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人议大小肠与心肺高下相殊。不应配两寸。与此章之问词同。而越人引经早已晰其所以远之之理。言心主荣而肺主卫。皆有通行清阳之职。理当在上。大小肠皆有传泻浊阴之职。故在下。其相去虽远。而脏腑阴阳之气。无分远近也。故下文复明小肠者心之腑。大肠者肺之腑。而又明脏腑同色之理。以足其义也。
又诸腑者。皆阳也。清净之处。今大肠小肠。胃与膀胱。皆受不净。其意何也。然。诸腑者谓是名非也。经言小肠者。受盛之腑也。大肠者。传泻行道之腑也。胆者。清净之腑也。胃者。水谷之腑也。膀胱者。精液之腑也。一腑犹无两名。故知非也。小肠者。心之腑。大肠者。肺之腑。胆者。肝之腑。
胃者。脾之腑。膀胱者。肾之腑。小肠谓赤肠。大肠谓白肠。胆者谓青肠。胃者谓黄肠。膀胱谓黑肠。下焦所治也。
后人议大小肠不洁之腑。不应配心肺清高之脏。与此节问词同。而越人亦早已晰其义矣。
谓诸腑皆阳是也。谓诸腑名清净非也。故内经惟言胆者清净之腑也。其四腑亦各有名。犹无两名之可混。乃知清净独指胆。且四腑俱下焦所属。各有受盛传道之职。乌可以清净名之哉。然腑脏之相配不因清浊。故复言小肠者心之腑云云。以明其一定不可移也。
四十一难(误列四十六难)曰。老人卧而不寐。少壮寐而不寤者。何也。然。经言少壮者。血气盛。肌肉滑。气道通。荣卫之行。不失于常。故昼日精。夜不寤也。老人血气衰。肌肉不滑。
荣卫之道涩。故昼日不精。夜不寐也。故知老人不得寐也。
荣卫者。即气血也。日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少壮气血盛。故不失其常度。而夜得寐也。老人气血衰。失其常度。故夜不寐也四十二难(误列四十七难)曰。人面独能耐寒者。何也。然。人头者。诸阳之会也。诸阴脉。皆至颈胸中而还。独诸阳脉。皆上至头耳。故令面耐寒也。
诸阴脉者。手三阴足三阴也。诸阳脉者。手三阳足三阳也。余义本文自明。以上二章。遥结此卷首篇之手三阳。从手至头。足三阳。从足至头及颈。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之义也。可见古本之分卷。前后俱有呼应之妙。
四十三难(误列四十一难)曰。肝独有两叶。以应何也。然。肝者。东方木也。木者。春也。万物之始生。其尚幼小。意无所亲。去太阴尚近。离太阳不远。犹有两心。故令有两叶。亦应木叶也。
此发明五脏合五行之情。而举肝木为言也。肝位在太阴脾土之左。故曰尚近。在太阳膀胱水之上。故曰不远。木非土不值。非水不生。其与水土。天然有根据此恋彼之情。故云犹有两心。两叶者。肝本两大叶也。
四十四难曰。七冲门何在。然。唇为飞门。齿为户门。会厌为吸门。胃为贲门。太仓下口为幽门。大肠小肠会为阑门。下极为魄门。故曰七冲门也。(贲门即胃之上口幽门即胃之下口魄门即肛门)
此章言人一身之内。凡出凡入共七处。皆为要冲。故曰冲门。
四十五难曰。经言八会者何也。然。腑会太仓。脏会季胁。筋会阳陵泉。髓会绝骨。血会膈俞。骨会大椎。脉会太渊。气会三焦。外一筋直两乳内也。热病在内者。取其会之气穴也。
此章言人身脏腑筋骨血气脉髓。八者俱有交会之穴。故曰八会。太仓。任脉穴。中脘也。六腑取禀于胃。故曰腑会。季胁。足厥阴章门穴。脾募也。五脏取禀于脾。故曰脏会。阳陵泉。足少阳穴。筋结于此。肝主筋。胆为之合。故曰筋会。绝骨。足少阳悬钟穴。诸髓皆属于骨。故曰髓会。膈俞。足太阳穴。谷气由膈达于上焦。化精微为血之处。故曰血会。大椎。督脉穴。肩脊之骨会于此。故曰骨会。太渊。手太阴穴。平旦脉会于此。故曰寸口脉之大会也。而三焦者。任脉膻中穴。此三焦宗气所居。为上气海。故曰气会。其外有一筋直两乳内者。是另一筋直入两乳也。热病在内者。取其会之气血针治之。此即期门穴也。仲景治少阳热入血室。刺期门。本于此。
