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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福建广东广西

  福建《禹贡》扬州之域。元置福建道宣慰使司,治福州路。属江浙行中书省。至正十六年正月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太祖吴元年十二月平陈友定。洪武二年五月仍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七年二月置福州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八,直隶州一,属县五十七。为里三千七百九十七。北至岭,与浙江界。西至汀州,与江西界。南至诏安,与广东界。东至海。距南京二千八百七十二里,京师六千一百三十三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八十一万五千五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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