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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注金匮要略》·卷八

清朝 高注金匮要略 高学山 著

呕吐哕下利病脉证治第十七

一条夫呕家有痈脓。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前人以无物为呕。有物为吐。或云声缓为吐。声急为哕。虽似确当。而愚谓就病因而论。三者俱有虚实寒热之不同。但因虚、因寒者。十之七。而因实、因热者。十之三。就高下而论。则呕为最高。吐次之。哕则直由极深极低而迸出者。就脏腑而论。呕、属足之阳明少阳。吐、属手少阳三焦之上部及足太阴。哕、属足之少厥二阴者也。呕出足阳明者奈何。夫胃脘一寒。欲下趋其腑者势也。胃不受邪。则逆以拒脘。脘即以不下纳而上涌。故作寒呕者一。伤寒太阳之呕是矣。胃脘犯客热。热为火。火性上炎。而其气闪烁不定。故作热呕者二。内热而实。中暑及。并酒客清晨之空呕是矣。所谓阳明脘中之呕。从中路而上逆者。如此。呕出少阳者奈何。少阳之部在胁。其性善逆。不拘风热寒邪犯之。则其逆气上冲喉咽。故作呕酸、呕苦者。从木化也。凡柴胡汤症之呕。是矣。所谓少阳胁下之呕。从两旁而上逆者。如此。以其病机在胃之脘。胆之标。而不在胃腑。故呕则无物。

而且曰最高者此也。若夫吐之为病。实在胃中。故其位居呕之次。但脘外及膈中之气。其温暖化被者。实司消谷之半。(膈气与脾。合司熟谷之化。故曰消谷之半。)此气一虚。则胃中冷而不能消谷。谷停则败。败则胃不见容而作吐者。一也。下文四条之脉症是矣。又胃虽受谷。而胃外之脾气。虚寒而不能扇运。则迟迟作吐者。又一也。下文七条之脉症是矣。所谓吐由手少阳三焦之上部。及足太阴脾脏者。此也。至于哕虽亦由胃家。其实胃气总虚。苟非肝肾之贼阴乘虚上撞。安得从胃底而上迸。声出重浊乎。此二十四条之兼厥。二十五条之兼逆。谓非肝肾上侮阳明之候耶。故曰哕则极深极低。而发于少厥二阴者。此也。然呕而不吐。吐而不哕者有之。若吐哕则未有不呕者。以呕高而为吐哕之门户。此十四、十五、十八三条。言吐而皆曰呕吐。

二十五条。言哕而曰呕哕者。可证矣。他如因疑而呕吐者。出于心。因闻秽而呕吐者。出于肺。因饿而嘈杂。以致惨淡之液。上泛而呕吐者。出于胃。凡种种平人所偶见而非病者。皆不与焉。本条见伤寒厥阴文。注详其下。但在伤寒。是言厥阴风热。上见少阳之痈脓。因而致呕者。入此。则系泛论痈脓之呕。为微别耳。自此合下文二、三两条。先提过别症之带呕。而后言呕家之正病正治也。

二条先呕却渴者。此为欲解。先渴却呕者。为水停心下。此属饮家。

呕属胃脘有寒。故先不渴。呕则寒去。而且能提气于上。使胃阳来复而作渴。故先呕后渴者。知其呕将欲解也。后三句。见饮门三十五条。注详其下。

三条呕家本渴。今反不渴者。以心下有支饮故也。此属饮家。

经注俱见饮门二十八条。

四条问曰。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何也。师曰。以发其汗。令阳微。膈气虚。脉乃数。数为客热。不能消谷。胃中虚冷故也。

此言膈虚胃冷之吐也。仲景设言胃气以温热消谷者。理也。病患脉数。数为内热可知。当消谷引食矣。而反拒食而吐者。是何理也。答曰。此膈自热。故脉数。胃自冷。故吐也。推原其理。此必因不当汗而发汗。汗乃胸中胃中之阳气所化出者。阳气既泄于汗。则膈虚胃冷而吐者。宜矣。至其脉数之故。以发表之药不远热。且聚其气以作汗。汗出而其热势未散。故脉数者。为游行暂托之客热。不主消谷之化。而胃中之真阳。其虚冷者自若。此脉数与吐互见矣。本条重脉数字。言吐有因于误汗者。其脉如此。

五条脉弦者。虚也。胃气无余。朝食暮吐。变为胃反。寒在于上。医反下之。令脉反弦。故名曰虚。

此言胃虚之吐也。虚吐冷吐有辨。冷则如酒酝之不沤发而致酸。虚则如舟车之不胜载而致覆之象也。承上文冷吐而谓吐又有一种脉弦者。弦脉之体状。细削而拘紧。细削、为阳气不能扩充。拘紧、为阳气不能柔养。皆气虚之诊。故曰虚也。夫胃气无余。则朝食不运。至暮便吐。久而吐机渐熟。变为胃反矣。寒在于上。即上条膈气虚之义。言此胃反之来由。因其人膈气原虚。不易化食。医误为积滞而攻下之。遂令胃愈虚而脉反弦。故名曰虚也。本条重脉弦字。言吐有因于误下者。其脉又如此。

六条寸口脉微而数。微则无气。无气则营虚。营虚则血不足。血不足则胸中冷。

此又推原上条寒在于上之故。而言此种脉症。万勿误行吐下。致成或数或弦之脉。而变为胃反也。如寸口之脉。所以外诊经络。内诊胸中者也。倘其人脉微而数。数为客热。已见四条。但就微论。则微为气不能鼓之应。故知其无卫气。夫营卫互相根抱者也。今微而无气。则营虚可知。营阴、又为血中之精华所神化者。营虚、则周身之大血。其不足又可知。血不足。则宗气无生化之源。而胸中冷矣。倘于此而以阳药汗之。则脉数者愈数。而为四条之候。以阴药下之。则脉微者变弦。而为五条之候。可不慎乎。