四十六难(误列五十九难)曰。狂癫之病。何以别之。然。狂之始发。少卧而不饥。自高贤也。
自辨智也。自贵倨也。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是也。癫病始发。意不乐。直视僵仆。其脉三部阴阳俱盛是也。
此与二十难同义。然二十难但言脉。此则并言病状。欲人知所治也。谓狂之始发。少卧而不饥者。是六腑阳邪实于胃。胃实而不和。则少卧而不饥矣。阳性动而扬。故自居高贤辨智贵倨也。阳火炽甚而冲于心。
故妄笑歌妄行不休也。治当泻阳明之火而调其气。癫病始发。意不乐者。是七情之阴邪结于心。阴性静而郁。故意不乐矣。郁火内燔而不得泄。故直视而僵仆也。治当泻少阴之火而调其血。其脉三部阴阳俱盛者。谓狂则两手寸关尺阳脉俱盛。病属腑也。癫则两手寸关尺阴脉俱盛。病属脏也。阳脉者。浮滑长也。阴脉者。沉涩短也。盛者。俱带数实之意也。
四十七难(误列六十难)曰。头心之病。有厥痛。有真痛。何谓也。然。手三阳之脉。受风寒。伏留而不去者。
则名厥头痛。入连在脑者。名真头痛。其五脏气相干。名厥心痛。其痛甚。但在心。手足青者。即名真心痛。其真心痛者。旦发夕死。夕发旦死。
此章之义。明明说脏病重于腑病。脏气相干重于风寒伏留。故心痛言立死。头痛不言立死也。如风寒伏留六腑。则三阳之真气逆。故邪得直上而头痛。脑为髓海。诸邪难犯。必大损精髓者。邪能犯之。犯之难治。如五脏气相干于心。则阴气逆上而痛甚。然心为君主。诸邪难犯。必七情大伤其真气者。邪能犯之。犯之但在心痛而立死。手足青者。肝之色也。是心之母气绝。而现真脏色也。五邪之病发。惟狂癫头心痛特异。
故先揭而出之。以起下章诸邪之发病也。(后人言头痛不言死总结在后者非也)
四十八难(误列十难)曰。一脉十变者。何谓也。然。五邪刚柔相逢之意也。假令心脉急甚者肝邪干心也。(脏乘脏)心脉微急者。胆邪干小肠也。(腑乘腑)心脉大甚者。心邪自干心也。(邪干本脏)心脉微大者。小肠邪自干小肠也。(邪干本腑)心脉缓甚者。脾邪干心也。(脏乘脏)心脉微缓者。胃邪干小肠也。(腑乘腑)心脉涩甚者。肺邪干心也。(脏乘脏)心脉微涩者。
大肠邪干小肠也。(腑乘腑)心脉沉甚者。肾邪干心也。(脏乘脏)心脉微沉者。膀胱邪干小肠也。(腑乘腑)五脏各有刚柔邪。故令一脉辄变为十也。
五邪者。五脏自病之邪也。相逢者。互相乘也。脏乘脏。则甚刚也。腑乘腑。则微柔也。一脉。举一心脉也。十变者。五脏五变。五腑五变。合而为十也。举心脏而推。则五脏五腑共五十变可知矣。下章详言五邪之病。
四十九难曰。有正经自病。有五邪所伤。何以别之。然。言忧愁思虑。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则伤肝。饮食劳倦。则伤脾。久坐湿地。强力入房。则伤肾。是正经自病也。
此言内伤七情。大异于外感五邪之病。故首揭之。以明治法之不得混也。
何谓五邪。然。有中风。有伤暑。有饮食劳倦。有伤寒。有中湿。此之谓五邪。
此言外感五邪之病也。然五者之病。亦因前节正经自病之伤。故邪得凑之而举发也。五邪者木火土金水之邪也。肝属木。木生风而中风。心属火。火旺夏而伤暑。脾胃属土。劳倦伤脾。饮食伤胃。肺属金。肺主皮毛而伤寒。肾属水。水就下而中湿。下文即发明肝中风。心伤暑。脾伤饮食劳倦。肺伤寒。肾中湿之病。
