦于常病也。

赤色小理者(止)心偏倾也甲乙心下坚无下字。是乃与下文心脆对。志云。小理者。肌肉之文理细密。

粗理者。肉理粗疏。大肉脂。五脏之所生也。故候肉理之粗细。即知脏形之大小。KT、胸下蔽骨也。简案、赤色二字。该下文粗理者无KT者而言。次节白色青色并同。

巨节反膺(止)肺偏倾也甲乙注反、一作大。甲乙疏、作竦。注。一作欹。马云。疏当作竦。张云。

胸前两旁为膺。胸突而向外者。是为反膺。肩高胸突。其喉必缩。是为陷喉。合腋、张胁者。腋敛、胁开也。

胁偏疏者。胁骨欹斜而不密也。

广胸反(止)肝端正甲乙兔作脆。膺作胁。并是。张云。胫骨近足之细处曰。今详此反。兔以候肝。似以胁下之骨为也。反者胁骨高而张也。兔者胁骨低合如兔也。志云。兔者胸胁交分之扁骨。内膈前连于胸之鸠尾。旁连于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肝在膈之下。故广胸反者。肝高合胁。兔者肝下。兔者骨之藏伏也。肝脉下循于腹之章门。上循于膺之期门。在内者从肝别贯膈。故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简案、考字书无胸骨之义。张志以意释之。然于原文极切。今从之。

扬唇者张云。脾气通于口。其荣在膂。故脾之善恶。体于唇而可知也。

高耳者张云。肾气通于耳。故肾之善恶。验于耳而可知也。

持则安减则病也张云。凡以上诸变。使能因其偏而善为持守。则可获安。若少有损减。则不免于病矣。

犹不能减也甲乙。减、作感。简案、王冰注真至要。感邪而生病也。云外有其气而内恶之。中外不喜。因而遂病。是谓感也。

邪之舍也(止)反复言语也甲乙。苦、作善焦。人平作人卒。(卒字接句下)张云。五脏六腑。所以藏精神水谷者也。一有不和。邪乃居之。故曰邪之舍也。不可以为人平。谓其心邪多昧。便佞不可化也。简案、平作卒。为是。

肺合大肠(止)腠理毫毛其应张云。肺本合皮。而大肠亦应之。心本合脉。而小肠亦应之。胆胃皆然。

故表里之气相同也。惟是肾本合骨。而此云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何也。如五癃津液别篇曰。三焦出气。

以温肌肉充皮毛。此其所以应腠理毫毛也。简案、甲乙云。肾之应毫毛。于义为错。此不考耳。本输篇曰。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属膀胱。盖三焦膀胱。但是指下焦膀胱。膀胱为太阳经。主周身之表。肾与膀胱合。所以应腠理也。马云。左肾合膀胱右肾合三焦。恐非也。

皮肉不相离者张云。坚实之谓。志云。上文以脏合腑。而腑应形。此以脏合形。而形合腑。皆阴阳外内交互之妙用。

心应脉(止)小肠结张云。心与小肠为表里。心应脉。故小肠腑状。亦可因脉而知也。然脉行皮肉之中。何以知其浓薄。但察其皮肉。即可知也。冲、虚也。诸阳经脉。言脉之浮浅而外见者也。纡屈、盘曲不舒之谓。

脾应肉(止)上管约不利也甲乙。无小褒累、作无小裹。标紧多少里累、作多少。马云。亦裹作。张云。么、细薄也。约、不舒也。少裹累之义未详。高志斋谓揣其肉。而少有累然结实者之谓。简案、博雅。么、微也。里作裹。义自明。

无约者简案、约、纹也。

胆结也张云。胆气不舒之谓。

肾应骨(止)膀胱结也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而三焦亦合于肾。故上文曰。肾合三焦膀胱。腠理毫毛其应。所以三焦膀胱之状。可因腠理毫毛而知也。倪氏云。太阳之气主皮毛。三焦之气通腠理。是以视皮肤腠理之浓薄。则内应于三焦膀胱矣。又津液随三焦之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三焦者。少阳之气也。本经云。

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是以皮毛皆应于三焦膀胱。朱永年曰。经云。溪谷属骨。是肌肉之属于骨也。又曰。

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是骨肉皮毛交相资生者也。故曰。肾应骨。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

视其外应(止)知所病矣张云。外形既明。五内可察。病亦因而可知矣。所谓病者。如上文二十五变之类。皆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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