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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南齊書卷五十四 列傳第三十五

梁朝 南齊書 蕭子顯 著

高逸    褚伯玉 明僧紹 顧歡 臧榮緒 何求 劉虯 庾易 宗測 杜京產 沈驎士 吳苞 徐伯珍

  易有君子之道四焉,語默之謂也。故有入廟堂而不出,徇江湖而永歸。隱避紛紜,情跡萬品。若道義內足,希微兩亡,藏景窮巖,蔽名愚谷,解桎梏於仁義,永形神於天壤,〔一〕則名教之外,別有風猷。故堯封有非聖之人,孔門謬雞黍之客。次則揭獨往之高節,〔二〕重去就之虛名,激競違貪,與世為異。或慮全後悔,事歸知殆;或道有不申,行吟山澤。〔三〕咸皆用宇宙而成心,借風雲以為戒。果志(遠)〔達〕道,〔四〕未或非然。含貞養素,文以藝業。不然,與樵者之在山,何殊別哉?故樊英就徵,不稱李固之望;馮恢下節,見陋張華之語。期之塵外,庶以弘多。若今十餘子者,仕不求聞,退不譏俗,全身幽履,服道儒門,斯逸民之軌操,故綴為高逸篇云爾。

  褚伯玉字元璩,吳郡錢唐人也。高祖含,始平太守。父逷,征虜參軍。

  伯玉少有隱操,寡嗜欲。年十八,父為〔之〕婚,〔五〕婦入前門,伯玉從後門出。遂往剡,居瀑布山。性耐寒暑,時人比之王仲都。在山三十餘年,隔絕人物。王僧達為吳郡,苦禮致之,伯玉不得已,停郡信宿,裁交數言而退。寧朔將軍丘珍孫與僧達書曰:「聞褚先生出居貴館,此子滅景雲棲,不事王侯,抗高木食,有年載矣。自非折節好賢,何以致之。昔文舉棲冶城,安道入昌門,於茲而三焉。夫卻粒之士,餐霞之人,乃可蹔致,不宜久羈。君當思遂其高步,成其羽化。望其還策之日,蹔紆清塵,亦願助為譬說。」僧達答曰:「褚先生從白雲遊舊矣。古之逸民,或留慮兒女,或使華陰成市,而此子索然,唯朋松石。介於孤峰絕嶺者,積數十載。近故要其來此,冀慰日夜。比談討芝桂,借訪荔蘿,若已窺煙液,臨滄洲矣。知君欲見之,輒當申譬。」

  宋孝建二年,散騎常侍樂詢行風俗,表薦伯玉,加徵聘本州議曹從事,不就。太祖即位,手詔吳、會二郡,以禮迎遣,又辭疾。上不欲違其志,敕於剡白石山立太平館居之。建元元年,卒。年八十六。常居一樓上,仍葬樓所。孔稚珪從其受道法,為於館側立碑。

  明僧紹字承烈,平原鬲人也。祖玩,州治中。父略,給事中。

  僧紹宋元嘉中再舉秀才,明經有儒術。永光中,鎮北府辟功曹,並不就。隱長廣郡嶗山,聚徒立學。淮北沒虜,乃南渡江。明帝泰始六年,徵通直郎,不就。

  昇明中,太祖為太傅,教辟僧紹及顧歡、臧榮緒以旍幣之禮,徵為記室參軍,不至。僧紹弟慶符,為青州,僧紹乏糧食,隨慶符之鬱洲,住弇榆山,栖雲精舍,欣玩水石,竟不一入州城。建元元年冬,詔曰:「朕側席思士,載懷塵外。齊郡明僧紹標志高栖,耽情墳素,幽貞之操,宜加賁飾。」徵為正員(外)郎,〔六〕稱疾不就。其後與崔思祖書曰:「明居士標意可重,吾前旨竟未達邪?小敘欲有講事,卿可至彼,具述吾意,令與慶符俱歸。」又曰:「不食周粟而食周薇,古猶發議。在今寧得息談邪?聊以為笑。」

  慶符罷任,僧紹隨歸,住江乘攝山。太祖謂慶符曰:「卿兄高尚其事,亦堯之外臣。朕雖不相接,有時通夢。」遺僧紹竹根如意,筍籜冠。僧紹聞沙門釋僧遠風德,往候定林寺,太祖欲出寺見之。僧遠問僧紹曰:「天子若來,居士若為相對?」僧紹曰:「山藪之人,政當鑿坏以遁,(苦)〔若〕辭不獲命,〔七〕便當依戴公故事耳。」永明元年,世祖敕召僧紹,稱疾不肯見。詔徵國子博士,不就,卒。子元琳,字仲璋,亦傳家業。

  僧紹長兄僧胤,能玄言。宋世為冀州刺史。弟僧暠,亦好學,宋孝武見之,迎頌其名,〔八〕時人以為榮。泰始初,為青州刺史。

  慶符,建元初,為黃門。

  僧胤子惠照,元徽中,為太祖平南主簿,從拒桂陽,累至驃騎中兵,與荀伯玉對領直。建元元年,為巴州刺史,〔九〕綏懷蠻蜑,上許為益州,未遷,卒。

  顧歡字景怡,吳郡鹽官人也。祖赳,晉隆安末,避亂徙居。歡年六七歲(晝)〔書〕甲子,有簡三篇,〔一0〕歡析計,〔一一〕遂知六甲。家貧,父使驅田中雀,歡作黃雀賦而歸,雀食過半,〔一二〕父怒,欲撻之,見賦乃止。鄉中有學舍,歡貧無以受業,於舍壁後倚聽,無遺忘者。八歲,誦孝經、詩、論。及長,篤志好學。母年老,躬耕誦書,夜則燃糠自照。同郡顧顗之臨縣,見而異之,遣諸子與遊,及孫憲之,並受經句。歡年二十餘,更從豫章雷次宗諮玄儒諸義。母亡,水漿不入口六七日,〔一三〕廬于墓次,遂隱遁不仕。於剡天台山開館聚徒,受業者常近百人。歡早孤,每讀詩至「哀哀父母」。輒執書慟泣,學者由是廢蓼莪篇不復講。

