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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北史卷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

唐朝 北史 李延壽 著

辛雄族祖琛 琛子術 術族子德源 楊機 高道穆兄謙之 綦雋 山偉 宇文忠之 費穆 孟威

  辛雄字世賓,隴西狄道人也。父暢,汝南、鄉郡二郡太守。

  雄有孝性,居父憂,殆不可識。清河王懌為司空,辟為左曹。懌遷司徒,仍授左曹。雄用心平直,加以閑明政事,經其斷割,莫不悅服。懌每謂人曰:「必也無訟,辛雄有焉。」歷尚書駕部、三公郎。會沙汰郎官,唯雄與羊深等八人見留,餘悉罷遣。

  先是,御史中丞、東平王匡復欲輿棺諫諍,尚書令、任城王澄劾匡大不敬,詔恕死。雄奏理匡曰:「竊惟白衣元匡,歷奉三朝,每蒙寵遇,諤諤之性,簡自帝心。故高祖錫之以匡名,陛下任之以彈糾。當高肇之時,匡造棺致諫,主聖臣直,卒以無咎。假欲重造,先帝已容之於前,陛下亦宜寬之於後。」未幾,匡除平州刺史。右僕射元欽稱雄之美,左僕射蕭寶夤曰:「吾聞游僕射云:『得如雄者四五人共省事,足矣。』今日之賞,何其晚哉!」

  初,廷尉少卿袁翻以犯罪之人,經恩競訴,枉直難明。遂奏曾染風聞者,不問曲直,推為獄成,悉不斷理。詔門下、尚書、廷尉議之。雄議曰:「春秋之義,不幸而失,寧僭不濫。僭則失罪人,濫乃害善人。今議者不忍罪姦吏,使出入縱情,令君子小人,薰蕕不別,豈所謂賞善罰惡,慇懃隱恤者也?古人唯患察獄之不精,未聞知冤而不理。」詔從雄議。自後每有疑議,雄與公卿駁難,事多見從。於是公能之名甚盛。

  又為祿養論,稱仲尼陳五孝,自天子至於庶人,無致仕之文。禮記:八十,一子不從政;九十,家不從政。鄭玄注云:「復除之。」然則止復庶人,非公卿士大夫之謂。以為宜聽祿養,不約其年。書奏,孝明納之。後除司空長史。時諸公皆慕其名,欲屈為佐,莫能得也。

  時諸方賊盛,而南寇侵境,山蠻作逆,孝明欲親討,以荊州為先。詔雄為行臺左丞,與臨淮王彧,東趣葉城;別將裴衍,西通鳥路。衍稽留未進,彧師已次汝濱,逢北溝求救,〔一〕彧以處分道別,不欲應之。雄曰:「王執麾閫外,唯利是從,見可而進,何必守道?」彧恐後有得失之責,要雄符下。雄以車駕將親伐,蠻夷必懷震動,乘彼離心,無往不破,遂符彧軍,令速赴擊。賊聞,果自走散。

  在軍上疏曰:「凡人所以臨堅陳而忘身,觸白刃而不憚者,一則求榮名,二則貪重賞,三則畏刑罰,四則避禍難。非此數事,雖聖王不能勸其臣,慈父不能厲其子。明主深知其情,故賞必行,罰必信,使親疏貴賤,勇怯賢愚,聞鍾鼓之聲,見旍旗之列,莫不奮激,競赴敵場。豈厭久生而樂早死也?利害縣於前,欲罷不能耳。自秦、隴逆節,將歷數年,蠻左亂常,稍已多載。凡在戎役,數十萬人,三方之師,敗多勝少,跡其所由,不明賞罰故也。陛下欲天下之早平,愍征夫之勤悴,乃降明詔,賞不移時。然兵將之勳,歷稔不決,亡軍之卒,晏然在家,致令節士無所勸慕,庸人無所畏懾。進而擊賊,死交而賞賒,退而逃散,身全而無罪,此其所以望敵奔沮,不肯進力者矣。若重發明詔,更量賞罰,則軍威必張,賊難可弭。臣聞必不得已,去食就信,以此推之,信不可斯須廢也。賞罰,陛下之所易,尚不能全而行之;攻敵,士之所難,欲其必死,寧可得也?」後為吏部郎中。

  及尒朱榮入洛,河陰之難,人情未安,雄潛竄不出。孝莊欲以雄為尚書,門下奏曰:「辛雄不出,存亡未知。」孝莊曰:「寧失亡而用之,可失存而不用也?」遂除度支尚書。

  後以本官兼侍中、關西慰勞大使。將發,請事五條,一言逋懸租調,宜悉不徵;二言簡罷非時徭役,以紓人命;三言課調之際,使豐儉有殊,令州郡量檢,不得均一;四言兵起歷年,死亡者眾,或父或子,辛酸未歇,見存耆老,請假板職,悅生者之意,慰死者之魂;五言喪亂既久,禮儀罕習,如有閨門和穆,孝悌卓然者,宜旌其門閭。莊帝從之,因詔人年七十者授縣,八十授郡,九十加四品將軍,百歲從三品將軍。

