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论二首、脉证十七条
肺中风者。口燥而喘。身运而重。冒而腹胀。
〔尤〕肺中风者。津结而气塞。津结则不上潮而口燥。气壅则不下行而喘也。身运而重者。肺居上焦。
治节一身。肺受风邪。大气则伤。故身欲动。而弥觉其重也。冒者。清肃失降。浊气反上。为蒙冒也。肿胀者。输化无权。水聚而气停也。
〔徐〕运者。如在车船之上。不能自主也。重者。肌中气滞不活动。故重也。
肺中寒。吐浊涕。
〔鉴〕肺中寒邪。胸中之阳气不治。则津液聚而不行。故吐浊涎如涕也。李曰。五液入肺为涕。肺合皮毛。开窍于鼻。寒邪从皮毛。而入于肺。则肺窍不利。而鼻塞。涕唾浊涎。壅遏不通。吐出于口也。
肺死脏。浮之虚。按之弱。如葱叶。下无根者死。
〔程〕内经曰。真脏脉见者死。此五脏之死脉也。肺脏死。浮而虚。肝脏死。浮而弱。心脏死。
浮而实。脾脏死。浮而大。肾脏死。浮而坚。五脏俱兼浮者。以真气涣散。不收无根之谓也。内经曰。真肺脉至。如以羽毛中人肤。非浮之虚乎。葱叶。中空草也。若按之弱。如葱叶之中空。下又无根。则浮毛虚弱。无胃气。此真脏已见。故死。
肝中风者。头目。两胁痛。行常伛。令人嗜甘。(千金。甘下。有如阻妇状四字。)〔程〕肝主风。风胜则动。故头目动也。肝脉布胁肋。故两胁痛也。风中于肝。则筋脉急引。故行常伛。伛者不得伸也。淮南子曰。木气多伛。伛之义。正背曲肩垂之状。以筋脉急引于前故也。此肝正苦于急。急食甘以缓之。是以令人嗜甘也。
肝中寒者。两臂不举。舌本燥。喜太息。胸中痛不得转侧。食则吐而汗出也。(〔原注〕脉经。千金云。时盗汗咳。食已吐汁。○千金。舌本。作舌大。)〔魏〕肝中寒者。两臂不举。筋骨得寒邪。必拘缩不伸也。舌本燥。寒郁而内热生也。喜太息。胸中痛者。肝为寒郁。则条达之令失。而胸膈格阻。气不流畅也。不得转侧者。两胁痛满急。辗转不安也。食则吐而汗出。肝木侮土。厥阴之寒侵胃。胃不受食。食已则吐。如伤寒论中。厥阴病所云也。汗出者。胃之津液。为肝邪所乘。侵逼外越也。此俱肝脏外感之证也。
案金鉴云。两臂不举。舌本燥二句。而汗出三字。文义不属。必是错简。不释。未知果然否。姑仍魏注。
肝死脏。浮之弱。按之如索不来。或曲如蛇行者死。
〔程〕肝脏死。浮之弱。失肝之职。而兼肺之刑。按之不如弓弦而如索。如索。则肝之本脉已失。不来。
则肝之真气已绝。或有蛇行之状。蛇行者。曲折逶迤。此脉欲作弦而不能。故曲如蛇行。其死宜矣。
〔尤〕按内经云。真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责责然。如按琴瑟弦。与此稍异。而其劲直则一也。
肝着。其人常欲蹈其胸上。先未苦时。但欲饮热。旋复花汤主之。(〔原注〕臣亿等。校诸本。旋复花汤皆同。○案注十二字。程作方见妇人杂病六字。非也。同恐缺字讹。千金。无旋复花汤主之六字。徐沈改蹈作非。)〔尤〕肝脏气血郁滞。着而不行。故名肝着。然肝虽着。而气反注于肺。所谓横之病也。故其人常欲蹈其胸上。胸者肺之位。蹈之欲使气内鼓而出肝邪。以肺犹橐龠。抑之则气反出也。先未苦时。但欲饮热者。欲着之气。得热则行。迨既着则亦无益矣。
〔鉴〕旋复花汤主之六字。与肝着之病不合。当是衍文。
案旋复花汤。徐程诸家。为妇人杂病中方。然千金不载。金鉴为衍文。今从之。
心中风者。翕翕发热。不能起。心中饥。食即呕吐。(千金。饥下。有则饮二字。即上。有饮食二字。)〔程〕心主热。中于风则风热相搏。而翕翕发热不能起。
心中虽饥。以风拥逆于上。即食亦呕吐也。
〔徐〕翕翕。言骤起而均齐。即论语所谓始作翕如也。
心中寒者。其人苦病心如啖蒜状。剧者心痛彻背。背痛彻心。譬如蛊注。其脉浮者。自吐乃愈。(蒜下。千金。有齑字。蛊。徐作虫云。注恐是蛀字。非。沈魏尤。亦作虫注。)〔程〕内经曰。心恶寒。寒邪干心。心火被敛而不得越。则如啖蒜状。而辛辣愦愦然而无奈。故甚则心痛彻背。背痛彻心。如蛊注之状也。若其脉浮者。邪在上焦。得吐则寒邪越于上。其病乃愈。
巢源云。蛊注。气力羸惫。骨节沉重。发则心腹烦懊而痛。令人所食之物。亦变化为蛊。急者十数日。缓者延引岁月。渐侵食腑脏尽而死。死则病流注。染着旁人。故为蛊注也。案诸家不知蛊注为病名。便解为虫蛀不息。为虫之往来交注。抑亦妄矣。
心伤者。其人劳倦。即头面赤而下重。心中痛而自烦发热。当脐跳。其脉弦。此为心脏伤所致也。(跳下。千金。有手字。)〔尤〕其人若劳倦。则头面赤而下重。盖血虚者其阳易浮。上盛者下必无气也。心中痛而自烦发热者。心虚失养。而热动于中也。当脐跳者。心虚于上。而肾动于下也。心之平脉。累累如贯珠。如循琅。又胃多微曲曰心平。今脉弦。是变温润圆利之常。而为长直劲强之形。故曰。此为心脏伤所致也。
心死脏。浮之实如丸豆。按之益躁疾者死。(丸。赵徐沈尤。并作麻。千金。豆下。有击手二字。)〔程〕内经曰。真心脉至坚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即浮之实如丸豆。按之益躁疾之脉。
案丸。谓弹丸。豆。谓菽也。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血气少也。血气少者属于心。心气虚者。其人则畏。合目欲眠。梦远行而精神离散。
魂魄妄行。阴气衰者为癫。阳气衰者为狂。(案徐云。哭恐是入字。沈同。金鉴云。癫狂互误。皆不可从。)〔尤〕邪哭者。悲伤哭泣。如邪所凭。此其标有稠痰浊火之殊。而其本则皆心虚。而血气少也。于是寤寐恐怖。精神不守。魂魄不居。为癫为狂。势有必至者矣。
〔程〕内经言重阳者狂。重阴者癫。此阴气衰者为癫。阳气衰者为狂。似与彼异。然经亦有上实下虚。为厥癫疾。阳重脱者易狂。则知阴阳俱虚。皆可为癫为狂也。
脾中风者。翕翕发热。形如醉人。腹中烦重。皮目而短气。(目。千金。作肉。是。)〔程〕风为阳邪。故中风必翕翕发热。脾主肌肉四肢。风行于肌肉四肢之间。则身懈惰四肢不收。故形如醉人。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故腹中烦重。内经曰。肌肉蠕动。
命曰微风。以风入于中。摇动于外。故皮目为之动。腹中烦重。隔其息道。不能达于肾肝。故短气也。
〔尤〕李氏曰。风属阳邪。而气疏泄。形如醉人。言其面赤。而四肢软也。皮目。上下眼胞也。
脾死脏。浮之大坚。按之如覆杯。洁洁状如摇者死。(〔原注〕臣亿等。详五脏各有中风中寒。今脾只载中风。肾中风中寒。俱不载者。以古文简乱极多。去古既远。无文可以补缀也○洁洁。千金。作。千金。标脾中寒三字。不载病状。知其缺遗已久也。)〔鉴〕李曰。脉弱以滑。是有胃气。浮之大坚。则胃气绝。真脏脉见矣。覆杯则内空。洁洁者。空而无有之象也。状如摇者。脉躁疾不宁。气将散也。故死。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
大便则坚。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千金。约下。有脾约者大便坚小便利而不渴也十三字。)〔鉴〕趺阳。胃脉也。若脉涩而不浮。脾阴虚也。则胃气亦不强。不堪下矣。今脉浮而涩。胃阳实也。
则为胃气强。脾阴亦虚也。脾阴虚。不能为胃上输精气。水独下行。故小便数也。胃气强。约束其脾。不化津液。故大便难也。以麻仁丸主之。养液润燥。清热通幽。不敢恣行承气者。盖因脉涩终是虚邪也。
麻子仁丸方
(明理论。名脾约丸。)麻子仁(二升)芍药(半斤)枳实(一斤)大黄(一斤)浓朴(一斤)杏仁(一升,阳明篇用枳实半斤,浓朴一尺)上六味。末之。炼蜜和丸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以知为度。
〔程〕内经曰。脾为孤脏。中央土。以灌四旁。为胃而行津液。胃热则津液枯。而小便又偏渗。
大肠失传送之职矣。
内经曰。燥者濡之。润以麻子芍药杏仁。结者攻之。下以大黄枳实浓朴。共成润下之剂。
外台。古今录验麻子仁丸。疗大便难。小便利。而反不渴者。脾约方。
即本方。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
肘后。疗脾胃不和。常患大便坚强难。
于本方中。去杏仁。
产育宝庆集。麻仁丸。治产后大便秘涩者。
于本方中。去芍药浓朴杏仁。加人参。
肾着之病。其人身体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形如水状。反不渴。小便自利。饮食如故。病属下焦。
身劳汗出。衣(〔原注〕一作表。)里冷湿。久久得之。腰以下冷痛。腰重如带五千钱。
甘姜苓术汤主之。(如水状。千金。作如水洗状。身字。千金。外台。作从作二字。
久久得之。外台。作久之故得也。腰重。原本。及外台。作腹重。今根据赵本改正。千金。
肾脏脉论作腰。腰痛门。作腹。徐程诸注。并作腹。)〔尤〕肾受冷湿。着而不去。则为肾着。身重。腰中冷。如坐水中。腰下冷痛。腹重如带五千钱。皆冷湿着肾。而阳气不化之征也。不渴。上无热也。小便自利。寒在下也。饮食如故。胃无病也。故曰。病属下焦。身劳汗出。衣里冷湿。久久得之。盖所谓清湿袭虚。病起于下者也。然其病不在肾之中脏。而在肾之外腑。故其治法。不在温肾以散寒。而在燠土以胜水。甘姜苓术。辛温甘淡。本非肾药。名肾着者。原其病也。
甘草干姜茯苓白术汤
(千金。名肾着汤。外台。引古今录验。名甘草汤。)甘草(二两)白术(二两○千金外台用四两)干姜(四两○千金外台用三两)茯苓(四两)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腰中即温。
千金肾着散
(外台。引经心录。并无主疗。载上方后。)杜仲桂心(各三两)甘草泽泻牛膝干姜(各一两)白术茯苓(各四两)上八味。治下筛为粗散。一服三方寸匕。酒一升。煮五六沸。去滓。顿服日再。
千金翼。温肾汤
主腰脊膝脚。浮肿不随。(出香港脚。)茯苓干姜泽泻(各二两)桂心(三两)上四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为三服。
又治肾间有水气。腰脊疼痛。腹背拘急绞痛方。
本方。去甘草。加泽泻。
三因。茯苓白术汤。治冒暑毒。加以着湿。或汗未干即浴。皆成暑湿。
本方。加桂心。各一两。
又除湿汤。治冒雨着湿。郁于经络。血溢作衄。或脾不和。湿着经络。血流入胃。胃满吐血。
即本方。头疼。加川芎二钱。最止浴室中发衄。
肾死脏。浮之坚。按之乱如转丸。益下入尺中者死。(益。千金。作溢。)〔尤〕肾脉本石。浮之坚。则不石而外鼓。按之乱如转丸。是变石之体。而为躁动。真阳将搏跃而出矣。益下入尺。言按之至尺泽。而脉犹大动也。尺下脉宜伏。今反动。真气不固。而将外越。反其封蛰之常。
故死。
〔程〕以上真脏。与内经互有异同。然得非常之脉。必为非常之病。若未病者必病进。已病者必死。总之脉无胃气。现于三部中。脉象形容不一也。
问曰。三焦竭部。上焦竭善噫。何谓也。师曰。上焦受中焦。气未和。不能消谷。故能噫耳。下焦竭。即遗溺失便。
其气不和。不能自禁制。不须治。久则愈。
〔鉴〕三焦竭部者。谓三焦因虚竭。而不各归其部。不相为用也。
〔尤〕上焦在胃上口。其治在膻中。
而受气于中焦。今胃未和。不能消谷。则上焦所受者。非精微之气。而为陈滞之气矣。故为噫。噫。嗳食气也。下焦在膀胱上口。其治在脐下。故其气乏竭。即遗溺失便。
〔程〕内经曰。膀胱不约为遗尿。下经曰。
虚则遗尿。其气不和。则溲便不约。故遗失而不能自禁制。不须治之。久则正气复。而自愈。
案尤云。上焦气未和。不能约束禁制。亦令遗溺失便。所谓上虚不能制下者也。云不须治者。谓不须治其下焦。俟上焦气和。久相自愈。金鉴云。不须治久则愈。在善噫可也。
若遗溺失便。未有不治能愈者。恐是错简。二说并有理。然不如程之稳妥。故姑仍之。
师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热在中焦者。为坚。热在下焦者。则尿血。亦令淋秘不通。大肠有寒者。多溏。有热者。便肠垢。小肠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血。有热者必痔。
〔尤〕热在上焦者肺受之。肺喜清肃。而恶烦热。肺热则咳。咳久则肺伤而痿也。热在中焦者。脾胃受之。脾胃者。所以化水谷。而行阴阳者也。胃热则实而硬。脾热则燥而。皆为坚也。下焦有热者。大小肠膀胱受之。小肠为心之腑。热则尿血。膀胱为肾之腑。热则癃不通也。溏如之后。水粪杂下。大肠有寒。故泌别不职。其有热者。则肠中之垢。被迫而下也。下重。谓腹中重。而下坠。小肠有寒者。能腐而不能化。故下重。阳不化则阴下溜。故便血。其有热者。则下注广肠。而为痔。痔。热疾也。
〔徐〕直肠者。大肠之头也。门为肛。小肠有热。则大肠传导其热而气结于肛门。故痔。
案为坚。沈及金鉴。为腹胀坚满。不可从也。肠垢。巢源云。肠垢者。肠间津汁垢腻也。由热痢蕴积。
肠间虚滑。所以因下痢而便肠垢也。下重者。后重也。伤寒论。四逆散泄利下重。下利篇。热利下重。
白头翁汤主之。刘熙释名云。泄利下重。而赤白曰ht。是也。