七条趺阳脉浮而涩。浮则为虚。虚则伤脾。脾伤则不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谷不化。名曰胃反。

脉紧而涩。其病难治。

此言脾虚之吐也。趺阳之脉浮而涩。姑且不论涩。即从浮断。夫浮以诊腑。而浮之底面即诊脏。浮脉底虚。趺阳之底虚。谓非脾气受伤之故乎。脾伤。则胃受谷而脾不磨。于是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谷不化。败坏上出。

致成胃反者。又一也。紧者、弦紧之谓。趺阳弦紧。法当下逆为利。上逆为吐之脉。涩者、血不足以生气之诊也。

言浮涩而胃反之脉。渐变紧涩。则紧为无阳。而吐不欲止。涩为无阴。而脾不受温。故难治。合四条、五条及本条观之。则胃反之症。因于膈虚者一。因于胃中虚寒者二。因于脾伤者三。应病用药。而仲景之旨、不较然乎。

八条病患欲吐者。不可下之。

此泛论欲吐之禁。不专指胃反也。故曰病患云云。欲吐者。不可下。其义有二。吐则胃寒者居多。下之。则愈寒而吐益甚者。一也。又吐则气机已在上涌。下之、则又下夺其气。恐致分驰而中绝者。又一也。故禁。

九条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哕、兼呕吐在内。腹满、指实痛光亮而两言之。非谓按之则软之满也。此承上文吐以下为禁。然间亦有可下。

并可利小便者。又不容不细辨也。如哕而其腹实痛光亮。则为有形之满。而非虚满矣。夫有形之满。又有水食之别。视其前阴不利。则知蓄水以致满。而其腹光亮。后阴不利。则知积食以致满。而其腹实痛。俱气闭于下而逆于上。故令哕耳。利之。则下气通而逆自平。故愈。哕深于呕吐。言哕而呕吐者。可例推矣。故曰兼呕吐在内。

十条呕而胸满者。吴茱萸汤主之。

吴茱萸汤方吴茱萸(一升)人参(三两)生姜(六两)大枣(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

自此至十七倏。杂言诸呕之治例也。胸为胃脘所经。及脘外膈分之总名。此处闷满。系虚寒之气。上痞阳位之应。夫呕虽有寒热之不同。若呕而胸满。则为寒气乘虚之呕无疑。故君苦温降逆之吴茱萸者。盖苦温、所以除寒。降逆、所以止呕也。然后佐甘温之人参以补其虚。辛温之生姜、以暖其膈。而以甘浮之大枣。上托诸药而至胸分。则满消而呕自愈矣。此与下条。即所谓胃脘寒而欲下趋其腑。胃不受而还以拒脘之呕也。

十一条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古人无物曰呕。是无食物之谓。然而或痰或饮。所不能免。若并无痰饮而作空呕者。则曰干呕。吐涎沫者。非呕而吐出涎沫之谓。盖言呕时无物。而口中尝欲吐清淡之涎沫。此因膈寒遗肺。肺逆而津液不布。以致上泛之候也。虚寒之气。既已上塞。又得干呕以提之。则其逆气直浮巅顶。而头上之络脉作胀。故痛也。则除寒降逆。补虚暖膈之吴茱萸汤。所当兼任者矣。夫上条之呕。本条之干呕。同出胃脘之中。上条之胸满。本条之吐涎沫。又同出脘外之膈。故皆主此汤耳。文见伤寒厥阴。特少头痛一症。但在伤寒。是言厥阴寒热之邪。

假道少阳而上胸膈。其根深。入此。则单言膈寒肺逆之呕。其根浅。而李氏旧注。因厥阴伤寒主此。遂认吴茱萸为厥阴专药。硬将本条之呕为厥阴症。则大非也。盖本汤为上中二焦。温补降缉之剂。并非厥阴正药。其治厥阴寒逆之理。以中焦虚寒。不能下御。故肝中木邪。如要荒远寇直从中原穿过。上犯神京之象。故以本汤之温胸温胃者。为尊攘之义师。而嬴秦荆楚。畏慑窜伏之道也。若本条之主此汤。又以膈自虚而胃自寒。

如前四五两条之候。犹之畿辅凶荒。流离失业。故从就地温补。而为抚绥安缉之法而已。且仲景明明自言曰。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吴茱萸汤主之。夫亦可想见此汤之意旨矣。

十二条呕而肠鸣。心下痞者。半夏泻心汤主之。

半夏泻心汤方半夏(半升洗)人参干姜黄芩(各三两)黄连(一两)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胃脘虚寒。肠中浮热。因而痞塞致呕之治例也。肠为胃之下口。而丽腹中。脘为胃之上部。而当心下。夫在天之膈气充周。则胃脘之化机温暖。斯从上制中。从中制下。而营运无弊矣。若呕而肠鸣。是其肠中有走注之气可知。又心下痞。是其肠中之气。因上虚而倒贯又可知。谓非呕生于痞。痞生于肠鸣。而肠鸣又生于膈虚脘寒。因而下吸浮热之所致乎。故君降逆之半夏者。所以专责呕逆之由于上痞也。膈虚。故佐益气之人参以补之。脘寒。故佐暖胃之干姜以温之。肠鸣之气为浮热。故加芩连之苦寒。以坚浮泄热耳。然后托之以甘草。浮之以大枣。而使诸药直从至高之胸膈。徐徐降下。则痞开而呕自止矣。此条之呕。与四五两条。同是膈虚胃寒。而方治独异者。以四五两条。为膈胃虚寒之本病。此条尤多一痞症。故专责痞。而带治虚寒也。

