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国学文库
分享
  • 微信里发现点击扫一扫即可分享
评论
  • 0

《孙子兵法》道德资源对现代世界文明的价值意义

中华武德文化源远流长,初萌于炎黄氏族的融合,文明奠基于孙武。《孙子兵法》蕴含着丰富的道德资源,闪烁着中华民族伦理智慧的光辉,对现代世界文明有其重要的价值,有待于我们开发利用。从现代世界文明进步的总趋势的视角来看,开发《孙子兵法》道德资源的价值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国防安国战略的时代昭示

“安国”是《孙子兵法》的伦理大旨。“五事七计”是其安国之大经。欲安国就不能不重视养兵用战,孙子在其兵法首篇首句即指出:“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与《管子》的“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是一脉相承的。“兵”是“安国”的手段;“安国”是“兵”之目的,是最终的价值目标。所以,“安国”之日,也就是军人价值实现之时;“安国”是衡量军人价值的最高原则和最终标准。
那么,如何运用“兵”之手段实现“安国”之目的呢?孙子的“五事七计”说提出了一个大国防安国战略的思路。所谓“庙算”,就是要求战争的指导者把“五事七计”作为一个系统和整体,进而对“己”“彼”双方进行充分的理性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判断,作到“知彼知己”,而后才能确定战与不战。可见,战与不战,出于“安国”;多胜少胜,定于对“五事七计”的“庙算”。但是,“五事七计”作为“庙算”的主要内容,它首先是客观的,是存在的事实。因为只有作为这样的事实存在,才能进入“庙算”的视野,成为“庙算”的对象,进而对其作出理性的分析和判断。由此可见,创造出优于“彼”方的“五事七计”的客观存在,是赢得兵争之“胜”、从而实现“安国”的基本保障。

军事力量既是综合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又以综合国力为基础。孙子“五事七计”的“庙算”,实质上是对综合国力的估量。“五事七计”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政治、经济、军事、人才、民意、天时、地利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是两个方面:即物质要素与精神要素。因此要安邦定国,就要重视物质力和精神力的开发、建设和积累,创造出走在时代前列的综合国力;否则,综合国力落后就会被动挨打。孙子“五事七计”的“庙算”说揭示了一条具有现代价值意义的“安国”之道:这就是把国家的综合国力搞上去。由于这一安国之道超越了狭义上的军事安国观念,所以可称之为大国防安国主义。

大国防安国主义的道德内涵,即是大国防爱国主义,它所蕴含的现代价值意义就是:一个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安国”的历史责任和使命,为提高综合国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一个欲立于不败之地的国家和民族,就应重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使之都处于时代的领先地位。

当今世界,是一个充满矛盾和激烈竞争的世界。国际间的竞争,说到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致力于发展本国本民族的综合国力,尤其是经济实力。但是,由于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多极化发展趋势,使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的发展被限定在一体化的范围内,而且越来越受到一体化的制约。任何一个国家要想在一体化的范围内发展自身,就必然要为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和牺牲,不管它是否愿意这样做或者是否认识到这一点,都是无所谓的。企图靠抢占、牺牲别国的经济发展来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指导思想和行为,是注定要受到惩罚的。因为它国的稳定、发展无疑是本国稳定、发展的一个条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理应为世界经济的繁荣作出更多的贡献和牺牲,否则它的发展就要受到限制。总之,当代的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是在激烈的世界竞争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环境中实现的,只有顺应“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的时代潮流,才能更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从而达到“安国”之目的。

从精神方面表现出来的综合国力,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安国”支柱。当代世界又是一个多种文化思潮相互碰撞、激荡的世界。如果一个有着优秀文化传统的国家和民族,不能在碰撞、激荡中保持自身的优势,即使经济搞上去了,也难免要在看不见硝烟的战争中被打败。经济的、军事的侵略会威胁一个国家的安全,精神文化上的侵略也会威胁一个国家的安全,甚至比经济的军事的侵略更危险。所以,坚持大国防爱国主义战略,就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筑牢民族的精神防线,防止精神侵略,抵制精神污染,在开放中继承和发展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保持民族精神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此举应当成为大国防安国方略的重要内容。

军事领域往往是国家综合国力竞争中最激烈最敏感的领域。欲“安国”就不能不重视军事斗争。孙子的“兵者,国之大事”说,在当代仍然具有普遍的真理意义和价值意义。当今世界,是一个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的世界。新的科技成果往往最先应用于军事领域。高科技正广泛渗透于战斗力诸要素之中,对战斗力的生成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世界的面貌,而且引发了军事领域一系列惊涛拍岸的革命性变化。因此,抢占军事高科技的制高点,成为国际军事斗争的最高手段。如果说军事斗争是“安国”之大事,那么,发展军事高新技术,则是“安国”之大事中的重中之重。高新技术在军事上的广泛应用必然会大大加重战争带来的灾难。《孙子兵法·军争篇》中所谓的“军争为利,军争为危”,意在说明“利”与“危”是相伴而生的。为争利而穷兵黩武,最终导致自身灭亡的国家与民族,在世界史上并不少见。