  永熙二年,兼吏部尚書。時近習專恣,雄懼其讒慝,不能守正,論者頗譏之。孝武南狩,雄兼左僕射,留守京師。永熙末,兼侍中。帝入關右,齊神武至洛,於永寧寺大集朝士,責雄及尚書崔孝芬、劉廞、楊機等曰:「為臣奉主,匡危救亂。若處不諫諍,出不陪隨,緩則耽寵,急便竄避,臣節安在?」乃誅之。

  二子,士璨、士貞,逃入關中。

  雄從父兄纂,字伯將,學涉文史,溫良雅正。初為兗州安東府主簿,與祕書丞同郡李伯尚有舊。伯尚與咸陽王禧同逆,逃竄投纂,事覺,坐免官。後為太尉騎兵參軍,每為府主清河王懌所賞。至定考,懌曰:「辛騎兵有學有才,宜為上第。」

  及梁將曹義宗攻新野,詔纂為荊州軍司。纂善撫將士,人多用命,賊甚憚之。會孝明崩諱至,咸以對敵,欲祕凶問。纂曰:「安危在人,豈關是也?」遂發喪號哭,三軍縞素,還入州城,申以盟約。尋為義宗所圍,相率固守。孝莊即位,除兼尚書,仍行臺。後大都督費穆擊義宗禽之,入城,因舉酒屬纂曰:「微辛行臺之在斯,吾亦無由建此功也。」

  永安二年,元顥乘勝至城下,為顥禽。〔二〕及孝莊還宮,纂謝不守之罪。帝曰:「於時朕亦北巡,東軍不守,豈卿之過。」轉滎陽太守。百姓姜洛生、康乞得者,舊是前太守鄭仲明左右,豪猾偷竊,境內患之。纂伺捕禽獲,梟於郡市,百姓欣然。纂僑屬洛陽,太昌中,乃為河南邑中正。

  永熙三年,除河內太守。齊神武赴洛,兵集城下,纂出城謁,神武慰勉之。因命前侍中司馬子如曰:「吾行途疲弊,宜代吾執河內手也。」尋為兼尚書、南道行臺、西荊州刺史。時蠻酋樊大能應西魏,纂攻之不剋而敗,為西魏將獨孤信所害。贈司徒公。

  雄族祖琛。琛字僧貴。祖敬宗,父樹寶,並代郡太守。

  琛少孤,曾過友人,見其父母無恙,垂涕久之。釋褐奉朝請、滎陽郡丞。太守元麗性頗使酒,琛每諫之。麗後醉,輒令閉閤,曰「勿使丞入也。」孝文南征,麗從輿駕,詔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

  景明中,為揚州征南府長史。刺史李崇,多事產業,琛每諫折,崇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後加龍驤將軍、南梁太守。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琛對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崇有慚色。卒於官。

  琛寬雅有度量,涉獵經史,喜慍不形於色。當官奉法,所在有稱。

  長子悠,字元壽,早有器業,為侍御史,監揚州軍。賊平,錄勳書,時李崇猶為刺史,欲寄人名,悠不許。崇曰:「我昔逢其父,今復逢其子。」早卒。

  悠弟俊,字叔義,有文才。魏子建為山南行臺,以為郎中。有軍國機斷。還京,於滎陽為人所劫害。贈東秦州刺史。俊弟術。

  術字懷哲,少明敏,有識度,解褐司空冑曹參軍。與僕射高隆之共典營構鄴都宮室,術有思理,百工剋濟。再遷尚書右丞,出為清河太守,政有能名。追授并州長史,遭父憂去職。清河父老數百人,詣闕上書,請立碑頌德。齊文襄嗣事,與尚書左丞宋游道、中書侍郎李繪等並追詣晉陽,俱為上客。累遷散騎常侍。

  武定六年,侯景叛,〔三〕除東南道行臺尚書,封江夏縣男。與高岳等破侯景,禽蕭明,遷東徐州刺史,為淮南經略使。齊天保元年,侯景徵江西租稅,術率諸軍度淮斷之,燒其稻數百萬石。還鎮下邳,人隨術北度淮者三千餘家。東徐州刺史郭志殺郡守,文宣聞之,敕術:自今所統十餘州地,諸有犯法者,刺史先啟聽報;以下先斷,後表聞。齊代行臺兼總人事,自術始也。安州刺史、臨清太守、盱眙〔四〕蘄城二鎮將犯法,術皆案奏殺之。睢州刺史及所部郡守,俱犯大辟,朝廷以其奴婢百口及貲財盡賜術。三辭不見許,術乃送詣所司,不復以聞。邢卲聞之,遺術書曰:「昔鍾離意云:孔子忍渴於盜泉,便以珠璣委地。足下今能如此,可謂異代一時。」