问曰。病有积。有聚。有气。何谓也。师曰。积者。脏病也。终不移。聚者。腑病也。发作有时。辗转痛移。为可治。气者。胁下痛。按之则愈复发。为气。诸积大法。脉来细而附骨者。乃积也。寸口积在胸中。微出寸口。积在喉中。关上积在脐六。上关上。积在心下。微下关。积在少腹。尺中。积在气冲。脉出左。积在左。脉出右。积在右。脉两出。积在中央。各以其部处之。(。千金。
作谷。则愈之下。更有愈字。寸口积之口下。有结字。关上下。有结字。尺中下同。魏作谷。云之为字。本如此。若夫谷。乃恶木也。后人改为。遂并谷。亦改为kt。又讹为。皆误笔也。案通雅云。。即谷乃也。山海经。百kt生。荀子。五蕃。是也。○诸积大法以下。徐沈尤。别提为一条。)〔徐〕积。迹也。病气之属阴者也。脏属阴。两阴相得故不移。不移者。有专痛之处。而无迁改也。聚则如市中之物。偶聚而已。病之属阳者也。腑属阳。故相比阳。则非如阴之凝。故寒气感则发。否则已。所谓有时也。既无定着。则痛无常处。故曰辗转痛移。其根不深。故比积为可治。若气。者。谷也。乃食气也。(案三因。立气门载宿食论治。当并考。)食伤太阴。敦阜之气。抑遏肝气。故痛在胁下痛。不由脏腑。故按之则气行而愈。然病气虽轻。按之不能绝其病原。故复发。中气强。不治自愈。
〔尤〕诸积。该气血痰食而言。脉来细而附骨。谓细。而沉之至。诸积皆阴故也。又积而不移之处。
其气血荣卫。不复上行而外达。则其脉为之沉。细而不起。
故历举其脉出之所。以决其受积之处。而复益之曰。脉两出。积在中央。以中央有积。其气不能分布左右。
故脉之见于两手者。俱沉细而不起也。各以其部处之。谓各随其积所在之处。而分治之耳。
五十五难曰。积者。阴气也。聚者。阳气也。故阴沉而伏。阳浮而动。气之所积。名曰积。气之所聚。
名曰聚。故积者五脏所生。聚者六腑所成也。积者。阴气也。其始发有常处。其痛不离其部。上下有所终始。
左右有所穷处。聚者。阳气也。其始发无根本。上下无所留止。其痛无常处。谓之聚。故以是别知积聚。
邵氏明医指掌参补云。痞块多在皮里膜外。并不系肠胃间。而医者往往以峻剂下之。安能使此块入肠胃。从大便而出哉。吾见病未必去。而元气已耗。经年累月。遂至不治者多矣。历代医家。皆曰在左为死血。在右为食积。在中为痰饮。盖以左属肝。肝藏血。右属脾。脾化谷。而痰饮。则结聚于中焦也。殊不知肝脾虽左右之分。而实无界限之隔。非谓肝偏于左。而无与于右。脾偏于右。而无与于左。在左为死血。而在右独无死血乎。在中为痰饮。而左右独无痰饮乎。但在左在右在中。皆因虚之所在。而入之耳。不可以死血痰饮食积分之也。然当诊之以察其病。弦滑为痰。芤涩为血。沉实为食。三脉并见。则当兼治也。
[卷三\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论一首、脉证二十一条、方十九首
(此篇脉经接前肺痿肺痈咳嗽上气为一篇。痰饮。作淡饮。下并同。)问曰。夫饮有四。何谓也。师曰。有痰饮。有悬饮。有溢饮。有支饮。
问曰。四饮。何以为异。师曰。其人素盛今瘦。水走肠间。沥沥有声。谓之痰饮。饮后水流在胁下。咳唾引痛。谓之悬饮。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身体疼重。谓之溢饮。咳逆倚息。气短不得卧。
其形如肿。谓之支饮。(沥沥。巢源。作漉漉。气短。诸本。作短气。)〔程〕圣济总录曰。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三焦调适。气脉平匀。则能宣通水液。行入于经。化而为血。灌溉周身。若三焦气塞。脉道壅闭。则水饮停滞。不得宣行。聚成痰饮。为病多端。又因脾土不能宣达。致水饮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甚则五脏受病也。痰饮者何。以平人水谷之气。入于胃变化精微。
以充肌肉。则形盛。今不能变化精微。但化而为痰饮。此其人所以素盛今瘦。故水走肠间。沥沥作声也。
〔沈〕饮后水流在胁下者。乃饮积于胃。腠理不密。如汗。横溢胃外。流于胁下。而为悬饮。悬饮者。
犹物悬挂其处之义也。胁乃阴阳之道路。悬饮阻抑往来之气。咳则气吸吊动于胁。咳唾则引痛矣。盖脾肺之气。不能转运。饮水流行。泛于四肢皮肤肌肉之间。即当汗出而散。设不汗出。凝逆经隧。身体疼重。而为溢饮。经谓溢饮者。渴暴多饮。而溢入肌皮肠胃之外。是也。若溢出于胃。从下注上。贮于胸膈之间。壅遏肺气。上逆而内则咳逆倚息。短气不得卧。外应皮毛。肺气壅而不行。则如肿。故为支饮也。
〔鉴〕痰饮悬饮溢饮支饮。言饮病之情状也。四饮亦不外乎留饮伏饮之理。但因其流水之处。特分之为四耳。由其状而命之名。故有四也。李曰。夫饮有四。而此独以痰饮名总之。水积阴或为饮。饮凝阳或为痰。则分而言之饮有四。合而言之总为痰饮而已。
案痰本作淡。王羲之初月帖。淡闷干呕。宋黄伯思法帖刊误云。淡古淡液之淡。干古干湿之干。今人以淡作痰。以干作干。非也。而肘后方。有治痰诸方。即痰饮也。考唐惠琳一切经音义云。淡阴。谓胸上液也。医方多作淡饮。又云。痰。上音谈。下阴禁反。案痰字无定体。胸膈中气病也。津液因气凝结不散。如筋胶引挽不断。名为痰。盖痰字。始见于神农本经巴豆条云。留饮痰癖。而饮字。则见于内经刺志论云。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王注。溜饮也。又溢饮。见于脉要精微论。根据以上数义而考之。痰饮。即津液为病之总称。故本经以题篇目。而又以肠间沥沥有声为痰饮者。犹伤寒外邪之统名。而又以麻黄汤一证。呼为伤寒之类。本条痰饮。又与稀则曰饮。稠则曰痰之义亦自异。程云。痰饮。脉经千金翼。俱作淡饮。当以淡饮为是。若痰饮则稠粘。不能走肠间沥沥作声也。此说似是而却非。不知痰乃淡从者。沈千金翼。淡饮。五饮之一。与本条所谓颇异。云。大五饮丸。主五种饮。一曰留饮。停水在心下。二曰饮。水在两胁下。三曰淡饮。水在胃中。四曰溢饮。水溢在膈上五脏间。五曰流饮。水在肠间。动摇有声。(千金同。)所谓流饮。乃似本条之痰饮。巢源云。流饮者。由饮水多。水流走于肠胃之间。漉漉有声。谓之流饮。亦本条之痰饮也。
巢源云。悬饮。谓饮水过多。留注胁下。令胁间悬痛。咳唾引胁痛。故云悬饮。又云。支饮。谓饮水过多。停积于胸膈之间。支乘于心。故云支饮。案支字。徐为肺之支脉。程为支散之义。魏云。分也。尤云。
如水之有派木之有枝。并不通。今根据巢源。支。枝同。谓支撑于心膈之间。支满支结义皆同。王注六元正纪支痛云。支。拄妨也。为是。
水在心。心下坚筑。短气。恶水不欲饮。(千金。作心下坚筑筑。)〔尤〕水。即饮也。坚筑。悸动有力。筑筑然也。短气者。心属火而畏水。水气上逼。则火气不伸也。
〔徐〕脏中非真能蓄有形之水。不过饮气侵之。不可泥。
水在肺。吐涎沫。欲饮水。
〔程〕联绵不断者曰涎。轻浮而白者曰沫。涎者津液所化。
沫者水饮所内。酿于肺经则吐。吐多则津液亦干。故欲饮水。
水在脾。少气身重。
〔徐〕脾主肌肉。且恶湿。得水气。则濡滞而重。脾精不运。则中气不足。而倦怠少气。
水在肝。胁下支满。嚏而痛。
〔程〕肝脉布胁肋。故胁下支满。水在肝。则条达之性为水郁。其气上走颃颡。至蓄门而出鼻孔。因作嚏也。嚏则痛引胁肌。故嚏而痛。
水在肾。心下悸。
〔程〕水在肾。则肾气凌心。故筑筑然悸也。
夫心下有留饮。其人背寒冷如手大。(手。原本。作水。今根据诸本改订。徐沈尤。作掌。)〔尤〕留饮。即痰饮之留而不去者也。背寒冷如掌大者。饮留之处。阳气所不入也。
〔程〕诸阳受气于胸中。而转行于背。心下有留饮。则阳气抑遏而不行。故背寒冷如手大者。言其不尽寒也。
医学六要。仲景曰。心下有留饮。其人背恶寒。冷如冰。茯苓丸。(茯苓一两。半夏二两。枳壳五钱。
风化硝二钱半。共末。姜汁糊丸桐子大。姜汤下三十丸。)案此指迷茯苓丸也。而引仲景者何。又王隐君滚痰丸主疗。有脊上一条如线之寒起证。亦与此同。
留饮者。胁下痛引缺盆。咳嗽则辄已。(〔原注〕一作转甚。○案脉经。千金。作转甚。程金鉴从之。)〔程〕缺盆者。五脏六腑之道。故饮留于胁下。而痛上引缺盆。引缺盆则咳嗽。咳嗽则痛引胁下而转甚。此属悬饮。
转甚。一本作辄已。未有咳嗽而胁下痛。引缺盆辄愈也。
胸中有留饮。其人短气而渴。四肢历节痛。脉沉者有留饮。(脉沉以下。程为另条。)〔程〕胸中者。属上焦也。今为留饮隔碍。则气为之短。津液不能上潮。则口为之渴也。饮者湿类也。
流于关节。故四肢历节痛也。经曰。脉得诸沉者。当责有水。故脉沉者为水饮。
〔尤〕四肢历节痛。为风寒湿在关节。若脉不浮而沉。而又短气而渴。则知是留饮为病。而非外入之邪矣。
膈上病痰。满喘咳吐。发则寒热。背痛腰疼。目泣自出。其人振振身剧。必有伏饮。(病痰。脉经。
千金。作之病。脉经注云。目泣自出。一作目眩。)〔尤〕伏饮。亦即痰饮之伏而不觉者。发则始见也。身热背疼腰疼。有似外感。而兼见喘满咳唾。则是活人所谓痰之为病。能令人憎寒发热。状类伤寒者也。目泣自出。振振身动者。饮发而上逼液道。外攻经隧也。
案金鉴云。即今之或值秋寒。或感春风。发则必喘满咳吐。痰盛寒热。背痛腰疼。咳剧则目泣自出。咳甚则振振身动。世俗所谓吼喘病也。今验吼喘。未见振振身者。故欠字不解。盖以其有所不妥者乎。况吼喘。乃前篇肺胀中之一证。与此自异。
夫病患饮水。多必暴喘满。凡食少饮多。水停心下。甚者则悸。微者短气。脉双弦者寒也。皆大下后喜虚。脉偏弦者饮也。(千金。外台。虚下。有耳字。脉双弦以下。程为别条。金鉴同。是。沈徐。
无喜字。程魏金鉴。作大下后里虚。)〔程〕饮水多。则水气泛溢于胸膈。必暴喘满也。凡人食少饮多。则胃土不能游溢精气。甚者必停于心下而为悸。微者则填于胸膈。而为短气也。
〔鉴〕凡病患食少饮多者。为消渴病。小便不利者。为留饮。留饮者。即今之停水饮病也。
〔尤〕水溢入肺者。则为喘满。水停心下者。甚则水气凌心而悸。微则气被饮抑而短也。双弦者。两手皆弦。寒气周体也。偏弦者。一手独弦。饮气偏注也。
案徐云。有一手两条脉。亦曰双弦。此乃元气不壮之人。往往多见此脉。亦属虚。适愚概温补中气。兼化痰。应手而愈。此本于吴氏脉语云双弦者。脉来如引二线也。然与经文双弦义递别。
肺饮不弦。但苦喘短气。(苦。脉经千金。作喜。)〔尤〕肺饮。饮之在肺中者。五脏独有肺饮。以其虚而能受也。肺主气而司呼吸。苦喘短气。肺病已着。脉虽不弦。可以知其有饮矣。
支饮亦喘而不能卧。加短气。其脉平也。(卧。千金外台。作眠。)〔尤〕支饮上附于肺。即同肺饮。故亦喘而短气。其脉亦平。而不必弦也。按后十四条云。咳家其脉弦。
为有水。夫咳为肺病。而水即是饮。而其脉弦。此云肺饮不弦。支饮脉平。未详何谓。
案脉平。诸注纷坛。多属附会。尤为未详。可谓卓见矣。
病痰饮者。当以温药和之。
〔沈〕此言痰饮属阴。当用温药也。脾失健运。水湿酿成痰饮。其性属湿。而为阴邪。故当温药和之。
即助阳而胜脾湿。俾阳运化。湿自除矣。
〔魏〕言和之。则不专事温补。即有行消之品。亦概其义例于温药之中。方谓之和之。而不可谓之补之益之也。盖痰饮之邪。因虚而成。而痰亦实物。必少有开导。总不出温药和之四字。其法尽矣。
外台。引范汪。病痰者。当以温药和之。半夏汤。即千金小半夏汤。附于后。
心下有痰饮。胸胁支满目眩。苓桂术甘汤主之。(脉经。作甘草汤。)〔徐〕心下有痰饮。心下非即胃也。乃胃之上心之下。上焦所主。唯其气挟寒湿阴邪。冲胸及胁。而为支满。支者。撑定不去。如痞状也。阴邪抑遏上升之阳。而目见玄色故眩。苓桂术甘汤。正所谓温药也。桂甘之温化气。术之温健脾。苓之平而走下。以消饮气。茯苓独多。任以君也。
灵经脉篇云。包络是动。则胸胁支满。心中大动。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方
(千金。名甘草汤。)茯苓(四两)桂枝白术(各三两)甘草(二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小便则利。
圣济总录。茯苓汤。治三焦有水气。胸胁支满目眩。(即本方。)夫短气有微饮。当从小便去之。苓桂术甘汤主之。(方见上。)肾气丸亦主之。(方见妇人杂病中。)〔徐〕短气有微饮。即上文微者短气也。然支饮留饮。水在心。皆短气。总是水停心下。故曰当从小便去之。
〔尤〕气为饮抑则短。欲引其气。必蠲其饮。饮水类也。治水必自小便去之。苓桂术甘。益土气以行水。肾气丸。养阳气以化阴。虽所主不同。而利小便则一也。
案喻氏法律云。苓桂术甘汤。主饮在阳。呼气之短。肾气丸。主饮在阴。吸气之短。盖呼者出心肺。吸者入肾肝。此说甚凿矣。盖苓桂术甘。治肾阳不足。不能行水。而微饮停于心下以短气。肾气丸。治肾虚而不能收摄水。水泛于心下以短气。必察其人之形体脉状。而为施治。一证二方。各有所主。其别盖在于斯耶。
严氏济生方云。有病喜吐痰唾。服八味丸。而作效者。亦有意焉。王叔和云。肾寒多唾。盖肾为水之官。
肾能摄水。肾气温和。则水液运下。肾气虚寒。则邪水上溢。其间用山茱萸山药辈。取其补。附子肉桂。取其温。茯苓泽泻。取其利。理亦当矣。
病者脉伏。其人欲自利。利反快。虽利心下续坚满。此为留饮欲去故也。甘遂半夏汤主之。(脉经千金外台。反上。有者字。)〔魏〕病者脉伏。为水邪压溷。气血不能通。故脉反伏而不见也。其人欲自利。利反快。水流湿而就下。以下为暂泄其势。故暂安适也。然旋利而心下续坚满。此水邪有根蒂。以维系之。不可以顺其下利之势。而为削灭也。故曰。此为留饮欲去故也。盖阴寒之气立其基。水饮之邪成其穴。非开破导利之。不可也。
