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时代背景下,维护文化的多样性,保持国家或民族的个性,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新课题。本文试图在学习国内外立法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文化立法工作中的实际经验,对于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立法模式提出一些思路,以供专家、学者探讨。
一、关于“民族民间文化(folklore)”的内涵
对于那些具有民族民间特性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遗产,世界上不同国家和组织的称呼和理解不同。国际上采用主张版权保护的国家和组织通称其为“folklore(我国学者直译其为‘民间文学’,也称‘民间文学艺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以下简称《示范法条》)中指出:“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