  太祖輔政,悅歡風教,徵為揚州主簿,遣中使迎歡。及踐阼,乃至。歡稱山谷臣顧歡上表曰:「臣聞舉網提綱,振裘持領,綱領既理,毛目自張。然則道德,綱也;物勢,目也。上理其綱,則萬機時序;下張其目,則庶官不曠。是以湯、武得勢師道則祚延,秦、項忽道任勢則身戮。夫天門開闔,自古有之,四氣相新,絺裘代進。今火澤易位,三靈改憲,天樹明德,對時育物,搜揚仄陋,野無伏言。是以窮谷愚夫,敢露偏管,謹刪撰老氏,獻治綱一卷。伏願稽古百王,斟酌時用,不以芻蕘棄言,不以人微廢道,則率土之賜也,微臣之幸也。幸賜一疏,〔一四〕則上下交泰,雖不求民而民悅,不祈天而天應,應天悅民,則皇基固矣。臣志盡幽深,無與榮勢,自足雲霞,不須祿養。陛下既遠見尋求,敢不盡言。言既盡矣,請從此退。」

  是時員外郎劉思效表陳讜言曰:「宋自大明以來,漸見凋弊,徵賦有增於往,天府尤貧於昔。兼軍警屢興,傷夷不復,戍役殘丁,儲無半菽,小民嗷嗷,無樂生之色。貴勢之流,貨室之族,車服伎樂,爭相奢麗,亭池第宅,競趣高華。至於山澤之人,不敢採飲其水草。貧富相輝,捐源尚末。陛下宜發明詔,吐德音,布惠澤,禁邪偽,薄賦斂,省傜役,絕奇麗之賂,塞鄭、衛之倡,變曆運之化,應質文之用,不亦大哉!又彭、汴有鴟梟之巢,青丘為狐兔之窟,虐害踰紀,殘暴日滋。鬼泣舊泉,人悲故壤,童孺視編髮而慚生,耆老看左衽而恥沒。陛下宜仰答天人引領之望,下弔甿黎傾首之勤,授鉞衛、霍之將,遺策蕭、張之師,萬道俱前,窮山蕩谷。此即恆山不足指而傾,渤海不足飲而竭,豈徒殘寇塵滅而已哉!」

  上詔曰:「朕夙旦惟夤,〔一五〕思弘治道,佇夢巖濱,垂精管庫,旰食(舊)〔縈〕懷,〔一六〕其勤至矣。吳郡顧歡、散騎郎劉思效,或至自丘園,或越在冗位,並能獻書金門,薦辭鳳闕,辨章治體,有協朕心。今出其表,外可詳擇所宜,以時敷奏。歡近已加旍賁,思效可付選銓序,以顯讜言。」歡東歸,上賜麈尾、素琴。

  永明元年,詔徵歡為太學博士,同郡顧黯為散騎郎。黯字長孺,有隱操,與歡俱不就徵。

  歡晚節服食,不與人通。每旦出戶,山鳥集其掌取食。事黃老道,解陰陽書,為數術多效驗。初元嘉末,出都寄住東府,忽題柱云:「三十年二月二十一日。」因東歸。後太初弒逆,果是此年月。自知將終,賦詩言志云:「精氣因天行,遊魂隨物化。」剋死日,卒於剡山,身體柔軟,時年六十四。還葬舊墓,木連理出墓側,縣令江山圖表狀。世祖詔歡諸子,撰歡文議三十卷。

  佛道二家,立教既異,學者互相非毀。〔一七〕歡著夷夏論曰:

  夫辨是與非,宜據聖典。尋二教之源,故兩標經句。道經云:「老子入關之天竺維衛國,國王夫人名曰淨妙,老子因其晝寢,乘日精入淨妙口中,後年四月八日夜半時,剖左腋而生,墜地即行七步,於是佛道興焉。」此出玄妙內篇。佛經云:「釋迦成佛,有塵劫之數。」出法華無量壽。或「為國師道士,儒林之宗」。出瑞應本起。

  歡論之曰:五帝、三皇,莫不有師。〔一八〕國師道士,無過老、莊,儒林之宗,孰出周、孔。若孔、老非佛,〔一九〕誰則當之。然二經所說,如合符契。道則佛也,佛則道也。其聖則符,其跡則反。或和光以明近;或曜靈以示遠。道濟天下,故無方而不入;智周萬物,故無物而不為。其入不同,其為必異。各成其性,不易其事。是以端委搢紳,諸華之容;翦髮曠衣,群夷之服。擎跽磬折,侯甸之恭;狐蹲狗踞,荒流之肅。棺殯槨葬,中夏之制;火焚水沈,西戎之俗。全形守禮,繼善之教;毀貌易性,絕惡之學。豈伊同人,爰及異物。鳥王獸長,往往是佛,無窮世界,聖人代興。或昭五典,或布三乘。在鳥而鳥鳴,在獸而獸吼。教華而華言,化夷而夷語耳。雖舟車均於致遠,而有川陸之節,佛道齊乎達化,而有夷夏之別,若謂其致既均,其法可換者,而車可涉川,舟可行陸乎?今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既不全同,又不全異。下(育)〔棄〕妻孥,〔二0〕上廢宗祀。〔二一〕嗜欲之物,皆以禮伸;孝敬之典,獨以法屈。悖禮犯順,曾莫之覺。弱喪忘歸,孰識其舊?且理之可貴者,道也;事之可賤者,俗也。捨華效夷,義將安取?若以道邪?道固符合矣。若以俗邪?俗則大乖矣。