十三条干呕而利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黄芩(三两)半夏(半升)生姜(三两)芍药(二两)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此上焦虚寒。下焦积热。与上条同。上条为因虚而其热并于上。故痞而单呕。本条系下热不与上虚相并。而自为奔迫下陷。故寒自呕而热自利也。黄芩、苦寒而直根。为下焦泻热之要药。得酸敛之芍药。甘缓之甘草为使。则引入肝脾而泻其热。热势缓而奔迫者自平。故利可止。姜半温胃降逆。而以甘浮之大枣为使。则温降之性。留恋膈间。而寒逆又平。故呕可止也。

十四条诸呕吐。谷不得下者。小半夏汤主之。(方见痰饮。)

呕吐、勿平看。当重呕一边。以此条言呕症治例故也。犹云诸凡呕甚而致吐之谓。夫呕吐而致谷不得下。则是寒逆已甚。生姜辛温以散寒者。为治呕之本。半夏辛敛以降逆者。为治呕之标。此小半夏汤之所以可任也。

十五条呕吐而病在膈上。后思水者解。急与之。思水者。猪苓散主之。

猪苓散方猪苓茯苓白术(各等分)

上三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呕吐、与上条同是因呕而吐之义。病在膈上。即首条膈气病虚寒之谓也。呕吐之后思水。因呕能提气以实虚。吐能提火以去寒。故知其解于胸阳之来复耳。但当迎其机而与之以水。使下运之神。借水而利。则上逆者自平。而呕遂真解矣。急与之义、有二。盖呕吐则液干。不急以水济之。致生烦热懊之变者。一也。又虚阳新复。而饮机自动。不急应之。则神机燥涩。而其阳终伏者。二也。然病后饮水。又恐行迟积饮。此渗泄培土之猪苓散。为不可失矣。

十六条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四逆汤方附子(一枚生用)干姜(一两五钱)甘草(二两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呕有虚寒、水饮两症。脉充于阳明之精悍。弱则胃无悍气可知。加之小便复利。则非水饮而为虚寒之呕无疑。虽表有微热。亦是阳热之应。然与厥症同见。则微热为胃中虚寒已甚。而微阳外窜之候也。温之而胃阳来复则生。不复则死。生死相半。故曰难治。以生附、干姜大辛大热之品。而总托于守中之甘草。正所以温胃阳而续其残照也。文见伤寒论厥阴篇。但在伤寒。是言厥阴寒逆之气。中凌胃阳。故主此温胃之外。而尤以味辛者胜木邪也。入此。是言辛甘而温。为阳明本寒之治例而已。其用意不同者。以呕而脉弱诸症。有责肝责胃之辨故也。

十七条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小柴胡汤方柴胡(半斤)半夏(半升)黄芩(三两)人参(三两)甘草(三两)生姜(三两)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呕因胃中虚寒者居多。故轻易无发热症。除上条虚阳格于寒而作微热之外。凡呕而发热者。是少阳之逆气。从两胁之边旁而上冲。故呕且上冲者。必兼外浮。故发热也。小柴之降逆以止呕。解肌以退热。为正治矣汤意见伤寒少阳。文见厥阴。意亦微别。详本注。

十八条胃反呕吐者。大半夏汤主之。

大半夏汤方半夏(三升洗)人参(三两)白蜜(一升)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和蜜扬之二百四十遍。煮药取二升半。温服一升。余分再服。

自此至二十二共五条。凡曰呕吐。及干呕吐逆。又当重吐一边。以五条俱言胃反及吐故也。此申言四条膈虚胃寒之治例。为胃反之正病正药。盖以甘浮之蜜和水而扬乱其下流之性。是令其浮于膈中。而多停时候。然后佐以益气之人参。君以降气之半夏。则从膈而渐渐下平矣。然本以发汗而虚其膈气。因致胃寒之吐。故只消即补以为温也。

十九条食已即吐者。大黄甘草汤主之。

大黄甘草汤方大黄(四两)甘草(一两)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温再服。

此胃热上熏之吐。为吐家之变症变治。而非胃反也。火性炎上而躁急。胃中火盛。上冲胃脘者势也。以食压而实之。则火势受屈而迸出。故食已即吐也。以苦寒泻火之大黄为君。而佐以守中之甘草。不特浮大黄下趋之性。使从胃脘而下。且治急冲者。惟宜以缓降胜之也。

二十条胃反。吐而渴。欲饮水者。茯苓泽泻汤主之。

茯苓泽泻汤方茯苓(半斤)泽泻(四两)白术(三两)桂枝(二两)甘草(二两)生姜(四两)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内泽泻。再煮取二升半。温服八合。日三服。

胃反。本属寒因。然吐则阴伤。而虚火上动于膈。积饮内热于胸。故渴欲饮水。不知饮水多。则本病之虚寒与水逆相济。而吐愈不可止矣。故以茯苓、泽泻之渗泄者为君。而以培土之白术佐之。则热水下渗。而虚火随之。故渴可除。以桂枝、生姜之辛温开畅者为主。而以甘浮之甘草配之。则仍从温补膈气以暖胃之例。而胃反可除矣。夫吐而内有水饮。极宜半夏。而独不用者。以症中病渴。而半夏性燥故也。仲景用药之细密。每如此。

二十一条吐后。渴欲得水而贪饮者。文蛤汤主之。兼主微风。脉紧头痛。

文蛤汤方文蛤(五两)麻黄(三两)石膏(五两)杏仁(五十粒)甘草生姜(各三两)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温服一升。汗出即愈。

吐后。虽承上条胃反。其实且兼诸吐在内。但曰吐后。则吐已暂止可知。故汤意重责水饮。而不责胃反者此也。此即上条之症。而分别尤在贪饮二字。盖贪饮是逆热上提者更甚。而积饮内热者更多也。夫逆热积饮。

