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序
难经者。灵素之精华也。灵素犹多假托。难经则扁鹊手着之书。继往圣开来贤。允为医林之准的。奈古籍久湮。世传多误。由是解者臆度。读者狐疑。难经晦而灵素不彰。灵素不彰而医道或几乎息矣。余向至吴门。访求医学。遇歙友金子。赠古本难经。读之则纲举目张。脉通络贯。视世传之错谬。不啻拨云雾而睹霄汉矣。乃遍考诸家。逐一校对。无如此卷之经明注晰者。宝之箧中。携归谋付枣梨。以公同志。幸得好古之士。力赞斯役。不数月而书成。俾数千年隐晦之书。一旦光昭宇内。是医道之幸。亦即凡有疾苦者之浓幸也。其功顾不伟欤。故略序其梗概。以志不忘所自云。
嘉庆五年岁次庚申仲春近溪张基序
严序
余少学医。从云间嗣宗何夫子游。近侨寓金阊。常与上洋王修沈子究论医典。农轩之训。犹之六经。扁鹊仲景犹私淑尼父之孟氏。是以内难伤寒。实医门鼎足之三经也。自汉而下。名贤继出者。惟本此而已。后代作者。非不各有发明。然日就褊浅。致今之学人。乐浅而畏深。趋末而忘本。呜呼。经义不明。医术奚恃。安得有好古之士。尚论三经。引宋仁宗朝嘉故事。上请圣天子诏儒臣及精通其事者。参古酌今。编纂全书。颁行宇内。为万世苍生计乎。适有客告余曰。向之所谓难其人者今得之矣。姓丁氏。号适庐。从茸城携古难经加以阐注。来吴就梓。余闻之。始则异。既则疑。因忆先师曾述宋时丁德用难经补注言。华元化得越人书被执乃烬。今之流传者。
皆吴太医令吕广重编。文多错简。辞意难明。十七家之注。如滑氏等仅存疑义。莫从考证。或有古本。惜未显于世耳。今子所闻。莫非吴氏之古本欤。客曰否。因偕沈子访之。见其人。飘然鹤发。
非世俗之流。读其书。非素见之书。方知难经本来辞明理贯。并无一字衍文。故东坡楞伽跋云。
如医之难经。句句皆理。字字皆法。必有见而云然。益征师言有自矣。噫。二千余年若晦若灭之书。一旦复显。使天下人知八十一难。乃越人之注内经也。而先生之文。又疏越人之注义也。一若中天之日。纤微毕照。将见此本一出。则十七家之本可尽废矣。先生已成不朽之功。岂常人所能及哉。丁子避席曰。河图洛书。因圣人而出。世秘之书。俟圣朝而显。此亦理数之使然也。我何人斯。而敢与其功焉。余因乐其遇而纪其事。敬述于简末。
乾隆三年戊午阳月洞庭菊坡居士严茂源书
叙
难经者。扁鹊之所着也。何为乎而名经。本于内经故名也。内经黄帝之灵枢素问也。其阐发天地阴阳五行之理。动植飞潜之性。合于五脏六腑。声色臭味之微。未病而知其病之来。已病而知其病之源。不定法故法无不神。不立方故方无不备。犹夫六经之垂于万世也。扁鹊去古未远。能彻其源委。合灵素之一十八卷。各八十一篇。批却导。条分缕析。共列八十一难。亦述而不作之意也。其辞虽出于灵素。而晦者明之。繁者省之。缺者补之。复者略之。无微不彻。无义不该。故灵素而下。首推难经。虽有继起名贤。安能出其范围哉。数千年来。尚有人知灵素之义者。
独赖此书之存。历世久远。传写失真。前后舛错。以致文气失贯。精义不彰。近代注家。因讹就讹。愈解愈晦。沿至今日。徒知难经之名。而不明难经之蕴者。盖不少矣。予自庚戌之秋游武昌。客参政朱公所。公素好医。出箧中古本难经。乃晋王叔和医范三经之一也。开卷观之。异于坊本。
如古之三难。误列十八难。古之十二难。误列七十五难。共误三十余条。而式亦不类于坊本。其问词升一字。经也。其对词降一字。引经以释经也。以今本对校。心目之间。恍若有见。由是而推其论脉论症论治。莫不曲畅旁通。此诚济世之津梁。医林之至宝也。余留楚三载。深有得于此书。癸丑冬归里。亲族故交。凋零殆半。问其故。或曰卒于病也。或曰卒于药也。余不禁愀然思。惕然惧。因忆昔人之为人臣者。不可不知医。为人子者。不可不知医。信哉言乎。遂以是书命子侄于举业之暇读之。其原文对词。乃扁鹊引经以释经之旨。是即扁鹊之注也。注有未详。疏以通之。六经成例。具见于前。是以据所偶得。并采滑氏诸家之切当者。注解字释。赘于各条之末。名之曰古本难经阐注。刍荛一得。敢附前贤。以其尝苦心于斯也。倘读者藉此以洞难经之源。未必无小补于斯道云尔。
乾隆丙辰春仲云间适庐老人丁锦书
凡例
一、是经注相传既久。错简颇多。如三难误列十八难。十难误列四十八难。凡误三十余条。今悉根据古本厘正。一复越人之旧。恐其久而又差。故复撰某难发明何义目次一篇。证误目次一篇。冠于首。
一、传世之书。缮写多讹。独难经历三千年来。所误不过数字。开列证误目次。盖因是书以数冠篇。不致遗失。然其数则存。而文已不随其数。如三难之误列十八难而不觉也。沿讹踵谬。读者难明。余就古本原文阐发。并采前人之说。附于其下。遂觉本义复明。即不业医者。
