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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本难经阐注》·第五部分

清朝 古本难经阐注 丁锦 著

中峰云。苟非明达仲景者。未能明达此义。

五十九难(误列四十二难)曰。人肠胃长短。受水谷多少。各几何。然。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当留谷二斗。水一斗五斗。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小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肠。(回肠即大肠)大四寸。径一寸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广肠一名直肠)大八寸。径二寸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故肠胃凡长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一。

此肠胃长短。受水谷之数也。

肝重二斤四两。左三叶。右四叶。凡七叶。主藏魂。

肝本两大叶。左三右四者。小叶也。

心重十二两。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

脾重二斤三两。扁广三寸。长五寸。有散膏半斤。主裹血。温五脏。主藏意。

肺重三斤三两。六叶。两耳。凡八叶。主藏魄。

肾有两枚。重一斤二两。主藏志。

胆在肝之短叶间。重三两三铢。盛精汗三合。

胃重二斤十四两。(其长广容水谷之数与首节同故不录)

小肠重二斤十四两。左回叠积十六曲。(其广长容水谷之数与首节同故不录)

大肠重三斤十二两。当脐右回叠积十六曲。(其长广容水谷之数与首节同故不录)

膀胱重九两二铢。纵广九寸。盛溺九升九合。

口广二寸半。唇至齿。长九分。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

咽门重十两。广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

喉咙重十二两。广二寸。长一尺二寸。九节。

肛门重十二两。(其长广容水谷之数与首节同故不录。)

此章备细发明脏腑之形者。是发明内照之法也。其所以知之者。圣人之全知全能也。内经虽有岐伯曰可剖而视之之句。此不过释疑问之意耳。

六十难(误列四十三难)曰。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何也。然。人胃中常存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至圊。一行二升半。日行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津液俱尽。即死矣。

此与前章统结三卷始终之义。凡人所借以生者水谷也。能承运水谷者胃也。自首卷至此。俱发明脉证无不以胃气为重。故曰四时之脉。胃气为本。百病死生。胃脉为本。前章首举胃而递及肛门。此章复举胃存水谷。而及于水谷津液尽而死。余谓越人之着难经。真首尾相应。一气贯通。学者读是经而不悟全文。究不能得其心传也。

六十一难曰。经言望而知之谓之神。闻而知之谓之圣。问而知之谓之工。切脉而知之谓之巧。何谓也。然。望而知之者。望见其五色。以知其病。闻而知之者。闻其五音。以别其病。

问而知之者。问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切脉而知者。诊其寸口。视其虚实。以知其病在何脏腑也。

此章发明望闻问切四者之要。五色者。青黄赤白黑也。五音者。邪入肺为哭。入肝为呼。入心为言。入脾为歌。入肾为呻。五味者。酸甘苦辛咸也。所起者。察其所欲五味中之何味。而知病起何腑何脏也。所在者。知其病起何腑何脏。而又现传何腑何脏也。三者俱知。然后诊其寸口。再视其虚实。则在腑在脏之病。无不明矣。

经言以外知之曰圣。以内知之曰神。此之谓也。

此章统包三卷全文之意而结也。外者。望其色。闻其声。病未见而知之也。内者。问其所欲五味。切其脉而察其所病。知其虚实也。越人望后世医者。必臻此境。方合轩岐之道。否则未免为粗工而已矣。

六十二难曰。脏井荥有五。腑独有六者。何谓也。然。腑者阳也。三焦行于诸阳。故置一输。名曰原。所以腑有六者。亦与三焦共一气也。

井荥输经合。此五者。配五脏。井荥输原经合。此六者。配六腑。六腑多一原。所以脏五而腑六也。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所行为经。所入为合。所过为原也。

六十三难曰。十变言五脏六腑荥合。皆以井为始者。何谓也。然。井者。东方春也。万物之始生。诸行喘息。飞蠕动。当生之物。莫不以春生。故岁数始于春。月数始于甲。故以井为始也。

