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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瘴疟指南》·卷上

明朝 瘴疟指南 郑全望 著

辨证

瘴疟形状

或问曰。发热头痛人俱称为伤寒。一以伤寒药治之可乎。予曰。当有所辨。诸般发热种种不一。

而最毒者在内伤有瘴疟。或曰。若内伤。果有东垣内外伤论。辨别详晰甚为有理。若医瘴疟则不能无疑矣。将以予为妄。吾见子治斯病活人甚多。但未闻是书未聆是语。当明以告我。予曰。伤寒内伤所病处广。况立法者。乃仲景东垣。二人圣医也。名重寰宇。而扩充是法者。陶节庵薛立斋二君。

故其书传之广。而心于活人者未有不读也。若夫瘴疟惟炎方有之僻于一偶。况业医者鲜。惜李待制治瘴之圣。其书所传不广。宜乎吾子之未闻是书。未聆是语。

或曰。既有是书。其病形可得闻欤。予曰。其病有三。而形状不外于头痛。发热。腰重。脚软。

或冷或呕或泄。或大便秘。或小便赤。面赤。目红。口渴。心烦。胸中大热。舌或黑。狂言谵语。

欲饮水。欲坐水中。或吐血。或衄血。或腹痛。或有汗。或无汗。诸证。以有寒有热者为寒瘴。

或间日。或不间日。为易治。以单热不寒者。为热瘴。为难治。得间日犹可以不言语。惟噫噫作声者。为瘴为不治。瘴疟之形状大都如是矣。

卷上辨证

人身肖天地瘴疟类天时

天以一气覆于上。地以一气载于下。人居覆载中。若何能与覆我载我者。相肖也。上古圣人等。天地人为三才。岂无灼见而妄立说耶。盖谓天以轻清之气。上浮而下转。地居其中。而干健之运。无一毫少息。若一毫不续。则穹壤判。

一息不运。则机缄穷。人身肖之。其气亦无息。天以日月循环。人以荣卫循环。地有九州。人有九窍。经曰。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嗌。风气通于肝。雷气通于心。谷气通于脾。风气通于肾。

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九窍为水注之气。阳之汗以雨名。阳之气以风名。人之一身。身以上其气象天。

身以下其气象地。故天不足西北。而人之耳目。右不如左之聪明也。故西北之人头常冷。地不满东南。而人之手足。左不如右之利便也。故东南之人。腰足常冷。天有阴阳。以生风暑湿燥寒。地有阴阳。

以生木火土金水。人有阴阳。以生肝心脾肺肾。天气以四时温热凉寒运于上。地气以生长收藏应于下。而人之阳气以升浮降沉应之。为生生不息之妙何也。天令春其气温。惟其气温。故地中之阳气鼓动而升于外。以生万物。人之阳气。亦应之以升。天令夏其气热。惟其气热。地中之阳气尽出于外。

以长万物。所以地之下极寒。人之阳气亦应之。尽出于外。脾坤土也象地。斯时脾土亦寒。天令秋其气凉。惟其气凉。所以阳气能降于地。而行收成之令。

人之阳气。亦应之而降于内。天令冬其气寒。惟其气寒。阳气尽沉于地。而成闭藏之令。所以地之下暖。人之阳气。亦应之沉藏于内。斯时脾土。亦暖。此天地得其常。而人之灾害亦不生。发瘴之地则不然。春夏多寒。秋冬多热。盛夏久雨。则可挟纩。隆冬久晴。宁不摇扇。一日之间。

日未升则寒。日中则热。日入又寒。一日一夜。寒暑迭变。无论四时。久晴则热蒸。蒸极则雨。雨下则湿。蒸雨久则凄凉。人生其间。饮食起居。安能一一谨慎。稍失调养。便感此乖戾之气。而发寒热。即谓之瘴。然瘴之发。多在秋冬。以其天气热。地中之阳气不能收藏而外泄。故草木不花而花。不叶而叶。人之阳气亦应之。不能收固。而恒泄之于外。惟其外泄。则脾土所以内虚寒。

身以上象天则极热。身以下象地则不热而寒。或热蒸极而汗。汗出则凄凉。其人身之寒热湿蒸。一与天时相似。故曰。人身肖天地。瘴疟类天时。知斯道者。则治瘴之法过半矣。

卷上辨证

受病之源

南方之地。寒暑不时。春夏淫雨则多寒。晨夕雾昏。地下湿蒸。故阴湿之气常盛。秋冬久晴则多热。草木不凋而放花。故阳燠之气恒泄。昼燠。夜寒。晴霁热。阴雨寒。人居其中。因寒湿之气盛。

故下体重湿。生痰又多。痰因秋冬热故。热多上壅。肤多出汗。至腠理不密。阳外而阴内。阳浮而阴闭。

于斯时也。若饮食失度。起居不时。及食生冷食炙。则痰与食相并积于胃。而寒热之病作矣。或不避暑。奔走于日中。或避暑而坐卧当风。闭其汗孔。使汗不出。此病亦因之而作。或因其晨多雾而寒。

饮酒以御之。少焉日出。而热。则酒与痰相并滞于膈上。此病亦因之而作。或晨寒而少衣。或夜冷而薄衾。则寒与痰相并。亦作寒热。或因晨寒多衣。行至日中未解。则暑与痰相并。亦作寒热。要之此病之本。本于天气热元阳恒泄。在人之阳气。自不降而内又多痰。再不能调摄。感于不正之气。宜其病有上热下寒之症。所谓无痰不成疟者是也。养生者能远房室。省劳役。毋食生冷。毋食炙。毋醉早酒。毋饱晚饭。毋乘暑行走。毋当风坐卧。一日之中。顺其寒暑。而加减衣裳。则瘴虽毒。庶可免矣。

卷上辨证

瘴疟伤寒辨

外伤寒邪之症与瘴疟。俱有寒热。医者尽以瘴疟作伤寒。率用汗吐下之法治之。其枉死者。

不可胜计。由其不辨寒热症候耳。今细分之。经曰。冬伤于寒。春必病瘟。冬若即病。谓之伤寒。

不即病至春变为瘟病。至夏变为热病。其病也。多自太阳经始。故发热恶寒。头痛脊强无汗。口中和而不恶。食脉浮紧。为伤寒。或恶风自汗。而脉浮缓。为伤风。其热无退时。若传经或传阳明经。则有目痛鼻干不得眠脉长之症。或传少阳经。则有耳聋胁痛。口苦呕吐。舌白苔脉弦之症。若传阳明腑病为入里。舌苔黄口渴。心烦舌干。不恶寒反恶热。扬掷手足。揭去衣被。狂言谵语。脉洪数内实之证。宜用下剂。下迟则入阴经。方舌黑大。凡伤寒之热。全不间断。直至传入里。下后方罢。经曰。夏伤于暑。秋必疟。夏暑汗不出。秋成风疟。是知疟之发。多因于暑。故发瘴之地。

四时常似夏。其病也无传经。若是冷瘴。则有恶寒发热。头痛脚弱腰重。口中不和。呕吐或不呕吐。

脉弦带数。一呼一吸。脉来六至。或七至八至。或先寒后热。或先热后寒。方其寒也。脉则沉迟而伏。及其热也。脉则六至七至。而弦洪渴欲饮水。饮则多吐。揭去衣被。待其汗出。热则退矣。或无汗而热久亦退。或间日再发。或一日一发。此为轻症。若是热瘴。则不恶寒惟发热壮热。头痛身倦。腰重脚弱烦躁。胸膈不利。呕逆或不呕逆。自利或不自利。小便赤涩。口渴脉洪弦七至八至。热亦不间断。一日二日舌便黑。目红面赤。渴欲饮冷。与之水亦能饮。狂言谵语。或大便闭。

