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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本纪·卷十五

元朝 宋史 脱脱,阿鲁图 著

三年春正月癸丑,錄唐李氏、周柴氏後。乙卯,詔諸路散青苗錢禁抑配。戊午,判尚書省張方平罷知陳州。
  二月壬申,以翰林學士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凡九辭,詔收還敕誥。甲戌,以河州刺史瞎欺丁木征為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刑部尚書。乙酉,韓琦罷河北安撫使,為大名府路安撫使。
  三月丙申,孫覺、呂公著、張戩、程顥、李常上疏極言新法,不聽。己亥,始策進士,罷詩、賦、論三題。戊申,李常言青苗斂散不實,有旨具析,翰林學士兼知通進、銀臺司范鎮封還詔書,以為不當,坐罷職,守本官。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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