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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 州郡一

梁朝 宋书 沈约 著
简体

扬州南徐州徐州南兗州兗州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兗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自虞至殷,无所改变。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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