假令心病。何以知中风得之。然。其色当赤。何以言之。肝主色。自入为青。入心为赤。入脾为黄。入肺为白。入肾为黑。肝为心邪。故知当赤色也。其病身热。(心)胁下满痛。(肝)其脉浮大(心)而弦。(肝)
假令心病者。举心脏为例。此言心病因肝邪而入。肝主色。故专以色推。其病与脉皆兼心肝二经而言也。肝邪入肝。谓之自入。
何以知伤暑得之。然。当恶臭何以言之。心主臭。自入为焦臭。入脾为香臭。入肝为臊臭。入肾为腐臭。入肺为腥臭。故知心病伤暑得之。当恶臭也。其病身热而烦心痛。其脉浮大而散。
首句亦当有假令心病四字。去之者。省文也。下仿此。此言暑邪入心。谓之自入。心主臭。故专以臭推。其病与脉。俱在心经而言也。
何以知饮食劳倦得之。然。当喜苦味也。虚为不欲食。实为欲食。何以言之,脾主味。入肝为酸。入心为苦。入肺为辛。入肾为咸。自入为甘。故知脾邪入心。当喜苦味也。其病身热(心)而体重嗜卧。
四肢不收(脾)其脉浮大(心)而缓。(脾)
此言心病因脾邪而入。脾主味。故专以味推。其病与脉。皆兼心脾二经也。脾邪入脾。谓之自入。此条有劳倦伤脾。故有虚不欲食之分。
何以知伤寒得之。然。当谵言妄语。何以言之。肺主声。入肝为呼。入心为言。入脾为歌。
入肾为呻。自入为哭。故知肺邪入心。为谵言妄语也。其病身热。(心)洒洒恶寒。甚则喘咳。
(肺)其脉浮大(心)而涩。(肺)
此言心病因肺邪而入。肺主声。故专以声推。其病与脉。皆兼肺心二经也。肺邪入肺。谓之自入。(此伤寒非仲景伤寒此谵妄非阳明谵妄玩读自见)
何以知中湿得之。然。当喜汗出不可止。何以言之。肾主液。入肝为泣。入心为汗。入脾为涎。
入肺为涕。自入为唾。故知肾邪入心。为汗不可止也。其病身热(心)小腹痛。足胫寒而逆。(肾)。其脉沉濡(肾)而大(心)
此言心病因肾邪而入。肾主液。故专以液推。其病与脉。皆兼心肾二经也。肾邪入肾。谓之自入。
此五邪之法也。
法者。举一为例之法也。五邪者。木火土金水之邪。欲审五邪之证。必合肝色心臭脾味肺声肾液。以此心脏互推。则五脏各五五二十五证。了然明白。而五腑二十五证。不另载而可知也。至于虚实表里种种之病。莫不可推。此真一语而能该千百言之文也。
五十难曰。病有虚邪。有实邪。有贼邪。有微邪。有正邪。何以别之。然。从后来者。为虚邪。从前来者。为实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为微邪。自病为正邪。
此章详言五邪生克之义。病有虚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肝木传来。木生火。则木位居火之后。故曰从后来。病有实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脾土传来。火生土。则土位居火之前。故曰从前来。病有贼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肾水传来。水克火。心受克而不能胜。故曰从所不胜来。病有微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肺金传来。火克金。金受克而火能胜。故曰从所胜来。正邪者。如心脏止有本经之病也。此以五邪互传之理。起下文举一心病而推也。
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中风得之。为虚邪。(木生火)伤暑得之。为正邪。(火传火)饮食劳倦得之。为实邪。(火生土)伤寒得之。为微邪。(火克金)中湿得之。为贼邪。(水克火)
