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的基本形式几乎贯穿了中国古代数千年之久。很多人都以为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其实在中国古代并不是一夫多妻制,历朝历代都强调一夫一妻制,正妻只有一个。妻子在家里和丈夫的地位是同等的,所以,妻子和丈夫称呼对方的父母也叫父母。中国古代男女双方婚姻如果不符合一夫一妻制、同姓不结婚、父母媒妁之言的均为不合乎礼教也不合法的婚姻。
古代娶妻要经过六礼,首先是纳采,由男方通过媒人来提亲,如果女方愿意,即进入下一个程序,反之,就无需进入下一个程序;第二个程序叫问名,询问一个女孩子的姓名生辰八字等信息;第三个程序叫纳吉,男方知晓女方基本信息后,请人进行占卜,如果占卜结果非常好,就要把结果通报给对方;第四个程序叫纳徵即下聘,经过了这道程序,双方就不能随意反悔;第五个程序叫请期,告诉男方,什么时候来接新娘;第六个程序叫亲迎,男方亲自来迎接新娘;完成以上六到婚礼程序即是正妻。
当然,中国古代还存在一种制度即纳妾,又叫滕妻制,滕是指陪嫁的女子,秦以后滕妻制取消了,但是妾制依然存在。如果夫妻双方年过四十未有子嗣,可以纳妾一人,妾在丈夫家里不具备女主人的身份,只是为了生儿育女。不管娶了多少人,家里的妻只能有一个,而且,妻妾的地位不能混乱,一旦发生妻妾地位混乱的话,政府是会出面干预的。干预的方式指如果已有明媒正娶的老婆,再明媒正娶的话,会判重婚罪,政府会强迫其离婚,同时还要吃一年牢饭。当了唐朝时期,如果老婆死了,男子将小妾升为正室,即触犯了刑律,那么小两口一起判刑一年半,而且依然要离婚的。
话往回说说,知道为什么会有三妻四妾之说吗?一夫多妻制多见于先秦时期,当时的男人可以有一个正妻,两个平妻,正妻和平妻都是嫡妻即并嫡。平妻虽然不需要向正妻行礼,但地位却低于正妻,称正妻为“大姐”。秦代以后政府严格规定只能有一位正妻,所以平妻的现象之后就很少见到了。直到清朝政府对此采取了变通的方式,不再承认娶妻构成重婚,只有是后娶的妻子都视为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