停而不去。以致贪饮。不特水逆而吐将复作。且防变出饮症。而见喘满肿胀等候。故以治饮为急也。但上条为胃反未止。又表药多致水逆。故茯苓泽泻汤。从五苓以利小便之变。此条为吐后而吐止。其渴而贪饮。为逆热在胸。逆热者可借水以泄汗。故文蛤汤。从越婢发表之变也。至统以咸寒拒水之文蛤。副以清肺利气之杏仁。则越婢之全汤。从文蛤杏仁之化。而发去水之汗。此所以收止渴除烦之功效矣。微风不当脉紧。紧脉为寒为水。今其头痛。既为风而非寒。则其脉紧。不当责寒而责水矣。但既曰微风脉紧头痛。是其人平日原有水饮。因中微风而致有表症之头痛。则其治例。似宜桂枝加术。即带渴而贪饮之上症。亦宜盖文蛤杏仁于桂枝汤为合。而竟以此汤主之者。盖以水饮家多属无汗。而脉紧。终为水性带寒之诊。故非麻黄之疏表散寒不可也。

二十二条干呕吐逆。吐涎沫。半夏干姜散主之。

半夏干姜散方半夏干姜(等分)

上二味。杵为散。取方寸匕。浆水一升半。煎取七合。顿服之。

言干呕而因于吐逆者。又于不呕吐时。而亦尝吐涎沫。则其寒逆已甚。故主半夏以降逆。干姜以温寒也。杵为散者。欲其并服渣质。而少停于胃。煎用浆水。取谷气之为胃所喜。且以味酸者收逆。又以性凉者为温药之反佐耳。

二十三条病患胸中。似喘不喘。似呕不呕。似哕不哕。彻心中。愦愦然无奈者。生姜半夏汤主之。

生姜半夏汤方生姜汁(一升)半夏(半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半夏取二升。内生姜汁。煮取一升半。小冷分四服。日三服。夜一服。呕止停后服。

此言胃寒之气。上浮心下。以及胸中之症治也。盖谓胃居中土。为熏育上焦。控制下焦之关键。胃中自寒而阴沁。则肺气畏缩而不下引。故似喘。然而肺管未塞。故不喘。膈气飘忽而不安顿。故似呕。然而膈非本病。故不呕也。其胃无阳光以熏育上焦之候如此。又胃中自寒而招侮。则肝气纵送而尝上胜。故似哕。然而肝非首难。故不哕也。其胃中阴翳而吸受下焦之候。又如此。但觉从胸至心。彻上彻下。而不可指着。愦愦然无可奈何。而不能名状者。盖因上焦之气。受之阳明之腑。今胃寒。而阳气失根株之根据辅。譬之兵凶饥馑。穷黎有流亡无策之象也。但此条之症。为寒因特重。故似喘似呕似哕。逆气较轻。故不喘。不呕。不哕。而方意亦多用辛温之生姜为君。减用辛降之半夏为佐。其立言立方之妙。概可知矣。门人问曰。胃寒而上沁下吸。温之降之。固为正治。其温胃而不用甘草者何也。答曰。生姜辛温而性善走。取汁用之。则过嗓即发。是所以温上焦之似喘似呕也。配半夏以降之。则辛温之性。渐渐下沉。是温胃之外。尤欲以辛胜肝。而并治其下焦之欲哕。故于甘草之守中者无取焉。

二十四条干呕哕。若手足厥者。橘皮汤主之。

橘皮汤方橘皮(四两)生姜(半斤)

上二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温服一升。下咽即愈。

此及下文。凡两条。言哕症之治例也。干呕哕。犹云哕而干呕之义。盖胃寒不能御下。肝气从而胜之。故哕。然木邪上逆。必经少阳之部。故并见干呕矣。又胃阳虚而下招肝木之寒逆。则其气既不外贯。而且至阴之气。

代为行令。故手足厥也。以辛温宣发之生姜为君。辛温沉降之橘皮为佐。盖性温所以专暖胃阳。而味辛所以兼平肝逆。则呕哕厥逆。有不立愈者乎。

二十五条哕逆者。橘皮竹茹汤主之。

橘皮竹茹汤方橘皮(二斤)竹茹(二升)人参(一两)甘草(五钱)生姜(半斤)大枣(三十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逆者。即上条手足厥之互词。且兼逆气上冲在内。以汤意按之。此与上条之症。颇同而较重者。盖上条为胃寒而下招肝侮。是肝无倡乱之罪。特以胃寒而吸之所致。故橘皮汤。主生姜以重责胃寒。佐橘皮以轻责肝逆也。此条之胃寒。既比上条为甚。而尤多胃虚一症。旦肝中寒逆。原有上犯之势。是肝逆为首恶。而胃中虚寒而不能守御。罪止为从耳。故本条之橘皮竹茹汤。主橘皮而重责肝逆。佐生姜以兼责胃寒。佐人参以并责胃虚也。竹茹具肌肉之象。而通上下之节者。用以为使。是欲其佐参姜以达阳明之气。佐橘皮以通厥阴之逆。故加之也。然后以大枣、甘草。抬高诸药。令其从上历中。复从中至下。而渐收沉降温补之功效也。本草载前人论橘皮。辛苦而温。谓是脾肺气药。遂以消痰下气实之。夫谓之气药固矣。至以为专走脾肺则非也。愚按橘之物理。不特凌霜变黄。交冬成熟。其性从上降下。得敛伏之气。且瓣则酸甘。皮则辛辣。酸甘、具乙木之阴象。而似血液。辛辣、具甲木之阳象。而主神气。况诸果之外皮。俱属包裹收藏之性者乎。则橘皮为厥阴肝经温降之气药无疑。至于从味之辛而走肺。从气之温而走脾。不过为经历之小憩处。而非其性情之所向也。性味温降而散。故入肺以豁痰。入脾以宣气者。不过为旁试之小效处。而非其精专之本技也。仲景呕哕方中。君此之深意。不从可识乎。

二十六条夫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上气脚缩。五脏气绝于内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