此足上文病传五脏之生克。以起下章五脏传变之生克也。
五十一难(误列五十三难)曰。经言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何谓也。然。七传者。传其所胜也。
间脏者。传其子也。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传肺。肺传肝。肝传脾。脾传肾。肾传心。一脏不再伤。故言七传者死也。间脏者。传其所生也。假令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是子母相传。周而复始。如环无端。故言生也。
此言五脏传变生克之义。传其所胜者。谓传于所受克之脏。如心病传肺。是火克金。肺又传肝。是金克木。肝又传脾。是木克土。脾又传肾。是土克水。肾复传心。是水克火。心又欲传肺。
是七传矣。然肺脏不能再伤。故曰七传者死也。间脏者。间一脏而传。如心病传脾而间肾。是火生土。脾病传肺而间肝。是土生金。肺病传肾而间心。是金生水。肾病传肝而间脾。是水生木。
肝病传心而间肺。是木生火。心又复传于脾。而病自已。此谓子母相传而生也。下文又明六腑同法之义。七传者。心肺肝脾肾也。间脏者。心脾肺肾肝也。此与伤寒三阳三阴传经不同。当知此义。
五十二难(误列五十四难)曰。脏病难治。腑病易治。何谓也。然。脏病所以难治者。传其所胜也。腑病易治者。传其子也。与七传间脏同法也。
此复明七传间脏。脏腑同法。谓脏所以难治者。传其所胜也。若传其子。亦易治也。腑所以易治者。传其子也。若传其所胜。亦难治也。故曰与七传间脏同法也。云难治。非不治也。故有下章之法。张注云。脏病深难治。腑病浅易治。如此讲。则七传间脏同法。竟成落空语矣。
五十三难(误列七十七难)曰。经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
见肝之病。则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也。故曰。治未病焉。中工治已病者。见肝之病。不晓相传。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此总结上章七传间脏之治也。凡一切类伤寒时证。误治而死者。皆因未明七传间脏之义。伤哉。此从四十八难起。俱发明五邪之精义。如四十八难言五邪刚柔相逢。脏乘脏。腑乘腑。十变之理者。示人类推五十变之义也。而又于四十九难言五邪之伤者。即五脏之受伤。是本原病之所由来也。而又因五脏本来之伤。发明中风伤暑饮食劳倦伤寒中湿五条之病。又以声色臭味液。合其脉证之理。推出脏有二十五证。虽不言腑。而腑在其中。以足五十变之义。然必因五脏之所伤在前。所以五邪乘虚而集。此即经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者。是也。若人先有忧愁思虑伤于心者。则邪必乘心矣。如中风。乃肝邪乘心也。以色推之。当赤。以病推之。当身热而胁下满痛。以脉推之。当浮大而弦。
如伤暑。乃心邪自入心也。以臭推之。当焦臭。以病推之。当身热而心烦痛。以脉推之。当浮大而散。如伤饮食劳倦。乃脾邪乘心也。以味推之。当恶甘喜苦。以病推之。当身热体重而嗜卧。以脉推之。当浮大而缓。如伤寒。乃肺邪乘心也。以声推之。当谵言妄语。以病推之。当身热而恶寒喘咳。以脉推之。当浮大而涩。如中湿。乃肾邪乘心也。以液推之。当多汗。以病推之。当身热而小腹痛。足胫寒逆。以脉推之。沉濡而大。若先有形寒饮冷。伤于肺者。则邪必乘肺矣。