人身之穴。以井为始。井者。东方春也。万物之始生。如岁始于春者。东方木也。月始于甲者亦应东方木也。

诸蠕。皆入蛰之诸小虫也。得春气则能行。能喘息能飞能动矣。十变。古经名也。

六十四难曰。十变又言阴井木。阳井金。阴荥火。阳荥水。阴输土。阳输木。阴经金。阳经火。阴合水。阳合土。阴阳皆不同。其意何也。然。是刚柔之事也。阴井乙木。阳井庚金。阳井庚。庚者。乙之刚也。

阴井乙。乙者。庚之柔也。乙为木。故言阴井木也。庚为金。故言阳井金也。余皆仿此。

此举古经十变言井荥输经合。俱以五行阴阳为配偶。但一阴一阳。俱有相克。是何意也。言阳与阴配合。取刚柔之义耳。如阴井木。阳井金。是乙与庚合也。乙为阴木。合庚之阳金。故曰庚乃乙之刚。乙乃庚之柔也。又如阴荥火。阳荥水。是丁与壬合也。丁为阴火。壬为阳水。阳输木。阴输土。是甲与己合也。甲为阳木。己为阴土。阴经金。阳经火。是丙与辛合也。辛为阴金。丙为阳火。阴合水。阳合土。是戊与癸合也。癸为阴水。戊为阳土也。如此配合。则刚柔相济。然后气血流通而不息。乃见人身经穴脏腑。俱有五行配合。无时不交也。

中峰云。观此则二十三难庚之柔丙之柔之义益明矣。可见近来注家。不过逐章敷衍。未能通体贯彻也。

六十五难曰。经言所出为井。所入为合。其法奈何。然。所出为井。井者。东方春也。万物始生。故言所出为井也。所入为合。合者北方冬也。阳气入藏。故言所入为合也。

此言井荥输经合。如春夏秋冬之周而复始。东南西北之循环无端。自井而生发。至合而入脏。如天地一岁而有四时。一日亦有四时。人身随其气而营运。所以一呼一吸。阴阳无不周遍也。

六十六难曰。经言肺之原。出于太渊。心之原。出于大陵。肝之原。出于太冲。脾之原。出于太白。肾之原。出于太溪。少阴之原。出于兑骨。胆之原。出于丘墟。胃之原。出于冲阳。

三焦之原。出于阳池。膀胱之原。出于京骨。大肠之原。出于合谷。小肠之原。出于腕骨。十二经皆以输为原者。何也。然。五脏输者。三焦之所行。气之所留止也。三焦所行之输为原者。何也。然。脐下肾间动气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经中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气之别使也。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原者三焦之尊号也。故所止辄为原。五脏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

太渊在手掌后陷中。手太阴所注。此即脉之大会也。大陵。在掌后骨下横纹中两筋间陷中。

手厥阴所注。

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后两寸。足厥阴所注。太白。在足大指后内侧横骨下。足太阴所注。太溪。

在足内踝后。

跟骨上动脉陷中。足少阴所注。兑骨。一名神门。在掌后锐骨端陷中。当小指后。手少阴所注。

丘墟。在足外踝下如前陷中。足少阳所过。冲阳。在足跗上五寸高骨间动脉。去陷谷二寸。足阳明所过。仲景所谓趺阳也。阳池。在手外腕上陷中。自本节后骨直对腕中。手少阳所过。京骨。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后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足太阳所过。合谷。一名虎口。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陷中。手阳明所过。腕骨。在手外侧腕前起骨下陷中。手太阳所过。三焦之原。在脐下肾间动气之所。人之生命。十二经之根本。皆系乎此。三焦任此原气。分别致使通行上中下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之输穴。因其经历。故输亦可名原也。而所谓原者。岂非三焦尊重之号乎。五脏六腑之病。皆取十二经之原穴。岂非三焦能统摄诸脏腑之一大腑乎。

六十七难曰。五脏募皆在阴。皆在阳者。何谓也。然。阴病行阳。阳病行阴。故令募在阴。在阳也。

此章发明募所以在阴在阳之义。阴者。属于腹。募居于腹。阳者。属于背。居于背。募者。结募也。为经气之所聚。者。输也。由此而输彼也。故募为气血阴阳周行顿节之所。而病邪亦无不从此而出入。如病在阴分。有方可以行阳。病在阳分。有募方可以行阴。否则间隔不通矣。故令募在阴。在阳也。此义以疟证喻之。最为确切。凡疟必由外感暑湿之邪。内伤生冷之气。其邪渐渍。隐于募原。邪气行阳则热。行阴则寒。邪入浅。则道近。故日作。邪入深。则道远。故间日作。愈深则愈远。故有间二日三日者。此非阴病行阳。阳病行阴之明验乎。