  屢見刻舷沙門,守株道士,交諍小大,〔二二〕互相彈射。或域道以為兩,或混俗以為一。是牽異以為同,破同以為異。則乖爭之由,淆亂之本也。尋聖道雖同,而法有左右。始乎無端,終乎無末。泥洹仙化,各是一術。佛號正真,道稱正一。一歸無死,真會無生。在名則反,在實則合。但無生之教賒,無死之化切。切法可以進謙弱,賒法可以退夸強。佛教文而博,道教質而精。精非麤人所信,博非精人所能。佛言華而引,道言實而抑。〔二三〕抑則明者獨進,引則昧者競前。佛經繁而顯,道經簡而幽。幽則妙門難見,顯則正路易遵。此二法之辨也。

  聖匠無心,方圓有體,器既殊用,教亦異施。佛是破惡之方,道是興善之術。興善則自然為高,破惡則勇猛為貴。佛跡光大,宜以化物;〔二四〕道跡密微,利用為己。優劣之分,大略在茲。

  夫蹲夷之儀,婁羅之辯,各出彼俗,自相聆解。〔二五〕猶蟲嚾鳥聒,〔二六〕何足述效。

  歡雖同二法,而意黨道教。宋司徒袁粲託為道人通公駮之,其略曰:

  白日停光,恒星隱照,誕降之應,事在老先,似非入關,方炳斯瑞。

  又老、莊、周、孔,有可存者,依日末光,憑釋遺法,盜牛竊善,反以成蠹,檢究源流,終異吾黨之為道耳。

  西域之記,佛經之說,俗以膝行為禮,不慕蹲坐為恭,道以三繞為虔,不尚踞傲為肅。豈專戎土,爰亦茲方。襄童謁帝,膝行而進;趙王見周,三環而止。今佛法在華,乘者常安;戒善行交,蹈者恒通。文王造周,大伯創吳,革化戎夷,不因舊俗。豈若舟車,理無代用。佛法垂化,或因或革。清信之士,容衣不改;息心之人,服貌必變。變本從道,不遵彼俗,教風自殊,〔二七〕無患其亂。

  孔、老、釋迦,其人或同,觀方設教,其道必異。孔、老治世為本,釋氏出世為宗。發軫既殊,其歸亦異。符合之唱,自由臆說。

  又仙化以變形為上,泥洹以陶神為先。變形者白首還緇,而未能無死;陶神者使塵惑日損,湛然常存。泥洹之道,無死之(作)〔地〕,〔二八〕乖詭若此,何謂其同?

  歡答曰:

  案道經之作,著自西周,佛經之來,始乎東漢,年踰八百,代懸數十。若謂黃老雖久,而濫在釋前,〔二九〕是呂尚盜陳恒之齊,劉季竊王莽之漢也。

  經云,戎氣強獷,乃復略人頰車邪?又夷俗長跽,法與華異,翹左跂右,全是蹲踞。故周公禁之於前,仲尼戒之於後。又舟以濟川,車以征陸,佛起於戎,豈非戎俗素惡邪?道出於華,豈非華風本善邪?今華風既變,惡同戎狄,佛來破之,良有以矣。佛道實貴,故戒業可遵;戎俗實賤,故言貌可棄。今諸華士女,民族弗革,〔三0〕而露首(編)〔偏〕踞,〔三一〕濫用夷禮,云於翦落之徒,全是胡人,國有舊風,法不可變。

  又若觀風流教,其道必異,佛非東華之道,道非西戎之法,魚鳥異淵,永不相關,安得老、釋二教,交行八表。今佛既東流,道亦西邁,故知世有精麤,教有文質。然則道教執本以領末,佛教救末以存本。請問所異,歸在何許?〔三二〕若以翦落為異,則胥靡翦落矣。若以立像為異,則俗巫立像矣。此非所歸,歸在常住。常住之象,常道孰異?

  神仙有死,權便之說。神仙是大化之總稱,非窮妙之至名。至名無名,其有名者二十七品,仙變成真,真變成神,或謂之聖,各有九品,品極則入空寂,無為無名。若服食茹芝,延壽萬億,壽盡則死,藥極則枯,此修考之士,非神仙之流也。

  明僧紹正二教論以為「佛明其宗,老全其生。守生者蔽,明宗者通。今道家稱長生不死,名補天曹,大乖老、莊立言本理」。文惠太子、竟陵王子良並好釋法。吳興孟景翼為道士,太子召入玄圃園。眾僧大會,子良使景翼禮佛,景翼不肯,子良送十地經與之。景翼造正一論。大略曰:「寶積云『佛以一音廣說法』。老子云『聖人抱一以為天下式』。『一』之為妙,空玄絕於有(景)〔境〕,〔三三〕神化贍於無窮,為萬物而無為,處一數而無數,莫之能名,強號為一。在佛曰『實相』,在道曰『玄牝』。道之大象,即佛之法身。以不守之守守法身,以不執之執執大象。但物有八萬四千行,說有八萬四千法。法乃至於無數,行亦逮於無央。〔三四〕等級隨緣,須導歸一。歸一曰回向,向正即無邪。邪觀既遣,億善日新。三五四六,隨用而施。獨立不改,絕學無憂。曠劫諸聖,共遵斯『一』。老、釋未始於嘗分,迷者分之而未合。億善遍修,修遍成聖,雖十號千稱,終不能盡。終不能盡,豈可思議。」司徒從事中郎張融作門律云:「道之與佛,逗極無二。〔三五〕吾見道士與道人戰儒墨,〔三六〕道人與道士獄是非。〔三七〕昔有鴻飛天首,〔三八〕積遠難亮。越人以為鳧,楚人以為乙,人自楚越,鴻常一耳。」〔三九〕以示太子僕周顒。顒難之曰:「虛無法性,其寂雖同,位寂之方,〔四0〕其旨則別。論所謂『逗極無二』者,為逗極於虛無,當無二於法性耶?足下所宗之本一物為鴻乙耳。〔四一〕驅馳佛道,無免二末。〔四二〕未知高鑒緣何識本,輕而宗之,其有旨乎?」往復文多不載。