案金鉴云。此为留饮。欲去故也句。当在利反快之下。必传写之讹。盖此一句释上文。必非传写之讹。
甘遂半夏汤方
(外台。引千金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甘遂(大者三枚)半夏(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滓)芍药(五枚○千金作二枚外台作一两)甘草(如指大一枚炙一本作无○千金作一枚如指大。水一升煮取半升。案一本作无四字未详)上四味。以水二升。煮取半升。去滓。以蜜半升和药汁。
煎取八合顿服。(千金。作上四味以蜜半升内二药汁。合得一升半。煎取八合顿服之。案千金近是。)〔程〕留者行之。用甘遂以决水饮。结者散之。用半夏以散痰饮。甘遂之性直达。恐其过于行水。缓以甘草白蜜之甘。收以芍药之酸。虽甘草甘遂相反。而实有以相使。此(酸收甘缓。)约之之法也。灵枢经曰。约方犹约囊。其斯之谓与。
〔尤〕甘草与甘遂相反。而同用之者。盖欲其一战。而留饮尽去。因相激而相成也。芍药白蜜。不特安中。抑缓药毒耳。
脉浮而细滑。伤饮。
〔鉴〕凡饮病得脉浮而细滑者。为痰饮初病。水邪未深之诊也。李曰。饮脉当沉。今脉浮者水在肺也。
〔徐〕不曰有饮。而曰伤饮。见为外饮所骤伤。而非停积之水也。
脉弦数有寒饮。冬夏难治。
〔尤〕脉弦数而有寒饮则病与脉相左。魏氏所谓饮自寒。而挟自热是也。夫相左者。必相持冬。则时寒助饮。欲以热攻。则脉数必甚。夏则时热助脉。欲以寒治。则寒饮为碍。故曰难治。
案此条难解。金鉴改数作迟。肆矣。
脉沉而弦者。悬饮内痛。○病悬饮者。十枣汤主之。
〔鉴〕赵良曰。脉沉病在里也。凡弦者。为痛为饮为癖。悬饮结积。在内作痛。故脉见沉弦。
〔尤〕脉沉而弦。饮气内聚也。饮内聚。而气击之则痛。
〔徐〕主十枣汤者。甘遂性苦寒。能泻经隧水湿。而性更迅速直达。大戟性苦辛寒。能泻脏腑之水湿。而为控涎之主。芫花性苦温。能破水饮窠囊。
故曰破癖须用芫花。合大枣用者。大戟得枣。即不损脾也。盖悬饮原为骤得之证。故攻之不嫌峻而骤。若稍缓而为水气喘息浮肿。三因方。以十枣汤药为末。枣肉和丸以治之。可谓善于变通者矣。
十枣汤方
(外台。引千金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芫花(熬)甘遂大戟(各等分)上三味。捣筛。以水一升五合。先煮肥大枣十枚。取八合。去滓。内药末。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平旦温服之。不下者。明日更加半钱。得快下后。糜粥自养。(捣筛。太阳下编。作各别为散。快下。原本。作快之。今改。)千金云。十枣汤。治病悬饮者。若下后不可与也。凡上气汗出而咳者。此为饮也。又云。钱匕者。以大钱上全抄之。若云半钱匕者。则是一钱抄取一边尔。并用五铢钱也。
外台。深师朱雀汤。疗久病癖饮。停痰不消。在胸膈上液液。时头眩痛苦挛。眼睛身体手足。十指甲尽黄。亦疗胁下支满。饮辄引胁下痛。
即本方。用甘遂芫花各一分。大戟三分。大枣十二枚。
圣济总录。三圣散。治久病饮癖停痰。及胁支满。辄引胁下痛。(即本方。)又芫花汤。治水肿。及支满饮。
于本方。加大黄甘草五味各一两。上粗捣筛。每服三钱匕。水二盏。枣二枚。擘破。同煎至九分。下芒硝半钱。更煎一沸。去滓温服。以利为度。
宣明论云。此汤兼下水肿腹胀。并酒食积肠垢积滞。癖坚积蓄热。暴痛疟气久不已。或表之正气与邪热。并甚于里。热极似阴。反寒战。表气入里。阳厥极深。脉微而绝。并风热燥甚。结于下焦。大小便不通。实热腰痛。及小儿热结。乳癖积热。作发风潮搐。斑疹热毒。不能了绝者。
宣明论。三花神丸。治壮实人。风痰郁热。肢体麻痹。走注疼痛。湿热肿满。气血壅滞。不得宣通。
及积痰翻胃。服三丸后。转加痛闷。此痰涎壅塞。顿攻不开。再加二丸。快利则止。
本方。去大枣。加大黄黑丑轻粉。水丸。
丹溪心法。小胃丹。治胸膈肠胃。热痰湿痰。
本方。加黄柏大黄。粥丸。
嘉定县志云。唐杲字德明。善医。太仓武指挥妻。起立如常。卧则气绝欲死。杲言是为悬饮。饮在喉间。坐之则坠。
故无害。卧则壅塞诸窍。不得出入。而欲死也。投以十枣汤而平。
病溢饮者。当发其汗。大青龙汤主之。小青龙汤亦主之。(脉经千金。无大青龙汤主之六字。及亦字。千金云。范汪用大青龙汤。)〔程〕内经云。溢饮者。渴暴多饮。而易入肌肤肠胃之外也。以其病属表。故可大小青龙汤以发汗。
〔鉴〕溢饮者。饮后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壅塞经表。身体疼重。即今之风水水肿病也。
〔徐〕溢饮者。水已流行。归四肢。以不汗而致身体疼重。盖表为寒气所侵而疼。肌体着湿而重。
全乎是表。但水寒相杂。犹之风寒两伤。内有水气。故以大青龙小青龙主之。然大青龙合桂麻。而去芍。加石膏。则水气不甚。而挟热者宜之。倘咳多而寒伏。则必小青龙为当。盖麻黄去杏仁。桂枝去生姜。而加五味干姜半夏细辛虽表散。而实欲其寒饮之下出也。
大青龙汤方
(外台云。范汪溢饮者。当发其汗。大青龙汤主之。)麻黄(六两去节)桂枝(二两去皮)甘草(二两炙)杏仁(四十个去皮尖)生姜(三两)大枣(十二枚)石膏(如鸡子大碎)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多者温粉粉之。(详见于伤寒辑义。下同。)
小青龙汤方
麻黄(去节三两)芍药(三两)五味子(半升)干姜(三两)甘草(三两炙)细辛(三两)桂枝(三两去皮)半夏(半升汤洗)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外台云。千金溢饮者。当发其汗。宜青龙汤。
直指。桂术汤。治气分。
本方。去芍药五味子半夏。加白术枳壳。(出水饮门。)膈间支饮。其人喘满。心下痞坚。面色黧黑。其脉紧。得之数十日。医吐下之不愈。木防己汤主之。虚者即愈。实者三日复发。复与不愈者。宜木防己汤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汤主之。(千金。膈间下。有有字。复发下。有发则二字。去石膏上。衍汤字。)〔尤〕支饮上为喘满。而下为痞坚。则不特碍其肺。抑且滞其胃矣。面色黧黑者。胃中成聚。荣卫不行也。脉浮紧者。为外寒。沉紧者。为里实。里实可下。而饮气之实。非常法可下。痰饮可吐。而饮之在心下者。非吐可去。宜得之数十日。医吐下之。而不愈也。木防己桂枝。一苦一辛。并能行水气。而散结气。
而痞坚之处。必有伏阳。吐下之余。定无完气。书不尽言。而意可会也。故又以石膏治热。人参益虚。于法可谓密矣。其虚者外虽痞坚。而中无结聚。即水去气行而愈。其实者。中实有物。气暂行而复聚。
故三日复发也。魏氏曰。后方去石膏。加芒硝者。以其既散复聚。则有坚定之物。留作包囊。故以坚投坚而不破者。即以软投坚而即破也。加茯苓者。引饮下行之用耳。
〔鉴〕得之数十日。医或吐之不愈者。是水邪不单结在上。故越之而不愈也。或下之不愈者。是水邪不单结在下。虽竭之亦不愈也。心下痞坚。饮结在中可知。故以木防己汤。开三焦水结。通上中下之气。方中用人参。以吐下后伤正也。故水邪虚结者。服之即愈。若水邪实结者。虽愈亦复发也。即复与前方。亦不能愈。当以前方减石膏之寒凝。加芒硝峻开坚结。加茯苓直输水道。未有不愈者也。
木防己汤方
木防己(三两)石膏(十二枚鸡子大○千金作鸡子大十二枚外台作鸡子大三枚案外台似是)桂枝(二两)人参(四两)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再服。
木防己加茯苓芒硝汤方
木防己桂枝(各二两)芒硝(三合)人参茯苓(各四两)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再微煎。
分温再服。微利则愈。(案千金外台。用木防己三两。为是。千金云。一方不加茯苓。外台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深师同。)〔程〕防己利大小便。石膏主心下逆气。桂枝宣通水道。人参补气温中。正气旺则水饮不待散。而自散矣。加芒硝之咸寒。可以软痞坚。茯苓之甘淡。可以渗痰饮。石膏辛寒近于解肌。不必杂于内方。故去之。
案防己。古称木防己。分汉木而为二种者。苏敬陈藏器以后之说。太平御览。载吴氏本草曰。木防己。一名解离。一名解燕。神农辛。黄帝岐伯桐君苦无毒。李氏大寒。如葛茎蔓延如芄。白根外黄似桔梗。内黑文如车辐解。可以证矣。又案防己。散饮泄水。石膏清肺热。止喘满。桂枝人参通阳补气。若夫水邪结实者。非石膏之所能治。代以芒硝。峻开坚结。加茯苓利水道也。
心下有支饮。其人苦冒眩。泽泻汤主之。
〔程〕内经曰。清阳出上窍。支饮留于心膈。则上焦之气。浊而不清。清阳不能走于头目。故其人苦眩冒也。
〔尤〕冒者。昏冒而神不清。如有物冒蔽之也。眩者。目眩转。而乍见玄黑也。
泽泻汤方
(外台。引深师云。是本仲景伤寒论方。)泽泻(五两)白术(二两)上二味。以水二升。煮取一升。分温再服。
〔程〕白术之甘苦。以补脾则痰不生。泽泻之甘咸。以入肾则饮不蓄。小剂以治支饮之轻者。(外台。煮取一升下。有又以水一升。
煮取五合。此二汁十三字。)支饮胸满者。浓朴大黄汤主之。
〔尤〕胸满。疑作腹满。支饮多胸满。此何以独用下法。浓朴大黄。与小承气同。设非腹中痛而闭者。
未可以此轻试也。
〔鉴〕胸字。当是腹字。若是胸字。无用承气汤之理。是传写之讹。支饮胸满。邪在肺也。
宜用木防己汤葶苈大枣汤。饮满腹满。邪在胃也。故用浓朴大黄汤。即小承气汤也。
千金云。浓朴大黄汤。夫酒客咳者。必致吐血。此坐久饮过度所致也。其脉虚者必冒。胸中本有支饮。
支饮胸满主之之方。
浓朴大黄汤方
(外台。引千金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浓朴(一尺)大黄(六两)枳实(四枚○千金作四两外台浓朴枳实下俱有炙字)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温再服。
张氏医通云。此即小承气。以大黄多。遂名浓朴大黄汤。
若浓朴多。则名浓朴三物汤。此支饮胸满者。必缘其人素多湿热。浊饮上逆所致。故用荡涤中焦药治之。
支饮不得息。葶苈大枣泻肺汤主之。(〔原注〕方见肺痈中○外台。引千金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徐〕肺因支饮。满而气闭也。一呼一吸曰息。是气既闭。而肺气之布。不能如常度也。葶苈苦寒。体轻象阳。故能泄阳分肺中之闭。唯其泄闭。故善逐水。今气水相扰。肺为邪实。以葶苈泄之。故曰泻肺。大枣取其甘能补胃。且以制葶苈之苦。使不伤胃也。
〔鉴〕喘咳不能卧。短气不得息。
皆水在肺之急证也。故以葶苈大枣汤。直泻肺水也。
张氏医通云。支饮留结。气塞胸中。故不得息。以其气壅则液聚。液聚则热结。所以与肺痈同治也。
呕家本渴。渴者为欲解。今反不渴。心下有支饮故也。
小半夏汤主之。(〔原注〕千金云。小半夏加茯苓汤。○案千金。用小半夏汤。外台。
引千金云。加茯苓者是也。此注当删去。)〔沈〕此支饮上溢。而呕之方也。凡外邪上逆作呕。必伤津液。应当作渴。故谓呕家本渴。渴则病从呕去。谓之欲解。若心下有支饮。停蓄胸膈制燥。故呕而不渴。则当治饮。
〔尤〕半夏味辛性燥。辛可散结。燥能蠲饮。生姜制半夏之悍。且以散逆止呕也。
小半夏汤方
半夏(一升)生姜(半斤)上二味。以水七升。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外台。虚烦门。短剧杯水汤。方后云。方有半夏。必须着生姜。不尔戟人咽。千金云。生姜呕家之圣药。
千金云。有人常积气结而死。其心上暖。以此汤少许汁。入口遂活。(出伤寒发黄门。)千金。小半夏汤。病心腹虚冷。游痰气上。胸胁满不下食。呕逆者方。
即于本方中。加橘皮。(一方。有桂心甘草。)杨氏家藏方。水玉汤。治眉棱骨痛不可忍者。此痰厥也。(即本方。)严氏济生方。玉液汤。治七情伤感。气郁生涎。随气上逆。头目眩晕。心嘈忪悸。眉棱骨痛。
即本方。入沉香水一呷温服。
直指。半夏丸。治吐血下血。崩中带下。喘急痰呕。中满虚肿。亦消宿瘀。百病通用。
圆白半夏(刮净捶扁以生姜汁调和飞白面作软饼包掩半夏慢火炙令色黄去面取半夏为末)上末。米糊丸绿豆大。日干。每三四十丸。温熟水下。
腹满口舌干燥。此肠间有水气。己椒苈黄丸主之。
〔程〕痰饮留于中。则腹满。水谷入于胃。但为痰饮。而不为津液。故口舌干燥也。上证曰。水走肠间。
沥沥有声。故谓之痰饮。此肠间有水气。亦与痰饮不殊。故用此汤。以分消水饮。
〔尤〕水既聚于下。则无复润于上。是以肠间有水气。而口舌反干燥也。后虽有水饮之入。只足以益下趋之势。
口燥不除。而腹满益甚矣。
防己椒目葶苈大黄丸方
(千金。名椒目丸。)防己椒目葶苈(熬○千金用二两余同)大黄(各一两)上四味。末之。蜜丸如梧子大。先食饮服一丸。日三服。稍增。口中有津液。渴者。加芒硝半两。
