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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宋史》·安丙传

元朝 白话《宋史 脱脱等 著
简体

安丙,字子文,广安人。淳熙年间考中进士,调任为大足县主簿。任满后到朝中,陈述十五条有关蜀地利弊的事,说的都很切实。遭父丧,服丧期满后,他被召用为利西安抚司干办公事,调任曲水县丞。吴挺为大帅,了解他的才能,把他请来。他改官为新繁县知县。遭母丧,服丧期满后,他为小溪县知县。安丙任隆庆府通判,嘉泰三年(1203),府中发大水,安丙禀告知府张鼎,用常平仓的粟米赈济灾民。不久又凿石导溪,兴修水利,这里从此没有水患,他任大安军知军,天大旱,百姓无以为食,安丙用自己家的钱财到下游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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