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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经注》·卷一 河水

水经注 北魏 著

仑墟在西北,三成为昆仑丘。《昆仑说》曰:昆仑之山三级:下曰樊桐,一名板桐;二曰玄圃,一名阆风;上曰层城,一名天庭;是为太帝之居。

  去嵩高五万里,地之中也。

  《禹本纪》与此同。高诱称河出昆山,伏流地中万三千里,禹导而通之;出积石山。案《山海经》:自昆仑至积石千七百四十里。自积石出陇西郡至洛,准《地志》可五千余里。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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