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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孟子 孟轲 著

【原文】

徐子①曰:“仲尼亟②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

孟子曰:“源泉混混③,不舍昼夜,盈科④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⑤。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问雨集,沟浍(6)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故声闻(7)过情,君子耻之。”

【注释】

①徐子:孟子的学生徐辟。②亟:屡次。③混混:通“滚滚”,水势盛大的样子。④科:坎。⑤是之取尔;“取是尔”的倒装句,“取这个罢了。”(6)侩(kuai):四间大沟渠。(7)声闻:名声,名誉。

【译文】

徐子说:“孔子曾多次赞叹水,说:‘水啊!水啊!’他到底觉得水有什么可取之处呢?”

孟子说:“水从源泉里滚滚涌出,日夜不停地流着,把低洼之处--填满,然后又继续向前,一直流向大海。它是如此水不枯竭,奔流不息。孔子所取的,就是它的这种特性啊。试想,如果水没有这种永不枯竭的本源,就会像那七八月问的暴雨一样,虽然也可以一下子灌满大小沟渠,但也会一下子就于酒枯竭。所以,声望名誉超过了实际情形,君子就会感到羞耻。”

【读解】

孟子一方面祖述仲尼之意,阐发水的特性;另一方面用水比拟人的道德品质,强调务本求实,反对一个人的名誉声望与自己的实际情况不符。要求大家像水一样,有永不枯竭的安身立命之本,不断进取,自强不息。

其实,我们在《韩诗外传》里发现了孔子自己对于为什么要“亟称于水”这个问题的详细回答。

问题是由子贡提出的。子贡说:“君子看见大水总是要观察,这是为什么呢?”

孔子回答说:“君子是用水来比拟人的道德啊!水到处给予而无私,这不是像很有德行吗?所到之处万物生长,这不是像很有仁爱吗?流向总是循着一定的道理,这不是像很有正义吗?浅处流淌,深处莫测高深,这不是像很有智慧吗?奔赴深渊大谷而毫无疑惧,这不是像很有勇气吗?任何细微之处也不放过,这不是像很明察吗?遇到险恶地势也不避让,这不是像很容忍大度吗?脏东西进去,干干净净出来,这不是像很善于化育吗?水面永远是平的,这不是像很公正吗?不求一概满盈,这不是像很有节度吗?无论经过多少曲折,始终向东流,这不是像意志很坚毅吗?正因为水有这些特性,所以君子看见大水就一定要观察。”

这简直就是一首水的赞美诗啊!生动而深刻。既然如此,我们何不观水去呢?

逢蒙杀羿,羿也有过

【原文】

逢蒙①学射于羿,尽羿②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异。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

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

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庚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质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庚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庚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庚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③而后反。”

【注释】

①逢(peng)蒙:羿的学生和家众,后来叛变,帮助寒浞杀了羿。②羿:又称后羿,传说是夏代有穷国的君主。③乘矢:四支箭。

【译文】

逢蒙跟羿学射箭,学得了弄的技巧后,他便想,天下只有羿的箭术比自己强了,于是便杀死了羿。孟子说:“这事也有羿自己的罪过。”

公明仪说:“羿不该有什么罪过罢。”

孟子说:“罪过不大罢了,怎么能说没有呢?从前郑国派子濯孺子侵入卫国,卫国派庚公之斯追击他。子濯孺子说:‘今天我的病发作了,不能够拿弓,我死定了!’又问给他驾车的人说:‘追我的人是谁呀?’驾车的人答道:‘是庚公之斯。’子濯孺子便说:‘那我不会死了。’给他驾车的人说:‘庚公之斯是卫国著名的射手,先生反而说不会死了,这是为什么呢?’子濯孺子说:‘庚公之斯是向尹公之他学的射箭,尹公之他是向我学的射箭。那尹公之他是个正直的人,他所选择的朋友也一定正直。’庚公之斯追上来了,问:‘先生为什么不拿弓呢?’子濯孺子说:‘今天我疾病发作,不能够拿引’庆公之斯说:‘我跟尹公之他学射箭,尹公之他又跟您学射箭。我不忍心用您的箭术反过来害您。不过,今天这事是国家的公事,我不敢不做。’于是抽出箭,在车轮上敲打了几下,把箭头敲掉,发了四箭然后就回去了。”

