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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七十一 元祐七年(壬申,1992)

宋朝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李焘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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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哲宗元祐七年三月盡其月

三月甲申朔,侍讀顧臨讀仁宗寶訓,至鈔法事,左僕射呂大防奏曰:「臣側聞顧臨讀鹽鈔事,臣敢陳鈔法本末,仰祈陛下通知利害之詳。國初輦運香、藥、茶、帛、犀、象、金、銀等物赴陝西變易糧草,歲計率不下二百四十萬貫。自鈔法之行,始令商賈於沿邊入中見錢、糧草,卻於京師或解池請鹽,赴沿邊出賣。一則人戶無科買之擾,二則商旅無折閱之弊,三則邊儲無不足之患,四則物貨無般輦之勞,五則運鹽減脚乘之費,實於官私為利。」上甚善之。(張舜民云:「范祥領制置兩池解鹽,經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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