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金史 >查看详情

《金史》·卷五十二 志第三十三

元朝 金史 脫脫 著

◎选举二

  ○文武选

  金制,文武选皆吏部统之。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部拟。正七品以上,呈省以听制授。凡进士则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自余皆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则进士为优,右职则军功为优,皆循资,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

  凡铨注,必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