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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第一篇 魏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附论吴、蜀)

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 陈寅恪 著

第一篇魏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附论吴、蜀)

魏晋统治者社会阶级的区别

魏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是不同的。不同处是:河内司马氏为地方上的亲族,儒家的信徒;魏皇室谯县曹氏则出身于非儒家的寒族。魏、晋的兴亡递嬗,不司马、曹两姓的胜败问题,而是儒家豪族与非儒家的寒族的胜败问题。

按《晋书》一《宣帝纪》云:

"楚、汉间,司马卬为赵将,与诸侯伐秦。秦亡,立为殷王,都河内。汉以其地为郡,子孙遂家焉。自卬八世生征西将军钩,字叔平。钩生豫章太守量,字公度。量生颍川太守偶,字元异。儁生京兆尹防,守建公。帝即防之第二子也。……博学洽闻,伏膺儒教。"

据此可知河内司马氏自东汉司马钧以来,世代为将军、守、尹。司马懿(追溢为晋宣帝)是司马防的第二个儿子,信仰的是儒教。

司马懿的高祖司马钩的事迹,略见于《后汉书,西羌传》。祖父司马偶、父司马防的事迹,略见于《魏志,司马朗传》注引司马彪《序传》。兹引述如下,并略加铨释。

《后汉书》一一七《西羌传》略云:

"安帝永初元年,先零别种滇零与钟羌诸种大为寇掠。明年冬,(邓〉骘使任尚及从事中郎司马钧率诸郡兵与滇零等数万人战于平襄〈县名,属汉阳郡),尚军大败,死者八千余人。于是滇零等自称天子于北地。元初二年春,遣左冯翊司马钧行征西将军,督右扶风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师虎牙都尉耿溥、右抉风都尉皇甫旗等合八千余人,又庞参将羌胡兵七千余人,与钧分道并北击零昌。参兵至勇士(县名,厲天水郡)东,为杜季贡所败,于是引退。钩等独进,攻拔丁奚城,大克获。杜季贡率众伪逃,钩令光、恢、包等收羌禾稼,光等违钧节度,散兵深人,羌乃设伏要击之。钩在城中,怒而不救,光并没,死者三千余人。钧乃通还,坐征,自杀。"

《三国志,魏志》一五《司马朗传》裴注引司马彪

《序传》云:

"朗祖父儁,字元异,博学好古,……乡党宗族咸景附焉。位至潁川太守。父防,宇建公,……虽闲居宴处,威仪不忒。雅好《汉书》名臣列传,所讽诵数十万言。少仕州郡,历官铬阳令、京兆尹,一…诸子虽冠成人,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父子之间肃如也。一…有子八人,朗最长,次即晋宣帝也。"

然则,河内司马氏起家于司马钧的征西芜。司马钧是武将,到司马儁"博学好古",司马氏已成为士大夫阶级了。司马防"父子之间肃如",是服膺儒教的一种表现。

服膺儒教的豪族的出现,在东汉时代,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非止河内司马氏而已。例如汝南袁氏,《后汉书》七五《袁安传》略云: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也。祖父良,习《孟氏易》,平帝时,举明经,为太子舍人。建武初,至成武令。安少传良学,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建初八年,迁太仆。

(元和三年)代第五伦为司空。章和元年,代桓虞为司徒。"

汝南袁氏自袁良以来,世传《孟氏易》,为东汉的名族。再如弘农杨氏,《后汉书》五四《杨震传》略云-

"杨展,字伯起,弘农华阴人也。父宝,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震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明经博览,无不穷究。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伯起。'。

弘农杨氏自杨宝以来,世传《欧阳尚书》,也是东汉的名族。

服膺儒教的河内司马氏,与汝南袁氏、弘农杨氏属于同一个阶级,他们都是地方上的豪族。汉、魏主要的士大夫,其出身大抵为地方豪族。伹也有出身于小族的,因为政治立场和思想信仰与豪族相同,可划为一个阶级。如山涛,《世说新语政事类》"山公以器重朝望"条刘注引虞预《晋书》云"山涛,字巨源,河内怀人。祖,本郡孝廉。父曜,冤句令。涛早孤而贫,少有器量,宿士犹不慢之。年十七,宗人谓宣帝(司马懿曰:'涛当与景(司马师〉,文《司马昭)共纲纪天下者也。'帝戏曰:'卿小族,那得此快人邪!'"

山氏是河内郡的小族。山涛原好老庄,后来在政治上依附司马氏,改变了思想信仰。象山涛这样的小族,可视为与司马氏同一个阶级。

服膺儒教即遵行名教(君臣、父子等)。其学为儒家之学.其行必须符合儒家用来维系名教的道德标准与规范,即所谓孝友、礼法等等。《晋书》二〇《礼志中》略云:

"文帝之崩,国内服三日,武帝亦遵汉、魏之典,既葬除丧,然犹深衣素冠,降席撤膳。太宰司马孚等奏(请)敕御府易服,内者改坐,太官复膳,诸所施行,皆如旧制。诏曰。本诸生家,传礼来久。何心一旦便易此情于所天!'孚等重奏(请)敕有司改坐复常,率由旧典。又诏曰:'三年之丧,自古达礼。虽薄于惰,食旨美,所不堪也。不宜反复,重伤其心,言用断绝,奈何!奈何〃帝遂以此礼终三年,后居太后之丧亦如之。"

《抱朴子,外篇,讥惑篇》又云:

"吾闻晋之宣、景、文、武四帝,居亲丧皆毁瘠逾制,又不用王氏二十五月之礼,皆行(二十)七月服。于时天下之在重哀者,咸以四帝为法。世人何独不闻此,而虚诬高人,不亦惑乎?"

