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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义》·第九十一回 在庙中初会凶和尚 清净林巧遇恶姚三

清朝 小五义 佚名 著

义婢从来绝世无,葵枝竟自与人殊。

  全忠全烈全名节,真是闺中女丈夫。

或有人问于余曰:此书前套号《忠烈侠义传》,皆是生就的侠肝义胆,天地英灵,何其独钟斯人?余曰:忠义之事,不但男子独有,即名门闺秀,亦不乏其人。又不但名门闺秀有之,就是下而求之奴婢,亦间或有之。昔周有天下时,卫国义婢葵枝有段传序,因采入《小五义》中:卫国有一官人,叫作主父,娶妻巫氏。夫妻原也相好,只因主父是周朝的大夫,要到周朝去作官,故别了巫氏,一去三载,王事羁身,不得还家。这巫氏独处闺中,殊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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