  及王僧辯破侯景,術招攜安撫,城鎮相繼款附,前後二十餘州。於是移鎮廣陵,獲傳國璽送鄴,文宣以璽告於太廟。此璽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紐交盤龍,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二漢相傳,又歷魏、晉;晉懷帝敗,沒於劉聰;聰敗,沒於石氏;石氏敗,晉穆帝永和中,濮陽太守戴僧施得之,遣督護何融送于建業;歷宋、齊、梁,梁敗,侯景得之;景敗,侍中趙思賢以璽投景南兗州刺史郭元建,送于術,故術以進焉。

  尋徵為殿中尚書,領太常卿。仍與朝賢,議定律令。遷吏部尚書,食南兗州梁郡幹。遷鄴以後,大選之職,知名者數四,互有得失,未能盡美。文襄少年高朗,所弊也疏;袁叔德沈密謹厚,所傷者細;楊愔風流辯給,取士失於浮華;唯術性尚貞明,取士以才以器,循名責實,新舊參舉,管庫必擢,門閥不遺。考之前後銓衡,在術最為折衷,甚為當時所稱舉。天保末,文宣嘗令術選百員官,參選者二三千人,術題目士子,人無謗讟,其所旌擢,後亦皆致通顯。

  術清儉寡嗜欲,勤於所職,未嘗暫懈,臨軍以威嚴,牧人有惠政。少愛文史,晚更勤學,雖在戎旅,手不釋卷。及定淮南,凡諸貲物,一毫無犯。唯大收典籍,多是宋、齊、梁時佳本,鳩集萬餘卷,并顧、陸之徒名畫,二王已下法書,數亦不少,俱不上王府,唯入私門。及還朝,頗以饟遺貴要,物議以此少之。十年卒,年六十。皇建二年,贈開府儀同三司、中書監、青州刺史。

  子閣卿,尚書郎。

  閣卿弟衡卿,有識學,開府參軍事。隋大業初,卒於太常丞。

  術族子德源。德源字孝基,祖穆,魏平原太守。父子馥,尚書左丞。

  德源沈靜好學,十四解屬文,及長,博覽書記。美儀容,中書侍郎裴讓之特相愛好,兼有龍陽之重。齊尚書僕射楊遵彥、殿中尚書辛術皆一時名士,並虛襟禮敬,同舉薦之。

  後為兼員外散騎侍郎,聘梁使副。德源本貧素,因使,薄有資裝,遂餉執事,為父求贈,時論鄙之。中書侍郎劉逖上表薦德源:弱齡好古,晚節逾厲,枕藉六經,漁獵百氏。文章綺豔,體調清華。恭慎表於閨門,謙撝著於朋執。實後進之辭人,當今之雅器。由是除員外散騎侍郎。後兼通直散騎常侍,聘陳。及還,待詔文林館,位中書舍人。

  齊滅,仕周為宣納上士。因取急詣相州,會尉遲迥起逆,以為中郎,德源辭不獲免,遂亡去。隋受禪,不得調者久之。隱林慮山,鬱鬱不得志,著幽居賦以自寄。素與武陽太守盧思道友善,時相往來。魏州刺史崔彥武奏德源潛為交結,恐有姦計,由是謫令從軍討南寧。

  及還,祕書監牛弘以德源才學顯著,奏與著作郎王劭同修國史。德源每於務隙撰集,注春秋三傳三十卷,注揚子法言二十三卷。蜀王秀奏以為掾,轉諮議參軍,卒官。有集二十卷,又撰政訓、內訓各二十卷。有子素臣。

  德源從祖兄元植,齊天保中,司空司馬。學涉,有名聞於世。

  德源族叔珍之,少有氣俠,歷位北海太守,後行平州事,卒於州。贈驃騎大將軍、洛州刺史,諡曰恭。

  子愨,武定末,開府鎧曹參軍。

  楊機字顯略,天水冀人也。祖伏恩,徙居洛陽,因家焉。

  機少有志節,為士流所稱。河南尹李平、元暉,並召署功曹。暉尤委以郡事。或謂暉曰:「弗躬弗親,庶人弗信,何得委事於機,高臥而已。」暉曰:「吾聞君子勞於求士,逸於任賢,吾既委得其才,何為不可?」由是聲名更著。時皇子國官多非其人,詔選清直之士,機見舉為京兆王愉國中尉,愉甚敬憚之。後為洛陽令,京輦伏其威風。訴訟者一經其前,後皆識其名姓,并記其事理。歷司州別駕、清河內史、河北太守,並有能名。永熙中,除度支尚書。

