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雒阳市长秩四百石”,雒阳市长本为大司农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本注云:“雒阳市长、荥阳敖仓官,中兴皆属河南尹。”刘昭注引汉官云:“市长一人,秩四百石。”“市长”即谓雒阳市长。
〔四二〕“诸置长”,此云诸置长秩三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所载诸署长有四百石者,如百官志三少府属官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丙署长皆秩四百石。
〔四三〕“楫棹丞”,西汉于上林苑中置此官,属水衡都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东汉初年尚沿置,主御用船只。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未载。
〔四四〕“明堂、灵台丞”,太常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云:“二丞,掌守明堂、灵台。”
〔四五〕“诸陵校长”,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太常下云:“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贼事。”
〔四六〕“侍中”,此云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侍中秩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七〕“中常侍”,此云秩二千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中常侍,千石。后增秩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八〕“光禄大夫”,此云秩二千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光禄大夫,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九〕“太中大夫秩皆比二千石”,太中大夫为光禄勋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无员。”刘昭注引汉官云:“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五0〕“尚书”,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尚书令下有“尚书六人,六百石”。
〔五一〕“谏议大夫”,为光禄勋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谏议大夫,六百石。”
〔五二〕“侍御史”,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御史中丞属官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
〔五三〕“博士”,此云秩六百石,但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与此异。
〔五四〕“议郎”,此云秩比六百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大夫属官有“议郎,六百石”,与此异。
〔五五〕“中谒者”,此云秩比六百石,上文又云秩六百石,前后相乖。
〔五六〕“小黄门”,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小黄门,六百石。”与此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