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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九

元朝 金史 脫脫 著

◎百官四

  ○符制

  初,穆宗之前,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讯事扰人。太祖献议,自非穆宗之命,擅制牌号者置重法。自是,号令始一。收国二年九月,始制金牌,后又有银牌、木牌之制。盖金牌以授万户,银牌以授猛安,木牌则谋克、蒲辇所佩者也。故国初与空名宣头付军帅,以为功赏。

  递牌,即国初之信牌也。至皇统五年三月,复更造金银牌,其制皆不传。大定二十九年,制绿油红字者,尚书省文字省递用之。朱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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