至日晡尤甚。与伤寒下症无异。细察之。身中之热有不热处。以手扪之。额上极热。面微热黄尖凉。

心胸及腹极热。背微热。腰以下不甚热。重者常冷。或厥且谵语。以手扪心胸。蜷卧狂起。则脚重无力何也。瘴病是上热下寒。故腰以下。不热而沉重。上身之症。虽阳而阴。症隐具于其中。鼻尖为年寿宫。年寿属脾。脾寒所以鼻尖凉。此病是外热内寒。热症虽见于外。而内寒之症。验于鼻凉。

蜷卧叉手。胃胸隐然见矣。或谓是伤寒阴症。似阳亦非是。若阴症似阳。渴欲饮冷。与之冷则不饮。

瘴病与之则能饮。若用药得宜则热退。或得间日热。退时则脉微弱。非复前之洪弦数矣。大抵瘴与伤寒大不相同。伤寒因于寒。瘴病因于暑。伤寒有传经。有变症。有传染。而瘴病不传经。无变症。

不传染。若医者误认恶寒发热为表症。用伤寒汗药。以狂言谵语。大便秘舌黑为里症。用伤寒下药。则不旋踵而告变矣。

卷上辨证

瘴疟内伤辨

内伤饮食劳役过度之病。其发热恶寒。与瘴疟相似。若以瘴疟。而用内伤劳役之药治之。则神识昏乱。谵语如狂。

其热愈剧。服多亦至不起。由不细察其症候耳。今细辨之。内伤劳役之病。其恶寒也。见风见寒居阴处。无日阳处则恶之。若避风寒。居温暖处。或添衣被。则不恶也。或虽发寒。一暖便已。其发热也。蒸蒸然。上彻头顶。旁彻皮毛。下至腰足。浑身燥热。若袒衣被。近寒凉处则已。或热极而汗出亦解。若凉片时。即恶寒。添衣被。则不恶寒。又发热。

直至甘温之剂。进多则病已。其他头痛。身重。手心热。口渴。心烦。舌黑。妄语。妄有见闻。大便秘或沸。小便赤涩或呕。口不知味。其脉气口洪大。或兼各脏形症内伤之病。如此瘴疟之作其寒也。先起于毫毛。伸欠乃作寒栗。鼓领腰杳俱痛。虽重衣浓被。滚汤热火。不能温。寒去则内外皆热。渴欲饮冷。虽袒去衣被。重冰泉水不能寒。或先寒后热。

或先热后寒。或一日一发。或间日一发。或一日二三发。此是冷瘴。其脉洪弦数。冷瘴与内伤。其寒热不同又如此。惟热瘴热未间断时。又当细辨之。内伤之热。浑身上下皆热。热瘴之热。惟额极热。

胸腹极热。腰以下则不热。足发厥。又易辨之。亦有足热者。虽热亦不甚。内伤之热。袒去衣被即解片时。

热瘴之热。即卧于冷地亦不解。内伤之脉。气口独洪大而六至。热瘴之脉。六脉俱弦洪而七八至。

或阳症而见阴脉。要之。兼症虽多。惟以寒热及脉。潜心分别。则瘴疟内伤若冰炭矣。苟误认瘴疟为内伤。

而用补中益气汤。则热愈剧而神愈昏。盖瘴因阳气不降而然。升麻柴胡。乃轻清升药。使不降之阳气。

愈飞越矣。瘴乃类天时。天气郁蒸。得雨方解。瘴之热闷。欲俟下元温固。自然出汗方舒。黄白术敛腠理药也。使腠理闭塞。汗不得出。

愈加热闷神昏矣。若是内伤。此药一进。病势即渐减。纵不减亦不加。病之疑难如此。医者不明望闻问切之理。不分别其内伤瘴疟伤寒。而妄为施治者。屠刽之流也。

卷上辨证

诸疟瘴疟辨

或曰。伤寒内伤瘴疟之不同。已知之矣。敢问瘴与疟。何以辨之。予曰有三阳经疟。三阴经疟。

五脏疟。又有以寒多热少者。及单寒者。名寒疟。寒热相半者。名温疟。单热不寒者。名单疟。

胸膈痰痞心下胀满气逆烦呕为痰疟。噫气吞酸胸腹胀吐酸恶酸恶食为食疟。恶风自汗筋骨痛抽搐为风疟。

面垢口渴心烦多汗为暑疟。三日一发。久而不愈为疟。表里俱虚。客邪未散。真气不复。间一日连二日发。

或疾虽间。遇劳即发。久而不瘥为劳疟。进退无时。进则神昏。退则如常为鬼疟。久而不瘳。膈下结块为疟母。发于阳者为牡疟。发于阴者为牝疟。虽种种不同。其大略不外于一日一发。或二日一发。三日一发。有间一日连二日发。

有一日两发。有日与夜各发。有上半日发。有下半日发。有有汗。有无汗。此一定之规。若瘴疟只是三症。以有寒者为寒瘴。单热者为热瘴。不语者为哑瘴。其始发也。多不间断。重者七日方间断。其间断也。一日十二时。只间一二时。即发亦有间断半日者。退去时。莫起动则可。若起动则发。又终属难退。即退去。胸腹之热尚在。或间一日一发者。其发时去死一间。其退去之时。浑身上下筋骨。若无其难过也。不可以言语形容。非若诸疟退去之时。即如平人。又或先轻后重。或先重后轻。

或先间断而后反不间断。或先不间断而后间断。变怪不常。非若诸疟作息自有定期。以此辨别。

皎若日星。其治诸疟。用药错者尚可救。疗瘴疟。用药一错。祸如反掌。瘴最忌者。汗吐下及小柴胡汤。

柴苓汤。解肌汤。其故何也。盖瘴因阳气外泄而然。发汗之药多驱内阳外泄。是重虚其内。所以多死。瘴因阳气不降于下焦。吐则阳气愈上升。下元无阳气。

是无根也。故死。瘴疾是下真寒而上假热。下药太寒。一下咽则中寒大作。阳气随之即脱。所以死极速。

瘴病外虽热而内实寒。故人谓瘴疾为脾寒。正谓瘴也。故小柴胡柴苓解肌之类。其性俱大寒。服之则外热不降。而内寒更甚。故至外热微时。里外俱无阳气。所以难救。欲治斯病。医者自首至尾。

不同妄用一药。只遵大法。温中镇下。正气相解。且攻且守。主病者无责速效。病者能慎疾。则治自愈。

万不失一矣。若夫哑瘴。当归之天命。千百中可救一二。非人力之所能为也。

卷上辨证

伤寒瘴疟分南北辨

或曰如子之言。伤寒因于寒。瘴疟因于热。则北地多寒。伤寒乃北方之病。南地多热。瘴疟乃南方之病欤。予曰子言亦有理。上古圣人。亦有异法方宜之论。然不可执一不通。第曰北方伤寒病多。南方瘴疟病多。则可。若曰北方无瘴疟。南方无伤寒。

