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是我国修辞理论的发端期。虽然没有系统的专著专文,但零珠碎玉隐于经传史籍之中,细加剔择梳理,也可握其要旨。
先秦修辞论内容广博。“修辞立其诚”、“辞达而已矣”是其纲领性观点。在此观点统帅之下,各论家在具体的言语活动中有意无意表达出各自的修辞观,内容涉及修辞的原则、目的、性质、语体、风格、积极修辞与消极修辞诸多方面。现代修辞学的大部分理论领域,我们都可在先秦修辞论中找到它的源头。当然,这些内容当时不可能有科学的分类命名,但我们仍可于混沌一片中把握出各自的脉息。本文拟就文质关系、修辞效果的价值取向、修辞的实践性三方面对先秦修辞论作 一梳理。
一.文质关系上的“辞达”观
强调以内容为核心,语言形式为内容服务;主张文质相宜,言语得体,极力反对言过其实之辞,这是先秦修辞论家在文质关系上的一致倾向。
语言是思想情感的载体,先秦修辞论主张“言之有物”,要求“修辞立其诚”。《左传?昭公元年》说“言之有物”,这里的“物”,王伯祥注曰:“物,类也,言以知物,察言以知祸福之类也”。言语反映出祸福之类,亦即表达了一定的思想内容。这一观点表明先秦时期对语言交际工具的属性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周易?家人》提出“君子以言有物”即是根据语言交际工具的属性,提出的基本要求。修辞不能仅仅停留在“知物”的程度上,而要深入一步确立真实的思想感情,所以《周易?乾》明确提出“修辞立其诚”这一纲领性观点。这里的“修辞”后世一般理解为修饰文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