  機方直之心,久而彌厲,奉公正己,為時所稱。家貧無馬,多乘小犢車,時論許其清白。與辛雄等並為齊神武所誅。

  高恭之字道穆,自云遼東人也。祖潛,獻文初,賜爵陽關男。詔以沮渠牧犍女賜潛為妻,封武威公主,拜駙馬都尉。

  父崇,字積善,少聰敏,以端謹稱。家資富厚,而崇志尚儉素。初,崇舅氏坐事誅,公主痛本生絕胤,遂以崇繼牧犍後,改姓沮渠。景明中,啟復本姓,襲爵,除洛陽令。為政清斷,吏人畏其威風,發擿不避強禦,縣內肅然。卒,贈滄州刺史,諡曰成。

  道穆以字行於世,學涉經史,所交皆名流俊士。幼孤,事兄如父。每謂人曰:「人生厲心立行,貴於見知,當使夕脫羊裘,朝佩珠玉。若時不我知,便須退跡江海,自求其志。」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道穆奏記求用於匡,匡遂引為御史。

  其所糾擿,不避權豪。正光中,出使相州。前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崇之子,多有非法,逼買人宅,廣興屋宇,皆置鴟尾,又於馬埒堠上為木人執節。道穆繩糾,悉毀去之,并表發其贓貨。尒朱榮討蠕蠕,道穆監其軍事,榮甚憚之。蕭寶夤西征,以為行臺郎中,委以軍機之事。

  後屬兄謙之被害,情不自安,遂託身於孝莊。孝莊時為侍中,深相保護。及即位,賜爵龍城侯,除太尉長史,領中書舍人。及元顥逼武牢,或勸帝赴關西者,帝以問道穆,道穆言關中殘荒,請車駕北度,循河東下,帝然之。其夜到河內郡北,帝命道穆燭下作詔書,布告遠近,於是四方知乘輿所在。尋除給事黃門侍郎、安喜縣公。於時尒朱榮欲迴師待秋,道穆謂榮曰:「大王擁百萬之眾,輔天子而令諸侯,此桓、文之舉也。今若還師,令顥重完守具,可謂養虺成蛇,悔無及矣。」榮深然之。及孝莊反政,因宴次謂尒朱榮曰:「前若不用高黃門計,社稷不安,可為朕勸其酒,令醉。」榮因陳其作監軍時,臨事能決,〔五〕實可任用,尋除御史中尉,仍兼黃門。

  道穆外執直繩,內參機密,凡是益國利人之事,必以奏聞。諫爭盡言,無所顧憚。選用御史,皆當世名輩,李希宗、李繪、陽休之、陽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三十人。

  於時用錢稍薄,道穆表曰:「百姓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自頃以來,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挂網非一。在市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鑄薄錢,斤餘二百。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得罪者雖多,姦鑄者彌眾。今錢徒有五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沈。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失之,彼復何罪。昔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改鑄四銖。至武帝復改三銖為半兩。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鉛砂,〔六〕縱復私營,不能自潤。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也?以臣測之,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後遂用楊侃計,鑄永安五銖錢。

  僕射尒朱世隆當朝權盛,因內見,衣冠失儀,道穆便即彈糾。帝姊壽陽公主行犯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公主深恨,泣以訴帝。帝曰:「高中尉清直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私恨責之也?」道穆後見帝,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深以為愧。」道穆免冠謝,帝曰:「朕以愧卿,卿反謝朕!」尋敕監儀注。又詔:「祕書圖籍及典書緗素,多致零落,可令道穆總集帳目,并牒儒學之士,編比次第。」

  道穆又上疏曰:「高祖太和之初,置廷尉司直,論刑辟是非,雖事非古始,交濟時要。竊見御史出使,悉受風聞,雖時獲罪人,亦不無枉濫。何者?得堯之罰,不能不怨,守令為政,容有愛憎,姦猾之徒,恒思報惡,多有妄造無名,共相誣謗。御史一經檢究,恥於不成,杖木之下,以虛為實。無罪不能自雪者,豈可勝道哉!臣雖愚短,守不假器,繡衣所指,冀以清肅。若仍更踵前失,或傷善人,則尸祿之責,無所逃罪。如臣鄙見,請依太和故事,還置司直十人,名隸廷尉,秩以五品,〔七〕選歷官有稱,心平性正者為之。御史若出糾劾,即移廷尉,令知人數。廷尉遣司直與御史俱發,所到州郡,分居別館。御史檢了,移付司直。司直覆問事訖,與御史俱還。中尉彈聞,廷尉科案,一如舊式。庶使獄成罪定,無復稽寬,為惡取敗,不得稱枉。若御史、司直糾劾失實,悉依所斷獄罪之。聽以所檢,迭相糾發。如二使阿曲,有不盡理,聽罪家詣門下通訴,別加案檢。如此則肺石之傍,怨訟可息,藂棘之下,受罪吞聲者矣。」詔從之,復置司直。