则不可。盖天道无常。假令北方暑热过多。秋时暴热数日。北人感此气。亦多病瘴。广之东南。

设有冬时大寒数日。南方素无寒。若感此气。亦多病伤寒。故医者当上察天时四时温凉寒热。

上明五运六气司天在泉之理。下察四方风土之宜。中辨病患平日之性。宜凉宜热。平日是何脉。再审今病。或外伤风寒暑湿。或内伤饮食劳役七情男女。或感乖戾之气而为瘴灼。见其病之在何经何脏。宜补宜泻宜吐宜汗宜温宜和解。万举万全。庶不愧为医矣。

卷上辨证

瘴疟五脏俱病

夫人身自胸膈至头为上焦。其气象天。自胸膈至腹为中焦。其气象人。自腹至足为下焦。其气象地。以五行论之。上焦属丙丁火。中焦属戊己土。下焦属壬癸水。在五脏。心肺阳也居上。脾阴坤土也居中。肾肝阴也居下必也。阴能升。阳能降。以成水火之既济。天地之交泰。则为平人。若夫发瘴之地。秋冬多热。则人身阴阳之气。上者自上。下者自下。

而成水火之未济。天地不交之否。故一触外邪。五脏俱病。其病多上热下寒。外热内寒。何也。

天气通于肺。天气热。故肺热极。所以大渴引饮小便频数或遗尿气逆胸中痞闷。或衄血。心在上焦火位。天气热。故心热极。所以心烦闷乱狂言谵语神识昏沉瞀不知人。或吐血饮冷舌黑面红口唇生疮。

脾为中州坤土。天气热则地中阳气恒浮而不降。地下无阳则寒。故脾土虚。所以鼻尖凉多痰肌肉削不能食面黄四肢无力。或呕或泄中焦虚痞气倦怠。肝肾居下焦。地之分。天气热。阳气不降。地下无阳故肝肾虚寒。所以腰重脚弱筋骨痛腿足寒厥。或吐蛔或吐沫。瘴病一作。五脏之症俱见。非若伤寒之传经。传一经方见一经之症也。知此则知伤寒汗吐下之法。不当施于瘴疟矣。而治瘴之法。当知升降浮沉则顺之。寒热温凉而逆之之理。

必使心肺之阳。降于下焦。俾下元温暖。下元者人身之根本也。温暖则根本固。根本固则邪热退。

诸病息矣。

卷上辨证

冷瘴

其症恶寒发震发热。头或痛或不痛。或呕吐或不呕吐。胸膈痞闷。身重腰痛脚软。或先寒后热。

或先热后寒。寒时虽浓衣被不能温。热时虽卧冷地不能凉。或大渴饮水。或一日一发。发时多。

退时少。或间日三日一发。所兼之症极多。不能尽述。惟以其有寒。谓之冷瘴。有阴有阳。故谚有云。冷瘴必不死。此瘴之轻者也。其脉或寒时微迟。热时弦数。或来六七至。或阳症见阴脉。治法先用感应丸十四粒。姜汤送下。次用陈皮半夏汤三四服。或不换金正气散三四服。重者七八服。方用和解汤三四服或七八服。加浓桂更好。得寒热间断多时。后用截疟丸。酒送截之。或养胃汤。不已。四兽饮。此常法也。

如往来寒热。痰逆呕吐。

头痛及身腰痛如被杖。汗多烦躁。引饮自利。小便赤或如中风者。姜附汤主之。如寒热往来。烦渴手足冷。鼻尖凉。身重舌黑。渴欲饮水。自利呕逆。汗出恶风者。干姜附子汤主之。如上半身热极。下半身冷。腿足寒厥者。沉附汤主之。或送养正丹。黑锡丹。灵砂丹。

如发热手足厥冷烦渴闷乱上吐下泻者。附子理中汤主之。

如发热咽嗌干燥焦烦大渴饮水不止者。冷汤主之。或既济汤理之。渴甚者。夺命散加附子主之。

如发热腹痛。头目昏沉。四肢疼痛。大便自利。小便或涩或利。或呕或咳者。真武汤主之。

如发热恶寒呕不止者。藿香正气散主之。夫瘴病多呕。病因饮食伤脾而得。又炎方之病。气多上逆。

痰与气并而上。故多呕。如因食生冷太过。

呕而恶食。头目昏沉肢体拘急。痰多腹痛者。养胃汤加附子沉香主之。呕甚送来复丹。或治中汤主之。

如呕吐膨胀者。二陈汤送感应丸。

如呕而胸膈不快。胁筋胀满。心腹刺痛。食少多痰。吞酸噎气。及见症不一者。以嘉主散主之。

如寒热往来。恶心呕吐。吞酸噫腐。腹痛痰痞不能食。红丸子主之。

如大便秘者。先服和解汤。自然通利。或秘甚者。用嘉禾散加蜜主之。又有多日不通者。看病势何如。得大便利而后病方得愈。方可用蜜导法。若不甚急。只以治瘴为主。得热瘴不来。大便自然通利矣。

如寒热脐腹刺痛。胁痛烦乱。引饮霍乱。手足厥冷者。冷香汤主之。

如寒多热少。或但寒不热者。其人平日虚弱。七枣汤主之。

如神思昏乱。狂言谵语。不知人事者。轻则养胃汤加附子沉香。重者二陈汤加沉附。若甚者。沉附汤主之。

如脉代者。此病甚不宜代脉。看大便如何。如大便照常。养胃汤加附子主之。

如大便不利。可与正气散或和解散加桂。大便行则代脉去矣。

如发热头痛。小便不利。烦躁饮水。水入即吐者。五苓散主之。若引饮自汗。小便赤涩者。

不得服五苓散。汗出更利小便。必亡阳也。况渗泄之剂。下虚者尤忌之。如四肢厥冷。

头额虚汗。咳逆脉促。其症甚危。三建汤主之。

如症候不一。多所变怪者。和解汤主之。

如瘴止后腰痛脚软者。加减五积散主之。

如瘴止后汗多者。黄建中汤主之。

如瘴止后食少体倦者。异功散主之。

如瘴止后多痰及食入而心下饱闷者。香砂六君汤。或吞养脾丸。

如瘴止后虚烦不得眠。心胆虚怯。触事易惊者。温胆汤主之。

卷上辨证

热瘴

其病身发大热。神气沉昏。昼夜如卧炭火中。腰痛脚弱。大渴欲饮冷水。上脘痞闷。神昏妄语。头痛或不痛。或呕逆或不呕逆。小便赤涩或频数。或遗尿。大便或秘或自利。

舌黑面赤目红。或吐血衄血。兼见之症。不能尽述。惟以其单热不寒。谓之热瘴。其热多不间断。

因阳气尽发泄于外而然。谚云。热瘴久不死。此瘴之重者也。治得其道。得生者多。其脉洪弦数。

或来七八至。亦有见阴者。治法先刺之。

南人治热瘴。初起不用药。只挑草子之法。广中之处有人能之。凡有瘴发一二日。卷其上下唇之里。以针刺其血。正中用手捻去紫血。又以楮业擦舌出血。又令病患并足而立。于两足后腕横缝中。青脉刺之。出血如注。乃以青蒿水与服。应手而愈。