上引材料可以说明晋皇室自司马懿〔宣帝)至司马炎《武帝)都重孝,重礼。"三年之丧,自古达礼",而晋皇室自司马懿以来,"居亲丧皆毁瘠逾制",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孝是道德标准,礼是行为规范。看一个人的行为合不合乎儒家的道德标准,首先便看他守不守礼。阮裕曾指责谢万"在兄前欲起索便器",为"笃而无礼"。〈《世说新语,简傲类》〉他以为"人不须广学,正应以礼让为先",(《晋书》四九《阮籍传》附《阮裕传》)便是这个意思。晋皇室"居亲丧皆逾制",超过了丧礼的规定,是重孝的表现。

西晋有三大孝:王祥、何曾、荀觊。《三国志,魏志》四《陈留王奂传》云:

"咸熙元年三月丁丑,以司空王样为太尉,征北将军何曾为司徒,尚书左仆射荀凯为司空。己卯,进晋公(司马昭)爵为王,封十郡,并前二十。"

这三大孝同日被拜为三公,位望之隆,仅次于晋王司马昭。他们都出身于儒家豪族,都崇奉儒家名教,都是司马氏的党与,与司马氏一起组成西晋的统治集团。

王祥。《三国志,瑰志》四《陈留王奂传》裴注引《汉晋春秋》云:

"晋公既进爵为王,太尉王祥、司徒何曾,司空荀觊并王。颉曰:'相王尊重,何侯与一朝之臣皆已尽敬,今

便当相率而拜,无所疑也。相:'相国位势,诚为尊贵,然要是魏之宰相,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而已,班列大同,安有天子三可拜人者!损魏朝之望,亏臂王之德。君子爱人以礼,吾不为也。'及人,颉遂拜,而祥独长揖。王谓祥曰?今日然后知君见顾之重!"

司马昭虽已进爵为王,但还是魏朝的宰相。而王祥、何曾、荀颉是魏朝的三公,荀觊向司马昭跪拜,不合于礼。王祥独长揖,合于礼。"君子爱人以礼",故司马昭对王祥说:"今日然后知君见顾之重。"又《晋书》三三《王祥传》略云:

"王祥,琅邪临沂人。祖仁,育州勅史。祥性至孝,早丧亲,继母朱氏不慈,数潜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鍾跃出,持之而归。母又思黄雀炙,复有黄雀数十飞人其曠.复以供母。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焉。有丹亲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II抱树而泣。其笃孝纯至如此王祥是二十四孝之一,不仅在守礼上是模范,在尽孝上也是模范。他出身于琅邪王氏,是儒家豪族的代表人物之一。

何曾。《晋书》三三《何曾传》略云:

"何曾,陈国阳夏人也。父菱,魏太仆、阳武亭侯。嗡进封颍昌乡侯。咸宁四年爽,下礼官议溢,博士秦秀溢为'缪丑',帝不从,策缢曰孝。曾性至孝,闺门整肃,自少及长,无声乐嬖幸之好。年老之后,与妻相见,皆正衣冠,相待如宾。己南向,妻北面,再拜上酒,酬酢既毕便出。一岁如此者不过再三焉。初,司隶校尉傅玄著论称曾及荀颉曰:'以文王之道事其亲者,其潁昌何侯乎,其荀侯乎〗古称曾、闵,今曰荀、何。内尽其心以事其亲,外崇礼让以接天下。孝子,百世之宗;仁人,天下之命。有能行孝之道,君子之仪表也。'又曰:'荀、何,君子之宗也/然性奢豪,

务在华侈。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曰食万钱,犹曰'无下箸处'。刘毅等数劾奏曾侈汰无度,帝以其重臣,一无所问。都官从事刘享尝奏曾华侈。后替辟享为掾,常因小事加享杖罚。其外宽内忌,亦此类也。时司空贾充权拟人主,曾卑充而附之。及充与庾纯因酒相竞,曾议党充而抑纯,以此为正直所非。"

何曾"性至孝,闺门整肃",被傅玄称之为"内尽其心以事其亲,外崇礼让以接天下",为"君子之宗"。在重孝、重礼上,他与王祥无分别。这可说明重孝、重礼为儒家豪族共有的特征。又何曾此人"性奢豪,务在华侈"。曰食万钱,还说"无下箸处"。且外宽而内忌,依附权臣,奴颜婢膝。这个特征,我们从当时儒家豪族身上,也是可以找到的。王恺与石崇的斗富,袁绍的"外宽内忌"(《三国志魏志》一四《邦嘉传》注弓I《傅子》扒司马魃的''内忌而外宽"(《晋书》一《宣帝纪",这些例子便很足以说明问题。

荀颉。《晋书》三九《荀觊传》略云:

"荀觊,揆川人,魏太尉或之第六子也。性至孝,与抉风王骏论仁孝孰先.见称于世。咸熙中,司空.进爵乡侯。以母忧去职,毁几灭性,海内称之。明三礼,知朝廷大仪,而无质直之操,唯阿意苟合于荀勖、贾充之间。初,皇太子将纳妃,颉上言贾充女姿德淑茂,可以参选,以此获讥于世。"

荀觊性至孝,明礼,与何曾相同。故傅玄以荀、何并列,同称为"君子之宗''。但他依附贾充,也与何曾相同,这却非君子。

儒家亲族服麻的是儒家的名教。之所以重孝,是因为根据儒家的教义,修身治家的道德方法,亦适用于治国平天下。所谓"国身通一"、"求忠臣于孝子之门''是也。名教之大者莫若君臣,孝于亲才能忠于君。囡此,以孝友礼法见称于宗族乡里,就成了儒家亲族人物的一个明显的特点。

在两汉的征辟制度下,以仁孝礼让著称于乡里,是人仕的途径。取士与仁孝礼让或者说与德的结合.遂使名教成为豪族屡世必须奉行的圭臬与赖以自豪的门第的标志。豪族往往就是儒门。

再说魏统治者的社会阶级。

魏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与晋不同。魏统治者莨氏出身于寒族,且与阑宦有。曹操的崇尚与政策即由他的阶级出身决定。

《三国志,魏志》一《武帝纪》略云:

"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桓帝时,曹腾为中常侍、大长秋,封费亭侯。养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审其生出本末。(裴注云:"吴人作《曹睐传》及郭頒《世语》并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太祖于惇为从父兄弟。"嵩生太祖。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冶行业,故世人未之奇也/'

又《三国志,魏志》六《袁绍传》裴注弓I《魏氏春秋》载陈琳橄文略云;

"(曹〉操赘阉遗丑,本无令德,儇狡锋侠,好乱乐祸,加其细政苛惨,科防互设,缯缴充溪,坑宑塞路,举手挂网罗,动足蹈机陷。"

曹操的祖父曹腾是中常侍,噸宦。父亲曹离是曹腾的养子,即所谓"乞匄携养"之类(陈琳檄文:)。就曹操的家庭出身来说,是寒族,阉宦阶级。曹操"任侠放荡,不治行业"细政苛惨,科防互设—.表明曹氏并不"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报不敢过度。"

按曹操为司空、丞相,毛为东曹橡,掌选举。毛玢"务以检率人",是曹操的政策。《三国志,魏志》一《武帝纪》裴注弓I《魏书》说曹操"性节俭,不好华丽,后宫衣不锦锈,侍御履不二采,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蓐取温,无有缘饰。"

又《三国志,魏志》--二《崔瑛传》引《世语》还说到:"(曹》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命还家賜死。"

据此可知尚节俭不仅是曹氏的风尚,而且有制度规定。衣绣要处死,即使是曹植的妻子也不能赦免。曹操如此厉行节俭,与他出身于寒族及当时经济的破坏虽有关系,但更重要的是要摧破豪族的奢侈之风。

儒家豪族尚奢侈,曹操尚节俭,只是曹操与儒家豪族对立的一个侧面。曹操要在汉末取刘氏皇位而代之,最为重要的是要摧被儒家豪族的精神堡垒,即汉代传统的儒家思想,然后才可以获得成功。兹录曹操求才三令并略加论释于下。

《三国志》一《武帝纪》云:

"(建安)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膝、薛大夫。若必庫士而后可闬,则齐桓其何以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宾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音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喰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未令曰:'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建安二十二年裴注引《魏书》曰》秋八月,令曰-'昔伊挚.傅说出于牧人,管件,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信、陈负汙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顼,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汙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曹操三令,大旨以为有德者未必有才,而有才者,或负不仁不孝、贪诈的污名。这是明白宣示儒家豪族自来所遨奉的金科玉律并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据,汉征辟制度的标准儒教已经完全破产,不可依据。三令标明了曹操政策之所在标准是才,不是道德。三令的颁布,是政治社会道德思想上的一个大变革,并非仅止是为了求才于一时。如果深入一步,联系曹操的阶级出身来考察,就可知曹操出身阉宦家庭,而阉宦之人,在儒家经典教义中不能占有政治上的地位,若不对此不两立的儒家教义摧陷廓清,则本身无以立足,更无以与儒家豪族人物如袁绍之辈相竞争。从摧陷廓清儒家豪族的金科玉律来说,此三令可视为曹魏皇室大政方针的宣言。与之同者,便是曹党;与之异者,便是与曹氏为敌的党派。

《魏志,武帝纪》在记述了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未曹操所下达的求才令后,还记述了同日下达的一个关于掌管刑法的人选的命令。此令说: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接着《魏志》写了"于是置理曹掾属"。按《魏志,武帝纪评》说曹操"窣申、商之法术"。《晋书,傅玄传》记傅玄之言,又说"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这说明要摧陷廓清豪族儒教教义的曹操,转而求以法术为治。