  及尒朱榮死,帝召道穆,付赦書,令宣於外。謂曰:「今當得精選御史矣。」先是榮等常欲以其親黨為御史,故有此詔。及尒朱世隆等戰於大夏門北,道穆受詔督戰。又贊成太府卿李苗斷橋之計,世隆等於是北遁。加衛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臺。時雖外託征蠻,而帝恐北軍不利,欲為南巡之計。未發,會尒朱兆入洛,道穆慮禍,託病去官。世隆以其忠於前朝,遂害之。太昌中,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子士鏡襲爵,為北豫州刺史。道穆兄謙之。

  謙之字道讓,少事後母以孝聞。專意經史,天文、算歷、圖緯之書,多所該涉。好文章,留心老、易。襲父爵。

  孝昌中,行河陰令。先是有人囊盛瓦礫,指作錢物,詐市人馬,因而逃去。詔令追捕,必得以聞。謙之乃偽枷一囚,立於馬市,宣言是前詐市馬賊,今欲刑之。密遣腹心,察市中私議者。有二人相見忻然曰:「無復憂矣!」執送案問,悉獲其黨。并出前後盜處,失物之家,各得其本物,具以狀告。尋正河陰令。在縣二年,損益政體,多為故事。時道穆為御史,亦有能名,世美其父子兄弟並著當官之稱。

  舊制,二縣令得面陳得失,時佞幸之輩,惡其有所發聞,遂共奏罷。謙之乃上疏曰:「臣以無庸,謬宰神邑,實思奉法不撓,稱是官方。酬朝廷無貲之恩,盡人臣守器之節。但豪家支屬,戚里親媾,縲紲所及,舉目多是。皆有盜憎之色,咸起惡上之心。縣令輕弱,何能克濟?先帝昔發明詔,得使面陳所懷。臣亡父先臣崇之為洛陽令,常得入奏是非,所以朝貴歛手,無敢干政。近年已來,此制遂寢,致使神宰威輕,下情不達。今二聖遠遵堯、舜,憲章高祖,愚臣亦望策其駑蹇,少立功名。乞行新典,〔八〕更明往制,庶姦豪知禁,頗自屏心。」詔付外量聞。

  謙之又上疏,以為「自正光以來,邊城屢擾,命將出師,相繼於路。但諸將帥,或非其才,多遣親者,妄稱入募,唯遣奴客充數而已。對寇臨敵,略不彎弓。則是王爵虛加,征夫多闕,賊虜何可殄除?忠貞何以勸誡也?且近習侍臣,戚屬朝士,請託官曹,擅作威福。如有清貞奉法不為回者,咸共譖毀,橫受罪罰。在朝顧望,誰肯申聞?蔽上擁下,虧風損政,使讒諂甘心,忠讜息義。且頻年以來,多有徵發,人不堪命,動致流離,苟保妻子,競逃王役,不復顧其桑井,憚此刑書。正由還有必困之理,歸無自安之路。若聽歸其本業,徭役微甄,則還者必眾,墾田增闢,數年之後,大獲課入。今不務以理還之,但欲嚴符切勒,恐數年之後,走者更多。故有國有家者,不患人不我歸,唯患政之不立;不恃敵不我攻,唯恃吾不可悔。此乃千載共遵,百王一致。伏願少垂覽察」。靈太后得其疏,以責左右近侍,諸寵要者由是疾之。乃啟太后,云謙之有學藝,除為國子博士。

  謙之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昇之徒,咸申款舊。好施贍恤,言諾無虧。居家僮隸,對其兒不撻其父母,生三子便免其一世。無髡黥奴婢,常稱:「俱稟人體,如何殘害?」謙之以父舅氏沮渠蒙遜曾據涼土,國書漏闕,乃修涼書十卷,行於世。涼國盛事佛道,為論貶之,稱佛是九流之一家。當世名流,競以佛理來難,謙之還以佛義對之,竟不能屈。以時所行曆多未盡善,乃更改元修撰,〔九〕為一家之法。雖未行於世,識者歎其多能。

  時朝議鑄錢,以謙之為鑄錢都將長史,乃上表求鑄三銖錢曰:

  蓋錢貨之立,本以通有無,便交易,故錢之輕重,世代不同。太公為周置九府圜法。至景王時,更鑄大錢。秦兼海內,錢重半兩。漢興,以秦錢重,改鑄榆莢錢。至文帝五年,復為四銖。孝武時悉復銷壞,更鑄三銖。至元狩中,變為五銖。又造赤仄之錢,以一當五。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魏文帝罷五銖錢,至明帝復立。孫權江左鑄大錢,一當五百。權赤烏年,復鑄大錢,一當千。輕重大小,莫不隨時而變。

  竊以食貨之要,八政為首,聚財之貴,詒訓典文。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饒,御海內之富,莫不腐紅粟於太倉,藏朽貫於泉府,儲畜既盈,人無困弊,可以寧謐四海,如身使臂者矣。昔漢之孝武,地廣財饒,外事四戎,遂虛國用。於是草茅之臣,出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廟堂,市列榷酒之官,邑有告緡之令,鹽鐵既興,錢幣屢改,少府遂豐,上林饒積。外闢百蠻,內不增賦者,皆計利之由也。

  今群妖未息,四郊多壘,徵稅既煩,千金日費,倉儲漸耗,財用將竭,誠楊氏獻稅之秋,桑兒言利之日。夫以西京之盛,錢猶屢改,並行大小,子母相權;況今寇難未除,州郡淪敗,人物彫零,軍國用少,別鑄小錢,可以富益,何損於政,何妨於人也?且政興不以錢大,政衰不以錢小,唯貴公私得所,政化無虧,既行之於古,亦宜效之於今矣。昔禹遭大水,以歷山之金鑄錢,救人之困。湯遭大旱,以莊山之金鑄錢,贖人之賣子者。今百姓窮悴,甚於曩日,欽明之主,豈得垂拱而觀之哉?臣今此鑄,以濟交乏,五銖之錢,任使並用,行之無損,國得其益。

  詔將從之,事未就,會卒。

  初,謙之弟道穆,正光中為御史,糾相州刺史李世哲事,大相挫辱,其家恒以為憾。至是世哲弟神軌為靈太后深所寵任,會謙之家僮訴良,神軌左右之,入諷尚書,判禁謙之於廷尉。時將赦,神軌乃啟靈太后,發詔於獄賜死。朝士莫不哀之。所著文章百餘篇,別有集錄。永安中,贈營州刺史,諡曰康。又除一子出身,以明冤屈。

  謙之弟謹之,字道脩。父崇既還本姓,以謹之繼沮渠氏。

  綦雋字檦顯,河南洛陽人也。其先居代。雋孝莊時仕,累遷為滄州刺史,甚為吏人畏悅。尋除太僕卿。及尒朱世隆等誅,齊神武召文武百司,下及士庶,議所立,莫有應者。雋避席曰:「廣陵王雖為尒朱扶戴,當今之聖主也。」神武將從之,時黃門崔悛議不同,高乾、魏蘭根等固執悛言,遂立孝武帝。及帝入關,神武深思雋言,常以為恨。

  尋除御史中尉,於路與僕射賈顯度相逢,顯度恃勳貴,排雋騶列倒,雋忿見於色,自入奏之。尋加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雋佞巧,能候當塗,斛斯椿、賀拔勝皆與友善。性多詐,賀拔勝出鎮荊州,過雋別,因辭雋母,雋故見敗氈弊被,勝更遺之錢物。後兼吏部尚書,復為滄州刺史。徵還,兼中尉,章武縣伯。尋除殷州刺史,薨於州。贈司空公,諡曰文貞。

  子洪寔字巨正,位尚書左右郎、魏郡邑中正。嗜酒好色,無行檢,卒官。

  山偉字仲才,河南洛陽人也。其先居代。祖強,美容貌,身長八尺五寸,工騎射,彎弓五石,為奏事中散。從獻文獵方山,有兩狐起於御前,詔強射之,百步內,二狐俱獲。位內行長。父幼之,〔一0〕位金明太守。

  偉涉獵文史,孝明初,元匡為御史中尉,以偉兼侍御史。入臺五日,便遇正會,偉司神武門,其妻從叔為羽林隊主,撾直長於殿門,偉即劾奏。匡善之,俄然奏正,帖國子助教,遷員外郎、廷尉評。

  時天下無事,進仕路難,代遷之人,多不霑預。及六鎮、隴西二方起逆,領軍元叉欲用代來寒人為傳詔,以慰悅之。而牧守子孫投狀求者百餘人,叉因奏立勳附隊,令各依資出身,自是北人,悉被收敘。偉遂奏記,贊叉德美。叉素不識偉,訪侍中安豐王延明、黃門郎元順,順等因是稱薦之。叉令僕射元欽引偉兼尚書二千石郎,後正名士郎,修起居注。僕射元順領選,表薦為諫議大夫。

