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金史 >查看详情

《金史》·卷三十一 志第十二

元朝 金史 脫脫 著

◎礼四

  ○奏告仪 皇帝恭谢仪 皇后恭谢仪 皇太子恭谢仪 荐新 功臣配享 宝玉 杂仪 奏告仪

  皇帝即位、加元服、受尊号、纳后、册命、巡狩、征伐、封祀、请谥、营修庙寝,凡国有大事皆告。或一室,或遍告及原庙,并一献礼,用祝币。皇统以后,凡皇帝受尊号、册皇后太子、禘祫、升祔、奉安、奉迁等事皆告,郊祀则告配帝之室。大定十四年三月十七日,诏更御名,命左丞相良弼告天地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