若冷瘴与杂病。决不可刺。热瘴之所以刺而得愈者。即太阳伤寒症。邪气在表。当汗之法也。刺出其血。

即是得汗而其效速于得汗。盖人身之上下唇。是阳明胃脉之所经。足后腕。是太阳膀胱脉之所经。

太阳受病三日。而阳明受病。南人之针。可谓暗合。若患热瘴而不即刺。及其三阳传遍。邪气入里。

虽刺而血已凝。非惟无益。或至重伤。又南人针法。别有不可晓者。发瘴过经已入里而将死。刺病人阴茎而愈。窃意其通五脏。刺之或可去内腑之热耳。然少壮者。尚可用此法。苟施于怯弱者。岂不危哉。

按黄帝内经。九针从南方来。刺热论曰。病未见赤色而刺之。是谓治未病。然则南方挑草子之法。不可废也。但南人未知辨赤色之道。愚谓热瘴初起。刺病患两足腕出血。又刺舌下出血。头痛两额角脉胀者与两额角脉上刺之出血。其病势果衰大半。次服不换金正气散。又服和解汤七八服。得间断一日一发。然后截之。若间断作二日一发尤妙。不来之日。服和解汤七八服。和解后热势稍缓。服养胃汤吞截疟丸。酒送。日服六七次。

如未止。服四兽饮。此平常之法也。如变症不一。当与治冷瘴方法。互治之。

如其症未解。或疑有热。亦不宜服发汗及凉药。但取嘉禾散服之。若果蕴热但冷。服无害。

盖嘉禾散治下虚中满。能升降阴阳。正与秋冬作热之地为宜。服二三日则寒热之症自判矣。然后随症调治。自无不效。

如呕逆以养胃汤。来复丹。治中汤。二陈汤。选而用之。

如兀兀欲吐而不吐者。二陈汤主之。

呕而热不退者。藿香正气散主之。

呕而膨胀二陈汤下感应丸。

呕而头痛。来复丹兼如圣饮子。

呕而胸膈不快。下虚中满。嘉禾散主之。

呕而大便秘。嘉禾散加蜜主之。

呕而腹痛。红丸子及乌沉散。

呕而痰逆。头痛身痛。脚痛脚弱。大汗多。烦躁引饮。大便自利。小便赤涩者。姜附汤主之。

吞养正丹。或灵砂散。

如发热烦躁。手足冷。鼻尖凉二症。病患因热大烦躁。多不自知。医者须以手扪其手足与鼻尖。

方知之。身重脚腰痛。舌生黑苔。大渴引饮。自利呕逆。自汗恶风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如大热咽嗌干渴。烦躁不解者。冷香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大作。饮水无度者。既济汤主之。

甚者合夺命散。

如热大神昏。不知人事。妄语遗尿。吐血衄血。舌黑面红。目赤烦渴。脉弦而七八至。以手扪之。额上极热。胸腹热。腰以下不热而冷。虽狂言妄语。病患心蜷卧。叉手扪心。或引衣自盖。

阴症具于隐微之中。况脉只以五六至。为数。为实热。若七至八至是内阳尽出于外之脉。腹内则空虚矣。若误用寒凉。攻外热。其毙也可立而待。急用沉附汤主之。吞黑锡丹。稍缓者。二陈汤合沉附主之。

轻者养胃汤合沉附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闷乱逆泄泻。手足稍微冷者。附子理中汤主之。

如呕逆泄泻。脐腹刺痛。胁肋胀痛。引饮无度。胸膈不利者。冷香汤主之。

如发热腹痛。头目昏沉。四肢疼痛。大便自利。小便或利或涩。或呕或咳。自汗多者。真武汤主之。

如因误攻外热以至四肢厥冷。两足如无。头颅虚汗不止。或时发哕。脉数而促。其危尤甚。急宜收心液。壮真阳。庶可更生。宜服三建汤。

如大便秘。其脉六至。兼弦而有力者。

和解汤主之。甚者用蜜导法。

如夏月冒暑。伏热即发热瘴。烦躁口渴。上吐下泄。心脾不调。全不具。阴症其脉弦而六七至有力。六和汤主之。

如热大便坚硬。其人平素脾胃壮实。而脉弦数有力者。和解汤加苏叶地骨皮主之。

如发热头疼。或眼睛疼。大便实。其脉举按皆弦数。全无阴症。其人平素宜凉剂者。参苏饮主之。只可一二服。稍和即止。不可过用。须要详认。不可误人。

如已分为间日。脾胃已和。湿冷已去。病退时。脉亦弦数者。养胃汤加柴胡主之。

如已服正气和解温中固下后。热已间断。截疟丸。不住者。十四日外可少与柴平汤。或柴胡散。尤隐不可多服。参苏饮。柴平汤。柴胡散。三方。须细察。病患平素宜凉剂。胃气壮实。

及脉实而无阴症。具于隐微之中者。方可用之。如稍缓。不若和解汤加减守之。免致失手。

如已经七日。发热烦躁。引饮喜冷水。大便不通。小便赤涩。狂言内热。神昏不省者。药令黄汤主之。若因上热未降者。尤宜沉附汤主之。

如无汗发热头痛小便涩。烦渴饮水水入即吐。五苓散主之。不可多服。

如瘴止后。犹狂言神昏者。因心经之阳尚未降于下焦故也。二陈汤加沉附主之。或养胃汤亦加沉附。

如瘴止后。腹痛肠鸣。大便溏而频。平胃散主之。

如瘴止后虚烦不眠。心胆虚怯。触事易惊。或梦不祥或异象。眩惑夜不安寝者。温胆汤主之。无多服。

如瘴止后。精神倦。不喜饮食者。异功散主之。

如瘴止后。腰痛脚痛。加减五积散。

如瘴止后。自汗多者。黄建中汤主之。多痰体倦。六君子汤。

如瘴止后。易饥易饱者。香砂六君汤。吞以养脾丸。

卷上辨证

瘴病初起发热头痛。或呕逆或不呕逆。兼症虽多。惟以其神昏不能言。但噫噫作声。或全不作声。谓之瘴。此热瘴之甚者。故谚云。瘴无不死。为不治之症也。但不犯不可服之药。治得其道。千百人亦可起一二人。其脉初起一二日。七八至而弦。热大至三四日。热微神清脉反和平。