五脏之募穴。肺募。中府穴。心募。巨阙穴。脾募。章门穴。肝募。期门穴。肾募。京门穴。

六十八难曰。五脏六腑。各有井荥输经合。皆何所主。然。经言所出为井。所流为荥。所注为输。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井主心下满。荥主身热。输主体重节痛。经主喘咳寒热。合主逆气而泄此五脏六腑。井荥输经合所主病也。

自六十二难至此。俱发明井荥输原经合之穴。以下俱发明针刺之法也。纪氏曰。井者。若水之源。水始出源流之尚微。故谓之荥。水上而注下。下复承而流之。故谓之输。水行经历而过。

故谓之经。经过于此。乃入于脏腑。与众经相会。故谓之合。素问曰。六经为川。肠胃为海也。

范曰。井法木以应肝。脾之位在心下。今邪在肝。肝侵脾。故心下满。今治之于井。不令木乘土也。荥法火以应心。肺属金。外主皮毛。心火灼于肺金。故身热。谓邪在心也。故治之于荥。不使火来乘金。则身热自愈矣。输法土以应脾。今邪在土。土必克水。水者肾也。肾主骨。故病则节痛。邪在土。土自病则体重。故治之于输。经法金以应肺。今邪在肺。得寒则咳。得热则喘。

金必克木。木者肝。肝在志为怒。怒则气逆而作喘。故治之于经。合应水而主肾。肾气不足。伤于冲脉。则气逆。肾开窍于二阴。气逆则不禁而下泄。故宜治合也。五脏六腑。各有井荥输经合之穴。其原穴独在六腑。故六腑多一原穴。并列于后。

图六十九难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何谓也。然。虚者补其母。

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然后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

此章言针刺经穴补泻之大法。而亦可推之于用药也。子母以五行配脏腑而推之。先补之。

然后泻之者。言欲泻其子而必先补其母也。可见古人必以固本为要。明矣七十难曰。经言春夏刺浅。秋冬刺深者。何谓也。然。春夏者。阳气在上。人气亦在上。故当浅取之。秋冬者。阳气在下。人气亦在下。故当深取之。

此言针法以得气为主。故气浅针亦浅。气深针亦深也。

春夏必致一阴。秋冬必致一阳者。何也。然。春夏温。必致一阴者。初下针。沉之至肾肝之部。得气。引持之阴也。秋冬寒必致一阳者。初内针。浅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气。推而内之阳也。是谓春夏必致一阴。秋冬必致一阳也。

上文言用针得气之理。此言用针致气之法。以顺四时阴阳之义。谓春夏初内针深。至肾肝之部。得其一阴之气。即持针引至心肺之部而留之。秋冬初内针浅。至心肺之部。得其一阳之气。

然后推之至肾肝之部而留之也。

七十一难曰。经言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何谓也。然。针阳者。卧针而刺之。刺阴者。

先以左手摄按所针荥输之处。气散乃内针。是谓刺荣无伤卫。刺卫无伤荣也。

此言用针浅深之法。卧针者。卧其针而刺之。则浅而不伤荣血也。以左手摄按者。令卫气散而内针。则深而不伤卫气也。

七十二难(误列八十难)曰。经言有见如入。有见如出者。何谓也。然。所谓有见如入者。谓左手见气来至。乃内针。针入见气尽。乃出针。是谓有见如入。有见如出也。

此言候气到而内针。候气尽而出针之义。如入如出如字。同而字。古通用。

七十三难曰。诸井者。肌肉浅薄。气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然。诸井者。木也。荥者火也。

火者。木之子。当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此之谓也。

井属木。是火之母。荥属火。是木之子。比如肾实。当泻井木。而井木之穴。在手足指梢。

肉薄气少。不足施治。于是刺荥。所谓泻子令母虚。若舍荥而刺输。则土虚不能制水。肾邪更实矣。若刺经。则金生水。肾邪必反甚矣。故曰。当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