〔程〕此水气在小肠也。防己椒目。导饮于前。清者得从小便而出。大黄葶苈。推饮于后。浊者得从大便而下也。此前后分消。则腹满减而水饮行。脾气转而津液生矣。若渴则甚于口舌干燥。加芒硝。佐诸药。以下腹满。而救脾土。
卒呕吐。心下痞。膈间有水眩悸者。半夏加茯苓汤主之。(卒。千金。作诸。据千金外台。半夏上脱小字。)〔尤〕饮气逆于胃则呕吐。滞于气则心下痞。凌于心则悸。
蔽于阳则眩。半夏生姜。止呕降逆。加茯苓。去其水也。
〔鉴〕赵良曰。经云。以辛散之。半夏生姜。皆味辛。本草。半夏可治膈上痰。心下坚呕逆眩者。亦上焦阳气虚。不能升发。所以半夏生姜并治之。悸则心受水凌。非半夏可独治。必加茯苓。去水下肾逆以安神。神安则悸愈也。
小半夏加茯苓汤方
半夏(一升)生姜(半斤)茯苓(三两一法四两○外台引千金用四两方后云仲景伤寒论茯苓三两余并同案今本千金用三两)上三味。以水七升。煮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千金注云。)胡洽。不用茯苓。用桂心四两。三因方。名大半夏汤。
千金。茯苓汤。主胸膈痰满。
于本方中。加桂心。方后云。冷极者。加附子。气满。加槟榔。
圣济总录。半夏加茯苓汤。治三焦不顺。心下痞满。膈间有水。目眩悸动。(即本方。)和剂局方。茯苓半夏汤。治停痰留饮。胸膈满闷。咳嗽呕吐。气短恶心。以致饮食不下。(即本方。)易简方。消暑丸。治伤暑发热头痛。
半夏(一斤醋五升煮干)茯苓(半斤)甘草(半斤)上为细末。以生姜汁作薄糊。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五十粒水下。
又二陈汤。治痰饮为患。或呕吐恶心。或头眩心悸。或中脘不快。或发为寒热。或因食生冷。脾胃不和。
于本方。加甘草陈皮乌梅。
直指云。暑家气虚脉虚。或饮水过多。或冷药无度。伤动其中。呕吐不食。自利不渴。此则外热里寒。
无惑乎伤暑伏热之说。非理中汤不可也。又有冷药过度。胃寒停水。潮热而呕。或身热微烦。此则阳浮外而不内。非小半夏加茯苓汤不可也。
直指。大半夏汤。治痰饮。(即本方。)假令瘦人。脐下有悸。吐涎沫。而癫眩。此水也。五苓散主之。(癫。徐沈尤魏并作颠。金鉴云。癫当是巅字。巅者。头也。文义相属。此传写讹。案作颠为是。此乃颠倒眩晕之谓。)〔尤〕瘦人不应有水。而脐下悸。则水动于下矣。吐涎沫则水逆于中矣。甚而颠眩。则水且犯于上矣。形体虽瘦。而病实为水。乃病机之变也。颠眩。即头眩。苓术猪泽。甘淡渗泄。使肠间之水。从小便出。用桂者。下焦水气。非阳不化也。曰多服暖水汗出者。盖欲使表里分消其水。非挟有表邪。而欲两解之谓。
〔鉴〕此条脐下有悸。是水停脐下为病也。若欲作奔豚。则为阳虚。当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五苓散方
泽泻(一两一分)猪苓(三分去皮)茯苓(三分)白术(三分)桂枝(二分去皮)上五味。为末。白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饮暖水。汗出愈。(白饮。外台。作水。医垒元戎。作白米饮。○详见于伤寒论辑义。)朱氏集验方。治偏坠吊疝方。
即本方。煎萝卜子煎汤调下。(吉州彭履仲方。)直指方。便毒门。五苓散。疏利小便。以泄败精。用葱二茎。煎汤调下。
得效方。小儿门。五苓散。治阴核气结。肿大钓痛。多因啼怒不止。伤动阴气。结聚不散得之。或胎妇啼泣过伤。令儿生下。小肠气闭。加以风冷。血水相聚。水气上乘于肺。故先喘。而后疝痛。外肾不硬。脐下痛楚不可忍。惟利二便则安。以木通葱白茴香食盐。煎汤调下。得小便利为效。
经验良方云。衡阳屈朝奉。治小儿上吐下泻。用五苓为末。生姜自然汁为丸。麻子大。量儿大小。米饮送下。
附方
外台。茯苓饮。治心胸中有停痰宿水。自吐出水后。心胸间虚。气满不能食。消痰气令能食。(外台。
痰饮食不消。及呕逆不下食门。引延年云。仲景伤寒论同。)茯苓人参白术(各三两)枳实(二两)橘皮(二两半)生姜(四两)上六味。水六升。煮取一升八合。分温三服。如人行八九里进之。(味下外台有切以二字。合下。有去滓二字。)〔沈〕脾虚不与胃行津液。水蓄为饮。贮于胸膈之间。满而上溢。故自吐出水。后邪去正虚。虚气上逆。
满而不能食也。所以参术。大健脾气。使新饮不聚。姜橘枳实。以驱胃家未尽之饮。日消痰气。令能食耳。
外台延年茯苓饮。主风痰气吐呕水者。(即本方。出风痰门。)又茯苓汤。主风痰气发。即呕吐欠。烦闷不安。或吐痰水者。
即本方。去枳实。
咳家。其脉弦为有水。十枣汤主之。(方见上○主之下。千金。有不能卧出者。阴不受邪故也十一字。)〔魏〕咳家专为痰饮在内。逆气上冲之咳嗽言也。故其脉必弦。无外感家之浮。无虚劳家之数。但见弦者。知有水饮在中为患也。
〔尤〕脉弦为水。咳而脉弦。知为水饮渍入肺也。十枣汤逐水气。自大小便去。
水去则肺宁而咳愈。按许仁则论饮气咳者。由所饮之物。停澄在胸。水气上冲。肺得此气。便成咳嗽。经久不已。渐成水病。其状不限四时昼夜。遇诸动嗽物即剧。乃至双眼突出。气如欲断。汗出大小便不利。吐痰饮涎沫无限。上气喘急。肩息。每旦眼肿。不得平眠。此即咳家有水之证也。着有干枣三味丸亦佳。
大枣六十枚。葶苈一升。杏仁一升。合捣作丸。桑白皮饮。下七八丸。日再。稍稍加之。以大便通利为度。
案外台。更有加巴豆牵牛五味丸。当参考。
夫有支饮家。咳烦胸中痛者。不卒死。至一百日。或一岁。宜十枣汤。(方见上○赵本。无或字。)〔徐〕夫有支饮家。乃追原之词也。谓支饮本不痛。蔓延至胸痹而痛。气上逆为咳。火上壅为烦。已有死道矣。不卒死。甚至一百日。或经年之久。其虚可知。幸元气未竭也。
原其病支饮为本。病本不拔。终无愈期。逡巡不愈。正医家以虚故畏缩。故因宜十枣汤。以见攻病不嫌峻。不得悠悠以待毙也。
〔魏〕不卒死。仲景之意。宜早治以十枣汤。至一百日或一岁。则难治矣。宜十枣汤者。宜于百日一岁之前也。若谓日久饮深。宜十枣汤。恐非圣人履霜坚冰之意。总之涵泳白文自明。
案千金。本条之后。有一条云。咳而引胁下痛者。亦十枣汤主之。不知是本经之旧文否。
久咳数岁。其脉弱者可治。实大数者死。其脉虚者必苦冒。其人本有支饮在胸中故也。治属饮家。
〔沈〕久咳数载。是非虚劳咳嗽。乃脾肺素本不足。肺气滞而不利。津化为饮。上溢胸中肺叶空窍之处。即支饮伏饮之类。内之伏饮相招。风寒袭入。内外合邪而发。世谓痰火。屡屡举发者是矣。然久咳必是邪正两衰。其脉故弱。脉证相应。故为可治。实大数者。邪热炽盛。阴气大亏。甚者必造于亡。故主死也。
脉虚者。乃上焦膻中。宗气不布。痰饮浊阴。上溢胸中。气逆上冲。所以苦冒。冒者。瞑眩黑花昏晕之类。因其人本有支饮。存蓄胸中。则当治其支饮。而咳自宁。故治属饮家。
咳逆倚息。不得卧。小青龙汤主之。
〔尤〕倚息。倚几而息。能俯而不能仰也。
〔沈〕此表里合邪之治也。肺主声。变动为咳。胸中素积支饮。招邪内入。壅逆肺气。则咳逆倚息。不得卧。是形容喘逆。不能撑持。体躯难舒。呼吸之状也。故用小青龙之麻桂甘草。开发腠理以驱外邪。从表而出。半夏细辛。温散内伏之风寒。而逐痰饮下行。干姜温肺行阳。
而散里寒。五味芍药。以收肺气之逆。使表风内饮。一齐而解。此乃寒风挟饮咳嗽之主方也。
青龙汤下已。多唾口燥。寸脉沉尺脉微。手足厥逆。气从小腹。上冲胸咽。手足痹。其面翕热如醉状。因复下流阴股。小便难。时复冒者。与茯苓桂枝五味甘草汤。治其气冲。(程本。作若面热如醉。程云。下已。
当作汗已。金鉴从之。误。)〔沈〕此下皆服小青龙汤。外邪解而里饮未除。扰动内阳之变也。表邪虽退。内饮未消。拒格胸间。心火不得下达。反刑肺金。则多唾口燥。犹如肺痿之类也。但饮为阴邪。而内僻则阳气衰微。故寸脉沉。下焦阳微。故尺脉微。而手足厥逆。因服青龙散剂。扰乱下焦。虚阳即随冲任之脉。厥而上行。故气从小腹上冲胸咽。至于手足痹而不用。真阳以挟胃热上冲。其面翕热如醉状。冲气复反下流阴股。不归肾间而行决渎。故小便难。冲气往返。扰动胸中留饮。则时复冒。故易桂苓。以逐冲气归源。五味收敛肺气之逆。
甘草安和脾胃。不使虚阳上浮。此乃救逆之变方也。
〔徐〕不堪发散动其气冲。以致肺燥。如痿而多唾。唾者其痰薄如唾也。又口燥。燥者觉口干。非渴也。下流阴股。谓浮于面之阳。旋复在两股之阴。作热气也。
桂苓五味甘草汤方
茯苓(四两)桂枝(四两去皮○千金用二两外台用一两)甘草(炙三两○千金二两)五味子(半升)上四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外台云。
以千金校之。亦脱此方。今于仲景方录附之。案今千金。载此方。可疑。)冲气即低。而反更咳胸满者。用桂苓五味甘草汤。去桂加干姜细辛。以治其咳满。
〔尤〕服前汤已。冲气即低。而反更咳胸满者。下焦冲逆之气既伏。而肺中伏匿之寒饮续出也。故去桂枝之辛而导气。加干姜细辛之辛而入肺者。合茯苓五味甘草。消饮驱寒。以泄满止咳也。
案成无己云。桂枝泄奔豚。故桂枝加桂汤。用五两。以主奔豚气。从小腹上至心者。今冲气即低。乃桂之功着矣。故去之。沈氏金鉴并云。枝走表。故去之。非。
苓甘五味姜辛汤方
茯苓(四两)甘草干姜细辛(各三两)五味子(半升)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半升。日三服。(服字。根据俞本补。)咳满即止。而更复渴。冲气复发者。以细辛干姜为热药也。服之当遂渴。而渴反止者。为支饮也。支饮者法当冒冒者必呕。呕者复内半夏。以去其水。
〔沈〕此支饮内蓄。而复发也。咳满即止。肺之风寒已去。而更发渴。冲气复发者。饮滞外邪。留于胸膈未除也。即以细辛干姜热药推之。若无痰饮内蓄。而服细辛干姜热药。助其燥热。应当遂渴。而渴反止者。是内饮上溢喉间。浸润燥热。故不作渴。但阻胸中阳气。反逆上行而冒。然冒家阳气上逆。饮亦随之而上。故冒者必呕。呕者于前去桂茯苓五味甘草汤。复内半夏。消去其水。呕即止矣。
〔尤〕所以治渴而冲气动者。惜未之及也。约而言之。冲气为麻黄所发者。治之如桂苓五味甘草。从其气而导之矣。其为姜辛所发者。则宜甘淡咸寒。益其阴以引之。亦自然之道也。若更用桂枝。
必捍格不下。即下亦必复冲。所以然者。伤其阴故也。
桂苓五味甘草去桂加干姜细辛半夏汤方
茯苓(四两)甘草细辛干姜(各二两○千金同外台作三两)五味子半夏(各半升)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半升。日三服。(服字。根据俞本补。)案金鉴。去甘草。名苓桂五味甘草去甘草去桂加干姜细辛半夏汤。未详所据。
水去呕止。其人形肿者。加杏仁主之。其证应内麻黄。以其人遂痹。故不内之。若逆而内之者必厥。
所以然者。以其人血虚。麻黄发其阳故也。
〔徐〕形肿。谓身肿也。肺气已虚。不能遍布。则滞而肿。故以杏仁利之。气不滞则肿自消也。其证应内麻黄者。水肿篇云。无水虚肿者。谓之气水。发其汗则已。发汗宜麻黄也。以其人遂痹。即前手足痹也。
逆而内之。谓误用麻黄。则阴阳俱虚而厥。然厥之意尚未明。故曰所以必厥者。以其人因血虚不能附气。故气行涩而痹。更以麻黄汤药。发泄其阳气。则亡血复汗。温气去而寒气多。焉得不厥。正如新产亡血复汗。血虚而厥也。
苓甘五味加姜辛半夏杏仁汤方
茯苓(四两)甘草(三两)五味子(半升)干姜(三两)细辛(三两)半夏(半升)杏仁(半升去皮尖)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半升。日三服。(服字。根据俞本补。)若面热如醉。此为胃热上冲熏其面。加大黄以利之。(外台醉下。有状字。)〔徐〕面属阳明。胃气盛则面热如醉。是胃气之热上熏之也。既不因酒而如醉。其热势不可当。故加大黄以利之。虽有姜辛之热。各自为功而无妨矣。
〔尤〕与冲气上逆。其面翕热如醉者不同。冲气上行者。病属下焦。阴中之阳。故以酸温止之。此属中焦。阳明之阳。故以苦寒下之。
苓甘五味加姜辛半杏大黄汤方
茯苓(四两)甘草(三两)五味(半升)干姜(三两)细辛(三两)半夏(半升)杏仁(半升)大黄(三两)上八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半升。日三服。(服字。根据俞本补。)千金方衍义云。赵以德曰。前四变随证加减施治。犹未离本来绳墨。至第五变。其证颇似戴阳。而能独断阳明胃热。乃加大黄以利之。按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为其肾虚阳气不藏。故以攻为戒。而此平昔阴亏血虚。反用大黄利之者。以其证变叠见。虽有面热如醉。而脉见寸沉尺微。洵非表邪怫郁。而为胃中热蕴无疑。竟行涤饮攻热。不以阴虚为虑。而致扼腕也。
案以上叙证五变。应变加减。其意殆与伤寒论。证象阳且之一则同。示人以通变之法也。
先渴后呕。为水停心下。此属饮家。小半夏茯苓汤主之。
(方见上。○千金外台。以此条载上文卒呕吐心下痞云云之前。似是。后呕。作却呕。)〔尤〕先渴后呕者。本无呕病。因渴饮水。水多不下。而反上逆也。故曰。此属饮家。小半夏。止呕降逆。加茯苓去其停水。盖始虽渴而终为饮。但当治饮。而不必治其渴也。
〔魏〕水停心下。阻隔正气。不化生津液。上于胸咽。故渴也。渴必饮水。水得水而愈恣其冲逆。所以先渴而后必呕也。