所以他重刑。陈琳檄文所说"细政苛惨,科防互设",反映的是儒家衮族对曹操重法术的看法。好法术可以说是曹操郵弃懾术的一种必然结果。

曹操为一代之枭杰,他不仅得到了众多有才能的寒族人物的支持,而且得到了郎分有才能的豪族士大夫的支持,如荀或、荀敉。荀或本从袁绍。袁绍是汉末儒家豪族的代表人物,其凭藉的深厚,远非非儒家的寒族代表人物曹操所可比拟。然而袁绍"繁礼多仪","外宽内忌,用人而疑之,所任唯亲戚子弟",〔《三国志,魏志》一四《郭嘉传》裴注弓I《傅子》〉荀或认为袁绍不能有所作为,遂舍袁从曹。他还为曹操引进了不少士大夫阶级的人物。然而,作为一个阶级来说,懾家豪族是与寒族出身的曹氏对立的。官渡一战,曹氏胜,袁氏败,儒家豪族阶级不得不暂时隐忍屈辱。但乘机恢复的想法,未尝一刻抛弃。曹操死后,他们找到了司马懿,支持司马弒向曹氏展开了夺权斗争。袁绍是有后继人的,他的继承人就是司马筠。袁绍的失败只表明懾家豪族暂时受到了挫折。后来,他们通过司马懿父子之手,终于把政权夺回到了自己的手上。

(二)司马氏的夺权斗争

东汉末年与曹操合作的儒家豪族人物,在官渡战后五十年间(官渡之战在汉献帝建安五年,即公元二〇年.司马懿夺取曹爽权力在魏齐王曹芳正始十年,即公元二四九年》多已死亡,而司马懿年少于曹操二十四岁,又后死三十一年,(:曹操生于后汉桓帝永寿元年,即公元一五五年,死于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即公元二二〇年。司马懿生于后汉灵帝光和二年,即公元一七九年,死于魏齐王曹芳嘉平三年,即公元二五一年。〕乘曹氏子孙孱弱昏庸的时候,以垂死之年,奋起一击,夺取曹爽手中权力。二子司马师、司马昭继承他的遗业,终于颠覆了魏朝,尽复东汉时代懾家豪族阶级统治全盛之局。这是曹操当时所未料及的。

司马氏所以能够夺取到曹氏的政权,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司马弒的坚忍阴毒,远非汉末同时儒家迂缓无能之士所能比。如《晋书》一《宣帝纪》所云:

"帝内忌而外宽,猜忌多权变。魏武察帝有雄豪志,闻有狼颗相,欲验之,乃召使前行,令反尿,面正向后,而身不动。帝于是勤于吏职,夜以忘寝,至于刍牧之间,悉皆临履,由是魏武意遂安。及平公孙文((,大行杀戮。诛曹爽之际,支党皆夷及三族,男女无少长,姑姊妹之适人者皆杀之,既而竞迁魏鼎云。"

可见其本性之残忍,手腕之毒辣。《世说新语,尤悔类》写到东晋王导、温桥往见明帝,明帝问温娇"前世所以得天下之由"。

"温未答,顷,王曰:'温峤年少未谙,臣为陛下胨之。'王乃具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文王(司马昭)之末髙贵乡公事。(刘注云:宣王创业诛曹爽、任蒋济之流者是也。》明帝闻之,覆面著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长?'"

司马懿父子的坚忍阴毒,连子孙也感到羞耻,以至怀疑晋拃能不能长久保持下去。

二是司马氏父子得到了豪族强民的支持。曹操对豪强是抑制的,《三国志"魏志》一《武帝纪》记建安九年"九月令曰:'河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重豪强兼并之法,百姓喜悦。"裴注弓I《魏书》云:

"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揀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賦,街爾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这是曹操在平定河北之后发布的、旨在抑制豪族,扶植弱民或寒族的命令。袁绍父子的失败也就是豪族的失败,但只是暂时的失畋。他们在找到了司马懿父子之后,都支持司马魃父子与曹氏斗争。《三国志,吴志》三《孙皓传》"斩吴丞相张悌"下裴注弓I《襄阳记》云:

"瑰伐蜀。吴人问悌曰:'司马氏得政以来,大难屡作,智力虽丰,而百姓未服也!今已竭其资力,远征巴蜀,兵劳民疲而不知恤,败于不暇,何以能济?'悌曰:'不然,曹操虽功盖中夏,威瘼四海,崇诈仗术,征伐无巳,民畏其威,而不怀其德也。丕、黻承之,系以惨虐,内兴宫室,外惧雄康,东西驰驱,无岁获安。彼之失民,为曰久矣。司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烦苛而布其平惠,为之谋主而救其疾,民心归之,亦已久矣。故淮南三叛而腹心不扰,曹鬆之死,四方不动,摧坚敌如折枯,荡异同如反掌,任贤使能,各尽其心,非智勇兼人,孰能如之?其威武张矣,本根固矣,群情报矣,奸计立矣。彼强弱不同,智笄亦胜,因危而伐,殆其克乎!'"