  尒朱榮之害朝士,偉時守直,故免禍。及孝莊入宮,仍除偉給事黃門侍郎。先是偉與儀曹郎袁昇、屯田郎李延考、外兵郎李奐、三公郎王延業方駕而行,偉少居後,路逢一尼,望之歎曰:「此輩緣業,同日而死。」謂偉曰:「君方近天子,當作好官。」而昇等四人皆於河陰遇害,果如其言。

  俄領著作郎,節閔帝立,除祕書監,仍著作。初,尒朱兆入洛,官守奔散,國史典書高法顯密埋史書,故不遺落。偉自以為功,訴求爵賞。偉挾附世隆,遂封東阿縣伯,而法顯止獲男爵。偉尋進侍中,孝靜初,除衛大將軍,中書令,監起居。後以本官復領著作,卒官。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都督、幽州刺史,諡曰文貞公。

  國史自鄧彥海、崔深、〔一一〕崔浩、高允、李彪、崔光以還,諸人相繼撰錄。綦雋及偉等諂說上黨王天穆及尒朱世隆,以為國書正應代人修緝,不宜委之餘人,是以雋、偉等更主大籍。〔一二〕守舊而已,初無述著,故自崔鴻死後,迄終偉身,二十許載,時事蕩然,萬不記一。後人執筆,無所憑據,史之遺闕,偉之由也。

  外示沈厚,內實矯競。與綦雋少甚相得,晚以名位之間,遂若水火。與宇文忠之之徒代人為黨,時賢畏惡之。而愛尚文史,老而彌篤。偉弟少亡,偉撫寡訓孤,同居二十餘載,恩義甚篤。不營產業,身亡之後,賣宅營葬,妻子不免飄泊,士友歎愍之。長子昂襲爵。

  宇文忠之,河南洛陽人也。其先南單于之遠屬,世據東部,後居代都。父侃,卒於書侍御史。

  忠之涉獵文史,頗有筆札,釋褐太學博士。天平初,除中書侍郎。裴伯茂與之同省,常侮忽之,以忠之色黑,呼為「黑宇」。後敕修國史。元象初,兼通直散騎常侍,副鄭伯猷,使梁。武定初,為尚書右丞,仍修史。未幾,以事除名。

  忠之好榮利,自為中書郎六七年矣,遇尚書省選右丞,預選者皆射策,忠之試焉。既獲丞職,大為忻滿,志氣囂然,有驕物之色。識者笑之。既失官爵,怏怏發疾,卒。子君山。

  費穆字朗興,代人也。祖于,位商賈二曹令、懷州刺史,賜爵松陽男。父萬襲爵,位梁州鎮將,〔一三〕贈冀州刺史。

  穆性剛烈,有壯氣,頗涉文史,好尚功名。宣武初,襲爵,稍遷涇州平西府長史。時刺史皇甫集,靈太后之元舅,恃外戚之親,多為非法。穆正色匡諫,集亦憚之。

  後蠕蠕主婆羅門自涼州歸降,其部眾因飢侵掠邊邑,詔穆銜旨宣慰,莫不款附。明年復叛,入寇涼州。除穆兼尚書右丞、西北道行臺,仍為別將,往討之。穆至涼州,蠕蠕遁走。穆謂其所部曰:「夷狄獸心,見敵便走,若不令其破膽,終恐疲於奔命。」乃簡練精騎,伏於山谷,使羸步之眾為外營,以誘之。賊騎覘見,俄而競至,伏兵奔擊,大破之。

  及六鎮反叛,穆為別將,隸都督李崇北伐。都督崔暹失利,崇將議班師,以朔州是白道之衝,賊之咽喉,若不全,則并、肆危,選將鎮捍,僉議舉穆。崇乃請穆為朔州刺史。尋改雲州刺史。穆招離聚散,頗得人心,北境州鎮皆沒,唯穆獨存。久之,援軍不至,穆乃棄城南走,投尒朱榮於秀容。既而詣闕請罪,詔原之。孝昌中,以都督討平二絳反蜀,拜散騎常侍。後妖賊李洪於陽城起逆,連結蠻左,詔穆兼武衛將軍擊破之。

  及尒朱榮向洛,靈太后徵穆,令屯小平。榮推奉孝莊,穆遂先降。榮素知穆,見之甚悅。穆潛說榮曰:「公士馬不出萬人,長驅向洛,前無橫陳者,政以推奉主上,順人心故。今以京師之眾,百官之盛,一知公之虛實,必有輕侮之心。若不大行討罰,更樹親黨,公還北之日,恐不得度太行而內難作矣。」〔一四〕榮心然之,於是有河陰之事。天下聞之,莫不切齒。榮入洛,穆為吏部尚書、魯縣侯,進封趙平郡公。為侍中、前鋒大都督,與大將軍元天穆討平邢杲。