此属饮家。当治其饮。不可以为渴家治其渴也。
案脉经所载三条。恐本经旧文。系于脱漏。今备录于下。
脉经云。咳而时发热。脉卒弦(千金。作在九菽。)者。非虚也。此为胸中寒实所致也。当吐之。
又云。咳家其脉弦。欲行吐药。当相人强弱。而无热乃可吐之。其脉沉者。不可发汗。
又云。病患一臂不随。时复转移在一臂。其脉沉细。非风也。必有饮在上焦。其脉虚者。为微劳。
荣卫气不周故也。
久久自瘥。
[卷三\消渴小便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脉证九条、方六首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冲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不肯止。
〔鉴〕按此条是伤寒论厥阴经正病。与杂病消渴之义不同。必是错简。
喻氏法律云。消渴之证。内经有其论无其治。金匮有论有治矣。而集书者。采伤寒论厥阴经消渴之文凑入。后人不能决择。斯亦不适于用也。盖伤寒热邪。至厥阴而尽。热势入深。故渴而消水。及热解则不渴。且不消矣。岂杂证积渐为患之比乎。
寸口脉浮而迟。浮即为虚。迟即为劳。虚则卫气不足。
劳则荣气竭。(诸本。接下条为一条。今根据金鉴分出。)〔鉴〕按此条当在虚劳篇中。错简在此。寸口通指左右三部而言也。浮而有力为风。浮而无力为虚。按之兼迟。即为虚劳之诊。故主卫外营内虚竭也。
趺阳脉浮而数。浮即为气。数即消谷。而大坚。(一作紧。)气盛则溲数。溲数即坚。
坚数相搏。即为消渴。(脉经坚字。并作紧。金鉴云。而大坚句。不成文。大字之下。当有便字。必是传写之讹。魏云。大坚。即大便坚也。一作紧。非。)〔程〕趺阳。胃脉也。内经曰。三阳结谓之消。胃与大肠。谓之三阳。以其热结于中。则脉浮而数。内经又曰。中热则胃中消谷。是数即消谷也。气盛。热气盛也。谷消热盛。
则水偏渗于膀胱。故小便数而大便硬。胃无津液。则成消渴矣。此中消脉也。
外台古今录验论云。消渴病有三。一渴而饮水多。小便数有脂。似麸片甘者。皆是消渴病也。二吃食多。
不甚渴。小便少似有油而数者。此是消中病也。三渴饮水不能多。但腿肿脚先瘦小。阴痿弱数小便者。此是肾消病也。又东垣试效方云。高消者。舌上赤裂。大渴引饮。逆调论云。心移热于肺。传为膈消者。是也。以白虎加人参汤治之。中消者。善食而瘦。自汗。大便硬小便数。叔和云。口干饮水。多食饥虚。成消中者。是也。以调胃承气三黄丸治之。下消者。烦渴引饮。耳叶焦干。小便如膏。叔和云。焦烦水易亏。此肾消也。以八味丸治之。总录所谓末传能食者。必发脑疽背疮。不能食者。必传中满鼓胀。皆谓不治之证。○案据此论。本节之症。即是消中之谓。
男子消渴。小便反多。以饮一斗。小便一斗。肾气丸主之。(方见妇人杂病中。)〔程〕小便多则消渴。内经曰。饮一溲二者不治。(出气厥论。)今饮一溲一。故与肾气丸治之。肾中之气。犹水中之火。地中之阳。蒸其精微之气。达于上焦。则云升而雨降。上焦得以如雾露之溉。肺金滋润。得以水精四布。五经并行。斯无消渴之患。今其人也。摄养失宜。肾水衰竭。龙雷之火。不安于下。但炎于上。而刑肺金。肺热叶焦。则消渴引饮。其饮入于胃。下无火化。直入膀胱。则饮一斗。溺亦一斗也。
此属下消。
〔尤〕盖水液属阴。非气不至。气虽属阳。中实含水。水之与气。未尝相离也。肾气丸中。有桂附。所以斡旋肾中颓堕之气。而使上行心肺之分。故名曰肾气。不然。则滋阴润燥之品。同于饮水无济。但益下趋之势而已。驯至阳气全消。有降无升。饮一溲二而死不治。夫岂知饮入于胃。
非得肾中真阳。焉能游溢精气。而上输脾肺耶。
〔沈〕男子二字。是指房劳伤肾。火旺水亏。而成消渴者。
外台。近效祠部李郎中论云。消渴者。原其发动。此则肾虚所致。每发即小便至甜。按洪范。稼穑作甘。
以物理推之。淋饧醋酒作脯法。须臾即皆能甜也。足明人食之后。滋味皆甜。流在膀胱。若腰肾气盛。则上蒸精气。气则下入骨髓。其次以为脂膏。其次为血肉也。其余别为小便。故小便色黄。血之余也。ht气者。五脏之气。咸润者。则下味也。腰肾既虚冷。则不能蒸于上。谷气则尽下为小便者也。故甘味不变。其色清冷。则肌肤枯槁也。又肺为五脏之华盖。若下有暖气蒸即肺润。若下冷极。即阳气不能升。故肺干则热。
譬如釜中有水。以火暖之。其釜若以板盖之。则暖气上腾。故板能润也。若无火力。水气则不上。此板终不可得润也。火力者。则为腰肾强盛也。常须暖将息。其水气即为食气。食气若得暖气。即润上而易消下。亦免干渴也。是故张仲景云。宜服此八味肾气丸。又张仲景云。足太阳者。是膀胱之经也。膀胱者。是肾之腑也。而小便数。此为气盛。气盛则消谷。大便硬。衰则为消渴也。男子消渴。饮一斗。小便亦得一斗。宜八味肾气丸主之。神方。消渴人。宜常服之。
即本方。但用山茱萸五两桂附各三两。
吴氏方考云。是阴无阳而不升。阳无阴而不降。水下火上。不相既济耳。故用肉桂附子之辛热。壮其少火。用六味地黄丸。益其真阴。真阴益则阳可降。少火壮则阴自升。故灶底加薪。枯笼蒸溽。槁禾得雨。生意惟新。明者知之。昧者鲜不以为迂也。
陈氏外科精要云。一士大夫病渴。治疗累岁不安。一名医使服八味丸。不半载而疾痊。因疏其病源云。
今医多用醒脾生津止渴之药误矣。其疾本起于肾水枯竭。不能止润。是以心火上炎。不能既济。煎熬而生渴。今服此药。降心火生其肾水。则渴自止矣。
即本方。以真北五味子。代附子。圣济直指同。朱氏集验云。治消渴。八味丸。去附子。加五味子。用茧空。及茄空。煎汤下。
严氏济生方。加减肾气丸。治劳伤肾经。肾水不足。心火自用。口舌焦干。多渴而引饮。精神恍惚。面赤心烦。腰痛脚弱。肢体羸瘦。不能起止。
本方。去附子。加五味子鹿角沉香。弱甚者加附子。
方勺泊宅编云。提点铸钱朝奉郎黄沔久病渴。极疲悴。予每见必劝服八味丸。初不甚信。后累医不痊。
谩服数两遂安。或问渴而以八味丸治之何也。对曰。汉武帝渴。张仲景为处此方。盖渴多是肾之真水不足致然。若其势未至于。但进此剂殊佳。且药性温平无害也。案汉武仲景相去数百年。
盖不过一时作此杜撰之言。取信于俗士耳。
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宜利小便发汗。五苓散主之。(方见上。)〔徐〕脉浮微热。是表未清也。消渴小便不利。是里有热也。故以桂枝主表。白术苓泽主里。而多以热水助其外出下达之势。此治消渴之浅而近也。按此与上条。同是消渴。上条小便多。知阴虚热结。此条小便不利。而微热。即为客邪内入。故治法迥异。然客邪内入。非真消渴也。合论以示辨耳。
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方见上。)〔尤〕热渴饮水。热已消而水不行。则逆而成呕。乃消渴之变证。曰水逆者。
明非消渴。而为水逆也。故亦宜五苓散。
去其停水。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
渴欲饮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
〔鉴〕渴欲饮水。水入则吐。小便不利者。五苓散证也。渴欲饮水。水入则消。口干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证也。渴欲饮水。而不吐水。非水邪盛也。不口干舌燥。非热邪盛也。惟引饮不止。故以文蛤一味。不寒不温。不清不利。专意于生津止渴也。
案金鉴云。五倍子。亦名文蛤。按法制之名百药煎。大能生津止渴。故当用之。屡试屡验也。此说本于三因方。百药煎。于生津止渴固效矣。然其药出于后世。本条所用。即所谓花蛤也。○以上三条。详见伤寒论辑义。
文蛤散方
文蛤(五两○俞本作四两)上一味。杵为散。以沸汤五合。和服方寸匕。
淋之为病。小便如粟状。小腹弦急。痛引脐中。
〔徐〕淋之为病。全在下焦。故前十一篇内。言下焦有热。亦主淋闭不通。此言小便如粟状。粟者色白。而滴沥甚。则如米屑也。然气血不同。故后人有五淋之名。小腹气不和。失其浑浓之元则弦急矣。热邪上乘。则痛引脐中矣。
〔尤〕按巢氏云。淋之为病。由肾虚而膀胱热也。肾气通于阴。阴。水液下流之道也。
膀胱为津液之腑。肾虚则小便数。膀胱热则水下涩。数而且涩。淋沥不宣。故谓之淋。其状小便出少起多。小腹弦急。痛引于脐。又有石淋劳淋血淋气淋膏淋之异。详见本论。其言颇为明晰。可补仲景之未备。
案如粟状。根据巢源出少起多之语。唯言滴沥短少。如米屑耳。云色白。殆凿矣。沈程以下诸注。皆以为石淋。然以理推之。小便下砂石。不宜言如粟状。故今从徐注。
三因方云。淋。古谓之癃。名称不同也。癃者。罢也。淋者。滴也。今名虽俗。于义为得。
趺阳脉数。胃中有热。即消谷引食。大便必坚。小便即数。(程本。以此条。列于前趺阳脉浮而数云云。即为消渴之后。是。魏本细书此条于上格云云。义与前同。故未另注。)〔尤〕胃中有热。消谷引饮。即后世所谓消谷善饥为中消者。是也。胃热则液干。故大便坚。便坚则水液独走前阴。故小便数亦即前条消渴胃坚之证。而列于淋病之下。疑错简也。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必便血。
〔程〕膀胱蓄热则为淋。发汗以迫其血。血不循经。结于下焦。又为便血。(详见伤寒论辑义。)小便不利者。有水气。其人苦渴。栝蒌瞿麦丸主之。(苦。赵本作者。)〔尤〕此下焦阳弱气冷。而水气不行之证。故以附子益阳气。茯苓瞿麦行水气。观方后云。腹中温为知。
可以推矣。其人若渴。则是水寒偏结于下。而燥火独聚于上。故更以薯蓣栝蒌根。除热生津液也。夫上浮之焰。非滋不熄。下积之阴。非暖不消。而寒润辛温并行。不倍此方为良法矣。欲求变通者。须于此三复焉。
〔鉴〕其人必脉沉无热。始合法也。
〔沈〕盖本经肿论。腰以下肿者。当利其小便。而不见其方。
观此方后云。小便利腹中温为知。似乎在水肿腹冷小便不利之方。想编书者误入。俟高明细详用之。
栝蒌瞿麦丸方
栝蒌根(二两)茯苓薯蓣(各三两)附子(一枚炮)瞿麦(一两)上五味。末之。炼蜜丸梧子大。饮服三丸。日三服。不知。增至七八丸。以小便利腹中温为知。
〔程〕薯蓣栝蒌。润剂也。用以止渴生津。茯苓瞿麦。利剂也。用以渗泄水气。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焉。佐附子之纯阳。则水气宣行。而小便自利。亦肾气丸之变制也。
案渴而小便不利。故非消渴。小便虽不利。而未至溺如粟状。且无小腹急痛。故非淋也。即此治水病。渴而小便不利之方。沈氏之说似是。
小便不利。蒲灰散主之。滑石白鱼散。茯苓戎盐汤。并主之。
〔鉴〕无表里他证。小便不利者。小便癃闭病也。
〔尤〕仲景不详见证。而并出三方。
以听人之随证审用。殆所谓引而不发者欤。
蒲灰散方
蒲灰(七分)滑石(三分)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徐〕蒲灰。即蒲席烧灰也。能去湿热利小便。滑石。能通九窍。去湿热。故主之。
案蒲灰。证类本草。甄权云。破恶血。败蒲席灰也。魏氏家藏方。用箬灰。楼氏纲目云。蒲灰。恐即蒲黄粉。楼说难从。然千金有一方。附左备考。
千金。小便不利。茎中疼痛。小腹急痛。
蒲黄滑石(各等分)上二味。治下筛。酒服方寸匕。日三。(医垒元戎。治产后小便不通。密钥匙散是。)
滑石白鱼散方
滑石(二分)乱发(二分烧)白鱼(二分)上三味。杵为散。饮服半钱匕。日三服。(半钱匕。俞本。作方寸匕。)〔尤〕别录云。白鱼。开胃下气。去水气。血余。疗转胞小便不通。合滑石。为滋阴益气。以利其小便者也。
案乱发。本经。主五淋。白鱼。恐非鱼中之白鱼。尔雅。。白鱼。本经云。衣鱼。一名白鱼。主妇人疝瘕。小便不利。又南齐书。明帝寝疾甚久。敕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鱼以为治。是也。沈云。白鱼鲞。诸注并仍之。不可从。
茯苓戎盐汤方
茯苓(半斤)白术(二两)戎盐(弹丸大一枚)上三味。先将茯苓白术。煎成。入戎盐。再煎。分温三服。(先将以下十七字。原本缺。今据宋本。及徐沈尤本补之。程本金鉴。作以水五升。
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卢本。五升。作六升。)〔尤〕纲目。戎盐。即青盐。咸寒入肾。以润下之性。而就渗利之职。为驱除阴分水湿之法也。
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方见中中。)〔尤〕此肺胃热盛伤津。故以白虎清热。人参生津止渴。盖即所谓上消膈消之证。疑亦错简于此也。
喻氏法律云。按此治火热伤其肺胃。清热救渴之良剂也。
故消渴病之在上焦者。必取用之。东垣以治膈消。洁古以治能食而渴者。
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沈〕此亦非真消渴也。伤寒太阳阳明。热邪未清。故脉浮发热。渴欲饮水。胃热下流。则小便不利。故以猪苓汤。导热滋干。而驱胃邪下出也。文蛤散。猪苓散。五苓散。凡四条。编书者误入。
