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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卷一百六十八 刑法六

简朝 通典 杜佑 著

肉刑议(汉 后汉 魏 晋 东晋)

  汉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逮系长安当刑。其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廉平,今坐法当刑。妾痛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属,联也。之欲反。)虽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繇。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人弗犯。今法有肉刑三,(黥、劓二,刖左右趾合一。)而奸不止,吾甚自愧!夫训道不纯,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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