  歡口不辯,善於著筆。著三名論,甚工,鍾會四本之流也。又注王弼易二繫,學者傳之。

  始興人盧度,亦有道術。少隨張永北征。永敗,虜追急,阻淮水不得過。度心誓曰:「若得免死,從今不復殺生。」須臾見兩楯流來,接之得過。後隱居西昌三顧山,鳥獸隨之。夜有鹿觸其壁,度曰:「汝壞我壁。」〔四三〕鹿應聲去。屋前有池養魚,〔皆名呼之〕,〔四四〕魚次第來,取食乃去。逆知死年月,與親友別。永明末,以壽終。

  初,永明三年,徵驃騎參軍顧惠胤為司徒主簿。惠胤,宋鎮軍將軍覬之弟子也。閑居養志,不應徵辟。

  臧榮緒,東莞莒人也。祖奉先,建陵令,父庸民,國子助教。

  榮緒幼孤,躬自灌園,以供祭祀。母喪後,乃著嫡寢論,掃灑堂宇,置筵席,朔望輒拜薦,〔四五〕甘珍未嘗先食。

  純篤好學,括東西晉為一書,紀、錄、志、傳百一十卷。隱居京口教授。南徐州辟西曹,舉秀才,不就。太祖為揚州,徵榮緒為主簿,不到。司徒褚淵少時嘗命駕尋之。建元中,啟太祖曰:「榮緒,朱方隱者。昔臧質在宋,以國戚出牧彭岱,引為行佐,非其所好,謝疾求免。蓬廬守志,漏濕是安,灌蔬終老。與友關康之沈深典素,追古著書,撰晉史十袠,贊論雖無逸才,亦足彌綸一代。臣歲時往京口,早與之遇。近報其取書,始方送出,庶得備錄渠閣,採異甄善。」上答曰:「公所道臧榮緒者,吾甚志之。其有史翰,欲令入天祿,甚佳。」

  榮緒惇愛五經,謂人曰:「昔呂尚奉丹書,武王致齋降位,李、釋教誡,並有禮敬之儀。因甄明至道,乃著拜五經序論。常以宣尼生庚子日,陳五經拜之。自號「被褐先生」。又以飲酒亂德,言常為誡。永明六年,卒。年七十四。

  初,榮緒與關康之俱隱在京口,世號為「二隱」。康之字伯愉,河東人。世居丹徒。以墳籍為務。四十年不出門。不應州府辟。宋太始中,徵通直郎,不就。晚以母老家貧,求為嶺南小縣。性清約,獨處一室,稀與妻子相見。不通賓客。弟子以業傳受。尤善左氏春秋。太祖為領軍,素好此學,送春秋五經,康之手自點定,并得論禮記十餘條。上甚悅,寶愛之。遺詔以經本入玄宮。宋末卒。

  何求字子有,廬江灊人也。祖尚之,宋司空,父鑠,宜都太守。

  〔求〕元嘉末為宋文帝挽郎,〔四六〕解褐著作郎,中軍衛軍行佐,太子舍人,平南參軍,撫軍主簿,太子洗馬,丹陽、吳郡丞。清退無嗜欲。又除征北參軍事,司徒主簿,太子中舍人。泰始中,妻亡,還吳葬舊墓,除中書郎,不拜。仍住吳,居波若寺,足不踰戶,人莫見其面。明帝崩,出奔國哀,除為司空從事中郎,不就。乃除永嘉太守。求時寄住南澗寺,不肯詣臺,乞於寺拜受,見許。一夜忽乘小船逃歸吳,隱虎丘山,復除黃門郎,不就。永明四年,世祖以為太中大夫,又不就。七年,卒。年五十六。

  初,求母王氏為父所害,求兄弟以此無宦情。

  求弟點,少不仕。宋世徵為太子洗馬,不就。隱居東離門卞望之墓側。〔四七〕性率到,鮮狎人物。〔四八〕建元中,褚淵、王儉為宰相,點謂人曰:「我作齊書已竟,〔贊〕云:〔四九〕『淵既世族,儉亦國華。不賴舅氏,遑卹外家。』」儉欲候之,知不可見,乃止。永明元年,徵中書郎。豫章王命駕造門,點從後門逃去。竟陵王子良聞之,曰:「豫章王尚不屈,〔五0〕非吾所議。」遺點嵇叔夜酒杯、徐景山酒鎗以通意。點常自得,遇酒便醉,交遊宴樂不隔也。永元中,京師頻有軍寇,點(欲)〔嘗〕結裳為袴,〔五一〕與崔慧景共論佛義,其語默之跡如此。

  點弟胤,有儒術,亦懷隱遁之志。所居宅名為小山。隆昌中,為中書令,以皇后從叔見親寵。明帝即位,胤賣園宅,將遂本志。建武四年,為散騎常侍、巴陵王師。聞吳興太守謝朏致仕,慮後之,於是奉表不待報而去,隱會稽山。上大怒,令有司奏彈胤,然發優詔焉。永元二年,徵散騎常侍,太常卿。

  劉虯字靈預,南陽涅陽人也。舊族,徙居江陵。虯少而抗節好學,須得祿便隱。宋泰始中,〔五二〕仕至晉平王驃騎記室,當陽令。罷官歸家,靜處斷穀,餌朮及胡麻。

  建元初,豫章王為荊州,教辟虯為別駕,〔五三〕與同郡宗測、新野庾易並遣書禮請,〔五四〕虯等各修牋答,而不應辟命。永明三年,刺史廬陵王子卿表虯及同郡宗測、宗尚之、庾易、劉昭五人,請加蒲車束帛之命。詔徵為通直郎,不就。

