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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儒学的现代转化问题——评现代新儒家的儒学转化观

作者:陈寒鸣
作为中国文化传统之核心的儒学能否由传统而向现代转化?倘有此可能,将如何转化?这问题与中国文化发展方向密切相关。当人们思考中国传统文化命运以及中国未来文化发展时,总无法回避儒学传统的现代转化问题。唯其如此重要,自上世纪20年代中西文化论战以来,中国的知识者、尤其是思想性的学人就一直在殚精竭虑地研讨此问题,提出各种各样的观点,并因之而展开多次思想交锋、学术争鸣。迄今为止,这问题仍是思想界、学术界争论的重要焦点之一。当代新儒家尤其对此表现出极大热情;尽管在理论体系的建构上,他们始终未能突破传统儒学“内圣外王”的思维模式,且以继承和发扬儒家传统的“内圣成德之教”,实现“精神超越”作为其终极关怀,但他们又并未因此而忽视对“外王事功”的现实关怀,而是试图通过对传统儒学的重新诠释赋予“外王事功”以现代的文化内涵,为由“内圣”开出“新外王”、发展科学与民主提供理论依据。因此,我们站在21世纪新时代的基点上重新思考儒学的现代转化问题时,应把当代新儒家的儒学转化观作为讨论的重点。

一、

当代新儒家最为注重“内圣”,有极为明显的道德人文主义思想倾向,但他们也很重视对现实的关怀,他们提出儒学的转化问题就表明了其对当代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的关切。他们或者从儒学的本质上寻找实现儒学转化的内在根据,或者从儒学与西学融合的角度寻找儒学转化的进路。总之,当代新儒家纷纷就儒学现代转化问题提出各自的思想主张,而其中最具特色的则是所谓“儒体西用”说、“返本开新”说、“良知自我坎陷”说和“儒家传统认同”说。诸说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当代新儒家在如何实现儒学现代转化问题上所作的努力。

从儒学现代转化角度首先提出“儒体西用”说作为其理论根据的是贺鳞先生。他在1941年8月《思想与时代》第一期上发表的《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一文,首先提出了儒学的转化问题。他在该文中说:“儒家思想的新开展”是指出儒家思想从“传统”向“现代以及今后的发展而言”,也就是指儒家之学由传统向现代转化的问题。他之所以着力他一出这个问题,是针对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由于“西洋文化之输入”所引起的猛烈的文化冲击使“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生活上失掉了自主权,丧失了新生命”这样一种历史文化背景而发的,旨在回应这场“文化危机”的挑战。但如何实现“儒家思想的新开展”呢?他说:

