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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宋史全文卷二十四上

元朝 宋史全文 佚名 李之亮点校 著

宋孝宗一

  癸未隆兴元年春正月壬辰朔,诏改元。诏:『观察使以上各举所知之士三人,三省、枢密院详议,立定荐举格式,谋略沈雄可任大事、宽猛适宜可使御众、临阵骁勇可鼓士气、威信有闻可守边郡、思智精巧可治器械,已上五等,令曾立军功观察使以上荐举。通习典章可掌朝仪、练达民事可任郡寄、谙晓财计可裕民力、持身廉洁可律贪鄙、词辨不屈可备奉使,已上五等,令非军功观察使以上荐举。如被举之人成立功效,其举官取旨推赏;如或败事,亦加责罚。』是月,参知政事史浩为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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