悌说的"民",指豪族强民。张梯说的"烦苛",指曹操"重豪强兼并之法"。所以,"民畏其威,而不怀其德"。张悌说的"平惠",指司马氏承继袁绍,"以宽济宽","使豪强擅恣"。所以,曹氏"失民",而对司马氏说来,则"民心归之"。自曹爽、夏侯玄及其党羽被杀之后,魏都洛阳已无曹氏势力,所以,"淮南三叛(王凌、忸丘检、者葛诞)而腹心不扰"。到淮南三叛先后被司马氏父子平定,地方也无曹氏的势力,所以,司马昭杀离贵乡公曹髦,"四方不动"。

以司马弒父子的坚忍阴毒而又有豪族强民的支持,夺取曹魏政权就具备了极大的可能性。

三是一些寒族出身的官吏,崇尚与曹氏相同,本属曹氏一党,但后来却改变政治立场,站到司马氏一边。而司马氏在夺权问题上,在某些方面,也很需要借助于他们。象杀高贵乡公曹髦,这对于服膺儒教,标榜君臣名分的懾家豪族的代表司马昭来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他在这个问题上,得到了非儒家的寒族出身的贾充全力支持。高贵乡公是由贾充出面指使成济杀掉的。贾充是司马氏及豪族的大功臣,他既为司马氏夺取君权除了最后一个障碍,又为司马氏保全了儒家名教信徒的美称。贾充是贾逵之子。关于贾達,《三国志,魏志》一五《贾逵传》略云:

"为豫州剌史。是时天下初复,州郡多不摄。逵曰:'州本以御史出监诸郡,以六条诏书察长吏二千石已下,故其状皆言严能糜扬有督察之才,不言安静宽仁有恺悌之德也。今长吏慢法,盗娀公行,州知而不纠,天下复何取正乎?,兵曹从事受前刺史假,逵到官数月,乃还:考竞其二千石以下阿纵不如法者,皆举奏免之。(文)帝曰-'逵真刺史矣。,布告天下,当以豫州为法。,子充嗣,咸熙中为中护军。"〈裴注引《晋诸公赞》曰:"高贵乡公之难,司马文王赖充及免。为晋室元'功之臣。"〉可知贾逵为刺史,主张刺史考察长吏二千石以下,应具"严能鹰扬有督察之才",而不主张刺史考察时有"安静宽仁有恺悌之德"。他奏免过他所考察到的二千石以下"阿纵不如法者"。这是曹操的主张,曹操的政策。

《三国志I魏志》二八《王凌传》注引干宝《晋纪》又云:

"凌到项,见贾逵祠在水側。凌呼八贾梁道〗王凌忠于魏之社稷者,唯尔有神知之。'其年(嘉平二年)八月,太傅(司马弒)有疾。梦凌、逵为厉,甚恶之,遂甍。"

可知贾達忠于魏朝。王凌为淮南三叛之一,王凌之叛是司马魃平定的。司马弒"梦凌、逵为厉",是因为这两个人都忠于曹氏,反对司马氏。可是王凌却不知贾逵的儿子贾充将来竟会成为晋室元功之臣,魏室的贾氏出身,在《晋书》五〇《庾纯传》中有记载。此传云:

"初,纯以贾充奸佞,与任恺共举充西镇关中,充由是不平。充尝宴朝士,而纯后至。充谓曰:'君行常居人前,今何以在后?'纯曰:且有小巿井事不了,是以来后/世言纯之先尝有伍伯者,充之先有市魁者,充、纯以此相讥焉。充自以位隆望重,意殊不平。及纯行酒,充不时饮。纯曰,长者为寿,何敢尔乎?'充日:'父老不归供养,将何言也?'纯因发怒曰:'贾充!天下凶凶,由尔一人。'充曰:'充辅佐二世,荡平巴蜀,有何罪而天下为之凶凶?'纯:'髙贵乡公何在?'众坐因罢。充左右欲执纯,中护军羊诱、侍中王济佑之,因得出可见贾充的先人有做市魁的,出身为寒族,与曹操的出身一致。标榜名教的司马昭假手于他杀了天子,庾纯的"高贵乡公何在"一语,可谓击中了贾充的要害。贾充投靠司马氏,杀魏朝天子,成就了司马氏的夺权大业,在叛徒中具有典型的意义。司马昭父子对他感投靠司马氏的非儒家出身的寒族,非止贾充一人。象陈骞、石苞,对司马氏的夺权,支持也是有力的。陈骞是胨矫之子。《三国志,魏志》二二《陈矫传》裴注引《世语》略云:

"(魏明)帝优社稷,问矫:'司马公(弒)忠正,可谓社稷之臣乎?'矫曰:'朝廷之望,社稷未知也。'',

可见陈矫站在曹氏一边,反对司马氏。陈矫的出身,据《陈矫传》引《魏氏春秋》:"矫本刘氏子,出阚舅氏,而婚于本族,徐宣每非之,庭议其阐。太祖《曹操)惜矫才量,欲拥全之,乃下令曰:'丧乱以来,风教裯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貶,自建安五年已前,一切勿论。其以断前诽议者,以其罪罪之。',

陈矫本姓刘,出嗣舅氏陈姓,因而姓陈。可他却与本族刘姓之女结婚,故为徐宣所非。他出嗣陈氏与曹操之父寳嵩本为夏侯氏之子,出嗣曹腾,有类似之处。他婚于本族,在曹操看来,无足为异。"丧乱已来,风教阀薄",不仅陈氏、刘氏沾染此风,曹氏、夏侯氏也沾染上了。《三国志魏志》九《夏侯惇传》云-

"子楙素自封列侯。初,太祖以女妻楙,即清河公主也。"