【读解】

孟子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完,那意思却是非常明确的了:子濯孺子善于选择和教育学生,注重学生的人品正直,相信学生尹公之他也会像他一样选择和教育学生,所以知道庚公之斯不会杀他。可羿却不善于选择和教育学生,对于逢蒙的人品失察失教,结果招致杀身之祸,所以,并对于自己的被害也负有一定责任。

逢蒙艺成害师,历来为人所不齿,这本已是大家的共识,孟子却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认为共有自取其祸的责任在内。乍一听来,我们会和他的学生公明仪一样认为没有什么道理,但仔细想想,也就觉得并非没有道理了。比如说我们今天有些人“引狼入室”,引小偷进家门,往往是由于房主人自己平时不谨慎,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带进屋,使之见财起意,产生歹心,结果发生失窃甚至谋财害命的惨案。这能说房主人自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这还只包含了交往中要注意识人察人的一方面,没有包含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方面的问题。如果并不只是教逢蒙箭术,而且也教他做人的道理,简言之,既传艺,也传德,那也许就不会发生已遭害的悲剧了吧。

所以,从逢蒙杀并这件事上,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两个方面的教训:一方面,不仅选拔干部,交往朋友需要考察、认识人,就是收学徒,招学生也同样需要慎重选择。另一方面,无论是教学徒,教学生还是培养其他什么人,都一定要从德与才两个方面着眼进行教育与培养,使之全面发展,成为德才兼备的人。只有做到了这两个方面,才不会酿成祸端,使自己反遭其殃,后悔莫及。当然,无论从我们今天的教育方针还是从我们的干部制度来看,都是非常注意这两个方面的。只不过,实际操作中做得如何,还有待调查研究。那就把孟子这段话,把逢蒙杀并这件事作为提及我们注意的一份材料,一个经验教训吧。

不孝有五,不顾父母

【原文】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①,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养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②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③,四不孝也;好勇斗很④,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注释】

①四支:即四肢。②从:同“纵”。③戮:羞辱。④很:同“狠”

【译文】

孟子说:“通常认为不孝的情况有五种:四肢懒惰,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贪吝钱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三种;放纵#色享乐,使父母感到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连累父母,这是第五种。”

【读解】

这五种不孝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三种不孝又有所不同,加起来,不就是“不孝有八”了吗?

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来说,这五种不孝的情况都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但其中最为典型,最切中时弊的恐怕是第三种了:

好财货,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

新闻媒介报道也罢,漫画讽刺也罢,街谈巷议也罢,这一类事情的确是见得很多了。

养下不养上。下是“小皇帝”,上是“老长工”。

这些人怎么就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老啊,而“小皇帝”又会有他们自己的“小皇帝”。

自己不就成为“老长工”了吗?

如此恶性循环,岂不悲哉!

可见,提倡孝敬父母,强调赡养父母,人人有责,到今天不仅没有过时,反而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养不中,才养不才

【原文】

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①,故人乐有贤父兄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弃不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②。”

【注释】

①中:指无过无不及的中庸之道,代指品德好的人。养:培养、熏陶、教育。②其间不能以才:省略了“以寸量”的“量”字。

【译文】

孟子说:“品德修养好的人教育熏陶品德修养不好的人;有才能的人教育熏陶没有才能的人,所以人人都乐于有好的父亲和兄长。如果品德修养好的人抛弃品德修养不好的人;有才能的人抛弃没有才能的人,那么,所谓好与不好之间的差别,也就相近得不能用寸来计量了。”

【读解】

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情。”(《三字经》贤者为师,团结大家一道进步;能者为师,帮助大家共同提高。一言以蔽之,人人都有教育熏陶他人的义务。否则,所谓的“好人”又好在哪里呢?

模拟西方圣哲的话来说:“人啊,你们都是上帝的子民。要互爱,不要抛下任何一个兄弟姐妹不管!”

所以我们要搞“希望工程”,要搞“心连心”、“手拉手”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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