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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难知》·卷十四

元朝 此事难知 王好古 著

寻衣撮空何脏所主

寻衣撮空许学士说作肝热风淫末疾。故手为之寻衣撮空此论虽然莫若断之为肺热。似为愈矣。其人必谵语妄言。经曰肺入火为谵言兼上焦有疾肺必主之手经者上焦也。二者皆当其理果何如哉。天地互为体用。此肺之体肝之用肝主诸血。血者阴物也。此静体何以自动。盖肺主诸气为气所鼓舞。故静得动。一者说肝之用。一者说肺之体。此天地互为体用。二者俱为当矣。是知肝脏血自寅至申。行阳二十五度。诸阳用事。气为肝所使。肺主气自申至寅。行阴二十五度。诸阴用事血为肺所用。

三法五治论

若五治不分邪僻内作。工不能禁。夫治病之道有三法焉国中末也初治之道法当猛峻者。谓所用药势。疾利猛峻也。缘病得之新暴感之轻得之重。皆当以疾利猛峻之药。急去之。

中治之道。法当宽猛相济。为病得之。非新非久。当以缓疾得中之养正去邪。相兼济而治之。养正去邪者。假令如见邪气多正气少。宜以去邪药多。正气药少。凡加减药法。如此之类。更以临时对证消息。增减用药。仍根据时令行之无忌也。更加针灸。其效甚速。末治之道。法当宽缓。宽者谓药性平善。广服无毒。惟能养血气安中。盖为病证已久。邪气潜伏至深。而正气微治。故以善药广服。养正多而邪气自去。更加以针灸。其效必速。夫疗病之道。有五治法焉。和取从折属也。

一治各有五。五五二十五。治如大之属。衰于戌金之属。衰于辰。是也

一治曰和。假令小热之病。当以凉药和之。和之不已次用取。二冶曰取为热势稍大当以寒药取之。取之不已。次用从。三治曰从。为势既甚。当以温药从之。为药气温也。味随所为。

或以寒因热用。味通所用。或寒以温用。或以发汗之。不已又再折。四治曰折。为病势极甚。当以逆制之。逆制之不已。当以下夺之。下夺之不已又用属。五治曰属。为求其属以衰之。缘热深陷在骨髓间。无法可出。针药所不能及。故求其属以衰之。缘属之法。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经曰。陷下者衰之。夫衰热之法同前所云。火衰于戌。金衰于辰之类是也。

如或又不已。当广其法而治之。譬如孙子之用兵。若在山谷则塞渊泉。在水陆则把渡口。在平川广野。当青野千里。塞渊泉者刺俞穴把渡口者夺病发时。前青野千里者。如肌羸瘦弱。

宜广服大药以养正夫病有中外。治有缓急。在内者以内治法和之。

气微不和。以调气法调之。

在外者。以外治法和之。

其次大者。以平气法平之。

盛甚不已则夺其气。令其衰也。故经曰。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

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微者调治。其次平治。盛者夺之。汗者下之。

面部形色之图

察色分位坤胃(遗散至肾死)兑肺干大肠(遗散至肝死)额离心坎肾颐精明五色巽胆(遗散至脾死)震肝艮小肠(遗散至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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