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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数》·附录

梅花易数 佚名 著

《宋史.邵雍传》

元脱脱等撰

  邵雍字尧夫。其先范阳人,父古徙衡漳,又徙共城。雍年三十,游河南,葬其亲伊水上,遂为河南人。

  雍少时,自雄其才,慷慨欲树功名。于书无所不读,始为学,即坚苦刻厉,寒不炉,暑不扇,夜不就席者数年。已而叹曰:“昔人尚友于古,而吾独未及四方。”于是逾河、汾,涉淮、汉,周流齐、鲁、宋、郑之墟,久之,幡然来归,曰:“道在是矣。”遂不复出。

  北海李之才摄共城令,闻雍好学,尝造其庐,谓曰:“子亦闻物理性命之学乎?”雍对曰:“幸受教。”乃事之才,受《河图》、《洛书》、宓羲八卦六十四卦图像。之才之传,远有端绪,而雍探赜索隐,妙悟神契,洞彻蕴奥,汪洋浩博,多其所自得者。及其学益老,德益邵,玩心高明,以观夫天地之运化,阴阳之消长,远而古今世变,微而走飞草木之性情,深造曲畅,庶几所谓不惑,而非依仿象类、亿则屡中者。遂衍宓羲先天之旨,着书十余万言行于世,然世之知其道者鲜矣。

  初至洛,蓬荜环堵,不芘风雨,躬樵爨以事父母,虽平居屡空,而怡然有所甚乐,人莫能窥也。及执亲丧,哀毁尽礼。富弼、司马光、吕公着诸贤退居洛中,雅敬雍,恒相从游,为市园宅。雍岁时耕稼,仅给衣食。名其居曰“安乐窝”,因自号安乐先生。旦则焚香燕坐,晡时酌酒三四瓯,微醺即止,常不及醉也,兴至辄哦诗自咏。春秋时出游城中,风雨常不出,出则乘小车,一人挽之,惟意所适。士大夫家识其车音,争相迎候,童孺厮隶皆欢相谓曰:“吾家先生至也。”不复称其姓字。或留信宿乃去。好事者别作屋如雍所居,以候其至,名曰“行窝”。

  司马光兄事雍,而二人纯德尤乡里所慕向,父子昆弟每相饬曰:“毋为不善,恐司马端明、邵先生知。”士之道洛者,有不之公府,必之雍。雍德气粹然,望之知其贤,然不事表襮,不设防畛,群居燕笑终日,不为甚异。与人言,乐道其善而隐其恶。有就问学则答之,未尝强以语人。人无贵贱少长,一接以诚,故贤者悦其德,不贤者服其化。一时洛中人才特盛,而忠厚之风闻天下。

  熙宁行新法,吏牵迫不可为,或投劾去。雍门生故友居州县者,皆贻书访雍,雍曰:“此贤者所当尽力之时,新法固严,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赐矣。投劾何益耶?”

  嘉佑诏求遗逸,留守王拱辰以雍应诏,授将作监主簿,复举逸士,补颍州团练推官,皆固辞乃受命,竟称疾不之官。熙宁十年,卒,年六十七,赠秘书省着作郎。元佑中赐諡康节。

  雍高明英迈,迥出千古,而坦夷浑厚,不见圭角,是以清而不激,和而不流,人与交久,益尊信之。河南程颢初侍其父识雍,论议终日,退而叹曰:“尧夫,内圣外王之学也。”

  雍知虑绝人,遇事能前知。程颐尝曰:“其心虚明,自能知之。”当时学者因雍超诣之识,务高雍所为,至谓雍有玩世之意;又因雍之前知,谓雍于凡物声气之所感触,辄以其动而推其变焉。于是摭世事之已然者,皆以雍言先之,雍盖未必然也。

  雍疾病,司马光、张载、程颢、程颐晨夕候之,将终,共议丧葬事外庭,雍皆能闻众人所言,召子伯温谓曰:“诸君欲葬我近城地,当从先茔尔。”既葬,颢为铭墓,称雍之道纯一不杂,就其所至,可谓安且成矣。所着书曰《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渔樵问对》,诗曰《伊川击壤集》。

  宋谢良佐曰:“尧夫精《易》之数,事物之成败始终,人之祸福修短,算得来无毫发差错。如指此屋,便知起于何时,至某年月日而坏,无有不准。”

  明季本曰:《梅花数》一名《观梅数》,本题曰《康节梅花数》,故附邵图之后,梅花者先春而蓓蕾,生意之早动也,占于几动之初,思虑方起而鬼神可知之时,故数以梅花名焉。

  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此先天横图八卦之定数也。

  乾西北属金,坎北属水,艮东北属土,震东属木,巽东南属木,离南属火,坤西南属土,兑西属金。此为后天之方位也。

  有先天之数未得卦先得数,以数起卦,故曰:“先天。”

  有后天之数未得数先得卦,以卦起数,故曰:“后天。”

  先天之数,谓物之所生气之,所置事之所遇,皆有年、月、日、时,年以子年起一数,年有十二月,则以正月起一数,月有三十日,则以初一起一数,日有十二时,则以子时起一数,皆随其数而数之,以分八卦,如一为乾,二为兑而八则为坤也,除八之外,则用畸零之数起焉,年月日之数为上卦,年月日加时之数为下卦,合年月日时之数,以六除之,余为动爻,又如十干则以甲起一数,十二支则以子起一数,所闻之声,则以字句之多寡起数,所见之物,则以件目之多寡起数而为上卦,以所值之时数作下卦,并卦数时数总除取爻,如前法。又如一语则平分其数而为上下卦,数少者为上卦,数多者为下卦,盖取天轻清地重浊之义也。其余或验其方所,或辨其物声,详其所属皆可起卦。察其悲喜,断其吉凶。所谓未得卦先起数者,如此后天之数,以物类之属八卦者为上卦,以取动爻物类,如乾天、坤地、乾马、坤牛之类,详见蓍法别传内篇。八卦万物属类,所谓未得数先得卦者,如先天断卦吉凶,止以卦论,不用易爻之辞,以其时未有易书也。后天则用易辞兼以卦断,以其时已有易书也。

  凡上下二卦无动爻者为体,有动爻者为用,体卦为主,用卦为事,互卦为事之中应,变卦为事之末应,互者中四爻互二体也。变者之卦也,体之气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杦,秋乾兑金,夏离火,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土,秋震巽杦,夏乾兑金,冬离火,四季月坎水也。体党多而体势盛,用党多而体势衰,如体卦是金而互变皆金,则是体党多矣。如用卦是金而互变皆金,则为用党多矣。体用之间,比和则吉,用吉变凶者,或先吉而后凶。用凶变吉者,或先凶而后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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