似亦可展卷了然矣。
一、是经越人悉本内经。或字句间与内经小有异同。其义实无相悖。后人执此一二字以议其非。亦已妄矣。至于脉位。以大小肠分发两寸。确有至理。余于三难注明李士材喻嘉言辈欲驳其误。恐后人不服。而云高阳生之伪诀。今人不明难经。惑于伪诀一语。反以难经为不足凭。岂其然乎。
一、是经越人取经义之深微者。设为问难。虽止八十一条。而内经之全旨已具。其发明脉理证治针刺。率以一语该千百言之蕴。学人若致心研讨。自能悟千百言于一语之下。欲臻其境者。先读难经。再读内经可也。
一、是经四明张静斋本各条俱有绘图。夫难经所言。皆阐明脉理阴阳。荣卫虚实。五行交互。补泻变通。难以绘图。今其图不过即以其文或方或圆或颠或倒。重写一过而已。学人一泥其图。真义反晦。故去之。
一、是书余与参政中峰朱公互相商榷。裨助实多。间加一二评语。亦录于下。
一、是经注解行世者。历来一十七家。并列姓氏。其未之见者。不及备载。
一、是注原为家学卫生而设。每用浅近通俗之语。欲使子侄易明易熟。余又气血既衰之年。不能过用心思。故字句间多有不检之处。学人谅之。
丁锦履中氏又书
一难曰。十二经中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此章总冒五脏六腑十二经动脉。俱会于寸口。下文分晰十二经脉。一日夜五十会于寸口。荣卫血气。一日夜会于寸口也。十二经者。手太阳手阳明手少阳足太阳足阳明足少阳为阳六经。从手走头。从头走足。手太阴手少阴手厥阴足太阴足少阴足厥阴为阴六经。从足走胸。从胸走手。此十二经脉所行之直路也。手太阴者。肺也。肺朝百脉。所以十二经统会于此。故曰寸口脉之大会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
二刻为一度。二百七十息。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一日夜五十周于寸口。下文言荣卫一周于寸口。
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从寅至申。行阴二十五度。从申至寅。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二刻一度。百刻五十度。行毕而复会。五脏六腑之终始。故取法于寸口也。
凡人之通身血脉。无处不周。无刻不运。谓呼吸定息。脉行六寸者。指手太阴肺脉为首而会也。譬如念佛数珠有首有尾。转动一粒。则粒粒俱转。然自始至终。必以首粒为主。而定其数。犹肺脉为首行六寸。而通身之脉莫不尽行六寸也。但十二经因各行其道。所以较荣卫速。一日夜五十周于身。而于寸口亦五十会也。至荣卫血气。从中焦注手太阴肺。从肺注手阳明大肠。大肠注足阳明胃。从胃注足太阴脾。从脾注手少阴心。从心注手太阳小肠。小肠注足太阳膀胱。膀胱注足少阴肾。从肾注手厥阴胞络。胞络注手少阳三焦。三焦注足少阳胆。从胆注足厥阴肝。从肝复注于肺。此一日夜遍行于十二经。所以迟。故止行一周。而于寅时在寸口亦一会也。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此章明寸阳尺阴。定三部脉之分寸也。寸脉名曰一寸。实在九分。阳数九也。尺脉名曰一尺。实在取一尺中之一寸。分于部位。阴数十也。合阴阳之数。共长一寸九分。分寸为尺者。分寸内之三分为关部。分尺为寸者。分尺内之四分为关部。则寸关尺每部应各得六分。三六一寸八分。余一分发在关前。即左名人迎。
右名气口也。经但言尺寸而不言关者。关居尺寸之中。而受尺寸所分之地。故不言关。而关在其中矣。
故阴得尺中一寸。阳得寸内九分。尺寸终始。一寸九分。故曰尺寸也。
此申明上文之义。以起下章。定十二经之脉位于寸关尺也。
三难(三难误列十八难)曰。脉有三部(寸关尺)部有四经。(每部四经共十二经)手有太阴(肺)阳明。(大肠)
足有太阳(膀胱)少阴。(肾)为上下部何谓也。
此以肺与大肠膀胱与肾。上下之脏腑问者。以起下文。定十二经之脉位于两手六部也。
然。手太阴(肺)阳明(大肠)金也。足少阴(肾)太阳(膀胱)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
足厥阴(肝)少阳(胆)木也。生手太阳(小肠)少阴(心)火也。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为上部。手心主(厥阴胞络)