中华武德文化史上有两句古语,一是“忘战必危”,二是“好战必亡”。尤其是在环球相对“变小”、战争的破坏力愈来愈大的当今世界,“安国”与安国际社会融为一体,安己之国与安人之国相辅相成,国际社会的安全度以每个国家的安全系数为条件。因此,孙子“军争为危”命题的真理性,越来越具有普遍的、现实的意义,应引起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的高度重视。

应当看到,在高技术战争的烽火台上,一只蝴蝶煽动起来的火星,有可能引发全球性的灾难;但是,完全可以预见,灭亡的首先是它自己。当代中国的军事“安国”之策,就是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因此,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化,重视“科技强军”,加强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提高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则是实现“安国”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中国为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更大、更多贡献在道义上的责任和使命。

二、朴素人道主义的合理内核

我曾经在拙文《孙子军事伦理思想研究》[1]中说:从军事伦理文化的视角来看,《孙子兵法》可以说是一部军事仁学,朴素的军事人道主义则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而“惟人是保”——一个朴素人道主义的命题,则是《孙子兵法》“军事仁学”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内含着“以人为本”的伦理精义。

孙子的朴素军事人道主义,不仅蕴含着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伦理精义,而且揭示了人道主义的一般内涵和本质特征,对全人类的人道主义建设都具有普遍的价值意义,至今仍闪烁着时代的伦理光辉。我们相信,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孙子军事人道主义的合理内核会越来越被更多的国家、民族和人民所认同。

孙子朴素军事人道主义现代价值意义,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从集体权利的意义上体现人道精神。重视集体性的人权,把国家、人民的生存权放在人权的首位,重视集体的价值,重视作为集体性的生存权利的实现和保护,是《孙子兵法》军事人道主义最重要的合理内核,其伦理精神主要有二:

首先,从本国的集体性的人道关怀出发重视军人的价值,把国家、民族和人民的生死存亡问题放在养兵用战的首位。《孙子兵法》所谓的“兵者,国之大事也”,意在强调,国家与民族的生死存亡问题,是第一位的;而“兵者”则是重中之重的大事。正如唐代大诗人杜甫歌颂军人曰:“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命运,系于一身之戎装。所以.在战争和战争的根源依然存在的条件下,重视军队建设,无疑具有最高、最现实的人权、人道意义。

其次,《孙子兵法》不仅重视对本国集体性的军事人道主义关怀,而且更具有人道意义的是出于对他国、他城等集体性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关注着敌国、他国的生存权利,以期将军事人道主义关怀倡扬到最高的理想境界。如《兵法》中指出:“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谋攻篇》)此“五全”即是出于“全”他人之国的具有集体意义的人道主义关怀。

总之,《孙子兵法》的“国之大事”和“五全”之说,是以维护和尊重集体的生存权利为基础的,它蕴含着一条具有普遍意义的人道主义伦理原则,即:彻底的人道主义没有国界;集体性的人道关怀高于一切。这是《孙子兵法》朴素军事人道主义中最具有中国传统军事伦理文化精义和现代价值的思想,是当今世界人道主义与人权思潮中很值得借鉴,吸收和融合为时代潮流的重要源泉之一。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具有最终的目的意义。但是,要实现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首先重视集体的生存和发展。因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2]但是,如果不首先把手段作为目的去实现,目的就无法实现。《孙子兵法》所渭的“五全”之说。其“为上”的判断标准即明确揭示了,整体性的生存权不仅高于战争胜负的功利价值,而且高于个体的生存权。

这一伦理精神的时代启示即是:集体性人权绝对高于个体性人权,整体性的大仁大义的人道关怀绝对高于个体的人道需要;实现二者在集体“为亡”原则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应是科学人道主义的重要内容和特征。所以,当我们强调个人的权利、尊严、价值时,就应当把集体的尊严、权利、价值放在第一位。同理,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要享受到自己应有的权利,得到人道的关怀,那么首先就应当重视国家和民族的权利。中国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所提出的“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就是把“三权”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并且把族权放在第一位。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向全世界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权利的实现,正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中华民族族权的实现为前提的。很显然,没有国家、民族和集体作保障的个人,是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人道主义关怀的。所以,当我们讲到人权时,科学人道主义的伦理原则告诉我们,应当在集体性人权状况的前提下来认识个人的人权;并且应当把集体性人权状况作为衡量人道主义文明程度的首要尺度。