此总言下利之死症重症。为后文二十七、三十八、两条之纲领也。腑脏两气字。俱指阳气而言。因人身以阳气为生死之根蒂故也。六腑行五脏之气。而主充贯之用。腑气外绝。则充贯无根。手足为阳气之末。故先寒。

又腑气自绝。不但不能充贯。而且有上散下脱之势。上散、故其胸中之气。但上浮而不下纳。下脱、故其脚下之气。有上缩而不下伸矣。五脏藏六腑之气。而主提挈之神。脏气内绝。则提挈无力。肠胃失关键之权。故利不禁。此下利者。以手足寒。上气脚缩。及不禁者。为死候也。下甚两句。又就上文之死症。而言下犯之重症。因下甚。有似于脏绝。手足不仁。有似于腑绝。而实有分辨故也。盖下甚者。或倾肠倒肚。而泄注有势。或连三带五。而遍数有度之谓。若不禁。则肛门不收。宛如漏下者是也。又手足不仁。是气虚于内。而灵醒之妙用外微。

手足寒。是火熄于中。而照耀之余温退气。于此而失辨。不致误为脏腑垂绝而弃之者。几希矣。

二十七条下利。脉沉弦者下重。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文见厥阴并注。

二十八条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经注俱见厥阴。

二十九条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此少阴正文。注详其下。但人下利。当看反面。如云趺阳负少阴者为逆。以少阴负趺阳。无利下之症故也。

三十条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三十一条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脉紧。为未解。

三十二条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

以上三条。俱见厥阴注并见。但在厥阴。合三条作一条耳。

三十三条下利。脉反弦。发热。身汗者。自愈。

反弦。对前二十七条沉弦而言。盖谓下利之脉。本当沉弦。以弦脉、为虚寒。为拘急之应。沉、为向里向下之应。

夫以虚寒拘急之气。向里向下。岂非泄利而下重乎。今不利而其脉弦则弦矣。但应沉反浮。故曰反弦也。脉得反弦。则下利之邪。有上浮外散之机致。合之发热身汗。则脉症相对。邪从汗解。复何下利之不自愈哉。

门人问曰。下利而脉反弦。若不发热身汗者。将奈何。答曰。必见呕逆。又问。下利脉反弦。发热而身不汗者。又奈何。答曰。久则为疟矣。曰。治之何如。曰。主小柴胡汤。而因症以为进退。则得矣。

三十四条下利气者。当利其小便。

此与后文五十条之气利。不同。下利气者。水泄下利。而兼失气之谓。是下利为主病。而失气为兼症也。利小便。则水气从小肠而渗走膀胱。故下利可止。其小肠之气。与水俱行。而随机化去。故大肠之失气。亦可止矣。

若五十条之气利。为气陷肠滑。而溏垢因气俱出。是气陷为主病。而肠滑之似利者。为兼症也。诃黎勒、温暖固涩。温暖、则升陷以理气。固涩、则托滑以除利。粥饮和而顿服。使留恋于胃。而下提大小肠之陷滑耳。此曰下利气。彼曰气利。其叙症先后之次。即断病重轻之案也。

三十五条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此反字。又对下利而言。盖谓下利。则气从下趋。其脉多是沉弦、沉滑、沉迟、沉紧之类。即系热利。亦宜沉数、沉洪者为合。乃病则下利。而其寸口之脉。反不沉而浮。且不弦滑迟紧。而于浮处又反见数。夫数为热。热从浮而见寸口。则其上焦之邪热甚炽。而有下逼之势矣。又尺中属下部。尺中见涩。涩为血液凝聚之诊。合而断之。谓非阳热下劫阴血之候乎。故知其必圊脓血也。

三十六条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

此言脾胃虚寒而下利者。不特禁下。并且禁汗也。盖下利清谷。则中寒而不能变化可知。若攻其表而汗出。

汗乃上中二焦之阳液所化。汗出则阳气更虚。而阴寒痞塞。故必胀满而不能食矣。

三十七条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

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迟则为虚为寒。沉为在里在下。沉处见迟。正里虚下寒之诊。故下利清谷。下寒、则逼微阳于上。故其面少赤。

里虚、则浮真气于外。故身有微热。微阳郁而不得下通内伏。故其躯壳如上眩外鼓而冒。汗出、则郁冒外透。

故面赤身热俱解矣。然中下虚寒。而表阳薄泄。则其气一时不能顺接。故必微微见厥。以戴阳者必下虚。故知之也。文见伤寒厥阴条。宜与彼注参看。

三十八条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注见伤寒厥阴文。

三十九条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注详伤寒厥阴。

四十条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自此至四十四。凡五条。言下利之脉症。有尚宜攻下者。此条从脉平。而心下坚看出。盖谓下利。不过寒热二因。若是上焦热。而为吹嘘奔迫之利。则当于上部见沉数之脉。若是中下寒。而为分理不清之利。则当于中下二部见沉迟沉弦之脉。今三部脉皆平。则下利之非寒热可知。加以按之而心下坚。其因胃有积滞。而胃气不行。以致无分别水谷之权明矣。故宜以大承下之。使胃气流行。而下利者。必自止也。

四十一条下利。脉迟而滑者。实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条、从脉迟而滑看出。脉字、当指右关阳明而言。盖谓病下利而右关脉迟。犹似胃寒而失分理阴阳之应。

然胃寒而利。则津伤气泄。而脉迟见涩者。常也。乃迟而兼见滑。夫滑、为宿食凝聚之诊。滑从迟见。谓非凝聚而致气机不流行之故乎。故知其胃实也。胃实不去。则化机不醇。而利岂能愈哉。是宜主大承以通其塞矣。