又《三国志,魏志》九《夏侯渊传》云:

"渊妻,太祖内妹。长子衡,尚太祖弟海阳哀侯女。"

又《三国志,魏志》九《夏侯尚传》云:

"尚有爱妾嬖幸,宠夺适室。适室,曹氏女也。故文帝遣人绞杀之。"

又《三国志,魏志》九《夏侯尚传》附子《玄传》云:"正始初,曹爽辅政。玄,爽之姑子也。"

可见曹氏与夏侯氏也通婚,且习以为常。这实际上是非儒家的寒族不讲礼法的表现,何况曹操的政策又是不以儒家的道德标准取人。

再看陈骞。《晋书》三五《陈骞传》略云:

"陈骞,临淮东阳人也。父矫,瑰司徒。武帝受禅,(骞)以佐命之觔,封髙平郡公,与贾充、石苞、裴秀等俱为心膂,而骞智度过之,充等亦自以为不及也。弟稚与其子舆忿争,遂说骞子女秽行,骞表徙弟,以此获讥于世。"

陈骞在司马炎亡魏成晋上,有佐命之功,政治上完全倒到了司马氏一边。他是西晋最高统治阶层的人物之一,"子女秽行"是西晋统治阶级风俗淫僻的表现,已不能用寒族不讲礼法来解释。贾充的两个女儿也是如此。《晋书》三一《惠贾皇后传》略云-"惠贾皇后,父充。荒淫放恣,与太医令程据等乱,彰内外,又《晋书》四〇《贾充传》略云:

"以外孙韩遒为《充子)黎民子,奉充后。逮母贾午,充少女也。父韩寿,美姿貌,贾充辟为司空掾.女见寿而悦焉,呼寿夕人。充知女与寿通,遂以女妻寿。"

贾充的长女贾南风是晋惠帝司马衷的皇后,她的"荒淫放恣",己不是非懾家的寒族不讲礼法的问题,而是西晋亲族世家生活腐朽在最髙统治阶层的反映。

石苞。《晋书》三三《石苞传》略云:

―苞,勒海南皮人也。县为吏,给农司马。会渴者阳翟郭玄信奉使,求人为御,司马以苞及邓艾给之。行十余里,玄信谓二人曰:'子后并当至脚相。'苞曰:'御隶也,何卿相乎?'文帝崩,贾充、荀勖议葬礼未定,苞时奔丧,恸哭曰:基业如此,而以人臣终乎葬礼乃定。每与陈骞讽效帝,以历数已终,天命有在。及禅位,苞有力焉。〈苞子)崇潁悟有才气,而任侠无行检。在钢州劫远使商客,致苗不貲。复拜卫尉,与潘岳谄事贾谧。財产丰积,室宇宏丽,后房百数,皆曳纨绣,珥金翠.丝竹尽当时之选,庖膳穷水陆之珍。与贵戚王恺、羊锈之徒以奢相尚。(崇被害后,)有司簿阅崇水碓三十余区,仓头八百余人.他珍宝货贿田宅称是。"

可知石苞也是一个出身寒族,而政治上站在司马氏一方的人物。在亡魏成晋上,与陈骞同有佐命之功。如仅就石苞的出身立论,其子石崇应当崇尚节俭。可是石崇生活的时代同贾充、陈骞的子女一样,是亲族世家掌握政权的西晋时代,他的父亲也是西晋最高统治阶层的人物之一,他已不再属于寒族而属于豪族。他的奢靡,是西晋豪族世家风俗淫僻的极端的表现。性质与何曾的"务在华侈"相同。

以上所说是司马氏的夺权斗争。司马氏所以能从曹氏手中夺得政权,原因不外上面说的三个。

(三)西晋政治社会的特征

西晋政权的出现,表明儒家贵族最终战胜了非儒家的寒族。西晋政权是儒家豪族的政权,政治社会道德思想与曹操时期不一样了,与曹操以前的东汉,则

有相通之处。西晋统治者标榜僑家名教,中正以"品"取人,品指"行性",即指儒家用来维系名教秩序的道德标准。而豪族与懾门是同义词,因此选举变成"门选''。门选起着巩固豪族统治的作用。唯才是举的时期过去了。又西晋豪族以奢靡相髙,崇尚节儉的时期也过去了。司马晋与曹魏的统治是很不相同的,原因就在统治者社会阶级的不同。

钱货币)是财富的标志。西晋统洽者是奢侈的,但有的也很吝啬。无论奢侈与吝啬,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贪鄙与爱钱。如王戎,《晋书》四三《王戎传》云-

"性好兴利,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积实聚钱,不知纪极,每自执牙筹昼夜算计,恒若不足,而又俭啬,不自奉养,天下人頃之膏肓之疾。女适裴顦,贷钱数万,久而未还,女后归宁,戎色不悦,女遽还直,然后乃欢。从子将婚,戎遗其一单衣,婚讫,而更责取。家有好李,常出货之,恐人得种,恒钻其核。以此获讥于世。"

又如和峤,《晋书》四五《和峤传》云"峤家产丰富,拟于王者,然性至吝,以是获讥于世。杜預以为峤有钱癖。"