如中风。肝邪乘肺也。以色推之。当白。以病推之。当喘咳。洒淅恶寒而胁痛。以脉推之。当涩而浮大。如伤暑。心邪乘肺也。以臭推之。当腥臭。以病推之。当咳喘寒热而心烦。以脉推之。
当浮涩而大。如伤饮食劳倦。脾邪乘肺也。以味推之。当辛。以病推之。当洒淅寒热。体重嗜卧。
以脉推之。当涩而缓。如伤寒。肺邪自入肺也。以声推之。当哭。以病推之。当喘咳而恶寒。以脉推之。当浮而涩。如中湿。肾邪乘肺也。以液推之。当涕。以病推之。当寒热。小腹痛。喘咳。而足胫寒。以脉推之。当涩而沉。若先有恚怒气逆伤于肝者。则邪必乘肝矣。如中风。肝邪自入肝也。以色推之。当青。以病推之。当往来寒热。胁下满痛。以脉推之。当弦急而浮。如伤暑。心邪入肝也。以臭推之。当臊臭。以病推之。当胁下痛而心烦。身热。以脉推之。
当弦细而散。如伤饮食劳倦。脾邪乘肝也。以味推之。当酸。以病推之。当胁痛体重。四肢不收。
以脉推之。当弦而缓。如伤寒。肺邪乘肝也。以声推之。当呼。以病推之。当胁痛。寒热而喘咳。以脉推之。当涩而弦。如中湿。肾邪乘肝也。以液推之。当泣。以病推之。当胁满痛而足胫寒逆。以脉推之。当弦濡而沉。若先有饮食劳倦。伤于脾者。则邪必乘脾矣。如中风。肝邪乘脾也。以色推之。当黄。以病推之。当体重而胁下痛。以脉推之。当缓而弦。如伤暑。心邪乘脾也。以臭推之。当香臭。以病推之。当体重不收。烦热心痛。以脉推之。当缓而大。如伤饮食劳倦。
脾邪自入脾也。以味推之。当甘。以病推之。当体重嗜卧。四肢不收。以脉推之。当缓而滑。
如伤寒。肺邪乘脾也。以声推之。当歌。以病推之。当体重而洒淅寒热。以脉推之。当缓而涩。
如中湿。肾邪乘脾也。以液推之。当吐涎。以病推之。当体重而足胫寒逆。以脉推之。当缓而沉濡。若先有久坐湿地。强力入房。伤于肾者。则邪必乘肾矣。如中风。肝邪乘肾也。以色推之。当黑。以病推之。当小腹痛。足胫寒。胁下满痛。以脉推之。当沉而弦。如伤暑。心邪乘肾也。以臭推之。当腐。以病推之。当小腹痛。足胫寒而身热。以脉推之。当沉而大。如伤饮食劳倦。脾邪乘肾也。以味推之。当咸。以病推之。当足胫寒。小腹痛而体重。以脉推之。当沉而缓。如伤寒。肺邪乘肾也。以声推之。
当呻。以病推之。当小腹痛。足胫寒而喘咳。以脉推之。当沉而涩。如中湿。肾邪自入肾也。以液推之。当唾多。以病推之。当小腹痛。足胫寒而逆。以脉推之。当沉而迟。此即五脏类推二十五证之法也。而五腑之二十五证。当以首章之言脉微脉甚推之可也。至五十难复言虚实贼微正五邪者。欲审其邪之所来。知其或生或克。可以辨七传间脏之理。而犹恐后人遗其腑。故又以五十二难之腑病与脏病同法明之。以足首章脏腑十变之意也。至五十三难总结前五章五邪之精义。
而又贯通已病未病。用法施治之周。盖五邪之病。皆发于本原之虚。故其传变莫测。必察其邪之所由来。而审其七传间脏之病。如间脏之传其所生。易愈而易治也。七传之传其所胜。难愈而难治也。然治之之法。在兼顾其将传之脏。使其不至于七传而死。此大异于伤寒传经之法。故另列而不混也。乃见越人立法济世。至深切矣。凡人之心肾二脏。最易受伤。而夏冬二气。又最易感病。
余特表而出之。以俟后之贤者。采择而裁政焉。如忧愁思虑伤于心者。富贵贫贱皆不能免。伤则心火常动。火动必克于肺金。心不受外感之邪则已。若一受外感之邪。必传其所胜之肺矣。肺又传于所胜之肝。肝又传于所胜之脾。脾又传于所胜之肾。肾又传于所胜之心。心又传于所胜之肺。
故云七传。然肺不能两次受伤。故死。此即一脏不再伤之义也。若其人平日素伤于心者。适犯暑邪。必乘虚而入于心。心受邪。而病势必乘虚而入于肺。医能识此。即于清暑之中。兼保其肺。