  竟陵王子良致書通意。虯答曰:「虯四節臥病,三時營灌,暢餘陰於山澤,託暮情於魚鳥,寧非唐、虞重恩,周、邵宏施?虯進不研機入玄,無洙泗稷館之辯;退不凝心出累,非冢間樹下之節。遠澤既灑,仁規先著。謹收樵牧之嫌,敬加軾躔之義。」

  虯精信釋氏,衣麤布衣,禮佛長齋。注法華經,自講佛義。以江陵西沙洲去人遠,乃徙居之。建武二年,詔徵國子博士,不就。其冬虯病,正晝有白雲徘徊檐戶之內,又有香氣及磬聲,其日卒。年五十八。

  劉昭與虯同宗。州辟祭酒從事,不就。隱居山中。

  庾易字幼簡,新野新野人也。徙居屬江陵。祖玫,巴郡太守,父道驥,安西參軍。

  易志性恬隱,不交外物。建元元年,刺史豫章王辟為驃騎參軍,不就。臨川王映臨州,獨重易,上表薦之,餉麥百斛。易謂使人曰:「民樵採麋鹿之伍,終其解毛之衣,〔五五〕馳騁日月之車,得保自耕之祿,於大王之恩,亦已深矣。」辭不受。永明三年,詔徵太子舍人,不就。以文義自樂。安西長史袁彖欽其風,通書致遺。易以連理机竹翹書格報之。建武二年,詔復徵為司徒主簿,不就。卒。

  宗測字敬微,南陽人,宋徵士炳孫也。世居江陵。測少靜退,不樂人間。歎曰:「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先哲以為美談,余竊有惑。誠不能潛感地金,冥致江鯉,但當用天道,分地利。孰能食人厚祿,憂人重事乎?」

  州舉秀才,主簿,不就。驃騎豫章王徵為參軍,測答府召云:「何為謬傷海鳥,橫斤山木?」母喪,身負土植松柏。豫章王復遣書請之,辟為參軍。測答曰:「性同鱗羽,愛止山壑,眷戀松筠,輕迷人路。縱宕巖流,有若狂者,忽不知老至,而今鬢已白,豈容課虛責有,限魚慕鳥哉!」〔五六〕永明三年,詔徵太子舍人,不就。

  欲遊名山,乃寫祖炳所畫尚子平圖於壁上。測長子宦在京師〔五七〕,知父此旨,便求祿還為南郡丞,付以家事。刺史安陸王子敬、長史劉寅以下皆贈送之,測無所受。齎老子莊子二書自隨。子孫拜辭悲泣,測長嘯不視,遂往廬山,止祖炳舊宅。

  魚復侯子響為江州,厚遣贈遺。測曰:「少有狂疾,尋山採藥,遠來至此。量腹而進松朮,度形而衣薜蘿,淡然已足,豈容當此橫施!」子響命駕造之,測避不見。後子響不告而來,奄至所住,測不得已,巾褐對之,竟不交言,子響不悅而退。尚書令王儉餉測蒲褥。

  頃之,測送弟喪還西,仍留舊宅永業寺,絕賓友,唯與同志庾易、劉虯、宗人尚之等往來講說。刺史隨王子隆至鎮,遣別駕宗哲致勞問,〔五八〕測笑曰:「貴賤理隔,何以及此。」竟不答。建武二年,徵為司徒主簿,不就,卒。

  測善畫,自圖阮籍遇蘇門於行障上,坐臥對之。又畫永業佛影臺,皆為妙作。頗好音律,善易老,續皇甫謐高士傳三卷。又嘗遊衡山七嶺,著衡山、廬山記。

  尚之字敬文,亦好山澤。與劉虯俱以驃騎記室不仕。宋末,刺史武陵王辟贊府,豫章王辟別駕,並不就。永明中,與劉虯同徵為通直郎,和帝中興初,又徵為諮議,並不就。壽終。

  杜京產字景齊,吳郡錢唐人。杜子恭玄孫也。祖運,為劉毅衛軍參軍,父道鞠,州從事,善彈棋,世傳五斗米道,至京產及子栖。

  京產少恬靜,閉意榮宦。頗涉文義,專修黃老。會稽孔覬,清剛有峻節,一見而為款交。郡召主簿,州辟從事,稱疾去。除奉朝請,不就。與同郡顧歡同契,始寧(中)東山開舍授學。〔五九〕建元中,武陵王曄為會稽,太祖遣儒士劉瓛入東為曄講說,京產請瓛至山舍講書,傾資供待,子栖躬自屣履,為瓛生徒下食,其禮賢如此。孔稚珪、周顒、謝蘥並致書以通殷懃。

  永明十年,稚珪及光祿大夫陸澄、祠部尚書虞悰、太子右率沈約、司徒右長史張融表薦京產曰:「竊見吳郡杜京產,潔靜為心,謙虛成性,通和發於天挺,敏達表於自然。學遍玄、儒,博通史、子,流連文藝,沈吟道奧。泰始之朝,掛冠辭世,遁捨家業,隱于太平。葺宇窮巖,採芝幽澗,耦耕自足,薪歌有餘。確爾不群,淡然寡欲,麻衣藿食,二十餘載。雖古之志士,何以加之。謂宜釋巾幽谷,結組登朝,則喦谷含懽,薜蘿起抃矣。」不報。建武初,徵員外散騎侍郎,京產曰:「莊生持釣,豈為白璧所回。」辭疾不就。年六十四,永元元年,卒。

  會稽孔道徵,〔六0〕守志業不仕,京產與之友善。

  永明中,會稽鍾山有人姓蔡,不知名。山中養鼠數十頭,呼來即來,遣去便去。言語狂易,時謂之「謫仙」。不知所終。

  沈驎士字雲禎,吳興武康人也。祖膺〔期〕,〔六一〕晉太中大夫。

  驎士少好學,家貧,織簾誦書,口手不息。宋元嘉末,文帝令尚書僕射何尚之抄撰五經,訪舉學士,縣以驎士應選。尚之謂子偃曰:「山東故有奇士也。」〔六二〕少時,驎士稱疾歸鄉,更不與人物通。養孤兄子,義著鄉曲。

