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尚书正义 >查看详情

《尚书正义》·卷八 太甲中第六

汉朝 尚书正义 孔安国 著

惟三祀十有二月朔,汤以元年十一月崩,至此二十六月,三年服阕。○阕,苦穴反。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冕,冠也。逾月即吉服。○冕音免。

  [疏]“惟三”至“于亳”○正义曰:周制,君薨之年属前君,明年始为新君之元年。此殷法,君薨之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