如东垣之清暑益气汤。虽治已病之心。而实兼治未病之肺也。孙真人之生脉散。是预防其邪。而专治未病之剂也。至若暑邪太甚。类于伤寒者。人参败毒散。亦驱邪保正之剂。最宜者也。若专任苦寒。以为清暑。此即中工之治已病耳。如久坐湿地。强力入房。而伤肾者。理更深微。盖肾有两脏。一水一火。其伤有别。如久坐湿地而受病者。常人有之。富贵者少。然其所伤在右肾居多。何也。
湿就下而伤右肾之火。右肾之火。乃水中之火也。即坎中之真阳也。伏而不发。受邪则发矣。发则便为邪火。邪火能撼动心君之火。而心亦受伤矣。故其人平日素伤于湿者。适犯暑邪。必乘虚而入于右肾。右肾受邪。而病势必乘虚而传于心。其见证也。必现假热之象。或格阳而面赤者有之。烦躁而舌黑者有之。神昏而目定者有之。医能识此。即于驱邪之中。兼扶其阳。如仲景麻黄附子细辛汤。附子理中汤。虽治已病之右肾。而实兼扶未病之心阳也。金匮八味丸。是预防其邪而专治未病之剂也。如强力入房而受病者。常人鲜有之。然其所伤在左肾居多。何也。精气泄而伤于左肾之水。左肾真阴之脏也。精竭则阴亏。阴亏则血亏。心为离。而离中之真阴。血也。故阴亏而血必枯。血枯则心亦受伤矣。若其人平日素伤于左肾者。适犯寒邪。必乘其虚而入于左肾。左肾受邪。而病势必乘虚而传于心。其见证也。必现假寒之象。或格阴而面黑者有之。外寒而内燥者有之。四逆而目赤者有之。医能识此。即于驱邪之中。兼救其离中之阴。如仲景之通脉四逆汤。犀角地黄汤。人参白虎。黄连阿胶汤之类。虽治已病之左肾。而实兼治未病之心也。六味地黄汤丸。龟鹿人参等胶。是预防其邪。即所谓损其肾者益其精。亦专治未病之剂也。当此真假疑似之际。若非细心求脉。投药一误。害如反掌。故云凭脉而不证书。可也。又如饮食劳倦伤脾者。饮食之伤。伤于胃而为实。
劳倦之伤。伤于脾而为虚。治实当兼顾膀胱。治虚当兼顾右肾。恚怒气逆伤肝者。治当兼顾其脾。形寒饮冷伤肺者。治当兼顾其肝。以此研求类推。细心体会。庶不负越人之深意也。至于间脏而传其子者。盖因所伤未甚。因其未甚。故平日未克其所胜之脏腑。其受邪而病。亦不传其所胜之脏腑。而传其所生之脏腑也。余故曰。若腑病传其所胜。亦如脏病之难治也。于斯益明矣。
五十四难(误列五十二难)曰。腑脏发病。根本等不。然。不等也。其不等奈何。然。脏病者。止而不移。其病不离其处。腑病者。仿佛贲响。上下行流。居处无常。故以此知脏腑根本不同也。
此问脏腑发病。根本等否者。乃言发积聚之源。以起下章之意也。根本者。积有根本也。不等者。聚无根本也。止而不移。不离其处者。言积有根本。故不离而不移也。仿佛贲响。上下行流者。言聚无根本。故贲响而行流也。
五十五难曰。病有积有聚。何以别之。然。积者阴气也。聚者阳气也。故阴沉而伏。阳浮而动。气之所积。名曰积。气之所聚。名曰聚。故积者。五脏所生。聚者。六腑所成。积者。阴气也。其始发有常处其痛不离其部。上下有所终始。左右有所穷处。谓之积。聚者。阳气也。其始发无根本。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无常处。谓之聚。故以是别知积聚也。
此章言积聚之源。上下有所终始。左右有所穷处。此发明积有常处也。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无常处。此发明聚无根本也。经谓气之所积曰积。气之所聚曰聚。愚又补其意曰。兼乎血而阴气凝积为积。纯乎气而阳气结聚为聚。
