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论语注疏 >查看详情

《论语注疏》·卷三·八佾第三

魏朝 论语注疏 何晏 著

[疏]正义曰:前篇论为政。为政之善,莫善礼乐,礼以安上治民,乐以移风易俗,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故此篇论礼乐得失也。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马曰:“孰,谁也。佾,列也。天子八佾,诸侯六,卿大夫四,士二。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用户评论

2人参与2条评价
海上田11-上海
2024-09-28 01:06
保留汉魏古注,很有价值!
民俗文化9-安徽
2023-09-26 10:48
子曰,学而时习之
没有更多数据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