如其症。精神清目开如常。能饮食能大小便。热微脉平常。只是全不作声者。此真瘴极难救。

盖肺气入心则为声音。今瘴毒之热沸其血涌于上。塞于心肺之窍。故不能言。七日后多死。治当散其血。用麦冬汤。调黑神散。亦有得生。如其症目上视。

口噤牙关紧闭昏不知人。遗尿遗屎不能言。以手重拿曲池虎口。颊车人中亦知畏疼。不能出声叫哭。

待热微时稍言一二句。此痰迷心窍也。为哑瘴用青州白丸子二陈合星附汤。或三生饮。元气虚者。

加人参十可活三四。如手足搐搦气逆者。附香散。及养正丹。如因食冷所致者。苏感丸。

如其症。精神不甚昏。能饮食。大小便亦通。热不甚。惟舌本强木不转而不能言者。亦非正瘴。

乃瘴毒中于心脾二经所致。心之别脉系舌本。脾之别脉连舌下。邪气入其经络亦然。用正舌散。

及全蝎麝香南星茯苓之类治之。

如其症初起或者寒瘴。或者热瘴。能言语。因医者误用发汗。及升药降药而变者。为不治之症。

虽神气清爽脉息和平。二三日决死。不可用药。

卷上辨证

不治症

一瘴病初起热大。不语至二三日。热微神清脉和。惟不作声。此真瘴不治。

一瘴病上吐下泄。精神昏乱。脉微迟无力。二三日决死勿治。

一瘴病因食生冷过多。至四五日作泄。手足冷者。决死勿治。

一瘴病热退时。脉亦七八至。无神者。决死勿治。

一瘴病脉大而散。无胃气者不治。

一瘴病阳症见阴脉。无胃气不治。有胃气者生。

一瘴病误服麻黄发汗药。及柴胡黄芩苦寒药而变者。决死不治。

一因误服麻黄。而筋惕肉者死。

一因误服麻黄。而目赤喘急者死。

一因误服麻黄。汗出不止。发寒而哕者死。

一因误服寒凉。自利而手足厥冷。渐及肘膝者死。

一因误服寒凉。而发哕者不治。

一因误服寒凉。狂起乱搏人者不治。

一因胎前染瘴。胎落而变者不治。

一产后染瘴。脉洪大如竹管。鼓指七至者不治。

卷上辨证

瘴病之脉。不可不细察。假如其脉沉细而迟。此元气虚寒之脉外症。虽见纯阳。当急用沉附等药。

苟误投以寒剂。其逝即在顷刻。正所谓承气入胃。阴盛乃亡也。在伤寒。阳症见阴脉。为必死之症。

瘴疟为上热下寒。外热内寒之病。阳症见阳脉为真病脉。见有胃气者反为易治。万不失一。

如其脉弦带数。六七至有力而不散大。此元气不虚寒。外症无阴症。具于隐微之中。只宜正气散。和解汤等药。苟误投以姜附亦难收功。正所谓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或间有阴症。见有阳脉。亦不宜例用姜附。且与和解正气。守之若苦寒之药。不可以脉见阳而妄用也。

如其脉洪大无伦。七八至按之鼓指者。或无力者。此元阳气尽泄于外之脉。不可谓之阳脉。

盖脉只以六七至为数为热。若七八至为元气已飞越。而邪气独盛。正不胜邪。故见是脉。以浮而无力为洪。若洪大通筋似指则为元气不固于内。反泄于外。故见是脉。正内经。所谓脉大为虚是也。

鼓指者。更虚于无力。二脉兼见。似内伤火不归经之症。方书谓龙雷之火。其外症决见大热之病。

细察之必有阴症。具于隐微之中。急宜用姜附等大热之药。冷冻饮料之。其效可必。倘误投凉药。祸如反掌。

在他症脉至七八至。为七极八脱。决死之脉。在瘴疟如治以法者。永保无虞。

如脉代而不散者。当问大便如溲。小便调为元气不足。宜参附之剂补之。元气实。代脉去矣。

若数日未更衣。更宜和解正气。使大便利。黑屎去。则代脉去矣。若代而兼散。则为不治之脉。

如脉瘴作时。七八至。温中固下。正气和解后。热退去时。一呼一吸只来二至。在他症为二败必死之脉。在瘴疟为邪气尽退。正气将复之脉。其外症决见浑身冰冷。困倦乏力。惟口中所出之气略温。或大汗如雨。恶寒之极。斯时惟宜调养。内服补脾之药。一日则前症俱退。二三日脉复。四五至矣。

卷上辨证

日期

瘴病无传经。治得其道。则有减病常期。治失其道。则至其时日而增剧。如瘴初起。轻则自间断正类疟病。治之当一日一发者。十四日愈。或二十一日愈。二日一发者。七日愈。其故何也。

夫瘴多是元气不胜邪。一日一发。元气难复。

其愈迟。二日一发元气易复。其愈速。若三日一发。则与疟无异。当以治瘴治之方。斟酌合用。必半年一年方可愈也。其次初发不间断。正气和解后。三日即间断七日可愈。或十日愈。又有重者。直至七日方间断。十四日可愈。如不愈二十一日。才已有二十一日。犹未已者。虽未愈。

谨慎用药。再无变证。若不知治瘴之法。妄用药饵。不问轻重。如重犯发汗凉药。则三日变证。

七日死。有十日变症者。有十四日变症者。有二十一日变症者。若犯石膏大黄。则变症只在顷刻。

总之治失其道。七日内变症极多。十四日变症次之。二十一日内变症又次之。

卷上辨证

妇人

南方阳浮阴闭。阳恒泄。阴恒固。男子以阳为主。故瘴病者多。女子以阴为主。故病瘴者十中一二。治法与男子同。更加以豁痰调气降气为主。用四七汤。

乌沉散。佐以沉香间服。或加四物。惟胎前产后与男子异。在胎前以正气和解方。加大腹皮。

砂仁杜仲续断。安胎或兼四物。若见阴症。亦照姜附温中镇下方法。胎亦不落。即经所谓有故无殒是也。或不幸而瘴毒深重。热极大。胎多虽保。胎下不变。不作痉。脉不洪大无伦。鼓指数八七至者。犹可治。设变或脉七八至。虽参附亦无如之。何矣。在产后染瘴者。当大补气血为主。佐以温中镇下。正气和解。不变。脉不大。七至八至多有得生者。盖脉大鼓指七八至。

瘴脉之常。本可治。惟产后不见此。其大法不出于前三症中。参论临时斟酌可也。

卷上辨证

小儿

小儿瘴病。多因乳母不与之避寒暑。啖生冷。飧炙煎。致儿聚痰为患。况小儿较之大人。谓之哑科。以其不能言病情。故难辨别。医者当审谛。闻其声。望其色。察其举止。看其虎口。参以三症。治法斟酌。其轻重而后药之。可也。如热大不寒振。不作声。

以手重拿合谷。不作声。惟手撑动。热微时亦不作声者。此是瘴。必不可治。如热大面赤。舌黑目赤。唇红欲扯瓯碗频含乳。唇红是肺热欲扯瓯碗频含乳是口大渴。上吐下泄。蜷卧或俯卧。手足指梢冷。是虚欲就实。手足指冷中胃中冷。睡露睛。是脾虚。时时狂叫。或曲腰而啼。是腹痛。虎口脉通三关。当用附子理中汤治之。服至病减方止。如热大面赤。舌黑目赤。唇红频含乳。不吐大便秘小便赤。手足指梢不冷。睡不露睛。仰卧时时狂叫。虎口脉通三关。此无虚寒之症。当用正气和解。参以热疟方法治之。如先寒后热。先热后寒。或间一日发者。或日一发者。此是冷瘴。治当以前。

审病之法用药。庶几可称为幼科之国手。

卷上辨证

发瘴时调理却病法

众人多发瘴时。必须加意保养。晨兴盥漱后。先服平胃散。或不换金正气散。过一刻啖少粥。巳时早食。申时晚食。夜间服理脾消食丸。药酒少饮不妨。不宜太醉。天气若不常。一日之间。顺其寒燠。