〔尤〕按渴欲饮水。本文共有五条。而脉浮发热。小便不利者。一用五苓。为其水与热结故也。一用猪苓。为其水与热结。而阴气复伤也。其水入则吐者。亦用五苓。为其热消而水停也。渴不止者。则用文蛤。为其水消而热在也。其口干燥者。则用白虎加人参。
为其热甚而津伤也。此为同源而异流者。治法亦因之各异如此。学人所当细审也。
[卷三\水气病脉证并治第十四] 论七首、脉证五条、方九首
师曰。病有风水。有皮水。有正水。有石水。有黄汗。风水。其脉自浮。外证骨节疼痛恶风。皮水。其脉亦浮。外证肿。按之没指。不恶风。其腹如鼓不渴。当发其汗。正水。其脉沉迟。外证自喘。石水。
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黄汗。其脉沉迟。身发热胸满。四肢头面肿。久不愈。必致痈肿。(。千金。作浮。如鼓不渴。巢源。作如故而不满又不渴。身下。脉经。千金。有体字。)〔程〕风水与皮水相类属表。正水与石水相类属里。但风水恶风。皮水不恶风。正水自喘。石水不喘。
为异耳。自唐以来。复有五水十水之说。皆由肾不主五液。脾不能行水。致津液充郭。上下溢于皮肤。则水病生矣。
〔鉴〕风水得之内有水气。外感风邪。风则从上肿。故面浮肿。骨节疼痛恶风。风在经表也。皮水得之内有水气。皮受湿邪。湿则从下肿。故肿。其腹如鼓。按之没指。水在皮里也。非风邪。故不恶风。因水湿。故不渴也。其邪俱在外。故均脉浮。皆当从汗从散而解也。正水。水之在上病也。石水。水之在下病也。故在上则胸满自喘。在下则腹满不喘也。其邪俱在内。故均脉沉迟。皆当从下从温解也。
〔尤〕正水。肾脏之水自盛也。石水。水之聚而不行者也。正水。乘阳之虚。而侵及上焦。
故脉沉迟而喘。石水。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脉沉。腹满而不喘也。
〔魏〕黄汗者。其脉亦沉迟。与正水石水。水邪在内无异也。然所感之湿。客于皮毛者。独盛于他证。故身发热。热必上炎。故胸满头面肿。湿热肆行。故四肢亦肿。久久不愈。瘀窿蕴酿。致成疮痈。溃烂成脓。必至之势也。热逼于内。汗出于外。湿瘀乎热。汗出必黄。此又就汗出之色。以明湿热之理。名之曰黄汗。
案。程读为跗。本于喻氏。盖误矣。徐云。者。浮也。近是。素水热穴论云。上下溢于皮肤。故为肿。肿者。聚水而生病也。知是肿。即水病之称耳。
巢源石水候云。肾主水。肾虚则水气妄行。不根据经络。停聚结在脐间。小腹肿大。如石。故云石水。其候引胁下胀痛。而不喘是也。脉沉者。名曰石水。尺脉微大。亦为石水。肿起脐下。至少腹垂垂然。上至胃脘则死。不治。
张氏医通云。风水者。肾本属水。因风而水积也。经云。并浮为风水。传为肿。又曰。肾风者。面庞然。壅害于言。不能正偃。正偃则咳。名曰风水。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上下溢于皮肤。故为肿。今止言外证骨节疼痛。恶风。不言肿。脱文也。皮水者。皮肤肿是也。盖肺主气。以行营卫。外合皮毛。皮毛病甚。则肺气郁。当发其汗。散皮毛之邪。外气通。而郁解矣。正水者。肾经之水自病也。经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成病。上下溢于皮肤。肿腹大。上为喘呼不得卧。标本俱病也。石水者。乃水积小腹胞内。坚满如石。经曰。阴阳结邪。阴多阳少。名石水。又曰。肾肝并沉为石水。水积胞内。下从足少阴。故不发喘。
脉浮而洪。浮则为风。洪则为气。风气相搏。风强则为隐疹。身体为痒。痒为泄风。久为痂癞。气强则为水。难以俯仰。风气相击。身体洪肿。汗出乃愈。恶风则虚。此为风水。不恶风者。小便通利。上焦有寒。其口多涎。此为黄汗。
〔鉴〕此为黄汗四字。当是衍文。六脉俱浮而洪。浮则为风。洪则为气。风气相搏之病。若风强于气。相搏为病。则偏于营。故为隐疹。身体为痒。痒者肌虚。为风邪外薄故也。名曰泄风。即今之风燥疮是也。故日久不愈。则成痂癞。痂癞。疥癣疠癞之类是也。若气强于风。相搏为病。则偏于卫。故为水气。难以俯仰。
即今之支饮喘满不得卧也。若风气两相强击为病。则为风水。故通身浮肿也。以上诸证。皆属肌表。故当发汗。汗出乃愈也。风水无汗。当以越婢汤发汗。若汗出恶风。则为表阳虚。故加附子也。若不恶风。小便通利。非表阳有寒。乃上焦有寒也。上焦有寒。惟兼病水者。不能约束津液。故其口多涎也。
何氏医碥云。恶风则虚一句。不恶风者。小便通利。上焦有寒。其口多涎。此为黄汗五句。当是错简删之。案此说未知是否。金鉴改洪肿作浮肿。巢源。有身面卒洪肿候。谓肿之盛大。金鉴误耳。
寸口脉沉滑者。中有水气。面目肿大有热。名曰风水。视人之目裹上。拥如蚕新卧起状。其颈脉动。时时咳。按其手足上。陷而不起者。风水。(脉经。千金。外台。并无蚕字。据灵论疾诊尺及水胀篇。无蚕字为是。盖因下文目下有卧蚕之语。而错误也。裹。灵枢。作窠。潘氏续焰云。窠者。窝也。聚精成窝。搏结之义。)〔尤〕风水。其脉自浮。此云沉滑者。乃水脉非风脉也。至面目肿大有热。则水得风而外浮。其脉亦必变而为浮矣。仲景不言者。以风水该之也。目窠上微肿。如蚕新卧起状者。内经所谓水为阴。而目下亦阴。
聚水者必微肿。先见于目下是也。颈脉动者。颈间人迎脉动甚。风水上凑故也。时时咳者。水渍入肺也。按其手足上。陷而不起。与内经以手按其腹。随手而起。如裹水之状者不同。然腹中气大。
而肢间气细。气大则按之随手而起。气细则按之而不起。而其浮肿则一也。
案水胀篇。以手按其腹。随手而起。如裹水之状者。水也。其身尽肿皮浓。按其腹。而不起者肤胀也。
肤胀者。寒气客于皮肤之间所致。寒气在于皮肤之间。按而散之。则不能猝聚。故而不起也。当知随手而起。为有水无气。而不起。为有气有水也。巢源。燥水。谓水气溢于皮肤。因令肿满。以指画肉上。则隐隐成文本者。名曰燥水。以指画肉上。随画随散。不成文本者。名曰湿水。盖湿水。即灵枢所谓水也。燥水。即所谓肤胀也。上条云。皮水其脉亦浮。外证肿。按之没指。而此条云。陷而不起者风水。则知皮水风水。即巢源所谓燥水。而亦肤胀之属也。尤注似疏。故详及之。
太阳病。脉浮而紧。法当骨节疼痛。反不疼。身体反重而酸。其人不渴。汗出即愈。此为风水。恶寒者。
此为极虚。发汗得之。渴而不恶寒者。此为皮水。身肿而冷。状如周痹。胸中窒不能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此为黄汗。痛在骨节。咳而喘。不渴者。此为脾胀。其状如肿。发汗即愈。然诸病此者。渴而下利。
小便数者。皆不可发汗。(酸。徐沈尤作。脾胀诸注作肺胀为解。似是。唯程魏仍旧文。本条凡五节。根据徐注而分之。)〔尤〕太阳有寒。则脉紧骨疼。有湿。则脉濡身重。有风。则脉浮体。此明辨也。今得伤寒脉。而骨节不疼。身体反重而。即非伤寒。乃风水外胜也。风水在表而非里。故不渴。风固当汗。水在表者。亦宜汗。故曰汗出即愈。然必气盛而实者。汗之乃愈。不然。则其表益虚。风水虽解。
而恶寒转增矣。故曰恶寒者。此为极虚。发汗得之。若其渴而不恶寒者。则非病风。而独病水。不在皮外。而在皮中。视风水为较深矣。其证身肿而冷。状如周痹。周痹为寒湿痹其阳。皮水为水气淫于肤也。胸中窒不能食者。寒袭于外。而气窒于中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者。热为寒郁。而寒甚于暮也。寒湿外淫。必流关节。故曰此为黄汗。痛在骨节也。其咳而喘。不渴者。水寒伤肺。气攻于表。有如肿病。而实同皮水。故曰发汗则愈。然此诸病。若其人渴而下利。小便数者。则不可以水气当汗。而概发之也。仲景丁宁之意。岂非虑人之津气先亡耶。或问前二条云。风水外证骨节疼。此云骨节反不疼。身体反重而。前条云。皮水不渴。此云渴。何也。曰。风与水合而成病。其流注关节者。则为骨节疼痛。其侵淫肌体者。则骨节不疼。
而身体重。由所伤之处不同故也。前所云皮水不渴者。非言皮水本不渴也。谓腹如鼓。而不渴者。病方外盛而未入里。犹可发其汗也。此所谓渴而不恶寒者。所以别于风水之不渴而恶风也。程氏曰。水气外留于皮。内薄于肺。故令人渴。是也。
灵周痹篇云。风寒湿气。客于外分肉之间。迫切而为沫。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则痛。痛则神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痛解则厥。厥则他痹发。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案此即历节痛风之谓。今云状如周痹者。岂谓其为走痛耶。抑与灵枢周痹异义。而谓唯其为顽痹耶。诸注无明解者何。又案金鉴以下条越婢加术汤主之六字。移本条发汗即愈之下云。
以上四证。皆初病皮毛。状类伤寒。故均以越婢加术汤主之。发汗即愈也。此说不可从。详于下条。
里水者。一身面目黄肿。其脉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
假如小便自利。此亡津液。故令渴也。越婢加术汤主之。(〔原注〕方见中风○案黄。脉经作洪。是。脉经注。
一云。皮水。其脉沉。头面浮肿。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令小便自利。亡津液。故令渴也。)〔程〕里有水则脉沉。小便不利。溢于表则一身面目黄肿。故与越婢加术汤。以散其水。若小便自利。
此亡津液而渴。非里水之证。不用越婢汤也。越婢加术汤。当在故令病水之下。
案此条诸家。并以自一身面目黄肿。至故令渴也。悉属越婢汤证。殊不知此与肠痈大黄牡丹汤条。
同为倒装法。程注义独长矣。第据脉经。黄肿。乃洪肿之讹。又据外台。引古今录验。皮水越婢加术汤主之。及脉经注文。里水亦皮水之讹。义尤明显。金鉴则不考之于古书。辄以越婢加术汤主之七字。移于前条。抑亦肆矣。或疑脉沉用麻黄之义。考本草。麻黄为肺家之专药。李氏详辨之。皮水。水气壅遏于皮肤之间。用麻黄而发之。则气行水利。而脉道开。沉乃为浮。此等之义。身试亲验。然后知经文之不我欺也。
趺阳脉当伏。今反紧。本自有寒疝瘕。腹中痛。医反下之。下之胸满短气。趺阳脉当伏。今反数。本自有热。消谷小便数。今反不利。此欲作水。
〔鉴〕赵良曰。趺阳当伏者。非趺阳胃气之本脉也。为水蓄于下。其气伏。故脉亦伏。脉法曰。伏者为水。
〔魏〕趺阳有水邪则当伏。以胃阳为水湿阴寒所固闭。故阳明之脉不出也。今反紧。不惟水盛于里。
而且寒盛于中矣。盖其人不止有水气之邪。而更兼平日有积寒疝瘕。腹中常常作痛。水邪中又兼寒邪也。医者不识其为阴寒。乃以为水邪可下。虽水下沉。而寒邪上逆。故胸满短气矣。此病趺阳脉当伏。今反数。为本自有热。然本自有热。则当消谷。小便数大便坚。
如伤寒胃实之证也。今小便反不利。则知为欲作水与湿热之邪无疑。
寸口脉浮而迟。浮脉则热。迟脉则潜。热潜相搏。名曰沉。趺阳脉浮而数。浮脉即热。数脉即止。热止相搏。名曰伏。沉伏相搏。名曰水。沉则络脉虚。伏则小便难。虚难相搏。水走皮肤。即为水矣。
〔鉴〕案此条文义不属。不释。
寸口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即恶寒。水不沾流。走于肠间。(脉经。卫气不行下。更有卫气不行四字。)〔程〕寸口以候表。弦紧为寒。寒则表气不行。不能以卫肌肤。故恶寒。气既不行。则水饮亦不宣。但走入肠间而为水。
案金鉴云。此条必有脱简。不释。考脉经寒疝篇云。寸口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卫气不行则恶寒。
紧则不欲食。弦紧相搏。则为寒疝。知此条亦宜有紧则云云语。金鉴为是。
少阴脉紧而沉。紧则为痛。沉则为水。小便即难。
〔沈〕少阴肾脉。紧则寒邪凝滞正气于内。曰紧则为痛。沉则卫气郁而不宣。三焦壅闭。水即泛滥。曰沉则为水。决渎无权。小便即难。
〔鉴〕四句文义不属。并有脱简。不释。
脉得诸沉。当责有水。身体肿重。水病脉出者死。(脉经。脉得上。有师曰二字。)〔尤〕水为阴。阴盛故令脉沉。又水行皮肤。荣卫被遏。亦令脉沉。若水病而脉出。则真气反出邪水之上。根本脱离。而病气独胜。故死。出与浮迥异。浮者盛于上。而弱于下。出则上有而下绝无也。
〔魏〕附录伤寒论一条以证之。少阴篇云。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
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夫水病患。目下有卧蚕。面目鲜泽。脉伏。其人消渴。
〔鉴〕赵良曰。内经色泽者。病溢饮。溢饮者。渴而多饮。溢于肠胃之外。又曰。水阴也。目下亦阴也。腹者。至阴之所居也。故水在腹。便目下肿也。灵枢曰。水始起也。目下微肿如蚕。如新卧起之状。其人初由水谷不化津液。以成消渴。必多饮。多饮则水积。水积则气道不宣。故脉伏矣。
〔沈〕胃中津液水饮。外溢皮肤肌肉。不溉喉舌。故作消渴。诚非真消渴也。
千金云。凡水病之初。先两目下肿起。如老蚕色。挟颈脉动。股里冷。胫中满。按之没指。腹内转侧有声。此其候也。
病水腹大。小便不利。其脉沉绝者有水。可下之。(案此条。原本接上条。今据程本金鉴。另分为一条。)〔鉴〕腹者。至阴。脾也。故病水必腹大也。水蓄于内。故小便不利也。其脉沉绝。即伏脉也。脉伏腹大。小便不利。里水已成。故可下之。十枣神之类。酌而用之可也。
