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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通志》·皇朝通志卷二十八

清朝 清朝通志 爱新觉罗弘历 著

地理略五
○地理略五
疆域一
△疆域一
(臣)等谨按郑樵通志地理畧首列水道一门次载厯代封畛盖以水道系郑樵所创撰厯代封畛则悉仍通典原文而唐以后一与焉故其先后之序如此窃惟疆域建置为一代之定制宜列于卷首水道亘古不易其所由殊者实因州县之异名是府州县应列为经水道应附为纬今纂皇朝疆域四卷叙于地理畧之首而水道次之恭惟我圣朝与图式廓疆理无外自国初定制以来省会之建设府州厅县之创置裁并因时立法宏纲巨维达于海宇兹谨条载现在经制凡为国初所厘定至今不改者不复加注其自康熙年间以来增建移属之迹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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