加减衣裳。不食生冷。则脾胃自壮。省食油腻。则胸膈自快。无大忿怒。以伤天和。重节色欲。

以固真气。如此调摄。决保无恙。如秋冬大热。服以降气镇坠药。养正丹。黑锡丹。苏子降气汤。

秘传降气汤。沉香降气汤。选而用之。

卷上辨证

瘴病中将息法

凡才病瘴时。切须忌口。非惟生冷油腻不可食。尤忌酒肉鱼面之类。饭亦可住。只可食粥。

仍戒荤食。不得已吃白糁。咸豉萝卜。即当发时亦不可食。候发过稍久却食。如不发。日从便吃白粥。

不可太饱。不忌口。则病难已。所食之物。皆助邪气。致便服药不效。若食素粥数日。根据前法服药即效。所谓服药不如。

忌口是也。每日只宜漱口而已。不可洗手面及梳头。但安心坐卧。数日莫动。如此将息。无所不瘥。

卷上辨证

瘴病后将息法

凡瘴病才住。可记初发几日。根据前日数十分畏谨。大率瘴不发后。三日方可洗手。七日后方可洗面。半月后可略梳头一二次。三月内戒房事。能戒百日尤妙。瘴不发时。仍素粥三日。经五日后方以猪脾熟煮羹。薄吃软饭。十日后略饮些酒。少吃肉羹。但不可食诸般骨汁。若犯之即再发。

如牛羊鸡肉。复忌一月为妙。如不能将息或至再发。又须根据前法服药。前法将息而已。如饥饱劳役。

喜怒不时再发。虽根据前法服药调理。多致延绵半年。方得平复。终不若小心谨慎调理。不再发为妙。

卷上辨证

灸法

凡冷瘴初起。腰足寒厥。其脉沉细。因失饥寒伤饮食致病者。内服姜附等药。外灸中脘。(从建里上行。在脐上四寸。中脘穴也。)气海。(在脐下一寸五分。宛宛中。气海穴也。)三里(从下廉穴上行一寸。锐肉之端按之肉起手。三里穴也。)三穴。使中气温。下元暖。则病无不愈。若无前症。其人平日不甚虚弱。及病始发者。未可便灸。如瘴病既久。气血已虚。服药不效者。宜灸膏肓。(从魄之下行第四椎五椎上。此穴居中。去脊各三寸半。正坐曲脊。取之膏肓穴也。)

或大椎。(一椎之上。大椎穴也。)及第五椎(五椎下神道穴也。)二穴。随年壮尤妙。及足三里。则久瘴自痊。热瘴忌灸。

卷上辨证

瘴后变症

瘴后调摄。较之他病。其难百倍。善养生者。于饮食起居之际。兢兢业业。无一毫差忒。谨慎百日。待脾胃元气复常。方可免变症之患。若瘴后懈怠。起居不时。恣意饮食与夫沽酒市脯。色气无忌。当此脾胃之元气未复。不能消化。岂不积而作痢。聚而作痰。浮而作肿乎。此难以立方施治。盖谓瘴后元气常虚。是无根本。将何以当病耶。今摄数方法于后。以备审用。当其临时可权衡虚实而补泻之。

卷上辨证

下痢之因。由元气脾胃衰弱。饮食不节。积而不化。遂致湿热伤于气分则白。伤于血分则赤。

气血俱伤则赤白相杂。其青黄黑色者。由湿热兼伤各脏。故见各经之色也。脉沉小流连有胃气者生。

洪大而数者死。身凉脉静者生。身热脉大者死。

治法。初起腹痛里急。后重而痢者。当审元气何如。元气未虚者。先服苏感丸以下之。去其积滞。

更兼有实热者。量用木香槟榔丸下之。盖谓无积不成痢。故先宜荡涤以去其积。若兼伏暑。以香茹饮送下。小便不利。五苓散送之。次用消导和气行血药。后服香连丸。或变乱丸。久不止。断下汤。真人养脏饮。斟酌选用。若元气虚弱者。不可更行荡涤。先用六君子汤。随所伤物加药。送保和丸。如伤米食。加谷芽神曲。谷食伤加麦芽神曲。肉食伤加山楂神曲。酒食伤加干葛神曲。兼呕吐加砂仁藿香。次用香连丸及四神丸。如渴甚。用七味白术散送之。如元气下陷。用补中益气汤送下。若兼脾胃虚寒。用理中汤。又有噤口者。卫生方云。噤口乃下痢不纳饮食是也。医者但知危笃。而乃畏缩不究其所致之由。故多不救。良可悲哉。易简方谓宜四柱汤理中汤茯苓散加肉蔻木香。或咽震灵丹等药。何乃王德肤知其一未知其二耶。盖古方有清心莲子饮及压毒药者。有用生胃进食药。岂可执一物以治之耶。

如诊视而知其脾胃脉不弱。问知其心烦头痛。手足温热。未尝多服凉药。此乃毒瓦斯上冲心肺。所以呕而不食。宜用败毒散。每服四钱。陈仓米百粒姜枣煎服。又一方石莲子捶碎去壳留心。研为细末。用陈仓米饮调下。若其脉微弱或心腹虚膨。或手足厥冷。

初病不呕。因服粟壳乌梅及诸苦涩凉剂。或饮草药过多。早晨未食先呕。不思饮食。此乃脾胃虚弱。

却可信简易方之言。又有一方犹为简易。用山药一味。小豆大。一半银石器内炒熟。一半生用。

同为末。米饮调下。甚有奇效。又尝观前辈痈疽方。治呕逆不食者。亦有一说。毒瓦斯攻心者。以乳香绿豆粉作内托散服之。脾气虚弱者。嘉禾散山药丸治之。胸中当存活法。裁其方法。为噤口痢。

用何患不收功于危笃耶。大都瘴后痢疾。极难施治。如前数药。虽是良剂。特准绳耳。至于临时变通。

在医者尽望闻问切之功。极精巧以别其虚实寒热。然后施治。庶可为人之司命。

卷上辨证

肿胀

肿胀之因。盖为脾胃元气虚损。又不能调摄饮食。起居失时。复伤脾肺肾三经。俱能作肿。伤脾而肿者。即经所谓诸湿肿满。皆属脾土是也。伤肺而肿者。即经言饮食入于胃。

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令肺伤。不能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使小便不利。溢作肿是也。伤肾而肿者。肾属水。以肾气虚寒不能摄气。以致溢反以浸溃乎上。

于是三焦停滞。经络壅塞。渗于皮肤。注于肌肉。而为肿也。

脉浮大者生。沉细者死。脐突缺盆平。手足心肿起无纹。满肚青筋。腰肿阴肿无缝者。俱不治。

治法伤于脾者。宜实脾利水快气。嘉禾散、乌沉散、五加散、实脾散、五苓散、五皮散、平胃散、胃苓散、流气饮斟酌详用。切不可用樟柳芫花黑牵大戟甘遂下水之剂。伤于肺者。补中益气汤加减用之。肾水虚寒者。附子理中汤香砂六君汤加姜附煎送金匮肾气丸。以上诸方。肿荃蹄变通之妙。

尤在医者随时取用。

卷上辨证

瘴疟之作。多由痰滞而成。故其痊后稍不调摄。痰症即作。然痰之变症。非止一端。为嗤。为咳。

为呕逆。为麻木。为痞膈。及为异病之最重者。又为卒暴痰厥眩晕等症。

若痰厥僵仆。不知人事。脉浮而迟者生。数而急疾者死。目开眼合手撒遗尿吐沫喉如鼾睡发直摇头汗缀如珠皆不治之症。治法痰厥者。三生饮合夺命散。元气不虚者。吹鼻药、三生饮、星附汤、星香散及导痰汤选用。其他痰症以二陈汤为主。随症施治。不可执一也。