《孙子兵法》把集体性的人道关怀放在至上(即“为上”)地位的思想,还蕴含着更深层次的人道主义的伦理关怀。这就是,当一个国家有必要把自身的人道主义的价值观向国际社会辐射时,首先应从对方的集体性的人道需要出发,尊重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与发展权利,尊重其荣誉、尊严和价值观,把人道关怀优先施于这个国家、民族的整体,只是在不影响集体性人道关怀的前提下,尽其所能地帮助、支持和满足个人的人道需要。

《孙子兵法》的另一可贵之处,就是提出了“上下同欲”的思想。所谓“上下同欲”,从本质上说,应是以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为前提的。但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统治阶级之间存在着根本利益上的差异、矛盾和冲突,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上下同欲”,是不容易的。不过,这并不是说没有可能性。将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的,—般说来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当外敌入侵、国家和民族处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爱国主义可以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二是让人民群众讲话,吸收其合理的成份,从一定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的愿望;三是让人民群众能够生存下去和安居乐业。总之,要实现“上下同欲”,就要从整体性、广泛性的意义上对人民群众实行人道主义的关怀。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孙子兵法》的“上下同欲”说,蕴含着朴素的民族、民主、民权和民生观念,这同样是具有整体性意义的人道主义关怀。

2、重视人的权利,一切从人的生存和发展出发,把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和最终的目的

孙子军事人道主义的全部出发点和归宿,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之,这就是“唯人是保”(《地形篇》)。所谓“唯人是保”,就是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军队和军人的唯一宗旨,一切军事决策与行动均应建立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以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为根本标准。尽管孙子讲“唯人是保,而利合于主,国之宝也”,但是“唯人”的思想表明了“利合于主”是处于服从地位的。

春秋战国时期,军人的“安国保民”观念是高于“忠君”的。孔子的“仁战”说,老子的战争“罪恶”论等,都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孙子之所以强调“利合于主”,只是因为君主是国家的代表。如果换个角度来思考,倘若君主不能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个“主”是否值得保呢?按照孙子的逻辑,似乎应是否定的。所谓“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司马法·仁本第一》)与后来孟子的“民贵君轻”、墨子的“兼爱”“非攻”说等,都与孙子的“唯人是保”具有同样的军事人道主义层面上的意义。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的有两点:

其一,关于孙子时代所谓的“人”的历史局限性问题。史学家、思想家有过一说,即春秋时期的“人”是指奴隶主,而奴隶只不过是会说话的工具,不属于人的范畴。此说正误姑且不论,只就《孙子兵法》中频繁地使用“人”与“民”的概念来看,“人”与“民”是可以通用的;“唯人是保”一说中所谓的“人”,似是一个人类学的概念,并非是仅仅单指具有奴隶主身份之“人”,而应当是泛指一切客观存在着的人,即包括所谓的“大人”,也包括“小人”。

由此可见,孙子所谓的“唯人是保”,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民本主义的道德律令,而应是一个重要的“以人为本”的“仁本主义”的命题,具有更广泛的人道主义内涵。它要求,不仅要爱本国人民,而且要保护敌国和他国的人民;不仅要爱本军士卒,作到“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而且也要善俘安降,对俘虏做到“卒善而养之”;在法纪面前要人人平等,赏罚严明,并且还要做到“三令五申”和先“亲服”而后教之、罚之等;要善于“伐谋”、“伐交”,不仅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本军兵力的损耗,同时又要尽量地减少对敌军的杀伤,将战争的灾难控制在最小的程度。

其二,关于“民”是手段还是目的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仅仅把民作为手段,而不是作为目的。我认为,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种观点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实质;但是,也不全然。从伦理意义上来说,民本的手段性中就蕴含着民本的目的性。倘若不把民作为目的来保护,电就很难实现“民”这一手段的生存与发展。犹如引水载舟一般,倘若不把引水作为一个中介性的目的来实现,载舟之最终目的就缺少实现其自身的手段。

总之,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作为手段意义上的保民爱民,是具有一定目的意义的。手段的目的性与目的之手段性如同一块硬币的两面,是不可分离的。所不同的只是在于能否把保民利民作为最终的目的来实现。孙子的军事人道主义固然也含有把人作为手段的思想,如“爱卒”、“善卒”、“上下同欲”等,目的是为了用战。但是,用战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这就是“唯人是保”。也就是说,“保人”(即“保民”)是唯一的目的。从“唯一”的意义上来看,孙子朴素的军事人道主义蕴含着一个重要的合理内核,这就是:“以人为本”,一切军事活动都应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军事人道主义的最高法则。

概而言之,《孙子兵法》军事仁本主义思想的时代启示是:既要重视国家、民族等集体性的人道关怀,又要关注个人的生存、发展等权利;但是,集体性的人权和人道关怀高于个体性的人权和人道需要。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的辩证统一,应是科学人道主义的基本内核。