少阳(三焦)火。生足太阴(脾)阳明(胃)土。土主中宫。故在中部也。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两手寸口统属太阴。所以脉位从太阴起。手太阴。肺经也。手阳明。大肠经也。肺与大肠相为表里。俱属金。金位居西。肺位在上。所以当在右寸也。足少阴。肾经也。足太阳。膀胱经也。肾与膀胱相为表里。俱属水。水位居北。
肾位在下。肺金生之。水流下而不能上。所以当在左尺也。足厥阴。肝经也。足少阳。胆经也。肝与胆相为表里。俱属木。木位居东。肝位在左,肾水生之。木不能远水。所以当在于左关也。手太阳。小肠经也。手少阴。心经也。心与小肠相为表里。俱属火。火位居南。心位在上。肝木生之。火炎上而不能下。所以当在左寸也。手心主。即手厥阴胞络也。手少阳。三焦也。二经相为表里。同命门俱属相火。君火在上。臣火在下。所以当在右尺也。足太阴脾经也。足阳明胃经也。脾与胃相为表里。俱属土。相火代君行令生之。土位居中。
所以当在右关也。此皆五行子母相生者也。以脏腑分发脉位。是天造地设。后人各执偏见。持论纷纷。使学人难凭。如喻嘉言李士材张介宾相因而言大小肠配两寸为非。改配尺为是。又云。此非出于难经。乃高阳生伪诀。又云。二肠不洁之腑。不应配心肺清高之脏。又云。按内经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
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殊不知素问云。尺内两旁。则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等句。
此候脉位之说也。亦并无二肠膀胱之定位。此内经专主五脏。以定脉位。而略于腑者。正见腑必随脏。脏必通腑也。至上竟上下竟下二句。是审病之所也。下文三部主疾。即是其义。何可借此牵扯。且人之脏腑。
俱应五行。如大肠属庚金。肺属辛金。庚辛一气也。小肠属丙火。心属丁火。丙丁一气也。故越人定十二经之脉位。遵内经之手配手足配足。皆应五行一气之理。今以一脏腑分持于两手。岂非错乱五行乎。以右寸手阳明大肠改配左尺足少阴肾位。岂非混杂手足乎。若云二肠不洁之腑。不应配心肺清高之脏。则手太阳小肠之经。
手阳明大肠之经。亦不应上至于头矣。余意三子之见。不过就脏腑高下而论。孰意越人已揭高下及不净之义于四十难。剖晰极明。岂诸公未见难经之全文耶。抑见之而不解耶。抑好奇而故为之驳耶。抑驳之而虑后人不服。而云高阳生之伪诀耶。
脉有三部九候。各何所主之。然。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此段以脉候病)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之有疾也。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脐之有疾也。下部法地。主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审而刺之者也。(此段按上下部位针病)
此言寸关尺三部。俱有浮中沉之三候。每部各三候。而为九候也。此则用药主治也。上中下三部。言人身上中下三停也。九候言每停分天地人三部。此则用针主治也。故用审而刺之者也。坊本误人为下部法而应乎地。
四难曰。脉有阴阳之法。何谓也。然。呼出心与肺。吸入肾与肝。呼吸之间。脾受谷味也。(别刻云受谷味三字亦赘辞余谓最紧要盖中州有谷味能主乎呼吸也)其脉在中。浮者阳也。沉者阴也。故曰阴阳也。
此章言脉之阴阳。虽在于尺寸。然阴阳之气。又在于浮沉。如心肺居上。阳也。呼出必由之。肾肝居下。阴也。
吸入必归之。脾受谷味而在中。则呼出吸入无不因之。故诊脉之法。浮取乎心肺之阳。沉取乎肾肝之阴。而中应乎脾胃也。曰阴阳。则脾土居中。兼乎阴阳矣。前章以脏腑定于脉位。此下言脏腑应乎脉位。乃见经文先后层次。向因误列而晦也。
心肺俱浮。何以别之。然。浮而大散者心也。浮而短涩者肺也。肝肾俱沉。何以别之。然。牢而长者肝也。按之濡举指来实者肾也。脾主中州。故其脉在中。是阴阳之法也。
此言浮中沉按取阴阳之法。下文复明六脉阴阳之义。
