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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志第十七 地理二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山东山西

  山东《禹贡》青、兗二州地。元直隶中书省,又分置山东东西道宣慰司治益都路属焉。洪武元年四月置山东等处行中书省。治济南府。三年十二月置青州都卫。治青州府。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山东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六,属州十五,县八十九。为里六千四百有奇。南至郯城,与南直界。北至无棣,与北直界。西至定陶,与北直、河南界。东至海。距南京一千八百五十里,京师九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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