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国学文库
分享
  • 微信里发现点击扫一扫即可分享
评论
  • 0

  明朝为了恢复元朝末年被严重破坏的经济,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了经济立法。

  明初,为适应农业的发展,保证劳动力的需要,颁布法令释放奴隶,严禁诱骗掠卖良民为奴隶。同时,还颁发了一系列有关招收流民垦荒、兴修水利,实行屯田和匠户轮班等方面的法令。从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开始移民垦田,“徙江南民14万于凤阳”(《明史》卷七七《食货志》)。迁山西晋城、长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展开阅读全文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点击举报或反馈
专辑

收藏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

四库全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