脉有一阴一阳。一阴二阳。一阴三阳。有一阳一阴。一阳二阴。一阳三阴。如此之言。寸口有六脉俱动耶。然。此言者。非有六脉俱动也。谓浮沉长短滑涩也。浮滑长。阳也。沉短涩。阴也。所谓一阴一阳者。谓脉来沉而滑也。(左尺为顺右寸为逆)一阴二阳者。谓脉来沉滑而长也。(左关为顺右关为逆)一阴三阳者。谓脉来浮滑而长。时一沉也。(左寸为顺右尺为逆)所谓一阳一阴者。谓脉来浮而涩也。(右寸为顺左关为逆)一阳二阴者。谓脉来长而沉涩也。(左关为顺右关为逆)一阳三阴者。谓脉来沉涩而短。时一浮也。(左尺为顺右寸为逆)各以其经所在名病逆顺也。
此一节言阴阳之脉。合心肺肾肝之逆顺。经所在。即十二经之所在也。假如一阴一阳之脉。沉而滑也。见于左尺。肾与膀胱之经为顺。见于左寸。心与小肠之经为逆。亦相克之意也。六部仿此。左三部沉滑居多。
阳中之阴也。右三部浮涩居多。阴中之阳也。
五难曰。脉有轻重。何谓也。然。初持脉如三菽之重。与皮毛相得者。肺部也。如六菽之重。与血脉相得者。心部也。如九菽之重。与肌肉相得者。脾部也。如十二菽之重。与筋平者。肝部也。按之至骨。举指来疾者。肾部也。故曰轻重也。
此承上章言浮中沉之按法。候肺心脾肝肾之部也。
六难曰。脉有阴盛阳虚。阳盛阴虚。何谓也。然。浮之损小。沉之实大。故曰。阴盛阳虚。沉之损小。浮之实大。
故曰。阳盛阴虚。是阴阳虚实之意也。
此章亦承上章以浮中沉之按法。察阴阳虚盛之义也。损小实大者。虚脉盛脉之纲领也。学人自当会意而推展之。
七难曰。经言少阳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长。阳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阳之至。洪大而长。太阴之至。紧大而长。
少阴之至。紧细而微。厥阴之至。沉短而敦。(敦迫也阳将动也)此六者。是平脉也。将病脉耶。然。
皆王脉也。其气以何月各王几日。然。冬至后。复得甲子少阳王。(十一月甲子至正月)复得甲子阳明王。(正月甲子至三月)复得甲子太阳王。(三月甲子至五月)复得甲子太阴王。(五月甲子至七月)复得甲子少阴王。(七月甲子至九月)
复得甲子厥阴王。(九月甲子至十一月)王各六十日。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岁。此三阴三阳之王时日大要也。
此章详言六气之旺脉。然三阳三阴经之旺脉。亦可以此类推。
八难曰。寸口脉平而死者。何谓也。然。诸十二经脉者。皆系于生气之原。所谓生气之原者。
谓十二经之根本也。谓肾间动气也。此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一名守邪之神。故气者人之根本也。根绝则茎叶枯矣。寸口脉平而死者。生气独绝于内也。
此章首明命门三焦一气同原之义。所谓生气之原者。即两肾中间命门原也。呼出气起于此。吸入气纳于此。故十二经脉之气。皆系于此。所以为五脏六腑之本。十二经之根。呼吸之门。三焦之原也。人有此原气。邪气不能伤其身。守于内。而充于外。故曰守邪之神。若此气绝。犹草木之根绝。茎叶即枯。虽寸口脉平。必死。若此气未绝。虽寸口脉无。亦不死也。是即十四难之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也。
九难曰。何以别知脏腑之病耶。然。数者腑也。迟者脏也。数则为热。迟则为寒。诸阳为热。
诸阴为寒。故以别知脏腑之病也。
此章专重分别脏腑之病。言数脉腑也。迟脉脏也。数则腑病为热。迟则脏病为寒。诸阳皆属于腑为热。诸阴皆属于脏为寒。以此分别脏腑之病。无遗也。后人议数则为热句。似有未妥。每见阳虚之病。
脉亦急数。投桂附而即平。殊不知数则为热。数字即腑字也。迟则为寒。迟字即脏字也。甚矣。读古人书未经苦心体会。岂可轻议哉。此章但言脏腑不同。不言病与虚实。故下章申明脉病诊虚实之义。
十难曰。人有三虚三实。何谓也。然。有脉之虚实。有病之虚实。有诊之虚实也。脉之虚实者。濡者为虚。紧牢者为实。病之虚实者。出者为虚。入者为实。言者为虚。不言者为实。缓者为虚。
急者为实。诊之虚实者。濡(濡软也)者为虚。牢(牢硬也)者为实。痒者为虚。痛者为实。外痛内快为外实内虚。内痛外快为内实外虚。故曰虚实也。
此结上文脉病三虚三实也。然虚之一字。最重者肾。故下章详言肾气尽之脉也。
十一难曰。经言脉不满五十动而一止。一脏无气者。何脏也。然。人吸者随阴入。呼者因阳出。今吸不能至肾。至肝而还。故知一脏无气者。肾气先尽也。(吸者。阳随阴入。呼者。阴因阳出。阳不能荣于下。
惟至肝而还者。因肾气先尽。而不能受吸入之气也。故有下章汲汲乎补肾之法。或四十三十动一止。又当以肝脾之气类推也。)