泻者不可以为补也。

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输。秋刺经。冬刺合者。何也。然。春刺井者。

邪在肝。夏刺荥者。邪在心。季夏刺输者,邪在脾。秋刺经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肾。其肝心脾肺肾。而系于春夏秋冬者。何也。然。五脏一病。辄有五也。假令肝病。色青者肝也。臊臭者肝也。喜酸者肝也。喜呼者肝也。喜泣者肝也。其病众多。不可尽言也。四时有数。而并系于春夏秋冬者也。

针之要妙。在于秋毫者也。

此章言春夏秋冬之刺井荥输经合。非必春刺井。其邪在肝者。刺井也。井属木。春也。故云春刺井也。余脏皆然。又问肝心脾肺肾何故系于春夏秋冬。故复举肝木之青臊酸呼泣。以明五脏六腑之病众多。而并统于金木水火土之所属。如四时之有数。而并系于春夏秋冬之所属也。

然其要妙在分别脏腑。如察秋毫。故下章又明脏腑阴阳之义。

七十五难(误列五十一难)曰。病有欲得温者。有欲得寒者。有欲见人者。有不欲见人者。

而各不同。病在何脏腑也。然。病欲得寒而欲见人者。病在腑也。病欲得温而不欲见人者。病在脏也。何以言之。腑者阳也。阳病欲得寒。又欲见人。脏者阴也。阴病欲得温。又欲闭户独处。恶闻人声。故以别知脏腑之病也。

前三卷以脉别脏腑。切脉而治病也。此以所欲别脏腑。问情而针病也。

七十六难(误列七十八难)曰。针有补泻。何谓也。然。补泻之法。非必呼吸出内针也。

何以言之(坊本脱此四字)

呼内吸出为补。吸内呼出为泻。此章言不但此也。必以得气为主。义在下文。

然。知为针者。信其左。不知为针者。信其右。当刺之时。必先以左手。厌按所针荥输之处。

弹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气之来。如动脉之状。顺针而刺之。得气。推而内之。是谓补。动而伸之。是谓泻。不得气。乃与男外女内。又不得气。是谓十死不治也。(厌与压同)

知为针者。善针之人也。左手厌按荥输。知肌肉浓薄。筋骨腠会。取穴分明。于左手指下。然后以右手内针。不知为针者反是。凡用针之时。必先以左手弹之。使气脉努聚若动脉之状。

爪按真穴刺之。待气应于针。

因而推至当止之分。此谓补。若得气即摇动伸提。此谓泻。若久留针而气不至。则浮针于卫分。左转以待其气。不至。又沉内于荣分。右转以待其气。若又不至。为阴阳俱绝。不治也。言男女。即左右。

七十七难(误列七十六难)曰。何谓补泻。当补之时。何所取气。当泻之时。何所置气。然。当补之时。从卫取气。当泻之时。从荣置气。其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当先补其阳。而后泻其阴。

阴气不足。阳气有余。当先补其阴。而后泻其阳。荣卫通行。此其要也。(阳气即卫气阴气即荣气)

此言补泻用针之法也。欲补。从卫取气浅针之。俟得气乃推内针于所虚之处。欲泻。从荣置气深针之于所实之处。俟得气引针泄之。此补泻大要也。

七十八难(误列十二难)曰。经言五脏脉已绝于内。用针者反实其外。五脏脉已绝于外。用针者反实其内。内外之绝。何以别之。然。五脏脉已绝于内者。肾肝脉绝于内也。而医者反补其心肺。五脏脉已绝于外者。心肺脉绝于外也。而医者反补其肾肝。阳绝补阴。阴绝补阳。是谓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如此死者。医杀之耳。

此言脉者。谓针刺脉络之脉。非寸关尺之脉也。绝者。气不至也。曰外内者。即荣卫阴阳上下也。此言不知补泻之法。足以杀人。下文详言其法也。

七十九难曰。经言迎而夺之。安得无虚。随而济之。安得无实。虚之与实。若得若失。实之与虚。若有若无。何谓也。(义在下文)

