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考试制度。荐举与考试之法起源甚早。隋代,文帝废九品中正制,打破士族的垄断,炀帝时始设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经、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等科,分科取士,因称科举。武则天称制时,亲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宋以后,科举皆用儒家经义。明、清两代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体式为八股文,解释并须依照朱熹《四书集注》。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为显示其“至公”,规定了各种制度以防止舞弊,实际上,弊端极多。至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始废。
然科举制度对中下层知识分子走上政治舞台、废除门阀世族垄断政权曾经起过巨大的作用,对中国唐宋以下的文化教育的发展也影响至深。《清史稿.选举志》:“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于学,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后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唐之制度.科举》:“唐行科举制度,凡举士铨官,皆重考试。自魏晋以来,造成门阀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废除。且科举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于世宦,而门第之风亦衰,此实为中古社会上一大变革也。”毛礼锐等《中国古代教育史》第六章第二节:“隋唐以前是选举,隋唐以后是考试,这是中国古代选士制度的一大分界线。自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维持了一千三百年之久......是因为科举制度最适合于封建统治者的要求,成为有力的统治工具之一。”又“从两汉的荐举,经过‘九品中正’制度,到隋唐科举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古代取士制度从豪强把持到皇权独揽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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