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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注》·卷三

清朝 伤寒论注 柯琴 著

阳明脉证上

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阳明为传化之府,当更实更虚。食入胃实而肠虚,食下肠实而胃虚。若但实不虚,斯为阳明之病根矣。胃实不是阳明病,而阳明之为病,悉从胃实上得来。故以胃家实,为阳明一经之总纲也。然致实之由,最宜详审,有实于未病之先者,有实于得病之后者,有风寒外束热不得越而实者,有妄汗吐下重亡津液而实者,有从本经热盛而实者,有从他经转属而实者。此只举其病根在实,而勿得以胃实即为可下之症。按阳明提纲,与《内经·热论》不同。《热论》重在经络,病为在表。此以里证为主,里不和即是阳明病。他条或有表证,仲景意不在表;或兼经病,仲景意不在经。阳明为阖,凡里证不和者,又以阖病为主。不大便固阖也,不小便亦阖也。不能食,食难用饱,初欲食,反不能食,皆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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