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唐律疏议 >查看详情

《唐律疏议》·卷 第 十 四

唐朝 唐律疏议 长孙无忌 著

戶婚凡一十四條182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緦麻以上,以姦論。

  「疏」議曰:同宗共姓,皆不得為婚,違者,各徒二年。然古者受姓命氏,因彰德功,邑居官爵,事非一緒。其有祖宗遷易,年代寖遠,流源析本,罕能推詳。至如魯、衛,文王之昭;凡、蔣,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