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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注》·卷四

清朝 伤寒论注 柯琴 著

太阴脉证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阳明三阳之里,故提纲属里之阳证;太阴三阴之里,故提纲皆里之阴证。太阴之上,湿气主之,腹痛吐利,从湿化也。脾为湿土,故伤于湿,脾先受之。然寒湿伤人,入于阴经,不能动藏,则还于府。府者胃也,太阴脉布胃中,又发于胃。胃中寒湿,故食不内而吐利交作也。太阴脉从足入腹,寒气时上,故腹时自痛,法宜温中散寒。若以腹满为实而误下,胃中受寒,故胸下结硬。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四逆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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