卷上辨证

治湿要诀

湿有内外之殊。外感则入经络而流关节。内伤则由脏腑而归脾肾。湿为土气。土居水火之中。水阴而火阳。阴阳交感。水火相蒸则生湿气。火盛则湿化为热。水盛则湿化为饮。湿热者治以辛凉。湿寒者治以辛温。(入腑脏者行其水道入经络者开其汗孔)

卷上辨药

升药

南方之地。其气不正。阴常盛。春夏多寒。阳恒泄。秋冬多热。阳外而阴内。阳浮而阴闭。

故人得病多内寒外热。下寒上热。医者不察。概用升阳发表等药。致病者痰滞神昏。而不知人。

服多者气逆。哕而汗出即逝。盖瘴病之作。秋冬为多。人之阳气。春升夏浮。秋降冬藏。秋冬热。

是行夏浮之令。而秋冬之令不行。阳气之不降也明矣。阳气不降。则中下二焦空虚而寒。大法升降浮沉则顺之。寒热温凉则逆之。知此者急使阳气下降。及温中之不暇。而况敢用升浮凉药以犯逆时之戒乎。凡升阳之药。味辛性凉。味辛便能散真气。性凉非脾胃虚寒所宜。因其升。

故心肺之阳不降。所以神愈昏不知人。因其散气。故中气愈虚。不能运痰。所以痰滞。因其性凉。

脾胃愈寒。所以发哕。因其发汗。故汗一出翻然作冷。上焦几微之间。气随汗而出。所以即逝。

议论至此。治瘴者。岂可以升阳风药而妄用之哉。所谓升阳风药者。如升麻。防风。荆芥。羌活。独活。

前胡。薄荷。天麻。蔓荆。葛根。细辛。白芷。川芎。紫苏之属是也。余观今之医瘴者。不识其端。

妄以头痛发热。身痛口渴。为时行寒疫。用败毒散及升阳散火汤二三服。则痰滞不语。目瞪口噤。

元气素实者。热退时此症亦退而苏。热来时其症复来。此时急宜温中利痰。用治瘴正法。多有得生者。

若元气虚。服三四服即变瘴。七日外竟成大梦。又有一等元气极实者。服前药亦不痰滞。亦不变。

止是热不退。直至十四日内热微时。方作哕而逝。此等变症不惟败毒散火汤。虽参苏饮变症亦如此。

卷上辨药

降药

经曰。重阴必阳。重阳必阴。瘴病之作。天气热而人身亦热。上多燥渴。心胸烦热。是重阳也。

而鼻尖凉。腰足冷痛。是阴寓于其中也。又寒极生热。热极生寒。故瘴之始作也。必大热。及其病退也。身无尺寸之肤下如冰冷。医者不知此理。见其发热烦躁舌黑面红目赤脉数便以为大热之症。

用苦寒降药。如黄芩黄连栀子黄柏知母之属。愈投愈剧。连服数剂。则上热未降。中寒作。或变。或痰滞。或发哕。或手足梢冷厥而泄。诸症一起。百无一生。又有甚者。见其烦躁引饮。而用白虎汤石膏汤见其舌。黑大便秘小便赤。而用大柴胡汤承气汤。此药下咽或即发狂而毙。或即痰滞而卒。顷刻危亡。是知瘴病未必遽能危人。医危之也。苦寒降药。如天花粉木通滑石车前子元参连翘元明粉生地黄之类。亦不可轻用。医者审之。庶不误人。

卷上辨药

平胃

或曰。瘴病因于脾胃虚寒。外感乖戾之气而成。而治法必先正气和解。所用正气散养胃汤不换金和解散诸方。俱有平胃散在内。盖平胃散古人用以治脾胃敦阜。有削平之义。故曰平胃。

非补脾胃药。何又用之。况瘴病脉弦。脉弦而服平胃散。又犯东垣虚虚之戒何也。予曰发瘴之地。

其地多山。其土卑薄。方其晴明。天气热蒸。地下生水。及其阴雨。地下多湿。人生其间。常履于湿土之上。经曰谷气通于脾。湿伤脾内。故脾胃之虚。多由阳气浮于上。阴湿之气伤于下而然。

非若内伤之主于饮食劳倦也。用平胃以去脾湿。胡为不可。中有苍术之燥湿。不闭腠理。使汗易出。

陈皮之消痰下气。川朴温中下气理痰消食。甘草之调中气。益脾胃。故李待制选。以为治瘴要药也。

若谓脉弦在内伤。谓肝木克脾土。宜补脾抑肝。不宜去湿。故犯虚虚之戒。不知瘴病脉弦。是疟脉自弦之弦。

为邪在半表半里。因湿生痰而作。故不禁平胃。正欲其温中去湿也。

卷上辨药

麻黄

卫生方云。麻黄生于中牟。有麻黄之地。冬雪不积。盖麻黄能泄外阳故也。今南方无霜雪。皆如麻黄之地。阳气恒泄。即此可知。人居其间。不劳麻黄而自汗。有病则不宜轻发汗。轻用麻黄。

此理甚明。前辈诗云。四时恒是夏。一雨便成秋。读此一联。不惟知南方天气。亦可触类而知。

夫人之病也。假如病者多热。才经一汗。便翻然为冷。是岂宜轻发汗耶。如五积散。通关散。金沸草散。九宝饮。小续命汤。十神汤。香苏散。俱有麻黄。虽有主对。亦不可服。若麻黄汤。青龙汤。南方尤不可遽用也。今人例以麻黄为发散药。殊不知其力只能驱我之内阳。以劫外寒也。古今方书用肺经咳嗽。以肺之性恶寒。肺为娇脏。易于感寒。乃宜用之。

仲景治足太阳伤寒。以太阳在表。非汗不解。及治少阴经伤寒。发热脉沉。盖少阴当无热恶寒反发热者。邪在表也。故以温剂佐之。发中有补。皆所当用也。除此三经。方书已自少用。况南方不寒之地。瘴气交重。瘴病岂尽因感寒耶。不因感寒。不用麻黄。又何不可。南史记范云欲赴梁武帝九锡之命。忽尔伤寒。召医徐文伯治之。恐不得与庆事。实告之曰。欲即愈。当先期取汗。

但不免妄泄元阳。恐二年后不复起矣。云曰朝闻夕可。况二年乎。文伯烧地布席。置云于上。得汗而解。云大喜。文伯曰。不足喜也。后二年果应。夫发汗先期。尚促寿限。况不当汗而汗乎。

又尝见有染瘴者。上热下寒。腰足寒痛。自谓五积散症也。遂倍加麻黄。多衣覆汗。竟成重症。

虽服真武汤。亦莫能救。并赘于此。为妄用药者之戒。大凡瘴病误用麻黄。服后哑者。七日内死。

或筋惕肉者。十四日内死。或目赤上气喘促者。十四日内死。若汗出不止。脉细如无悸动。寒战发哕者。实时死。余常目击。可不慎哉。

卷上辨药

柴胡

卫生方云。夫人身本地水火风。四大假合。阴阳和会。上焦属火为阳。下焦属水为阴。遇有寒热。见上热下寒之疾。不能升降既济之。而反用药。实实虚虚。则水火解散。而人身坏矣。尝谓见柳司教彭亮一曰。染瘴身热心烦。自以为实热乘渴。以冷水吞黄连黄芩丸。又取冷水以渍胸膈。