然。迎而夺之者。泻其子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心病。泻手心主输。(胞络之大陵穴)是谓迎而夺之者也。补手心主井。(胞络之中冲穴)是谓随而济之者也。所谓实之与虚者。濡牢之意也。气来实牢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故曰若得若失也。

输属土。心病泻之。是泻子也。井属木。心病补之。是补母也。濡犹软也。牢犹也。得失。即有无也。心病。即胞络病也。

八十难(误列七十二难)曰。经言能知迎随之气。可令调之。调气之方。必在阴阳。何谓也。然。所谓迎随者。知荣卫之流行。经脉之往来也。随其逆顺而取之。故曰迎随。调气之方。必在阴阳者。知其内外表里。随其阴阳而调之。故曰调气之方。必在乎阴阳。

此言迎随之气。随其逆顺而针之。调气之方。审其阴阳表里用药而调之也。

八十一难曰。经言无实实。无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寸口脉耶。将病自有虚实也。其损益奈何。然。是病非谓寸口脉也。谓病自有虚实也。假令肝实而肺虚。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故知肝虚微少气。用针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故曰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此章虽承上而言针刺之补泻。其实为总结全部大法。而寓反复丁宁之意也。然特举经言无实实虚虚。

损不足而益有余为问者。具见医理最严虚实之戒。虚实稍误。害如反掌。故设此谆谆垂训之辞也。如上卷之言动脉会于寸口以下。十二经之脏腑。定寸关尺之脉位。以弦钩毛石之象。合四时之盛衰。而又推展命门三焦。奇经络脉。阴乘阳乘。覆溢关格。六甲旺脉。损至脉症。五邪五泄。

伤寒积聚。厥痛狂癫。无一不极详且备。而犹虑后人不知五脏自有生克。以平为度之法。故云此非寸口脉也。谓病自有虚实也。即此自有虚实一句。乃示人以法外之法也。得乎此。即经所谓不治已病。治未病之法亦得矣。凡人脉之虚实。必因病而见。未有病见虚实。而脉不见虚实者也。今言自有虚实。乃五脏自有相制之虚实。不同于脉之虚实论也。如肝实而肺虚。肝木受制于肺金者也。因肺虚不能制肝。所以谓之肝实。若治肝之实。非矣。医当补肺金之虚。则肝之实。肺自能制之也。如肺实肝虚。肺乃制肝者也。肺既实则制肝太过。若徒补肝之虚。而不治其致虚之源。亦非矣。医当泻肺金之实。则肝木自能条达也。若不能治其致虚之源。苟能知虚知实。犹不至于大谬。更有不知相制之虚实。反补其实而泻其虚。损不足而益有余。使轻证必重。重证必死。所谓中工之害也。举肝肺则他脏俱可类推。学人能不惕然知警乎。或问难经至八十一难而止。取何义耶。余曰。此越人悉体轩岐之旨。

而寓尊经之义乎。如素问九卷。而分八十一篇。灵枢九卷。亦分八十一篇。共一十八卷。后人析十二卷。二十四卷。此皆变乱古圣之旨。大失尊经之义。今即以灵素证之可明矣。考素问离合真邪论。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尽通其意矣。又灵枢九针论。岐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焉。若此者。乃知天地大德曰生。重阳九之数也。故轩岐作内经。亦体天地阳生之道。而符此九九之数也。今难经之八十一难。乃合内经而一贯之。首尾相应。全体通灵。岂非越人悉体轩岐之旨。而寓尊经之义乎。

中峰云。余见难经各家之注多矣。皆不能探作者之心。不过随文敷衍。并无一语道及全体通灵之妙。今阅是注。知越人引灵素一十八卷之义。尊其序而该其要。会通一贯。作此八十一条之大文。学人能玩索研求。则一十八卷之灵素。莫不头头是道矣。乃近世张介宾以内经分类各门。名曰类经。以备医者易于查对。犹夫吾儒之五经。时下亦有分门类叙以供便览。无非欲开浅学摘用之窦。殊不知气脉不贯。头绪全无。临文之际。究无益也。因悟难经之妙。不易内经之次序。能运内经之全神。必轩岐假手于越人。而作此合璧之书也。然三千年来。实无人道。乃得是注而始明。又何莫非越人之假手于先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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