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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列传第六十四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李贤吕原子常岳正彭时商辂刘定之

  李贤,字原德,邓人。举乡试第一,宣德八年成进士。奉命察蝗灾于河津,授验封主事,少师杨士奇欲一见,贤竟不往。

  正统初,言:“塞外降人居京师者盈万,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实支仅一石,降人反实支十七石五斗,是一降人当京官十七员半矣。宜渐出之外,省冗费,且消患未萌。”帝不能用。时诏文武臣诰敕,非九年不给。贤言:“限以九年,或官不能满秩,或亲老不待,不得者十八九,无以劝臣下。请仍三年便。”从之。迁考功郎中,改文选。扈从北征,师覆脱还。

  景泰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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