  或勸驎士仕,答曰:「魚縣獸檻,天下一契,聖人玄悟,所以每履吉先。吾誠未能景行坐忘,何為不希企日損。」乃作玄散賦以絕世。太守孔山士辟,不應。宗人徐州刺史曇慶、侍中懷文、左率勃來候之,驎士未嘗答也。隱居餘不吳差山,〔六三〕講經教授,從學者數十百人,各營屋宇,依止其側。驎士重陸機連珠,每為諸生講之。

  征北張永為吳興,請驎士入郡。驎士聞郡後堂有好山水,乃往停數月。永欲請為功曹,使人致意。驎士曰:「明府德履沖素,留心山谷,民是以被褐負杖,忘其疲病。必欲飾渾沌以蛾眉,冠越客於文冕,走雖不敏,請附高節,有蹈東海而死爾。」永乃止。

  昇明末,太守王奐上表薦之,詔徵為奉朝請,不就。永明六年,吏部郎沈淵、中書郎沈約又表薦驎士義行,曰:「吳興沈驎士,英風夙挺,峻節早樹,貞粹稟於天然,綜博生乎篤習。家世孤貧,藜藿不給,懷書而耕,白首無倦,挾琴採薪,行歌不輟。長兄早卒,孤姪數四,攝尪鞠稚,吞苦推甘。年踰七十,業行無改。元嘉以來,聘召仍疊,玉質踰潔,霜操日嚴。若使聞政王庭,服道槐掖,必能孚朝規於邊鄙,播聖澤於荒垂。」詔又徵為太學博士,建武二年,徵著作郎,永元二年,徵太子舍人,並不就。

  驎士負薪汲水,并日而食,守操終老。篤學不倦,遭火,燒書數千卷,驎士年過八十,耳目猶聰〔明〕,〔六四〕手以反故抄寫,火下細書,〔六五〕復成二三千卷,滿數十篋,時人以為養身靜嘿之所致也。著周易兩繫莊子內篇訓,注易經、禮記、春秋、尚書、論語、孝經、喪服、老子要略數十卷。以楊王孫、皇甫謐深達生死,而終禮矯偽,〔六六〕乃自作終制。年八十六,卒。

  同郡沈儼之,字士恭,徐州刺史曇慶子,亦不仕。徵太子洗馬,永明元年,徵中書郎。

  三年,又詔徵前南郡國常侍沈顗為著作郎,建武二年,徵太子舍人,永元二年,徵通直郎。顗字處默,宋領軍寅之兄孫也。〔六七〕

  吳苞字天蓋,濮陽鄄城人也。儒學,善三禮及老、莊。宋泰始中,過江聚徒教學。冠黃葛巾,竹麈尾,蔬食二十餘年。隆昌元年,詔曰:「處士濮陽吳苞,栖志穹谷,秉操貞固,沈情味古,白首彌厲。徵太學博士。」不就。始安王遙光、右衛江祏於蔣山南為立館,自劉瓛卒後,學者咸歸之。以壽終。

  魯國孔嗣之,字敬伯。宋世與太祖俱為中書舍人,並非所好,自廬陵郡去官,隱居鍾山,朝廷以為太中大夫。建武三年,卒。

  徐伯珍〔字文楚〕,〔六八〕東陽太末人也。祖父並郡掾史。

  伯珍少孤貧,書竹葉及地學書。山水暴出,漂溺宅舍,村鄰皆奔走,伯珍累床而止,讀書不輟。叔父璠之與顏延之友善,還祛蒙山立精舍講授,伯珍往從學,積十年,究尋經史,遊學者多依之。太守琅邪王曇生、吳郡張淹並加禮辟,伯珍應召便退,如此者凡十二焉。徵士沈儼造膝談論,申以素交。吳郡顧歡擿出尚書滯義,伯珍訓答甚有條理,〔六九〕儒者宗之。

  好釋氏、老莊,兼明道術,歲常旱,伯珍筮之,如期雨澍。舉動有禮,過曲木之下,趨而避之。早喪妻,晚不復重娶,自比曾參。宅南九里有高山,班固謂之九巖山,後漢龍丘萇隱處也。山多龍鬚柏,〔七0〕望之五采,世呼為婦人巖。二年,伯珍移居之。〔七一〕門前生梓樹,一年便合抱。館東石壁夜忽有赤光洞照,俄爾而滅。白雀一雙栖其戶牖,論者以為隱德之感焉。永明二年,刺史豫章王辟議曹從事,不就。家甚貧窶,兄弟四人,皆白首相對,時人呼為「四皓」。建武四年,卒。年八十四。受業生凡千餘人。

  同郡樓幼瑜,亦儒學。著禮捃遺三十卷。官至給事中。

  又同郡樓惠明,有道術。居金華山,禽獸毒螫者皆避之。宋明帝聞之,敕出住華林園,除奉朝請,固乞不受,求東歸。永明三年,忽乘輕舟向臨安縣,〔七二〕眾不知所以。尋而唐宇之賊破郡。〔七三〕文惠太子呼出住蔣山,又求歸,見許。世祖敕為立館。