  時元顥入京師,穆與天穆既平齊地,將擊顥。穆圍武牢,將拔,屬天穆北度,既無後繼,穆遂降顥。顥以河陰酷濫,事起於穆,引入詰讓,殺之。孝莊還宮,贈侍中、司徒公,諡曰武宣。孟威字能重,河南洛陽人也。頗有氣尚,尤知北土風俗。歷東宮齋帥、羽林監。後以明解北人語,敕在著作,以備推訪。累遷沃野鎮將。前後頻使遠藩,粗能稱旨。普泰中,除大鴻臚卿,卒。贈司空公。子恂嗣。

  論曰辛雄吏能歷職,琛以公方行己,懷哲體有清監,德源雅業無虧,並素門之所得也。楊機清斷在公。道穆兄弟有政事之用。綦雋遭逢受職。山偉位行頗爽。忠之雖文史足用,而雅道蔑聞。費穆出身效力,功名著矣,末路一言,禍延簪帶,其死也宜哉!孟威以方言陳力,其勤亦可稱矣。

  校勘記

  〔一〕 逢北溝求救 通志卷一五一辛雄傳「溝」作「渣」。按魏書卷九肅宗紀孝昌元年十二月載孝明親征詔云:「北淯懸危,南陽告急。」所指即辛雄與元彧所參加的此次戰役。「北溝」、「北渣」疑並是「北淯」之訛。魏書地形志下荊州有北清郡,錢氏考異卷三0考証言當為「北淯」。其他在今河南南陽之北,正在本傳裴衍進軍的鳥路上。

  〔二〕 永安二年元顥乘勝至城下為顥擒 按此城承上文似指荊州的治所穰城。但元顥入洛,不由荊州。魏書卷七七辛纂傳,上文有「尋除平東將軍、中郎將」等語,然後云:「永安二年,元顥乘勝卒至城下,尒朱世隆狼狽退還,城內空虛,遂為顥擒。」下文又有「還鎮虎牢」語。據本書卷四八尒朱世隆傳:「元顥逼大梁,詔為前將軍、都督,鎮虎牢。顥既克滎陽,世隆懼而宵遁。」則此城乃指虎牢城。虎牢是北魏東中郎將的治所。辛纂乃是遷東中郎將後,在虎牢為元顥所擒。魏書「中郎將」上脫「東」字。北史則在「永安」前當脫「尋除平東將軍、東中郎將」等語。

  〔三〕 武定六年侯景叛 按魏書卷一二、本書卷五東魏孝靜紀、本書卷六齊文襄紀,侯景叛東魏在武定五年正月,此作「六」年,誤。

  〔四〕 盱眙 諸本作「盱台」,據北齊書卷三八(補)辛術傳改。魏書地形志中淮州、隋書地理志下江都郡並作「盱眙」。

  〔五〕 榮因陳其作監軍時臨事能決 諸本「榮因」作「因榮」,通志卷一五一高恭傳作「榮因」。按魏書卷七七高崇附子恭之傳云「榮對曰:臣本北征蠕蠕,高黃門與臣作監軍,臨事能決,實可任用。」則是尒朱榮因莊帝命之勸酒而陳說舊事,並非高恭之因尒朱榮以陳述功績。通志是,今據乙。

  〔六〕 錫炭鉛砂 諸本「鉛」作「松」,魏作「鈆」,通志作「鉛」。按「鈆」即「鉛」,為鑄錢原料。作「松」誤,今據改。

  〔七〕 名隸廷尉秩以五品 諸本脫「秩」字,據魏書補。大理司直班在從五品,見隋書百官志中。

  〔八〕 乞行新典 魏書高崇附子謙之傳作「乞新舊典」。按高謙之是請恢復舊制,魏書是。

  〔九〕 乃更改元修撰 諸本「修」下衍「者」字,據魏書刪。

  〔一0〕父幼之 魏書卷八一山偉傳「幼」作「稚」,北史避唐諱改。

  〔一一〕崔深 魏書「深」作「琛」。按本書卷二一、魏書卷三五崔浩傳,本書卷四0、魏書卷六二李彪傳,本書卷五七魏收傳,所稱預修「國史」者,並無「崔深」或「崔琛」,疑並訛誤。

  〔一二〕是以雋偉等更主大籍 諸本「雋」誤作「纂」,據魏書改。

  〔一三〕位梁州鎮將 魏書卷四四費于傳「州」作「國」。按魏書地形志中南兗州梁郡註云:「漢高帝為梁國,後改,治梁國城。」梁國鎮將當即鎮梁國城。他處亦作「梁城鎮將」。疑作「州」誤。

  〔一四〕恐不得度太行而內難作矣 諸本「作」訛作「行」,據魏書費于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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