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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案》·第二十七回 曹恶人公堂认罪 怕冤鬼奸棍实招

清朝 于公案 佚名 著

话说曹英说:“大人在上容禀:郑文莲并不是表妹,乃系雇工奴仆,两口子因穷无奈来作长工,每年身价钱十二千,指望赖小人强奸,白讹出去,彼此相争,所以误伤其命。纪必亨仗尸刁告,钱婆、才姐惧怕刑法胡招,求大人明镜高悬,小人愿认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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