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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证论》·[卷一] 阴阳水火气血论

清朝 血证论 唐宗海 著
简体

人之一身。不外阴阳。而阴阳二字。即是水火。水火二字。即是气血。水即化气。火即化血。何以言水即化气哉。气着于物。复还为水。是明验也。盖人身之气。生于脐下丹田气海之中。脐下者肾与膀胱。水所归宿之地也。此水不自化为气。又赖鼻间吸入天阳。从肺管引心火。下入于脐之下。蒸其水使化为气。如易之坎卦。一阳生于水中。而为生气之根。气既生。则随太阳经脉为布护于外。是为卫气。上交于肺。是为呼吸。五脏六腑。息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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