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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列传第二十七 李宝

魏书 北齐 著

李宝,字怀素,小字衍孙,陇西狄道人,私署凉王皓之孙也。父翻,字士举,小字武强,私署骁骑将军,祁连、酒泉、晋昌三郡太守。宝沉雅有度量,骁勇善抚接。伯父歆为沮渠蒙逊所灭,宝徙于姑臧。岁馀,随舅唐契北奔伊吾,臣于蠕蠕。其遗民归附者稍至二千。宝倾身礼接,甚得其心,众皆乐为用,每希报雪。属世祖遣将讨沮渠无讳于敦煌,无讳捐城遁走。宝自伊吾南归敦煌,遂修缮城府,规复先业。遣弟怀达奉表归诚。世祖嘉其忠款,拜怀达散骑常侍、敦煌太守,则遣使授宝使持节、侍中、都督西垂诸军事、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领护西戒校尉、沙州牧、敦煌公,仍镇敦煌,四品以下听承制假授。真君五年,因入朝,遂留京师,拜外都大官。转镇南将军、并州刺史。还,除内都大官。高宗初,代司马文思镇怀荒,改授镇北将军。太安五年薨,年五十三。诏赐命服一袭,赠以本官,谥曰宣。有六子:承、茂、辅、佐、公业、冲。公业早卒,冲别有《传》。

  承,字伯业,少有策略。初,宝欲谋归款,民僚多有异议,承时年十三,劝宝速定大计,于是遂决。仍令承随表入质。世祖深相器异,礼遇甚优,赐爵姑臧。后遭父忧,居丧以孝闻。承应传先封,以自有爵,乃让弟茂,时论多之。承方裕有鉴裁,为时所重。高宗末,以姑臧侯出为龙骧将军、荥阳太守。为政严明,甚著声称。延兴五年卒,时年四十五。赠使持节、本将军,雍州刺史,谥曰穆。

  长子韶,字元伯,学涉,有器量。与弟彦、虔、蕤并为高祖赐名焉。韶又为季父冲所知重。延兴中,补中书学生。袭爵姑臧侯,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迁给事黄门侍郎。后例降侯为伯。兼大鸿胪卿,黄门如故。  高祖将创迁都之计,诏引侍臣访以古事。韶对:“洛阳九鼎旧所,七百攸基,地则土中,实均朝贡,惟王建国,莫尚于此。”高祖称善。迁太子右詹事。寻罢左右,仍为詹事、秦州大中正。出为安东将军、衮州刺史。高祖自鄴还洛,韶朝于路,言及庶人恂事。高祖曰:“卿若不出东宫,或未至此。”

  世宗初,徵拜侍中,领七兵尚书。寻除抚军将军、并州刺史。以从弟伯尚同元禧之逆,在州禁止,徵还京师。虽不知谋,犹坐功亲免除官爵。久之,起兼将作大匠,敕参定朝仪、律令。

  吕苟兒反于秦州,除抚军将军、西道都督、行秦州事,与右卫将军元丽率众讨之。事平,即真。玺书劳勉,复其先爵。时陇右新经师旅之后,百姓多不安业,韶善抚纳,甚得夷夏之心。徵还,行定州事。寻转相州刺史,将军如故。  肃宗初,入为殿中尚书,行雍州事。后除中军大将军、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韶在选曹,不能平心守正,通容而已,议者贬之。出为冀州刺史。清简爱民,甚收名誉,政绩之美,声冠当时。肃宗嘉之,就加散骑常侍。迁车骑大将军,赐剑佩、貂蝉各一具,骅骝马一匹,并衣服寝具。韶以年及悬车,抗表逊位。优旨不许。转定州刺史,常侍如故。及赴中山,冀州父老皆送出西境,相聚而泣。二州境既连接,百姓素闻风德,州内大治。正光五年四月,卒于官,年七十二。诏赠帛七百匹,赠侍中、持节、散骑常侍、车骑大将军、司空公、雍州刺史,谥曰文恭。既葬之后,有冀州兵千馀人戍于荆州,还经韶墓,相率培冢,数日方归。其遗爱如此。初,韶克定秦陇,永安中追封安城县开国伯,邑四百户。

  长子玙,字道璠,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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