三、走向世界和平的理性选择

“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略思想,体现了道德目的与道德手段的统一。但是,孙子时代,“不战”是手段,“屈人”是目的;且多是在局部的、偶然的条件下才有实现其统一的可能。当今时代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为实现二者的统一在更宏阔的范围内提供了条件;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正在发生变化,维护世界和平的因素正在不断增长,“不战”的目的性日益显现,血与火的战争有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向威慑战、信息战、虚拟战转化。“不战而屈人之兵”将在更高的价值意义上,成为当今世界走向和平、合作、发展的理性选择。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孙子军事伦理思想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孙子兵法·谋攻篇》中说“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是孙子军人价值观的核心。一般说来,军人价值的实现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表现在血与火的战场上;另一种是不经过流血战争,通过威慑和伐谋战略而御敌、退敌或制敌,在这种情况下,军人的价值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而孙子却尚后者。在他看来,不经过流血战争而能征服或慑服敌人,正是军人价值最高、最理想、最完美的实现形式。这说明,孙子的战争观已超越了战争的本身,在更高的理性层面上进入了“仁本”主义的伦理境界。在这一境界的界碑上,深深镌刻和闪烁着中国传统军事伦理精神和时代道德光辉的四个大字:爱好和平。

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价值观,是建立在对现实战争灾难的深刻理性反思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与孙子同时代的老子、孔子等思想家,都有崇尚和平止息战争的思想。老子诅咒战争,说“兵者不祥之器”。所谓“不祥”,按照老子的说法,一是害民,“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道德经·三十章》);二是害己,“兵强则灭”(《道德经·七十六章》),“好战”必然要走向它的反面——“亡”。但老子也不是完全反对一切战争,对于那种“为客”而“不为主”的防御之战,“哀兵必胜”的不得已之战,他还是积极主张的。其主导思想很明确,这就是为了和平,为了保存自身,虽战亦可。孔子比老子进了一步,他看到了战争的不可避免性,认为,要避免战乱,就要使战争向有序化发展。为此,就要树立一个而且只能是唯一的一个统一发布战争命令的最高权威,这就是“征伐白天子出”;舍此,大抵都应归类于非正义的战争。可见,孔子的战争伦理观蕴含着对“和平统一”的向往和追求。

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军人价值观,比老子、孔子对和平的向往和追求的价值观有更高的道德意义。因为孔子的“征伐自天子出”一说,虽然给战争冠以正义的性质,但它毕竟还是要用武力去“征”和“伐”的。而孙子的“不战而屈人之兵”说,则是希望不用任何武力征伐而能御敌、退敌、胜敌,诚如孙子所说:”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谋攻篇》)此说看起来近乎幻想,其实,从局部战争来看,无论是在孙子之前还是在孙子之后,都具有现实的意义,而且也曾被大量的现实所证明。孙子的这一军人价值思想,体现了道德之手段(不战)与道德之目的《利可全)的统一。所谓“善之善者也”即是这种“全胜”战略的价值的评价,其含义有二:一是说这种策略是最高的最具有价值意义的选择;二是说这种“全胜”正是军人价值最高、最完美、最理想的实现形式。而一旦全面达到了这种完美的理想境界,军人(军队)也就进入了超越“本我”的崭新发展阶段。

《孙子兵法》把“和平”与“强兵”结合起来的构想,实际上就是一种“和平威胁”战略。“和平威胁”战略有可能会产生两种效应:一是刺激军队和武器装备的发展,谁的武力强大,谁就可以不受制于人甚至可以制人,即所谓的“战胜而强立”;二是制止武备竞赛,因为武器装备发展到一定程度,强大的武器杀伤力造成的破坏作用,必然使军争走向它的反面,即愈来愈强化人类制止和反对战争、追求和维护和平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在当今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军事领域的情况下,战争所带来的可能是全人类的不幸。任何一个想从战争中获取利益的国家,它就不能不考虑战争有可能会使它失去更多的利益。
因此,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和平”内核,在当代军争中将越来越被重视,越来越具有道德的手段性和道德的目的性相统一的意义。“不战”的目的性将日益被国际社会所认同。特别是信息武器投入战争,有可能使传统的硬杀伤向软杀伤转化;由以往的“消灭敌人,保存自己”转变为控制敌人,保卫和平。同时,运用信息武器更有利于进行伐谋、攻心,为“不战而屈人之兵”从理想转化为现实提供了更充分的条件;甚至交战双方运用“虚拟战争”的形式一决雌雄,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总之,战争推动着军备竞争,军备竞争导致人类对和平的追求;武器装备现代化的程度越高,人类向往和平的呼声也就越高。从本世纪前期的45年大战阶段到中期的45年冷战,再到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近百年的历史揭示了一条军事斗争发展规律:人类必将通过“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战略,走向世界和平。

注释:

[1]拙文原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5期。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4页。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发布,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进行举报或反馈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

四库全书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