(误列十八难末节)人病有沉滞久积聚。可切脉而知之耶。然。诊病在右胁有积气。得肺脉结脉。结甚则积甚。结微则积微。诊不得肺脉。而右胁有积气者。何也。然。肺脉虽不见。右手脉沉伏。其外痼疾同法耶。将异也。然。结者。脉来去时一止。无常数。名曰结也。伏者。脉行筋下也。浮者。脉在肉上行也。左右表里。法皆如此。假令脉结伏者。内无积聚。脉浮结者。外无痼疾。有积聚。脉不结伏。有痼疾。脉不浮结。为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也。
此承上文言积聚之脉。如右胁有积聚。应当右寸肺部得结脉。结之微甚。可以推积之微甚也。
肺脉虽不见者。言肺部之结脉虽不见。然肺部必见沉伏之脉也。若外有痼疾。脉必浮结。内有积聚。脉必伏结。至论积疾五脏俱有。则肝心脾肾之脉。亦此法推之。故曰左右表里法皆如此。至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此脏败而气不应也。所以必死。痼疾者。如瘿瘤疮皆是也。
五十六难曰。五脏之积。各有名乎。以何月何日得之。然。肝之积。名曰肥气。在左胁下。如覆杯有头足。久不愈。令人发咳逆疟。连岁不已。以季夏戊己日得之。何以言之。肺病传肝。肝当传脾。脾季夏适王。王者不受邪。肝复欲还肺。肺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肥气以季夏戊己日得之。
此章言五脏积之所起。亦由五邪相传而成也。积有常处。故有定名。聚无常处。故无名可定也。此言肺病传肝。肝当传脾。脾土适王于季夏之土令。故力能拒而不受。则邪当复返于肺。但脾土得令而旺。肺金亦得土之生气而亦能拒邪。故曰不肯受也。邪因无道可行。故仍结于肝而成积矣。越人形容成积之理。可谓曲尽。乃见虚处受邪。旺处不容。今人治积以攻为务。大失经旨。良可叹也。
心之积。名曰伏梁。起脐上。大如臂。上至心下。久不愈。令人病烦心。以秋庚辛日得之。
何以言之。肾病传心。心当传肺。肺秋适王。王者不受邪。心复欲还肾。肾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伏梁以秋庚辛日得之。
肺金得秋金之王令。而能拒邪。肾水亦得秋金之生气。而亦能拒也。
脾之积。名曰痞气。在胃脘。覆大如盘。久不愈。令人四肢不收。发黄胆。饮食不为肌肤。以冬壬癸日得之。何以言之。肝病传脾。脾当传肾。肾以冬适王。王者不受邪。脾复欲还肝。肝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痞气以冬壬癸日得之。
肾水旺于冬水之令。而能拒邪。肝木亦得水之生气。而亦能拒也。
肺之积。名曰息贲。在右胁下。覆大如杯。久不已。令人洒淅寒热。喘咳。发肺壅。以春甲乙日得之。何以言之。心病传肺。肺当传肝。肝以春适王。王者不受邪。肺复欲还心。心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息贲以春甲乙日得之。
肝木旺于春木之令。而能拒邪。心火亦得木之生气。而亦能拒也。
肾之积。名曰贲豚。发于少腹。上至心下。若豚状。或上或下无时。久不已。令人喘逆骨痿少气。以夏丙丁日得之。何以言之。脾病传肾。肾当传心。心以夏适王。王者不受邪。肾复欲还脾。脾不肯受。故留结为积。故知贲豚以夏丙丁日得之。
心火旺于夏火之令。而能拒邪。脾土亦得火之生气。而亦能拒也。
此是五积之要法也。
此总结上文推其积之所自。而可以会悟治之之法矣。其法维何。经曰。治病必求于本也。不列六腑之聚。无定名故也。
五十七难曰。泄凡有几。皆有名不。然。泄凡有五。其名不同。有胃泄。有脾泄。有大肠泄。有小肠泄。有大瘕泄。名曰后重。
五泄名虽不同。然必由胃及脾。叔和云。湿多成五泄。此之谓也。五泄俱后重。故以名曰后重该之。下文各具其病状也。