此与上条两急字。恐缓则津液竭尽。而不任下。多致亡阴而死也。

四十二条下利。脉反滑。当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气汤。

此即上条之初候。而抽言之也。盖谓下利。脉当涩。而反见滑。便知当有所去。即宜以大承愈之。否则。坐失机会。使滑久而胃气阻滞。致成上条迟滑之脉矣。

四十三条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时复发者。以病不尽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五行各有休囚官旺。而代谢因之。年月日时者。天地流转之五行。五脏六腑者。人身内具之五行。其生扶克制。内外尝相应者。感通之道也。下利之病。乘时而发于脏腑。病尽固瘥。病不尽。而得运气之子气以制其鬼。

亦能瘥也。若遇所病之期。复见所病之症。则知其非新病。而为未尽之旧病。得流行之鬼气而复发也。是宜以大承涤荡之。而毋使滋蔓矣。

四十四条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小承气汤主之。

注见伤寒厥阴。

四十五条下利。便脓血。桃花汤主之。

桃花汤方赤石脂(一斤半锉半筛末)干姜(一两)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七合。内赤石脂方寸匕。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注详伤寒少阴。方论并见。

四十六条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白头翁汤方白头翁黄连黄柏秦皮(各二两)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

注详伤寒厥阴。方论并见。

四十七条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桅子豉汤主之。

栀子豉汤方栀子(十四枚)香豉(四合绵裹)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则止。(此四字系后人所添。详别见。)

文见伤寒厥阴。有注。

四十八条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通脉四逆汤方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甘草(一两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

下利而至清谷。则里寒已甚。阴寒格阳。故外热。微阳自遁。故汗出。里寒而阳气外泄。故其气不相接而厥也。

是宜以大热之姜附为主。而佐以守中之甘草。使先温其里。则表阳从类而内附。故热汗可除。悍气得温而外通。故厥亦可愈也。究之胃阳复而变化自神。脾气暖而水谷自别。则下利清谷。当与诸症同解矣。名之曰通脉四逆者。以脉气行于中焦之精悍。里寒外厥者。其脉必伏。或沉迟。温中而精悍自起。则气行而脉通故也。文见伤寒厥阴。另有注。

四十九条下利肺痛。紫参汤主之。

紫参汤方紫参(半斤)甘草(三两)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紫参取二升。内甘草。煮取一升半。分温三服。

下利肺痛。其因有二。以利则下虚。而膈间之气。有下趋之势。肺为气之总司。而作悬痛者一也。又利则虚热上浮。而肺管如作胀痛者。二也。紫参味苦气寒。性畅功补。用为主病之君。盖以味苦气寒者。坚其悬痛。而以性畅功补者。除其胀痛耳。然后佐以甘浮之甘草。是欲其托之在上。而直行肺中者可见矣。

五十条气利。诃黎勒散主之。

诃黎勒散方诃黎勒(十枚煨)

上一味为散。粥饮和。顿服。

注见前三十四条下。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治第十八

诸脉浮数。应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

疮者。怆也。伤也。风寒暑湿等之外因。客于经络。而其气血不和。有凄怆之象。因而烂伤损者是也。痈者。壅也。拥也。或七情之内火。或六淫之外邪。流于隧道。郁于经穴。以致气血不通。而壅塞拥起之象。故名痈。是疮小痈大。疮浅痈深。且疮之所见。不拘十二经络。及任督两脉。痈即发于脏者。亦必移热于腑。而见三阳及任督诸部者。以疮毒小而浅。故浮散而见各经之表。痈深而大。非阳经之热。不能成肿溃烂之势故也。根深而大。或见于阴经者。则肿而不痛。或痒。甚至三四月溃出。而无脓者。名疽。阴阳之别也首条言诸痈初发之脉症也。诸脉。指六部而言。浮为在表。数为热。浮脉见数。故症当发热。乃不发表热而反皮毛洒淅恶寒者。

是脉症不相对矣。若加上中下三部。或有一定之痛处。此为发痈之脉症。盖热毒之气外聚经络。故其脉见浮数。又卫表之气。初得痈热。逼之而乍负。故洒淅恶寒也。痈处分上中下。而浮数。以寸关尺及左右分应之。故曰。诸脉浮数也。

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

肉腐皮薄。热毒外逼。故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则热在里而尚未透出。故无脓。又按肿上。跳动顶指者为有脓。不顶指者为无脓。此法甚准。故并附于此。

肠痈之为病。其身甲错。腹皮急。按之濡。如肿状。腹无积聚。身无热。脉数。此为腹内有痈脓。薏苡附子败酱散主之。

薏苡附子败酱散方薏苡仁(十分)附子(二分)败酱(五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减半。顿服。小盒饭下。

此及下文两条。就诸痈而抽言肠痈之病脉症治也。但本条为小肠痈。下条为大肠痈之别耳。小肠之痈。起于阳虚。不能运水而聚湿。湿久则生虚热。湿热交蒸于小肠。则肠中之气血壅塞。而拥起成痈矣。大肠闭结。

而其气积热。气热而郁滞。则血不流行。故痈。此前后两方。一系责阳虚。而除湿热。一系责血热。而攻气滞之不同也。小肠紧承胃之下口。其气虚寒。则不能胜湿而化热。小肠湿热。则上逼胃中。胃土外应肌肉。湿热熏蒸。则血色不化。故身必甲错。湿热外浮。而腹与小肠为尤近。故其皮如急状。盖湿鼓而腾热之应也。然湿热蒸腹皮。而痈肿在肠内。与皮内肠外之空处无涉。故按之濡。腹如肿状。而实非肿者。此也。夫腹中有积聚。