〔尤〕其脉沉绝。水气瘀壅而不行。脉道被遏而不出。其势亦太甚矣。故必下其水。以通其脉。
〔徐〕水病可下。
惟此一条。沉绝二字妙。
何氏医碥云。内水腹大。小便不利。脉沉甚。可下之。
十枣汤。浚川散。神丸。禹攻散。舟车丸之类。盖亦可从小便利。亦可从大便泄也。
问曰。病下利后。渴饮水。小便不利。腹满因肿者。何也。答曰。此法当病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自当愈。(因。脉经。程本。金鉴。作阴。自当愈。千金注云。一作盈月当愈。案因肿。据答语云当病水。作阴肿。为是。)〔鉴〕病下利。则虚其土伤其津也。土虚则水易妄行。津伤则必欲饮水。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则水精输布。何水病之有。惟小便不利。则水无所从出。故必病水。病水者。脾必虚不能制水。故腹满也。肾必虚不能主水。故阴肿也。于此推之。凡病后伤津。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皆当防病水也。
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身重。千金注云。一作身肿。阴下。脉经有大字。)〔魏〕又为明水气附于五脏。而另成一五水之证。盖水邪亦积聚之类也。切近于其处。则伏留于是藏。
即可以藏而名证。
〔程〕内经曰。心主身之血脉。上经曰。水在心。心下坚筑短气。是以身重少气也。
内经曰。诸水病者。不得卧。夫心属火。水在心。则蒸郁燔烁。是以不得卧。而烦躁也。心水不应阴肿。以肾脉出肺络心。主五液。而司闭藏。水之不行。皆本之于肾。是以其阴亦肿也。
案金鉴云。其人阴肿四字。当在肾水条内。错简在此。此说有理。然程注义亦通。姑从之。
肝水者。其腹大不能自转侧。胁下腹痛。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
〔魏〕肝经有水。必存两胁。故腹大而胁下痛。少阳阴阳往来之道路。有邪窒碍。故不能自转侧。肝有水邪。必上冲胸咽。故时时津液微生。(口中有淡水之症也。)及上升而下降。小便不利者。又续通。此水邪随肝木往来升降之气。上下为患也。
〔尤〕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者。肝喜冲逆。而主疏泄。水液随之而上下也。
肺水者。其身肿。小便难。时时鸭溏。(身下。千金有体字。)〔鉴〕赵良曰。肺主皮毛。行荣卫。与大肠合。今有水病。
则水充满皮肤。肺本通调水道。下输膀胱。为尿溺。今既不通。水不得自小便出。反从其合。与糟粕混。
成鸭溏也。
〔尤〕鸭溏。如鸭之后。水粪杂下也。
脾水者。其腹大。四肢苦重。津液不生。但苦少气小便难。
〔尤〕脾主腹。而气行四肢。脾受水气。则腹大四肢重。
津气生于谷。谷气运于脾。脾湿不运。则津液不生。而少气小便难者。湿不行也。
肾水者。其腹大。脐肿。腰痛不得溺。阴下湿如牛鼻上汗。其足逆冷。
面反瘦。(反。脉经。作皮。注云。一云。大便反坚。)〔程〕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令聚水而生病。是有腹大脐肿之证也。腰者肾之外候。故令腰痛。
膀胱者。肾之腑。故令不得溺也。以其不得溺。则水气不得泄。浸渍于睾囊。而为阴汗。流注于下焦。而为足冷。夫肾为水脏。又被水邪。则上焦之气血。随水性而下趋。故其人面反瘦。非若风水里水之面目洪肿也。
〔魏〕是五水。又以分附于五脏而得名矣。但脏虽各附。而其实异其地者。不异其邪。治之者。
亦异其处者。不当易其法也。
师曰。诸有水者。腰以下肿。当利小便。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
〔鉴〕诸有水者。谓诸水病也。治诸水之病。当知表里上下分消之法。腰以上肿者。水在外。当发其汗乃愈。越婢青龙等汤证也。腰以下肿者。水在下。当利小便乃愈。五苓猪苓等汤证也。赵良曰。身半以上。
天之分阳也。身半以下。地之分阴也。而身之腠理行天分之阳。小便通地分之阴。故水停于天者。开腠理。水从汗散。水停于地者。决其出关。而水自出矣。即内经开鬼门洁净府法也。
陈氏证治大还云。凡大人小儿。通身浮肿喘急。小便不利。自下而上者。名阴水。自上而下者。名阳水。
俗名河白。用河白草。浓煎汤洗浴。此草三尖底平。叶底及梗有芒刺。阳水用无刺者。阴水用有刺者。一二浴后。而小便便利。浮肿自消。神效神效。
师曰。寸口脉沉而迟。沉则为水。迟则为寒。寒水相搏。趺阳脉伏。水谷不化。脾气衰则溏。胃气衰则身肿。少阳脉卑。少阴脉细。男子则小便不利。妇人则经水不通。经为血。血不利则为水。名曰血分。(沈际飞校本脉经。卑作革。脉经注。一云。水分。)〔程〕沉为水。迟为寒。水寒相搏。则土败矣。是以胃之趺阳脉则伏。脾之水谷则不磨。脾衰则寒内着地而为溏。胃衰则水外溢而为身肿也。少阳者三焦也。内经曰。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今少阳脉卑。则不能决渎矣。在男子。则小便不利。少阴者肾也。中藏经曰。肾者女子以包血。以其与冲脉并行。今少阴脉细。则寒气宕于胞门矣。在妇人则经水不通。经虽为血。其体则水。况水病而血不行。其血亦化为水。故名曰血分。
案沈云。卑者。即沉而弱。徐云。卑则低而弱。平脉决。荣气弱。名曰卑。王宇泰云。荣主血为阴。
如按之沉而无力。故谓之卑也。但少阳未详何部。徐云。左关胆脉也。沈云。右尺。金鉴云。左尺。然左右配位之说。仲景所未曾言。必别有所指。史记仓公传。时少阳初代。亦同。血分。诸家无明解。盖分。散也。血为水分散。流布肢体也。又有水分。附于左。
脉经云。问曰。病有血分。何谓也。师曰。经水前断后病水。名曰血分。此病难治。问曰。病有水分何也。师曰。
先病水后经水断。名曰水分。此病易治。
本事续方云。治妇人经脉不通。即化黄水。水流四肢。则遍身皆肿。名曰血分。其候与水肿。相类一等。庸医不问源流。便作水疾治之。非唯无效。又恐丧命。此乃医杀之也。宜用此方。
人参当归瞿麦穗大黄桂枝茯苓(各半两)苦葶苈(炒二分)上为细末。炼蜜丸如梧桐子大。每服十五丸。空心米饮下。渐加至二十丸。止于三十丸。每无不效者。案此方为经水不通。而发血分者设焉。若胃气衰者。宜另议方而可也。
问曰。病者苦水。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脉之不言水。反言胸中痛。气上冲咽。状如炙肉。
当微咳喘。审如师言。其脉何类。师曰。寸口脉沉而紧。沉为水。紧为寒。沉紧相搏。结在关元。始时当微。
年盛不觉。阳衰之后。荣卫相干。阳损阴盛。结寒微动。肾气上冲。喉咽塞噎。胁下急痛。医以为留饮。而大下之。气击不去。其病不除。后重吐之。胃家虚烦。咽燥欲饮水。小便不利。水谷不化。面目手足浮肿。
又与葶苈丸下水。当时如小瘥。食饮过度。肿复如前。胸胁苦痛。象若奔豚。其水扬溢。则浮咳喘逆。当先攻击冲气令止。乃治咳。咳止其喘自瘥。先治新病。病当在后。(徐本。气击。作气系。无浮咳之浮字。
当微。作尚微。沈尤并同。魏本气击。作气急。)〔沈〕此水病积寒为根。兼示误治之变也。病者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乃水肿本有之证。但病者竟不言此。反言胸中痛。气上冲胸。状如炙肉。当微咳喘。然水病不当有此而见之。故问其脉何类。
〔程〕寸口脉沉而紧。沉为水。紧为寒。水寒之气。结于关元。当其少壮之时。阳气正旺。
虽有结寒。亦为不觉。及至阳衰之后。营卫亦虚。其阳则损。其阴则盛。关元结寒。乘其阳虚而动。肾中阳气。不能以胜阴寒。寒气上冲。咽喉闭塞。胁下亦相引而急痛也。医者不求其本因寒水结在关元。见其标证面目身体。四肢皆肿。小便不利。以为水饮。而大下之。其冲气不为下止。后重吐之。非惟冲气不止。
而大吐大下。复又损其胃。而亡其津液。是以咽燥引饮也。吐下后。其阳愈虚。则不能施行便溺。其寒愈胜。则不能消化水谷。是以小便不利。而水谷不化。面目手足。犹然浮肿。复与葶苈丸下水。而浮肿小瘥。
食饮过度。则脾胃复伤。肿复如前。其实水寒结于关元而未散。寒上冲。则胸胁苦痛。象若奔豚。水扬溢。
则为浮肿喘咳也。
〔魏〕营卫。即阴阳之气也。阴气之旺。于阳气之衰。必相干凌。阳日益损。阴日益盛。
〔沉〕葶苈丸。但下水肿之标。不能除水之本。故但小瘥。而不尽彻。稍有食饮过度。肿复如前。
〔徐〕当攻击冲气令止。如痰饮门苓桂术甘汤是也。咳止。喘虽不治。而自愈矣。此乃病根甚深。不能骤除。
故须先去异病。则原病可治。故曰先治新病。病当在后。要知冲气咳喘等。皆新病也。病当在后。病字指水气言。然关元结寒。则又为水病之本矣。
案金鉴云。此条文义不属。不释。然今合数家之说而读之。则义略通。且世病水之人。多类此条证者。
安可措而不讲耶。浮咳二字。程注似未允。俟考。末二句。即首篇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病之意。脉经注云。气击不去。言邪气不去。而元气反为药所击也。
风水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汤主之。腹痛者。加芍药。
〔尤〕此条义。详痉湿篇。虽有风水风湿之异。然而水与湿非二也。
案此条校之于痉湿篇。唯湿作水为异耳。盖此后人误入者。附方所载。外台证治。的是本经之旧文。脉经。与外台同。可以证矣。
防己黄汤方
(方见湿病中。)风水恶风。一身悉肿。脉浮不渴。续自汗出。无大热。越婢汤主之。
〔沈〕此风多水少之证也。风多伤表。外应肌肉。内连及胃。故恶风一身悉肿。胃气热蒸。其机外向。不渴而续自汗出。无大热者。则知表有微热而为实也。故以麻黄通阳气而散表。石膏入胃。能治气强壅逆。
风化之热。甘草姜枣。以和营卫。若恶风者。阳弱而为卫虚。故加附子。录验加术。并驱湿矣。
〔尤〕脉浮不渴句。或作脉浮而渴。渴者热之内炽。汗为热逼。与表虚出汗不同。故得以石膏清热。麻黄散肿。
而无事兼固其表耶。
案大青龙汤。治伤寒烦躁。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治汗后汗出而喘。无大热。俱麻黄石膏。并用之剂。
而不言有渴。今验之。不论渴与不渴。皆可用。然此断云不渴者。义可疑也。以理推之。作而渴为是。下文黄汗之条。汗出而渴。脉经注云。一作不渴。而渴不渴。经有误错。是其明征也。
越婢汤方
(外台风水门。引古今录验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云。里水越婢加术汤主之。案越婢名义。详伤寒论辑义。)麻黄(六两)石膏(半斤)生姜(三两)甘草(二两)大枣(十五枚)上五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恶风者。加附子一枚。(炮)风水加术四两。(古今录验。)外台风水门。煮法后云。咳肺胀。加半夏五合。洗。一服五合。又皮水门云。古今录验。皮水。越婢汤加术主之。
煮法后云。范汪同。本出仲景伤寒论。案据外台。风水加术四两。当作皮水。
〔魏〕恶风甚者。加附子一枚。而壮阳。正所以除湿。且用其流走之烈性。以治周身之肿。凡正阳所行之地。岂水湿之邪。可留之区乎。此亦不专治水。而水治之法也。加术治风水者。必风邪轻。而水气重。
但治其表。不足以行水。加术以助水之堤防。水由地中行而奏绩矣。(案据外台。原方只五味。盖加味法。编书者采录于古今录验。故注此四字。)陈氏证治大还云。越婢汤。治脉浮在表。及腰以上肿。宜此发汗。兼治勇而劳甚。肾汗出。汗出遇风。
内不得入脏腑。外不得越皮肤。客于玄府。行于皮里。传为肿。本之于肾。名曰风水。其症恶风一身悉肿。
脉浮不渴。续自汗出。风水症。少气时热。从肩背上至头汗出。苦渴小便黄。目下肿腹中鸣。身重难行。正卧则咳。烦而不能食。
巢源。妇人香港脚候云。若风盛者。宜作越婢汤加术四两。千金。越婢汤。治风痹脚弱方。
于本方中。加白术四两。大附子一枚。注云。胡洽方。
只五味。若恶风者。加附子一枚。多淡水者。加白术四两。
圣惠方。麻黄散。治风水。遍身肿满。骨节疼。恶风脚弱。皮肤不仁。
于越婢加术附汤内。去甘草。加汉防己桑根白皮。
圣济总录。麻黄汤。治水气通身肿。
于本方中。加茯苓。
皮水为病。四肢肿。水气在皮肤中。四肢聂聂动者。防己茯苓汤主之。(外台。
引深师。聂聂。作集集。案聂聂。木叶动貌。十五难。厌厌聂聂。如循榆荚。)〔沈〕此邪在皮肤而肿也。风入于卫。阳气虚滞。则四肢肿。皮毛气虚。受风而肿。所谓水气在皮肤中。邪正相搏。风虚内鼓。故四肢聂聂动。是因表虚也。盖肺与三焦之气。同入膀胱。而行决渎。今水不行。则当使小便利。而病得除。故防己茯苓。除湿而利水。以黄补卫而实表。表实而邪不能客。甘草安土而制水邪。桂枝以和营卫。又行阳化气而实四末。俾风从外出。水从内泄矣。
巢源。水分候云。水分者。言肾气虚弱。不能制水。令水气分散。流布四肢。故云水分。但四肢皮肤虚肿。聂聂而动者。名水分也。案此条证。据巢源。即水分也。