胃泄者。饮食不化。色黄。
胃受邪。则不能运化饮食。黄者胃土之色。邪乃或湿或寒之邪也。
脾泄者。腹胀满。泄注。食即呕吐逆。
凡六腑禀气于胃。五脏禀气于脾。脾胃受邪。则诸气滞而不化。故胀满骤注也。气不化必逆。故食即呕吐也。
大肠泄者。食已窘迫。大便色白。肠鸣切痛。
肺与大肠为表里。因邪从脾来。脾气不化。则肺与大肠之气亦不化。饮食入腹。迫气下行。故窘迫也。气不化。则攻冲。故鸣而痛也。白者。肺色也。
小肠泄者。溲而便脓血。少腹痛。
小肠者。泌别清浊之职。因气不化。则清浊不分。欲溲小便而大便必同至。觉少腹窘痛而下脓血也。
大瘕泄者。里急后重。数至圊而不能便。茎中痛。
瘕。假也。圊。厕也。茎。小便也。此邪传于肾。肾乃开窍于二阴。肾气不化。二便失常。大便欲便而不得便。似乎假便之状。故曰瘕。因里急则数至圊。因后重则不能便。前阴不利。则必茎中痛也。
此五泄之要法也。
此总结上文。言当审其在腑在脏。浅深久暴。推源而治。故曰要法也。
五十八难曰。伤寒有几。其脉有变。不。然。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其所苦各不同。
伤寒有五者。指五病俱统于伤寒一门。而分其所苦之不同也。风为阳邪。寒为阴邪。故先列中风,次列伤寒。寒者。皆冬月之正病也。湿温发于湿土之令居多。热病发于盛夏。温病即仲景伤寒经中春温病也。乃见前之五邪。从本原来。非此之伤寒热病。故各立其法也。注家以疫症指此温病,非也。
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阴阳即尺寸脉下同)湿温之脉。阳濡而弱。阴小而急。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热病之脉。阴阳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涩。温病之脉。行在诸经。不知何经之动也。各随其经所在而取之。
此发明上文五病之脉。上四病之脉。本文自明。此独论温病之脉。行在诸经者。经言温脉必行于诸阳。然不知在诸阳何经以动。动者。脉盛也。诸阳。三阳也。各随其经取之者。刺之也。
如仲景云。太阳病至七日以上。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
先刺风池风府。即此义也。
伤寒有汗出而愈。下之而死者。有汗出而死。下之而愈者。何也。然。阳虚阴盛。汗出而愈下之即死。阳盛阴虚。汗出而死。下之而愈。
阳虚者。邪实于表。而表之阳气虚也。阴虚者。邪实于里。而里之阴气虚也。此即邪实正虚也。在表汗。在里下。此定法也。
寒热之病。候之如何也。然。皮寒热者。皮不可近席。毛发焦。鼻槁。不得汗。肌寒热者。皮肤痛。唇舌齿槁。无汗。骨发寒热者。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本槁痛。
伤寒一门。最为关系。故首节先定其名。示后人不得紊乱。次节明风湿寒热温五证之脉。三节言伤寒表里自有一定汗下之法。不可误行。此节明当汗当下之义。寒热病者。即伤寒中风之总名也。皮寒热者。即仲景所谓太阳之表。风用桂枝汤。寒用麻黄汤。汗之而愈。肌寒热者。即仲景所谓邪在半表半里。用小柴胡汤。和解而愈。骨发寒热者。里发寒热也。即仲景谓正阳阳明里症。用承气汤下之而愈也。乃见先圣后圣。其揆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