十二难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
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东方者肝也。则知肝实。西方者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读此章乃见补肾之法。出自越人。盖因肾水足。则金不耗。而肺不虚。肾水足。则木得养。而肝不燥。肝不燥。则木不侮脾而脾足。脾既足。土又可生金。金又生水。自此接续而生。莫不均藉补水之力。此天一生水之义也。若不明乎此。即经所谓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
十三难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
此以色脉为问。下文详言色脉皮肤声音臭味相应之义。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假令色青(肝色)其脉当弦而急。(肝脉)色赤(心色)其脉浮大而散(心脉)色黄(脾色)其脉中缓而大(脾脉)色白(肺色)其脉浮涩而短(肺脉)色黑(肾色)其脉沉濡而滑(肾脉)此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此概举五脏之色脉也。
下衣冠文物相应吉凶之义。此节精熟。则色脉生胜之理。自然了了。)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
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此言脉与寸关尺皮肤相应之理。脉数。数字当作热字解。急字当作紧字解。缓字当作和字解。涩即干涩之谓。滑即滑润之谓。此但言尺者。统乎手臂也。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相应者病也。
此言五脏各有相生相胜。当以声色臭味参之。如声呼色青。臭臊味酸者。肝也。声笑色赤。臭焦味苦者。心也。
声歌色黄。臭香味甘者。脾也。声哭色白。臭腥味辛者。肺也。声呻色黑。臭腐味咸者。肾也。察其声色臭味。
参合其脉之相生相胜。则知其病之生死矣。假令色白多哭。好辛臭腥。其脉弦而急者。是肺之声色臭味。
而见肝脉者。为相胜。则死。若见脾脉。此为相生。病即自已。若见肝之声色臭味而得脾脉。亦死也。
假令色青。(肝色)其脉浮涩而短。(肺脉)若大而缓。(脾脉)为相胜。浮大而散。(心脉)若小而滑。(肾脉)为相生也。
此申明相生相胜之义。以肝脏为例而言也。假如青者。肝木之色也。浮涩短。肺金之脉也。为脉胜色。大而缓。
脾土之脉也。为色胜脉。浮大散。心火之脉也。为色生脉。小而滑。肾水之脉也。为脉生色。余脏仿此。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八。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
此总结上文色脉生胜之理。缺一不可。知一者。知其色也。知二者。知其色与脉也。知三者。知其脉与声色臭味之相生相胜也。
十四难曰。脉有损至。何谓也。然。至之脉。一呼再至曰平。(一息四至)三至曰离经。
(一息六至)四至曰夺精。(一息八至)五至曰死。(一息十至)六至曰命绝。(一息十二至)
此至之脉也。何谓损。一呼一至曰离经。(一息二至)二呼一至曰夺精。(一息一至)三呼一至曰死。(一息半一至)四呼一至曰命绝。此损之脉也。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
诊损至之脉。以医者之息数。定病者之至数。至脉从下上者。从肾而上也。损脉从上下者。从肺而下也。此言损至脉大纲。损脉之为病。奈何。然。一损损于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损损于血脉。血脉虚少。不能荣于五脏六腑也。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能为肌肤。四损损于筋。筋缓不能自收持。五损损于骨。
骨痿不能起于床。反此者。至之脉病也。(至之脉向误至于收)从上下者。骨痿不能起于床者死。
(损脉病)从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至脉病)