  史臣曰:顧歡論夷夏,優老而劣釋。佛法者,理寂乎萬古,跡兆乎中世,淵源浩博,無始無邊,宇宙之所不知,數量之所不盡,盛乎哉!真大士之立言也。探機扣寂,有感必應,以大苞小,無細不容。若乃儒家之教,仁義禮樂,仁愛義宜,禮從樂和而已;〔七四〕今則慈悲為本,常樂為宗,施舍惟機,低舉成敬。儒家之教,憲章祖述,引古證今,於學易悟;今樹以前因,報以後果,業行交酬,連璅相襲。陰陽之教,占氣步景,授民以時,知其利害;今則耳眼洞達,心智他通,身為奎井,豈俟甘石。法家之教,出自刑理,禁姦止邪,明用賞罰;今則十惡所墜,五及無間,刀樹劍山,焦湯猛火,造受自貽,罔或差貳。墨家之教,遵上儉薄,磨踵滅頂,且猶非吝;今則膚同斷瓠,目如井星,授子捐妻,在鷹庇鴿。從橫之教,所貴權謀,天口連環,〔七五〕歸乎適變;今則一音萬解,無待戶說,四辯三會,咸得吾師。雜家之教,兼有儒墨;今則五時所宣,于何不盡。農家之教,播植耕耘,善相五事,以藝九穀;今則鬱單梗稻,已異閻浮,生天果報,自然飲良。道家之教,執一虛無,得性亡情,凝神勿擾;今則波若無照,萬法皆空,豈有道之可名,寧餘一之可得。道俗對校,真假將讎,釋理奧藏,無往而不有也。能善用之,即真是俗。九流之設,用藉世教,刑名道墨,乖心異旨,儒者不學,無傷為儒;佛理玄曠,實智妙有,一物不知,不成圓聖。若夫神道應現之力,感會變化之奇,不可思議,難用言象。而諸張米道,符水先驗,相傳師法,祖自伯陽。世情去就,有此二學,僧尼道士,矛楯相非。非唯重道,兼亦殉利。詳尋兩教,理歸一極。但跡有左右,故教成先後。廣略為言,自生優劣。道本虛無,非由學至,絕聖棄智,已成有為。有為之無,終非道本。若使本末同無,曾何等級。佛則不然,具縛為種,轉暗成明,梯愚入聖。途雖遠而可踐,業雖曠而有期。勸慕之道,物我無隔。而局情淺智,鮮能勝受。世途揆度,因果二門。雞鳴為善,未必餘慶;膾肉東陵,曾無厄禍。身才高妙,鬱滯而靡達;器思庸鹵,富厚以終生。忠反見遺;詭乃獲用。觀此而論,近無罪福,而業有不定,著自經文,三報開宗,斯疑頓曉。史臣服膺釋氏,深信冥緣,謂斯道之莫貴也。

