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是典型的文人出身,缺乏军事才能,却身居兵部尚书之职,后来更是担负起扬州督师。扬州城破后,清兵开始大规模的屠杀,大约有八十万人左右被杀死,史称“扬州十日”,那是一段极为惨烈的历史。史可法扬州守卫已经是大势已去。
??他所效力之南明弘光朝腐败已达极致,同时还受马士英阮大铖牵制。他的对马阮之流退让,放弃了特殊时期的中央集权,尤其是对兵权的控制。他不顾实力(这点和袁崇焕大相径庭),只顾报君父之仇。在当时情况下,自顾南保半壁尚不足,却还要欲图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先讨伐李自成军,使得北岸清兵赢得时间和精力。他前期战略失误,最后要作困兽斗,固守一城而不知不应计较一城一池之失的兵家常识。史可法到底是怎样考虑战略的呢?
??读史可法的“复多尔衮书”,这是当时史可法死守扬州,多尔衮劝降时候,史可法的答复,应该说是真实地反映了史可法的想法和思路,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他的战略观来。先看史可法对当前形势的判断。
??“越数日,遂命法视师北上,刻日西征。忽传我大将军吴叁桂借兵贵国,破走逆贼,为我先皇帝后发丧成礼,扫清宫殿,抚辑群黎,且罢剃发之令,示不忘本朝。此等举动,振古铄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谨於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师;兼欲请命鸿裁,连兵西讨。是以王师既发,复次江淮。”这一段是为吴叁桂引清兵入关最佳辩辞。
??言下之意很清楚,如果我史可法是吴叁桂,我也会这么做的。吴叁桂引清兵入关,做的对。史可法的态度是和南明一致的,也就是说,明朝的继承人包括朝廷、大臣都理解并且赞同吴叁桂的引清兵入关。这一点从战略上讲并没有错误。如果吴叁桂不引清兵入关,死守山海关,则必死于李自成的大顺军之手,一旦李自成部队把守住山海关,挡住满清入侵,甚至是和满清谈和,休养生息,积蓄实力,南明更是岌岌可危。再看史可法对未来战略的观点。
??“今逆贼未服天诛,谍知卷上西秦,方图报复。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贼之头,以泄敷天之愤。则贵国义闻,(火召)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史可法原来是打算用“同仇之谊”来感动满清,幻想连同清兵一起消灭李自成而已。之后想必是贯彻南明那一套划江而治的政策。由此可见,史可法的战略是大错特错了,史可法和南明一样缺乏战略的远见。在扬州之战中,史可法本身就是缺兵少粮,明明知道既无外援,敌军强大不可胜,城破是迟早的事情,还要作近乎自杀的抵抗。读《银河英雄传说》,这样对自己的士兵和老百姓不负责任的将军,我想来是深恶痛绝的。固然八十万老百姓的死守先该归咎于杀人者。但是史可法的心中,可曾把这八十万个老百姓当成一回事,考虑过他们的生死呢?在我看来,史可法选择自杀殉国,让手下人献城,并且要求清兵善待百姓比较好一点。这当然是题外话了,在满清的战略来讲,大规模的屠杀是让顽强反抗者害怕,杀一儆百。在史可法看来,全城的百姓都能够死得有气节,也算是死得其所了。史可法的行为已经是不能够用战略来衡量,当时又不能够全城人投票决定是否要无谓的死守招致报复。如果我是扬州城里的一员,我会怎么想呢。也许我会被史可法的精神感动,我能够无畏于生死与满清搏杀。可是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啊,我每天交税就是为国家作贡献,国家也没有对我很好过,赋税很重,自己经常是吃不饱穿不暖,那些明朝的士兵,烧杀劫掠,和强盗没什么分别,我和我的家人生命算是早不保夕,听说北方的老百姓过得还不错,清朝的税很轻,只是要留辫子而已,但是起码能活下来,我敬重史可法,可是也没必要一定要自己死啊。难道老百姓连活着的权利都没有了吗?史可法有权利要求全城的人都像他一样殉国吗?崇祯还知道自杀,还知道要李自成“勿伤百姓以一人”呢。这八十万人的死难道没有史可法的一点责任吗?不过与其说这八十万人死在史可法手上,不如说这八十万人和史可法都是死在封建遗毒的手上,历史就是满纸的“吃人”,死在封建思想下的中国人还多得多呢。史可法爱国,自己也不怕死。可是打战不是爱国和不怕死就可以打赢的,军事统帅必须要有军事才能,否则就是对国家和士兵不负责任。战败的过错不是爱国和殉国可以抵消的,今天我们不会去指责他的行为,但是如果还要去表扬他的行为,就难以苟同。毕竟战争的成败决定于实力和战略战术的运用。不懂军事的人,没有自知之明,却指挥部队,就是失败。史可法的行为不值得提倡,它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死,可以为自己的理想牺牲,但是不能够以自己的标准要求任何人。我对史可法,一个字,“敬”。一是敬重,二是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