此一节。指损至脉本原之久病。盖一损皮毛。病尚浅。五损于骨。病已深。
然有由骨而复反皮毛必死。所以虚劳脉数不治。
治损之法奈何。然。损其肺者。益其气。损其心者。调其荣卫。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温。损其肝者。缓其中。损其肾者。益其精。此治损之法也。
曰益。曰调。曰适。曰缓。此四法包括已尽。不立方而方在其中。此但言治损。不言治至者。若到至脉已无治也。可不慎欤。
脉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有一呼六至。一吸六至。有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有呼吸不至。脉来如此。何以别知其病也。
此复举至损之脉为问。是指近病而言。以起下文也。然。脉来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
此指一息四至之平脉。不大不小者。言不洪大不沉细也。一呼三至。一吸三至。为适得病。前大后小。即头痛目眩。前小后大。即胸满短气。
此指一息六至之脉也。适。初也。言初得病也。前谓寸脉。后谓尺脉。寸大尺小者。邪在表也。寸小尺大者。邪在里也。
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脉洪大者。苦烦满。沉细者。腹中痛。滑数伤热。涩者中雾露。
此指一息八至之数脉也。欲甚将甚也。洪大而数者。邪在胸膈。沉细而数者。邪在腹中。滑数伤热邪。涩数中湿邪也。
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当困。沉细夜加。浮大昼加。不大不小。虽困可治。其有大小者。为难治。
此指一息十至之危脉也。困。病重也。沉细。阴将竭而夜重。浮大。阳将竭而昼重。所以不浮大。不沉细。虽重而可治也。
一呼六至。一吸六至。为死脉也。沉细夜死。浮大昼死。
此一息十二至之死脉也。以上四节。俱指近病而言也。
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损。人虽能行。犹当着床。所以然者。血气皆不足故也。
此一息二至之脉也。人虽能行者。言初损肺。人必能行。因其能行而不治。则必渐及于心肝脾肾。血气俱损。而着床也。
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名曰无魂。无魂者。当死也。人虽能行。名曰行尸。
此一息一至之脉也。魂属真阳之气。阳气败绝。虽能行必死。故曰行尸。此二节复言损脉者。明损脉非起于一朝一夕。或有初起病。得似损非损之脉。恐人误认。故以下文结之。
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所以然者。譬如人之有尺。犹树之有根。枝叶将槁枯。根本将自生。脉有根本。人有原气。故知不死。
此呼吸不至之脉也。上有下无。谓寸有尺无。因实邪一时闭塞。阻遏生气。吐则越其邪而升其气。不吐者死。谓不用吐法者死也。此条越人恐误认损脉。故谆之晰之。夫损脉者迟脉也。
至脉者数脉也。不言迟数。而言损至者。盖以迟数之脉。统摄虚证实证。表证里证。无所不包。无法不备之总名也。如首节言。至脉始于一息四至。终于十二至。损脉始于一息二至。终于两息一至。此为本原证提纲而论也。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明至脉从肾阴虚竭。而及于肺气尽。损脉从肺气虚寒。而及于肾阳竭也。二节明损脉之本原证起于肺。若失治必递及于心脾肝肾。其损脉必反而为至脉。因肾虚火燥。复由肾而递及肝脾心肺而死。故曰反此者。至之脉病也。三节明调治本原诸法。言损于肺者。益其气。盖损肺即损气也。气即命门之真气。真气损。则皮皴而毛发枯。故曰皮聚而毛落。治之当益其气。益则补益之谓也。气虚即阳虚。
补其阳气。则皮毛可以充实。若非理中桂附等类。何以补其阳。轻则补中益气等汤。庶可取用。
若不明损脉之义。又何能明治损之法。及至脉数气喘发咳晡热。方云肺虚。然后补肺保气。终无成效矣。殊不知此是损脉失治。转到至脉不治之候也。又曰。损其心者。调其荣卫。盖损心即损血也。心为荣血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