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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史》·史卷八

清朝 台湾通史 连横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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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連橫雅堂撰  田賦志連橫曰:井田之法廢矣,鄉曲猾豪,奪民之田,以殖私利。用其富厚,敖游官府,驕奢淫佚,勢過王侯。而為之佃者,胼手胝足,水耨火耕,歲稔乃不獲一飽,先疇自作,貸種於人,頭會箕歛,從而剝之。貧富之等日差,貴賤之階愈絕,而民怨鬱矣。古者量人授田,一夫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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