  贊曰:含貞抱樸,履道敦學。惟茲潛隱,棄鱗養角。

  校勘記

  〔一〕 永形神於天壤 「永」南監本、毛本、殿本、局本及南史並作「示」。

  〔二〕 次則揭獨往之高節 「往」原訛「性」,各本不訛,今改正。

  〔三〕 行吟山澤 「吟」原訛「岑」,「山」原訛「出」,今據南監本、殿本、局本改正。

  〔四〕 果志(遠)〔達〕道 據南監本、殿本、局本及南史改。按「果志」南監本、殿本、局本作「求志」,南史同。

  〔五〕 父為〔之〕婚 據南監本、殿本、局本及南史補。

  〔六〕 徵為正員(外)郎 張森楷校勘記云:「南史無『外』字,是。」今據刪。

  〔七〕 (苦)〔若〕辭不獲命 據南監本、殿本、局本及南史改。

  〔八〕 迎頌其名 「迎」南監本作「逆」。

  〔九〕 建元元年為巴州刺史 按州郡志,建元二年分荊州巴東、建平,益州巴郡為州,立刺史。此云建元元年為巴州刺史,疑。

  〔一0〕(晝)〔書〕甲子有簡三篇 據御覽六百十一引及元龜七百七十四改。

  〔一一〕歡析計 「析」御覽六百十一引作「推」。

  〔一二〕雀食過半 「食」下御覽三百八十四、六百十一引,南史及元龜七百七十四、七百九十八,並有「稻」字。

  〔一三〕水漿不入口六七日 「六七日」原訛「六十日」,今據南監本、殿本、局本改正。

  〔一四〕幸賜一疏 「疏」元龜二百十二、八百十三作「覽」,疑作「覽」是。

  〔一五〕朕夙旦惟夤 「旦」元龜五百二十九作「夜」。

  〔一六〕旰食(舊)〔縈〕懷 據南監本、殿本、局本改。

  〔一七〕學者互相非毀 「互」原作「牙」,乃「牙」字之形訛,牙即互字,今依各本改作「互」。

  〔一八〕莫不有師 南監本作「不聞有佛」,南史同。

  〔一九〕若孔老非佛 「佛」南史作「聖」。

  〔二0〕下(育)〔棄〕妻孥 據弘明集七改。

  〔二一〕上廢宗祀 「祀」原訛「禮」,各本不訛,今改正。

  〔二二〕交諍小大 「交諍」弘明集七釋慧通駁顧道士夷夏論作「空爭」。

  〔二三〕道言實而抑 「抑」弘明集七朱廣之諮顧道士夷夏論作「析」。下同。

  〔二四〕宜以化物 「化」原訛「禮」,今據南監本、殿本、局本及南史、元龜八百三十改正。

  〔二五〕自相聆解 「聆」原訛「矜」,今據毛本、殿本、局本及南史改正。按弘明集七釋慧通駁顧道士夷夏論作「領」。

  〔二六〕猶蟲嚾鳥聒 「嚾」南監本及弘明集七、元龜八百三十並作「喧」。南史作「躍」。

  〔二七〕教風自殊 「教風」南監本及南史並作「俗風」,元龜八百三十作「風俗」。

  〔二八〕無死之(作)〔地〕 據南監本、毛本、殿本、局本及南史、元龜八百三十改。

  〔二九〕而濫在釋前 「濫」原訛「盜」,各本不訛,今改正。

  〔三0〕民族弗革 「民」南監本及南史、元龜八百三十作「氏」。

  〔三一〕而露首(編)〔偏〕踞 據南監本、毛本、殿本、局本及南史改。

  〔三二〕請問所異歸在何許 南史作「請問所歸,異在何許」。

  〔三三〕空玄絕於有(景)〔境〕 據南監本及南史、元龜八百三十改。

  〔三四〕行亦逮於無央 「逮」南監本、毛本、殿本、局本及南史、元龜八百三十並作「達」。

  〔三五〕逗極無二 「逗」南史作「遙」。

  〔三六〕吾見道士與道人戰儒墨 按六朝呼僧為道人,道人即沙門之別稱,與道士有別。說詳錢大昕廿二史考異。

  〔三七〕道人與道士獄是非 「獄」南監本作「辯」,殿本及南史作「辨」。按獄字不偽。獄,訟也。獄是非猶言爭是非也。弘明集亦作「獄」。

  〔三八〕昔有鴻飛天首 「首」弘明集六作「道」。

  〔三九〕人自楚越鴻常一耳 按弘明集六作「人自楚越耳,鴻常一鴻乎」。

  〔四0〕位寂之方 「位」弘明集六作「住」。

  〔四一〕足下所宗之本一物為鴻乙耳 按局本及弘明集六無「乙」字。

  〔四二〕無免二末 「末」局本及弘明集六並作「乖」。

  〔四三〕汝壞我壁 御覽九百六引作「汝勿壞我壁」。

  〔四四〕有池養魚〔皆名呼之〕 據南監本、殿本、局本及南史補。

  〔四五〕朔望輒拜薦 「薦」原訛「席」,今據南監本、殿本、局本改正。按「薦」下南監本及南史並有「焉」字。

  〔四六〕〔求〕元嘉末為宋文帝挽郎 據南史補。

  〔四七〕隱居東離門卞望之墓側 「東離門」局本作「東籬門」。按籬離古通用。

  〔四八〕鮮狎人物 「鮮」南監本、殿本、局本作「好」。張元濟校勘記云:「下文王儉欲候之,知不可見,乃止,竟陵王子良謂非吾所議,則作『鮮狎人物』為是。」

  〔四九〕〔贊〕云 據南監本、殿本、局本補。

  〔五0〕豫章王尚不屈 「不」下元龜二百九十二有「能」字。

  〔五一〕點(欲)〔嘗〕結裳為袴 據南監本改。

  〔五二〕宋泰始中 「泰」原偽「太」,各本並訛,今據南史改正。

  〔五三〕教辟虯為別駕 元龜八百十同,教字下有小注云「教令也」。文選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李善注引作「牧」,牧字屬上讀。

  〔五四〕與同郡宗測新野庾易並遣書禮請 「遣」南監本、局本及南史並作「遺」。

  〔五五〕終其解毛之衣 南監本、局本及元龜八百五作「終歲鮮毛之衣」。

  〔五六〕限魚慕鳥哉 南史作「限魚鳥慕哉」。元龜二百九十二、八百十作「恨魚慕鳥哉」。

  〔五七〕測長子宦在京師 「長子」下南史有「賓」字。「宦」各本作「官」。

  〔五八〕遣別駕宗哲致勞問 「宗哲」南史作「宗忻」。

  〔五九〕始寧(中)東山開舍授學 據南史刪。

  〔六0〕會稽孔道徵 「孔道徵」南史作「孔道徽」。

  〔六一〕祖膺〔期〕 據南監本、殿本、局本及南史補。

  〔六二〕山東故有奇士也 「山東」南監本、殿本、局本及南史並作「山藪」。按五朝人常稱吳會為山東。元龜八百十亦作「山東」,作「山東」不訛。

  〔六三〕隱居餘不吳差山 「餘不吳差山」南監本、毛本、殿本作「餘干吳差山」,局本作「餘不吳羌山」。按餘不,溪名,在吳興,餘干乃江州鄱陽之屬縣,作「餘干」者訛。吳差山一作吳羌山,舊志引吳均入東記,云漢高士吳羌避王莽之亂,隱居此山,故名。

  〔六四〕耳目猶聰〔明〕 據各本補。按御覽六百十一、六百十九引及南史、元龜七百九十八並有「明」字。

  〔六五〕手以反故抄寫火下細書 南監本、殿本、局本作「以火故抄寫,燈下細書」,毛本作「以火故抄寫,火下細書」。周一良讀史雜識云:「火故乃反故之訛。反故者,猶言廢帋。南史侯景傳,稍至吏部尚書,非其好也。每獨曰『何當離此反故帋邪』。亦謂景不欲省文牘,故詈為廢帋也。」今按近年敦煌發現之北朝及唐代寫經,往往利用舊官文書及戶籍冊之反面以書佛經,即所謂「反故」也。

  〔六六〕而終禮矯偽 「偽」南監本及元龜八百九十五並作「俗」。

  〔六七〕宋領軍寅之兄孫也 按「寅之」即「演之」,參閱上良政沈憲傳校記第十四條。

  〔六八〕徐伯珍〔字文楚〕 據毛本、殿本、局本及南史、元龜七百七十九補。

  〔六九〕伯珍訓答甚有條理 「訓」南史作「詶」。

  〔七0〕山多龍鬚柏 「柏」上南監本、殿本及南史並有「檉」字。

  〔七一〕二年伯珍移居之 張森楷校勘記云:「『二年』上疑有奪文。」

  〔七二〕忽乘輕舟向臨安縣 「臨安」南史作「豐安」。按臨安屬吳興郡,豐安屬東陽郡。

  〔七三〕尋而唐宇之賊破郡 按「宇」原訛「寓」,今據毛本、殿本、局本改正。

  〔七四〕禮從樂和而已 按「從」即「順」字,蕭子顯避梁諱改,殿本已改為「順」字。

  〔七五〕天口連環 「口」南監本、毛本、殿本、局本作「日」。按作「日」訛。張元濟校勘記云:「按田駢善談說,號天口駢,見漢書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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