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事领导体制
清朝前期的军事领导体制既有承袭历代王朝旧制的一面,又有保持满族传统特点的一面。最高军权由皇帝掌握,皇帝未成年前,由摄政王暂时代理。中央最高军事领导机构,清初是议政王大臣会议,雍正以后是军机处。
议政王大臣会议创始于后金政权的创建者努尔哈赤(公元1616—1626年在位)时期,具有八旗旗主共主国政之意。清入关后,凡军国重务不由内阁票发者,都交议政王大臣会议议处。康熙(清圣宗年号,公元1662—1722年)、雍正(公元1723—1735年)时期,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旗主势力被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和作用也随之衰落,至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终被废止。军机处逐渐成为最高军事机构。
雍正时,因用兵西北,急需一个得力的机要班子,于是在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设立军机房(亦称军需房)。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更名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其主要职责是“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清光绪会典》卷三),包括每日晋见皇帝,为皇帝拟写谕旨,和皇帝商议军国大事。所以成立不久,便取代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作用,成为实际上的军事中枢机构。在军机处任职的没有定员,多时有六七人,一般从亲王、大学士、尚书和侍郎等高级官员中选任,称为军机大臣,通称大军机。任命时也按资历和职务高低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等。其僚属称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由内阁中书等官员中选调,乾隆时定为满汉两班,每班各八人,后增至四班32人。每班有领班、帮领班各一人,满语称为达拉密。
清朝仍设有兵部,但其权力较明朝时要小得多,仅仅负责管理全国绿营兵籍和绿营武官升转之事,不是统御机构。
(2)八旗兵制
八旗制度是满洲社会特有的制度。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努尔哈赤创建了八旗制度。明朝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努尔哈赤把他率领的军队分为四部,分别称为环刀军、铁锤军、串赤军、能射军,并用黄、白、红、蓝四种颜色的军旗作为识别的标志。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将四军扩编为八军,以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镶蓝旗、正红旗、镶红旗为名,至此,八旗兵制初具雏形。
八旗制度的特点是兵民结合、军政结合、耕战结合。八旗不但是军事组织,也是社会行政组织。满族实行成年男子皆兵的制度,所有满族成员都纳入八旗组织中。八旗的编制情况是:以牛录为基本编制单位,300丁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统领。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额真率领。五甲喇为一固山,由固山额真率领。汉语称固山为旗,八固山即八旗。后来,牛录额真又称为佐领,甲喇额真又称为参领,固山额真又称为都统。后金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开始创建汉军旗制,先设立汉军一旗。到后金崇德七年(公元1642年)扩编为八旗。蒙古八旗也在同一年编成。所以清朝入关时共有满、蒙、汉旗兵24旗。
满洲八旗每牛录300丁,蒙古、汉军八旗每牛录200丁。清军入关以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八旗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每牛录的丁数减为百余丁,而每甲喇所辖牛录数则有增加。过去各旗归各旗主掌握,入关后,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旗主的权力被削弱,八旗全归皇帝统帅。协助皇帝统帅八旗的是八旗都统衙门。
清朝统一全国后,将八旗分为京营和驻防两部分,各有10余万人。京营八旗又称为禁旅八旗,是都城禁卫军。其中由领侍卫内大臣率领的侍卫和亲军直属于皇帝的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负责侍卫皇帝、保护皇宫,称郎卫;由都统、统领、总统、管理大臣等率领的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军营、火器营、健锐营、神机营等,负责拱卫京师,称兵卫。驻防八旗由将军、都统、副都统、守城尉、防守尉率领,分驻于全国各战略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