钱可以通神,有钱就有了一切。西晋统治者爱钱不是个别的现象,而是带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问题。《晋书》九四《隐逸传鲁褒传》略云:"元康之后,纲纪大坏,褒伤时之贪鄹,乃隐姓名,而《钱神论》以剌之。其略云;'亲之如兄,字曰孔方。失之则贫弱,得之则富昌。京邑衣冠,疲劳讲肆,厌闻清谈,对之睡寐,见我家兄,莫不惊视。洛中朱衣,当途之士,爱我家兄,皆无已已。谚曰:钱无耳,可使鬼。凡今之人,惟钱而己。

洛中朱衣当途之士爱钱何以爱到如此程度?这与他们出身于豪族儒门,新取得政权是有关系的。另外,当时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也可以研究。石崇在荆州"劫远使、商客,致富不赀",商客是个很活跃的阶层。

朱衣当途之士都是官吏。做官的目的便是"为身择利",而官吏的为身择利,遂使西晋的政治和社会风气,败坏到了极点。《晋书》五《孝愍帝纪论》所引干宝之言,说到了豪族儒门统治下的西晋政治和社会风气的败坏情况,录之以见。

"加以朝寡纯德之人,乡乏不二之老,风俗淫僻,耻尚失所,学者以老庄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荡为辨而眩名检,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决节信,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是以刘頌屡言治道,傅咸每纠邪正,皆谓之俗吏,其倚杖虚旷,依阿无心者皆名重海内。若夫文王曰旰不暇食,仲山甫夙夜匪懈者,盖共咄默以为灰尘矣。由是毁誉乱于善恶之实,情慝奔于货欲之途。选者为人择官,官者为身择利,而执钧当轴之士,身兼官以十数。大极其尊,小录其要,而世族贵戚之子弟,睃适超越,不拘资次。悠悠风尘,皆奔竞之士,列官千百,无让贤之举。其妇女庄榨织饪皆取成于婢仆,未尝知女工丝炱之业,中馈酒食之事也。先时而婚,任惰而动,故皆不耻淫?失之过,不拘妒忌之恶,父兄不之罪也,天下莫之非也。礼法刑政于此大坏,如水斯枳而决其堤防,如火斯畜而离其薪燎者。国之将亡,本必充

颠,其此之谓乎!故现阮籍之行,而觉礼教崩弛之所由也;察庾纯、贾充之争,而见师尹之多僻;考平吴之功,而知将帅之不让;思郭钦之谋,而瓶戎狄有绅;览傅玄、刘毅之言,而得百宫之邪;核傅咸之奏、钱神之论,而睹宠赂之彰。民风国势如此,虽以中庸之才,守文之主治之,辛有必见之于祭祀,季札必得之于声乐,范麥必为之请死,贾谊必为之痛哭,又况我惠帝以放荡之德I&之哉!"

这说明西晋整个官场都已癀烂。西晋的门选制度或者说九品中正制度,使世族贵戚子弟做官得到了保证。而他们做官,目的只在攫取经济利益。他们"情愿奔于货欲之途",淸谈不过是为了猎取"名士"的美名,感兴趣的实际上只有"孔方兄"。弥漫于社会上的,是贪鄙、淫僻之风。在这种风气中,如果有谁要讲治道,要纠邪正,便都被讥为俗吏。惠帝以后的西晋,政治大坏,危机四伏,何况武帝的继承者惠帝又是个被人们看作白痴式的人物。战乱由此发生了。

(四)附论吴、禺

吴、蜀两国统治者的阶级性不同。蜀汉与曹魏固然是死敌,但曹操出身于寒族,以法术为治。刘备虽自云汉朝的宗室,可是渊源既远,又不能记其世代之数,实亦等于寒族。诸葛亮为诸葛丰的后代,是世家相传的法家。以故蜀汉与曹魏施政之道正复相同。蜀汉境内无强宗大族的汉人组织。吴国的情势则大大不然,孙吴政权是由汉末江东地区的强宗大族拥戴江东地区具有战斗力之豪族,即当时不以文化见称的次等士族孙氏,借其武力,以求保全,从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故孙吴政治社会的势力完全操在地方豪族之手。以故孙吴与西晋施政之道又有类似之处。按《三国志蜀志》二《先主传》略云:"先主少孤,与母履织席为业,事故九江太守同郡卢植。先主不甚乐读书,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

刘备与母贩履织席为业,即使真是汉朝宗室,也跌落为寒族了。而好交结豪侠与曹操的任侠放荡也有相同处。

真正出身于汉朝宗室的,是最初做益州牧的刘焉。《三国志,蜀志》一《刘焉传》说他"少仕州郡,以宗室拜中郎。以师祝公(司徒祝恬)丧去官,居阳城山,积学教授。举贤良方正,辟司徒府。"刘焉与当时的儒家豪族是一个阶级,刘备与刘焉不同。刘焉少仕州郡,刘备则少与母贩履织席;刘焉积学教授,刘备则不甚乐读书。这种不同,也说明刘备不能是宗室而只能是寒族中的人物。

关于诸葛亮,《三国志,蜀志》二《先主传》裴注引《渚葛亮集》载先主遗诏敕后主略云:

"闻丞相为写申、韩、管子、六接一通已毕。"