则气机之往来短促。而脉数于里者有之。身有表热。则阳浮气胜。而脉数于表者有之。若俱无此。而脉见数。

则数为气血不通。而热聚搏激之应。以症准之。则为腹内痈脓无疑矣。主本方者。湿为本病。故君甘寒之薏苡以除湿。但除湿者。非扶真阳以呵导之。则其湿不能骤去。故佐以生阳之附子也。热为标病。故兼用苦寒而攻暴热。及善破痈脓之败酱耳。为散、水煎而顿服。欲其少停胃中。所以并治身之甲错。及腹皮之急如肿状也。小盒饭下。合未脓已脓而言。盖未脓而小便不通。则附子扶阳。薏苡、渗湿。败酱、泄痈脓于扶阳渗湿之中。而痈自消散。已脓而小便下通。则败酱、破脓。薏苡、泄毒。而以生阳之附子。为内合疮口之助。仲景之方。真海市蜃楼。顷刻万状者也。

肠痈者。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者。脓未成。可下之。

当有血。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大黄牡丹汤主之。

大黄牡丹汤方大黄(四两)牡丹皮(一两)芒硝(三合)桃仁(五十个)瓜子(半升)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再煎沸顿服之。有脓当下。如无脓。当下血。(玩有脓当下四字。

知脓未成而可下者。非此汤矣。)

此言痈在大肠之病脉症治也。大肠承小肠之下口。而丽少腹。痈则气血壅塞而拥起。故少腹外肿而如痞。

大肠与膀胱之下口相贴。热势从邻近而逼溺管。故按之而肠痈自痛。溺管自急如淋状。所以知其非真淋者。以小肠无病。而小便自调故也。小肠之痈为寒因。故不作表热。大肠之痈为热因。实热上蒸外被。故时时发表热也。自汗与大承症之自汗同义。肠实者。胃亦实也。恶寒与白虎症之背恶寒同义。里热者。外反寒也。

前后两脉字。当指右尺而言。以内经之候大肠者。在此也。脉迟。为气阻之诊。脉紧。为聚痛之应。气方阻而尚在聚痛。故知脓未成耳。可下不可下。非谓下文之大黄牡丹汤。当指大承及桃核承气。或抵当丸而言。盖初起而痈势未成。大承下之。则实去热消。而痈固可散。即痈成而未脓者。犹可以桃核、抵当等方下之。泻血以泻气。而痈亦可除故也。若夫洪为阴虚。数为火炽。痈脉阴虚。非营血内溃而何。痈脉火炽。非热毒外搏而何。

内溃之势已欲外搏。故知脓已成矣。脓已成者。不特大承之徒下实热不可任。即桃核、抵当之单下瘀血。亦不可任。故曰不可下。犹言此不得以寻常之例下之耳。主大黄牡丹汤者。妙在用瓜子一味。盖瓜子生在瓜穣中。而其仁则饱具生阳。常有努芽欲出之势。故能善入痈中。而主透痈溃毒之用。佐气窜性行之桃仁。以破瘀逐血。味咸润下之芒硝。以软坚消肿也。牡丹皮详肾气丸注。本方取以为使。却又另是一番妙义。盖牡丹之皮。固为升降生阳之品。入肾气丸之桂附阳药中者。取其升性而正用之。所以使之上补心气。而蒸填虚悸。入于本方之硝黄阴药中者。又取其降性而倒用之。所以使之外摄寒热。而下趋大肠也。然后统以苦寒沉雄之大黄。扫除涤荡之。则实热脓血俱去矣。名之曰大黄牡丹汤。而三物不与者。是以芒硝桃仁。建左攻右取之勋。瓜子、奏诈降内应之捷。及其成功。元戎之外。惟檄文露布之参谋。转得同垂史册之道也。李氏旧注。谓本方当在脓未成可下之之下。误。如果为下未脓之方。则成脓者。将死不治乎。抑别有方未传。或传而残缺耶。且方后不得曰有脓当下矣。

问曰。寸口脉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

此合下条。言金疮之病脉症治也。左寸、心与膻中。为血液之宗主。右寸、肺与胸中。为阳气之根蒂。其脉微涩。

微为阳气虚。涩。为血液短可知。但阳附于阴。气根于血。是此脉以责涩为首。责微为从。故诊法为吐衄等之亡血。并若发汗而汗出之脉。以亡血汗出致阴虚故涩。遂因阴虚而阳亦虚。故微也。设不汗出句。并亡血亦互在内。犹云设若不曾汗出。及吐衄等亡血。则此脉当云因何而见也。答曰。此必身有疮。且此疮为刀斧所伤之金疮。先经血气暴亡。故其脉。与吐衄及汗出者。同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王不留行散方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蒴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黄芩芍药浓朴干姜(各二分)甘草(十八分)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者妙去汗)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捣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金疮。即上条刀斧所伤。并跌扑亦在内。首卷所谓不内外因是也。其与疮痈之疮不同者。血液暴亡。气奔伤处而多热。热则血液宣流。而轻易不可止遏者。一也。故用苦寒之黄芩。酸敛之芍药。所以清其热而敛其血也。又血液暴亡。血奔伤处。而经络以血去而气虚。气虚则寒。寒则其气不贯不密。而疮口不能完合者。又一也。故用辛温而生气之干姜。辛温而固气之川椒者。所以充贯其气。而且使固密之也。王不留行。行血中之气。蒴细叶。主绝伤而续筋骨。桑根白皮。形如丝麻。象同肌肉。具续绝完合之性。烧灰则色黑味咸。黑则入血而止敛之。咸则消肿而降润之。茎叶取其秋成。故采于七八两月。根皮取其生气。故采于三月。而且择向东南也。时日风寒。则生气缩伏而不全。故以取为戒耳。三物皆阴干百日。勿欲以烘晒及朽烂伤其药性也。

君甘草而佐以浓朴。且为散而连服渣质者。以气血生于胃中之精悍。重用甘草。使全药从其性而停留胃腑。配浓朴以宽展胸膈。并使营运伤处也。此王不留行一散。为金疮之圣药也。小疮伤气血者尚浅。故可就近末之。以取完合。大疮伤经络之气血以掣脏腑。故必服之。从内外托。而递及伤处也。产妇宜生新逐瘀。

