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内的各少数民族,无论是在与汉族杂居或僻居一隅的情况下,都曾学习过国学儒家文化。在他们建立地方政权,特别是问鼎中原和统一华夏时,学习的要求更为迫切,成果也格外显著。这些民族的君主为适应和统治汉族地区高度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水平而学习孔子之道,实行汉化政策,程度不同地保持了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我们知道,儒家思想分外是它的政治伦理思想与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伦理比拟,具有合理性和优秀性,儒家思想以其怪异的中庸辩证法,调和了忠孝望,令人们把效忠与尽孝同一起来,有益于国度的确立,政权的巩固和次序的巩固。与此同时,它也有益于家属与家庭构造的巩固,这样的血统单元在那个期间具有构造制造,互相协作,互相抢救的用途。儒家思想也把仁和礼同一起来,一面发挥礼(包含品德律令、习气法)的外部约束力,一面又鼎力进步人的品德自发性;一面让礼来文饰人们的实际生活,一面又让仁满足人们自我完善的需要甚至某种宗教情感的需要。恰是由于这样,儒家伦理有宽泛的顺应性,能较好地顺应前资本主义的各类等级的宗法的社会,关于文明掉队的少数民族来说,执行儒家政治轨制与伦理范例不但是顺应而已,更是一种进步,正如脱去树叶兽皮之衣而换上丝绸同样。于是儒家思想不但在汉族区域得到贯彻,也在少数民族区域传播。
十六国时期(公元4—5世纪),在中国北方建立区域政权的少数民族,因为早已与汉人杂居,耳濡目染,学到不少儒家伦理、政治观念。建立政权之后更需儒家理论的指导,这就激发了他们学习的兴趣。他们的许多首领是学习经学的模范。如汉(前赵)的匈奴族刘渊,后赵羯族石虎,前燕鲜卑族慕容皝〔huang恍〕,前秦氐族苻坚,都喜欢经学,有的拜名师屈尊就学,有的请师来家受教。有的读书很多,有的善于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