至日晡小便渐多。更服黄芩汤小柴胡汤。是夜连进数服。小便愈数。次日早。热渐才退。而即逝。可畏哉。夫下元为人身根本。根本既虚。身乎何有。小柴胡汤。今人但知为可用退热。抑知其所以用乎。夫仲景制方惟用之以治足少阳胆经伤寒。盖胆无出入道路。柴胡乃本经药。邪在半表半里。

非柴胡黄芩之苦。能发传经之热则不可。佐以半夏之辛。以散除烦呕。复用人参甘草之甘。以缓中和之气。又且存攻守之意也。

倘不择其可而概用之。鲜有不蹈彭司教之辙者。大凡瘴病误用柴胡汤后。愈增烦渴。舌愈黑。身沉重。自利频频。手稍冷。渐渐厥者。二三日决死。或发哕者。七日内死。或痰逆而哑者。七日死。

俱所目击者。或曰。若然柴胡断不可用与。余曰。柴胡能治邪气在半表。非不可用也。但必须其症一定。不可已。方可用之。亦不可遽用。其性极寒。必须先温中。固下正气后。及十四日后。

其病退时。脉亦弦数。外症的系实热。方可用之。亦当与正气平胃养胃兼用可也。或李待制柴胡散。

尤为稳当。

卷上辨药

槟榔

岭表之俗。多食槟榔。盖谓瘴疟之作。率由饮食过度。气痞痰结。而槟榔最能下气。消食去痰。

故土人狃于近利。而暗于远害。此谓北人之饮酥酪塞北地寒。食酥酪肤理缜密。一旦病疫。当汗则寒塞而汗不得出。南方地热。食槟榔不得。槟榔味辛。

能下泄元气。大泄胸中至高之气。久食槟榔。脏气疏泄。一旦病瘴。元气已自虚羸。故不能堪。

所以南方多体瘠色黄。夫岂全是气候所致。盖亦槟榔为患。殆不思耳。

卷上辨药

附子

卫生方云。重阳必阴。重阴必阳。寒热之变。物极则反。今瘴病或始寒战而终大热。或连日极热而后作寒。正谓此也。第伤寒以不饮水为内寒。瘴则内寒者也。亦饮水甚。则欲坐水中取水。

以渍其心。胸盖炎方受病。气专炎上。心肺焦熬。华盖干涸。所以多渴。若其脉浮而虚。按之无力。又或病潮时。脉洪数。病不潮时。脉微弱。其症则心烦躁。额上极热。面色多赤。舌多黑。

头或痛或不痛。小便或频或赤。大便或泄。腰腿沉重。两足不热。其有寒厥或疼。误服凉药。则渴转甚。燥转急。治此者。当引上焦热气。降于下焦。正宜用大附子。及灸丹田气海足三里等穴。

使下元暖。阴阳交泰。而病自和解矣。或曰口渴心烦。面赤舌黑。小便赤。脉数。明是热症。而子谓治此病者。宜用大附子。附子乃大热药也。以之治大热之病。是以火济火。甚骇耳目。吾子其有说以通之乎。余曰方书有云。凡间之火得木则炎。得水则伏。其疾之小者似之。故立方有正治。

龙雷之火。得木则燔。得水则炎。日出则灭。其疾之大者似之。故立方有从治。复佐以热因寒用之。

寒因热用之之理。今人染瘴。或哑而不能言。或热而精神昏乱。如卧炭火之中。去死一间。不谓之火病可乎。所以立从治之方。有姜附汤。干姜附子汤。沉附汤。附子冷汤。附子理中汤。真武汤。

冷香汤。七枣汤。极重三建汤。虽各有主对。俱系温剂。合冷服之。或佐以凉药。乃寒因热用也。

或曰以热治之之法。既闻命矣。而三建汤用川乌附子天雄乃一物也。何以别之。

余曰以春月采小者。为川乌。主除寒湿去痰。冬月采大而有小子附于旁者。为附子。主回阳反本。

补下焦之阳虚。大而旁无小子者。为天雄。取之雄不孕子之意。其力全无分散。补上焦之阳虚。

以三物同一本出于建平。故名曰三建。瘴虚因医者误用凉药。以致四肢厥冷。头额虚汗。发哕。脉数而促。症甚急。用之能收心液。能止真阳。多有得生者。

卷上辨药

常山

瘴与疟。似同而实异。故瘴之轻者。全类疟疾。医者不知治瘴之法。例用常山白砒及草果。

涌吐其痰。致元气实者。荏苒难安。元气弱者。即加肿胀。多致不起。深可太息。盖瘴疾因阳气不降又吐之。则不降之阳气愈升。中气愈虚。其不危者几希。故白砒草果毫不可用。若常山犹有用处。其力能去皮肤毛孔中之瘴气。寒热所感。邪气多在荣卫及肉之间。欲除根本。非常山不可。然常山多能吐。人须制之使不吐。方可用。七宝饮冷服之。不吐截疟丸。日服六七次。酒送之。亦不吐。屡验之药也。当知此药乃末后之兵。方其瘴之始发。必先正气和解。温中镇下。固守乎病患元元之气。兵法所谓避其来锐是也。及其热之间断也。明见其作息有时。一日一作。只有五六时即退。

或间一日一作。审知其脾胃已和。下焦湿冷已去。元气渐而平复。邪热渐微渐短。即用七宝饮截疟丸。则应手而愈。兵法所谓击其惰归者。是也。苟不明此理。当其病热正盛。而用常山。则非徒无益。而正气愈损矣。

卷上辨药

黄白术肉桂

瘴疾之作。率由暑热。所以腠理不密。多自汗。医者因其自汗。以治疟之法治之。用参归术之剂补之。服后愈觉烦闷难安。神识昏迷不知。天热气蒸。得雨方解。瘴病热蒸。烦汗方除。白术止汗。黄止汗。密腠理。汗不得出。热蒸无由得解。更作烦闷神昏。故白术黄亦不宜遽用。或曰白术黄。其性敛汗。为不可用。而肉桂亦非汗药。何又用之。余曰肉桂固能止汗。本草有曰主温中。又曰本乎地者。亲下。补肾用肉桂。故其性亦能引上焦之阳气。下达肾经。故可用。或曰子言。天气热蒸。得雨方解。瘴病热蒸。得汗方除。

今病者自汗。宜其瘴之愈也。何又不除。余曰此自汗略得舒片时之热闷耳。若欲其愈。必也温中固下。

正气和解。使阴升阳降。荣卫和调。邪无容地。自然大汗如雨。自头至足。无处不出。大汗后浑身冰冷。惟口中所出之气略温。此等证候不见。瘴热不复来矣。此时惟当慎其调摄。得百日。元气可复常耳。

卷上辨药

本草载。三人晨同行触雾。空腹者死。食粥者病。惟饮酒者。独不病。南方天气。清晨多雾而寒。故人相勉以饮酒。谓其可以御寒辟瘴。殆不知乃发瘴之源也。盖南方暑湿。饮酒则多中暑湿毒。兼瘴疟之作。率由上膈痰饮。而酒尤能聚痰。岭外谚云。

莫饮卯时酒。莫饱申时饭。此诚摄生之要也。然忌夕食者。人虽易晓。戒卯时酒者。人以为疑。盖南方气候不常。虽盛夏阴雨必寒。虽隆冬日出必暖。一日之间。寒燠屡变。要之昼多燠。夜多寒。

饮酒过度。固非所宜。而卯酒尤甚。方其朝寒而饮。遇暴热。则必聚痰以为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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