与金疮同义。故亦可服。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湿热之毒。发于皮肤肌肉。其浸淫沿染。如淫佚之波靡者。故曰浸淫疮。四肢于人身。有边远之象。譬之么魔小寇。不足为社稷之害。口为饮食之所从入。其象如粮饷要路。且阳明之经气。终于唇口。故从口流向四肢。

而自内外散者。为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而自外内犯者。为不可治。然言四肢与口。而内外可知。言浸淫疮。

而诸病可知矣。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

黄连粉方缺。或即黄连而独为粉耶。浸淫疮。为湿热流浸。而使营气缓散之症。黄连苦寒。而形性拘结。苦以燥湿。寒以清热。而形性拘结者。尤能坚其缓散之气故主之。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

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

趺、蹲踞也。蹶、颠踬也。趺蹶者。盖言立则能持。若蹲踞而趺。则颠踬而蹶。从俯覆矣。与诸经之言蹶者大殊。

旧注。引痿厥、踝厥。误甚。其人能前不能却二句。正言所以趺蹶之故。刺入二寸两句。又言所以能前不能却之因也。前却。指一身之可以曲折处而言。前如脚凹环跳。凡能曲而折向前者即是。却如腿弯项后。凡能曲而折向后者即是。盖谓趺而致蹶之故。因其人之脚凹环跳。但能前折。而腿弯项后。不能却折。故欲趺下。则腿弯强直。但任其能前者而蹶。从俯覆矣。所以然者。太阳之经脉。由项后历背部。而下行腿肚。缠足外之后侧者也。太阳之经气通畅。则和软而能却。今不能却者。此必刺足肚之肉诸穴。深入二寸。以致伤其经血经气。故强直趺蹶。则芍药附子。芍药甘草诸汤。可变通加减。而施其治矣。以其不能却。故知伤在身后之太阳。以其蹶由下部。故知刺伤太阳之肉。仲景诊法之细密何如哉。俗解以刺入二寸。谓是趺蹶之治法。诚如所言。以仲景之文例推之。当曰。此太阳经伤也。刺云云矣。且按王太仆所注针刺。及针灸大成。

除环跳肉浓穴深。刺入经寸之外。余无有至二寸者。若以为治例。则误人无限矣。足肚之白肉曰。凡委中、承山、飞扬、等穴。其附于者。俱以深入为禁可知。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此人身体者。藜芦甘草汤主之。(方缺)

此经络之气上虚。而胃中湿热之火外贯之候也。盖经络之气上虚。故手指及臂俱肿。湿热之火外贯。故气机流注而自动也。然必其人身体跳动。当有流移薄疾之候。方为确切。以大寒善吐之藜芦为主。而以甘浮之甘草托之。则寒能去火。吐能去湿。且一吐而提其气以上实外实。则经络之因虚而肿动。及者俱愈矣。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

鸡屎白散方鸡屎白。

上一味。为末。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

阳气之柔者养筋。阳虚故筋如纽转而坚痛。又阳亲于上。足下阳气尝少。故转筋之病。臂少而足多也。脉上下行。气虚不能外鼓。但从寸及尺。伏行往来之谓。气衰则微。气削则弦。故上下行之脉体。微而且弦也。腹为肠胃之所托。悍气之根蒂也。转筋入腹。则其气更虚可知。鸡于卦为巽。而立东南之位。得生气向明之用。鸡屎通肠胃之气。而其白尤为阳气之所化。以之主转筋之入腹。则通肠胃之精悍。以柔养筋脉之义也。

阴狐疝气者。偏有大小。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蜘蛛散方蜘蛛(十四枚熬焦)桂枝(半两)

上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疝详寒疝下。狐疝者。言其出没无定。如妖狐之象。即下文大小上下之义。曰阴狐疝者。单指前阴之睾丸而言。所以分别五脏之疝也。肾为水脏。阳气最贵。而与阴寒相召。阳气偏有虚实。虚者寒气贯之而偏大。实者阳气自治而偏小矣。又阳主提挚。气虚不能自举。故卧则上入少腹。起则下坠囊中矣。蜘蛛腹大。为下入少腹之专药。且性主提携束缚。以辛温生气之桂枝为配。则温补关元气海之阳神。以驱客寒。得升举收煞之功用。以坚弛坠。阴狐疝病宁有不愈者哉。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此言病虫之脉也。盖谓腹痛之因颇多。若因病虫而痛。其脉当以何者为分别也。师言沉为在里。腹中病。其脉当以沉应。又弦为急痛。腹中痛。其脉当以沉而且弦应。今不沉弦而反洪大。洪大者。气乱之诊。故知有虫。

以扰乱其气而作痛。与风寒积滞之脉不同也。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甘草粉蜜汤主之。

甘草粉蜜汤方甘草(二两)粉(一两)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此与下文两条。俱言病虫之治例。但下条责在脏寒。脏寒而蛔上膈上。故烦而厥。温之而蛔下安。则愈。故乌梅丸除温脏之外。但用辛辣酸苦等味。令其俯首蜷缩而已。此为饮食相犯而生之蛔。责在虫多。虫多则胃系缓而廉泉开。故吐涎。上扰胃脘。胃脘上当心部。故如心痛。虫动而自疲。则伏为休养。故发作有时。毒药、虫所不食。故不止。是非去其虫不可也。胡粉、(粉系黑铅所化者。)体重。而性能杀虫。与甘草、蜂蜜。共煮。虫为脾胃之土气化生。而性嗜甘。因甘中粉。则强重而死。故瘥。脏不寒。故于杀虫之外。无余药也。

蛔厥者。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自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乌梅丸方乌梅(三百个)人参(六两)当归(四两)桂枝(六两)附子(六两炮)干姜(十两)细辛(六两)川椒(四两去汗)黄连(十六两)黄柏(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浸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论文方意。注见伤寒厥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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