这与曹操"擎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仃魏志,武帝纪评"正相类似。

又《三国志,蜀志》五《诸葛亮传》张飞卒后领司隶校尉条裴注引《蜀记》所载郭冲条亮五事,其一事略云-

"亮刑法峻急,刻剥百姓,自君子、小人咸怀怨叹。法正谏曰:'愿缓刑弛禁,以慰其望。'亮答曰。刘库面弱,自焉以来,有累世之恩,文法興廉,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士,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

之以位,位极则线;顺之以恩,恩則慢。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之以法,法行则知恩,哏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

刘焉、刘璋遵行懾家教义,对益州的统治,类似袁绍对冀州、司马氏对西晋的统治。他们"德政不举,威刑不

肃",官吏因而"专权自恣\诸葛亮认为只有"威之以法","限之以爵",才能改变这种情况。所以,在他治下,"刑法峻急"。这与曹操以法术为治也是相似的。因此,我们可以说魏、蜀两国施政之道相同。再看孙吴。按《三国志,吴志》一《孙坚传》裴注引《吴书》略云:

"坚世仕吴,家于富春。母怀妊坚,梦肠出绕吴昌门,寤而惧之,以告邻母。邻母曰:'安知非吉征也/"可知孙氏为江东地区不以文化见称的次等士族。孙坚十七,与父共乘船至钱唐,遇海盗胡玉等,孙坚认为海盗可击,即"操刀上岸,以手东西指麾,若分部人兵以罗遮贼状"。胡玉等抛弃财物散走,孙坚斩得一人以还。会稽许昌起兵于句章,自称阳明皇帝,众达万人。孙坚以吴郡司马召募精勇,得千余人,与州邵一起,攻破许昌。:《吴志,孙坚传"由此又可知孙氏虽不以文化见称,但有武力。

又《世说新语》四《赏醫》云-

"吴四姓旧目云:张文,朱武,陆忠,顾厚。〈刘注引《吴录,士林》曰:"吴郡有尿、陆、朱、张,为四姓。三国之间,四姓盛焉。"

《六臣注文选》二八《乐府下》陆机《吴趋行》云-"城咸有士,吴邑最为多。八族未促侈,(注引张勃

《吴录》,八族:陈、桓、吕、窦、公孙、司马、徐、傅。)四姓实名家。"

《三国志,吴志》一六《陆凯传》云:

"先帝外仗顾、陆、朱、张,内近胡综、薛综,是以庶绩雍熙,邦内清肃。"

概言之,江东有文化的名家顾、陆、朱、张等姓和不以文化见称的次等士族孙氏的结合,便形成孙吴政权。《抱朴子,外篇》三四《吴失篇》写了孙吴晚世的政治社会情况。孙吴晚世之失是从初年发展而来,基础是或者说导因于江东强宗大族或豪族的统治。其言略云-"吴之晚世,尤剧之病,贤者不用,滓秽充序,纪纲弛紊,吞舟多漏。贡举以厚赀者在前,官人以党强者为右,匪富匪势,穷年无冀。秉维之佐,牧民之吏,非母后之亲,则谀之人也。车服则光可以鉴,丰屋则群乌爱止。势利倾于邦郡,储积富乎公室。僮仆成军,闭门为市,牛羊掩原陽,田池布千里。虽造宾不沐嘉旨之待,饥士不蒙升合之救,而金玉满堂,妓妾滋房,商贩千艘,腐谷万庚,园囿拟上林,馆第僭太极,粱肉余于犬马,积珍陷于帑藏。展为奔北之辱将,而不失前锋之显号;不别菽麦之同异,而忝司咴问之近任。"

所云孙吴"纪纲弛紊,吞舟多漏,贡举以厚货者在前,官人以党强者为右",与魏、蜀的施政之道不同,而与西晋的拖政之道近似。所云孙吴豪族"牛羊掩原陽,田池布千里","金玉满堂,妓妾溢房",与曹魏的尚节俭不同,而与西晋亲族"广收园田水碓,周遍天下",奢侈之费,盛于天灾近似。究其原因,便在孙吴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与魏、蜀不同,而与西晋相同。

蜀、吴社会阶级的不同,影响到两国灭亡以后的历史。由于蜀汉境内无强宗大族的汉人组织,故地方反抗力量薄弱,洛阳征服者易于统治。晋武帝谓之为"蜀人服化,无携贰之心"。西晋战乱发生之后,在蜀汉境内能够恢复独立的,也不是蜀汉旧境的汉人,而是自汉中北徙,因乱南返的巴赉。吴则不然,西晋灭吴之后,吴境强宗大族势力并未因之消灭。因为未消灭,所以能反抗洛阳的统治。洛阳政府采取笼络吴地统治阶级的绥靖政策,然而未收大效而中州已乱。

综上所述,可知魏晋统治者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阶级。魏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为寒族,非儒家。与之相同的是蜀国的统治者的社会阶级。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为服膺儒教的豪族,与之相同的是东汉、孙吴统治者的社会阶级。另有袁绍。东汉、袁绍、孙吴、西晋统治者的社会阶级是相承的。魏、菊的出现与灭亡,反映了豪族脣门统治的动摇与稳定。社会阶级的不同,决定了魏、蜀与东汉、袁绍、孙吴、西晋不同的政治特征。从利弊

来看,魏与蜀国的政治胜过东汉、袁绍、孙吴西晋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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