防己茯苓汤方
(外台。引深师。名木防己汤云。本出仲景伤寒论。)防己(三两)黄(三两)桂枝(三两)茯苓(六两)甘草(二两○外台有炙字)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三服。(圣惠。治皮水一方。有桑根白皮。)外台。范汪。水防己汤。疗肿患下水气。四肢肿聂聂动。
于本方中。加生姜芍药各二两。白术三两。
里水。越婢加术汤主之。甘草麻黄汤亦主之。(外台。引范汪。
里水作皮水。又云。皮水。一身面目悉肿。甘草麻黄汤主之。二方各为一条。案外台为是。)〔鉴〕里字。当是皮字。岂有里水而用麻黄之理。阅者自知是传写之讹。皮水。表虚有汗者。防己茯苓汤。固所宜也。若表实无汗有热者。则当用越婢加术汤。无热者。则当用甘草麻当汤。发其汗。使水外从皮去也。
越婢加术汤方
(〔原注〕见上。于内加白术四两。又见中风中。)
甘草麻黄汤方
(外台。引范汪云。本出仲景伤寒论。)甘草(二两)麻黄(四两)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去上沫。内甘草。煮取三升。温服一升。重覆汗出。不汗再服。慎风寒。
千金云。有人患气急。积久不瘥。遂成水肿。如此者众。
诸皮中浮水。攻面目身体。从腰以上肿。皆以此汤发汗。悉愈方。(即本方。)济生云。有人患气促。积久不瘥。遂成水肿。服之有效。但此药发表。老人虚人。不可轻用。更宜详审。
水之为病。其脉沉小。属少阴。浮者为风。无水虚胀者为气水。发其汗即已。脉沉者。宜麻黄附子汤。浮者宜杏子汤。(气水下。魏添一病字。)〔鉴〕为气水之气字。当是风字。若是气字。则无发汗之理。且通篇并无气水之病。水之为病。其脉沉小。属少阴水也。今脉不沉小而浮。浮者为风。非少阴水也。若无水虚胀者。为风水也。风水发其汗即已。
风水脉沉者。宜麻黄附子汤汗之。脉浮者宜杏子汤汗之。
案魏气水之下。添一病字。气下为句云。无水虚胀者。所病不在水。乃气虚散漫。更不宜发汗。尤亦为气作句。以水字接下句云。无水而虚胀者。则为气病。不可发汗。水病发其汗则已。今考文义。殊不相协。又圣惠论。有气水肿。与本条所言自异。故姑仍金鉴。
麻黄附子汤方
(少阴篇。作麻黄附子甘草汤。)麻黄(三两)甘草(二两)附子(一枚炮)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温服八分。日三服。(八分。伤寒论。
作八合。)〔沈〕水病始得之源。未有不从肾虚。而受风寒。郁住卫气。胃关不利。水邪泛溢。以致通身肿满。故当补阳之中。兼用轻浮通阳。开郁利窍之剂。则真阳宣而邪自去。正谓不治水。而水自愈。今人不知通阳开窍。惟用肾气丸。阴重阳轻之剂。壅补其内。阳气愈益不宣。转补转壅。邪无出路。
水肿日增。因药误事。不知凡几矣。
外台。古今录验。麻黄汤。疗风水身体面目尽浮肿。腰背牵引髀股。不能食。
于本方中。加桂心生姜。
杏子汤方
(〔原注〕未见。恐是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沈〕脉浮者。邪居气分而属肺。详杏子汤。必以杏子为君。而杏乃专泻肺气。使肺气通调。邪去而肿自退。方虽遗失。意想可知也。
〔魏〕余谓浮者为风。仲景自言其证矣。杏子汤之方。内水湿而外风寒。其挟热者。可以用麻杏甘石也。如不挟热者。莫妙于前言甘草麻黄汤。加杏子。今谓之三拗汤矣。
案金鉴载杏子汤。即麻黄甘草杏仁三味。盖根据魏注也。
厥而皮水者。蒲灰散主之。(〔原注〕方见消渴中。)〔尤〕厥而皮水者。水邪外盛。隔其身中之阳。不行于四肢也。此厥之成于水者。去其水则厥自愈。不必以附子桂枝之属。助其内伏之阳也。蒲灰散义见前。
问曰。黄汗之为病。身体肿。(一作重。)发热汗出而渴。状如风水。汗沾衣。色正黄如柏汁。脉自沉。何从得之。师曰。以汗出入水中浴。水从汗孔入得之。宜芍桂酒汤主之。(身体肿。脉经。千金。作身体洪肿而渴。脉经注云。一作不渴。沉下。外台有也字。脉经作黄芍药桂枝苦酒汤。赵本柏作药。非。)〔尤〕黄汗之病。与风水相似。但风水脉浮。而黄汗脉沉。风水恶风。而黄汗不恶风为异。其汗沾衣。
色正黄如柏汁。则黄汗之所独也。风水为风气外合水气。黄汗为水气内遏热气。热被水遏。水与热得。交蒸互郁。汗液则黄。按前第二条云。小便通利。上焦有寒。其口多涎。此为黄汗。第四条云。身肿而冷。状如周痹。此云。黄汗之病。身体肿。发热汗出而渴。后又云。剧者不能食。身疼重。小便不利。何前后之不侔也。岂新久微甚之辨欤。夫病邪初受。
其未郁为热者。则身冷。小便利口多涎。其郁久而热甚者。则身热而渴。小便不利。亦自然之道也。
〔鉴〕黄桂枝。解肌邪以固卫气。芍药苦酒。止汗液以摄营气。营卫调和。其病已矣。李升玺曰。按汗出浴水。亦是偶举一端言之耳。大约黄汗。由脾胃湿久生热。积热成黄。湿热交蒸而汗出矣。
潘氏医灯续焰云。黄汗一证。仲景金匮要略。收入水气病中。其主治与治疸。亦自悬绝。后人以其汗黄。遂列为五疸之一。实非疸也。
黄芍药桂枝苦酒汤方
(外台。引仲景伤寒论云。备急。张文仲。千金。
古今录验。深师。范汪。经心录同。)黄(五两)芍药(三两)桂枝(三两)上三味。以苦酒一升。水七升。相和煮取三升。温服一升。当心烦。服至六七日乃解。若心烦不止者。
以苦酒阻故也。(〔原注〕一方。用美酒醯。代苦酒。○外台云。阻一作一方。用美清醯。代酒。)〔尤〕苦酒阻者。欲行而未得遽行。久积药力。乃自行耳。故曰服至六七日乃解。
〔魏〕古人称醋为苦酒。非另有所谓苦酒也。美酒醯。即人家所制社醋。即镇江红醋是也。又醋之劣者。即白酒。醋各处皆是。总以社醋入药。
何氏医碥云。水寒遏郁汗液于肌内。为热所蒸。而成黄汗。然汗出浴水。亦举隅之论耳。当推展之。
愚按。黄芍药桂枝苦酒汤。无清热去湿之品。徒取固敛。得无壅乎。此方恐是错简。终不可用。
倪氏本草汇言。四仙散。治汗出染衣。黄如柏汁。此名黄汗。其证发热汗出而渴。身体浮肿。此因出汗时。受风冷水寒之气。入于汗孔得之。宜此方。用罗勒二钱。桂枝三钱。
黄白芍药各五钱。水酒各一碗煎服。(出罗勒条。)黄汗之病。两胫自冷。假令发热。此属历节。食已汗出。又身常暮卧盗汗出者。此劳气也。若汗出已反发热者。久久其身必甲错。发热不止者。必生恶疮。若身重。汗出已辄轻者。久久必身。即胸中痛。又从腰以上必汗出。下无汗。腰髋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状。剧者不能食。身疼重烦躁。小便不利。此为黄汗。桂枝加黄汤主之。(劳气。原本。作荣气。今根据诸本改之。外台。引仲景伤寒论。物作虫。)〔程〕湿就下而流关节。故黄汗病。两胫冷。若两胫热。则属历节之病。其食已汗出。为胃气外泄。
暮而盗汗。为荣气内虚。又属虚劳之证。二者俱汗出。皆非黄汗也。欲作黄汗之证。汗出已。而热不为汗衰。
反发热。而热不止。薄于外。则销铄皮肤。故令身体枯槁。薄于里。则溃脉烂筋。故令生恶疮也。夫湿胜则身重汗出。虽湿去身轻。而正气未必不损。如此久久。必耗散诸阳。故身而胸痛。
是以上焦阳虚。则腰以上汗出。下焦湿胜。而为腰髋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状也。剧则内伤于脾。而不能食。
外伤肌肉。而身体疼重。若烦躁小便不利。则水气无从出。蕴蓄肌中。必为黄汗。
案此条义难通。今姑仍程注。金鉴云。此承黄汗。详申其证也。但文义未属。必是错简。不释。此说似是。
桂枝加黄汤方
桂枝芍药(各三两)甘草(二两)生姜(三两)大枣(十二枚)黄(二两○千金黄胆门五两)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一升。须臾饮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取微汗。若不汗更服。
〔尤〕桂枝黄。亦行阳散邪之法。而尤赖饮热稀粥取汗。以发交郁之邪。
师曰。寸口脉迟而涩。迟则为寒。涩为血不足。趺阳脉微而迟。微则为气。迟则为寒。寒气不足。则手足逆冷。手足逆冷。则荣卫不利。荣卫不利。则腹满胁鸣相逐。气转膀胱。荣卫俱劳。阳气不通。即身冷。
阴气不通。即骨疼。阳前通则恶寒。阴前通则痹不仁。阴阳相得。其气乃行。大气一转。其气乃散。实则失气。
虚则遗溺。名曰气分。(实则。徐沈作寒则。注。寒恐是实字。胁鸣。程魏。作肠鸣。是。)〔尤〕微则为气者。为气不足也。寒气不足。该寸口趺阳为言。寒而气血复不足也。寒气不足。则手足无气而逆冷。荣卫无源而不利。由是脏腑之中。真气不充。而客寒独胜。则腹满胁鸣相逐。气转膀胱。即后所谓失气遗溺之端也。荣卫俱劳者。荣卫俱乏竭也。阳气温于表。故不通则身冷。阴气荣于里。故不通即骨疼。不通者。虚极而不能行。与有余而壅者不同。阳前通则恶寒。阴前通则痹不仁者。阳先行而阴不与俱行。则阴失阳而恶寒。阴先行而阳不与俱行。则阳独滞而痹不仁也。盖阴与阳常相须也。不可失。失则气机不续。而邪乃着。不失则上下交通。而邪不容。故曰阴阳相得。其气乃行。大气一转。其气乃散。失气遗溺。皆相失之征。曰气分者。谓寒气乘阳之虚。而病于气也。
〔沈〕营卫相和。膻中宗气一转。大气乃行。
痹着之邪。相随而去。谓大气一转。其气乃散。而实者失气。邪从大便喧吹而泄。虚者遗溺。
邪从小便而去。此阳虚气滞化水。而精血为痹。故曰气分。(案此与尤注异。然义亦通。故两存之。)〔程〕此章以明水在气分之大义。以气行则水寒之气亦行。非下章结于心下。为盘为杯也。
〔鉴〕名曰气分之下。当有下条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十五字。
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桂枝去芍药加麻辛附子汤主之。(脉经。或枳术汤主之。)〔鉴〕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之十六字。当是衍文。观心下坚之本条。自知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十五字。当在上条气分之下。义始相属。正是气分之治法。必是错简在此。
桂枝去芍药加麻黄细辛附子汤方
(三因。名桂附汤。)桂枝(三两)生姜(三两)甘草(二两)大枣(十二枚)麻黄细辛各(二两)附子(一枚炮)上七味。以水七升。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分温三服。当汗出。如虫行皮中。即愈。
〔鉴〕用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者。温养荣卫阴阳。
发散寒邪之气也。
〔尤〕当汗出。如虫行皮中者。盖欲使既结之阳。复行周身而愈也。
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盘。水饮所作。枳术汤主之。(肘后。卒心痛门。作心下坚痛。大如碗。边如旋。名为气分。水饮所结。。即盘字。
外台。心痛门。引文仲亦同。下盘字。徐沈作杯。案证类本草。作枳实术汤。近是。)〔鉴〕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盘。此里水所作也。赵良曰。心下胃上脘也。胃气弱。则所饮之水。入而不消。痞结而坚。必强其胃。乃可消痞。白术健脾强胃。枳实善消心下痞。逐停水散滞气。
徐云。若盘字。乃即杯字。偶误。勿泥。盖坚大如盘。上之取义在大。边如旋杯。下之取义在圆。不应又取大字义耳。合言之。总是坚大而圆也。案此注未允。潘氏续焰云。旋。圆也。上盘字。当据肘后作碗。
盖碗高于盘。盘大于碗。谓其坚大如碗。其边如圆盘。文意始通。若仍旧文。或从徐下盘字为杯。则其义竟难解焉。
枳术汤方
(外台。引张文仲云。此张仲景伤寒论方。备急。肘后同。)枳实(七枚)白术(二两)上二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腹中软。即当散也。(外台。五升。作一斗。)〔鉴〕李曰。枳实消胀。苦以泄之也。白术去湿。苦以燥之也。后张元素治痞。用枳术丸。亦从此汤化出。但此乃水饮所作。则用汤以荡涤之。彼属食积所伤。则用丸以消磨之。一汤一丸。各有深意。非漫无主张也。
严氏济生。枳术汤。治饮癖气分。心下坚硬如杯。水饮不下。
即本方。加肉桂。附子。细辛。桔梗。槟榔。甘草。生姜。
李氏辨惑论。易水张先生枳术丸。治痞消食强胃。
枳实(麸炒黄色去穣一两)白术(二两)上同为极细末。荷叶裹烧饭为丸。如桐子大。每服五十丸。多用白汤下无时。
附方
外台防己黄汤。治风水脉浮为在表。其人或头汗出。表无他病。病者但下重。从腰以上为和。腰以下当肿及阴。难以屈伸。(方见风湿中。○脉经。其人下有能食二字。无或字。但下。有言字。外台引深师。作木防己汤云。此本仲景伤寒论方。)〔沈〕此乃湿从下受。湿多风少。故用黄实表。使水不得上溢。以防己驱除风湿。术草健脾。姜枣以俾营卫和。而湿自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