假如儒家思想能够把握吸收、融会、转化西洋文化以充实自身、发展自身,则儒家思想便生存、复活,而有新的开展。

可见提出“儒家思想的新开展”,正如其自述“不是建筑在排斥西洋文化上面,而乃建筑在彻底把握西洋文化上面”,通过“融会吸收西洋文化的精华与长处”来“充实”和“发展”儒学自身的目的在于“争取文化上的独立与自主”的问题,归结为儒学究竟能否有“新开展的问题”,又把儒学能否有“新开展的问题”归结为“儒化西洋文化是否可能,以儒家精神为体以西洋文化为用是否可能的问题”。总之,在贺鳞先生看来,面对西学东来的冲击,儒学欲求得“文化上的独立与自主”,关键在于儒学要有“新的开展”,而儒学能否有“新的开展”关键又在于能否“儒化西洋文化”、能否“以儒家精神为体以西洋文化为用”即能否坚持“儒体西用”。这就是贺氏在儒学现代转化问题上的基本思路和基本主张。
贺麟先生的这种“儒体西用”说有何特点?它与19世纪后期洋务派的“中体西用”论又有何异同?就“体”而言,无论是“儒体”,或者还是“中体”,都是指儒家的孔孟之迹,或如贺氏所言乃“孔孟的真精神”,但在具体内涵上又不尽相同:洋务派强调的“中体”是儒家倡导的纲常名教,他们将之视为“治国之道”、“成圣”之“本”,故称之为万世不变的“道本”;而贺麟先生的“儒体”则是指儒家的人生观、道德观和宗教观,注重其内在的精神层面,认为它自有“其指导人生,提高精神生活,发扬道德价值的特殊效准、独立领城”,必须通过“融会吸收西洋文化的精华与长处”来“充实”和“发展”其自身,这使他所说的“儒体”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化,不断更新的。就“用”而言,详务派指的是西学的“器物”之“用”,是无“体”之“用”,这“用”是用来“应世事”的,或者说是在当时特定社会条件下,为挽救统治危机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权宜之计;而贺麟先生所提出的“用”则是涵盖西学之“体”的“用”,即体现西方近代精神的哲学、宗教、艺术和科学技术等,故其所说的“西用”应该理解为融会着西学之精神而又能为我所用之“用”,这就使其强调的“儒体”不再僵化地固守着儒学传统教条,而能够顺应时代发展之大势而吸纳了近代西学中科学、民主、自由、平等及注重法制等要素,由此而使被其视为“体”的儒学实已获得了创新性发展。这样比较性地看来,洋务派的“中体西用”论是一种体用二元的文化观,它强调并彰显着中、西文化的对抗性,而其所言“用”不过是用来应付由西学东来所发生的“大变局”的工具而已,这与其说是有学理价值的文化观,还不如就其本质而将之看作一种应对时局的文化策略,故其代表性言论有谓:“今运会所遭,酌中证外,名虽变而实不易。”(1) 而贺麟先生的“儒体西用”说则是一种体用不二的文化整体观,它强调中、西文化的相容性和互补性,其所说的“用”不是用来抵制、对抗西学,而是用来“充实”和“发展”儒学自身的,故而全然不同于洋务派的“中体西用”论,贺氏的“儒体西用”说实乃一种旨在发展儒学,使这一历史悠久、传统根基深厚的中国古老思想能够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向现代转化的开明的文化主张。贺麟先生据此提出儒学由传统向现代转化“所须取的路径”:一是“以西洋之哲学发挥儒家之理学”;二是“吸收基督教之精华以充实儒家之礼教”;三是“领略西洋之艺术以发扬儒家之诗教”,从而使儒学“循艺术化、宗教化、哲学化之途径迈进”。他尤为重视西方哲学与儒家理学的“会合融贯”,认为这能够“使儒家的哲学内容更为丰富,系统更为谨严,条理更为清楚,不仅可作道德可能之理论基础,且可奠科学可能之理论基础”。这说明贺氏已经充分注意到“融会”西方哲学与实现儒学由传统转向现代型态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

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关于儒学现代转化问题的探讨有了新的重大进展。以唐君毅、牟宗三、钱穆、方东美诸先生为代表的新儒家所完成的一系列著作、论文及讲演都在不同程度、不同角度地涉及到这共同主题;或者说,他们实际都是以此问题为重心来展开其各自的学术理论研究,并提出各自学说思想体系的。其中尤以牟宗三先生提出的儒学“三统”说(又称“返本开新”说、“良知自我坎陷”说)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

众所周知,根据现代新儒家的观点,传统儒学本质上是“内圣外王”之学:“内圣”在于“成德”,“外王”在于“事功”。如何由“内圣成德之教”开出“外王事功”之业?传统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诸儒有所谓“圣”而“王”之说,他们大多主张由“内圣”直接开出“外王”,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理学诸儒特别推重《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以之为“初学入道之门”、“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对此,清代四库馆臣曾经很尖锐地指出:“治平之道,其理虽具于修齐,其事则各有制置,此犹土可生禾、禾可生谷、谷可为米、米可为饭,本属相因。然土不耕则禾不长、禾不获则谷不登、谷不舂则米不成、米不炊则饭不熟,不能追溯其本,谓土可为饭也。”(2) 这是对理学家重“内圣”而轻“外王”,认为可以由“内圣”直接开出“外王”的辛辣批评。牟宗三先生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注意到传统儒学“内圣”强而“外王”弱的思想局限,故而试图另觅新径开辟出由“内圣”通向“外王”的道路。牟氏所提出的儒学“三统”说(即“返本开新”说和“良知自我坎陷”说)就充分反映了他们在这方面所作的艰辛努力。

牟宗三先生的儒学“三统”说是作为现代新儒家的历史使命而提出来的,此说包括着“道统之肯定”、“学统之开出”和“政统之继续”三方面相互有机联系着的内容。(3) 所谓“道统之肯定”,就是“肯定道德宗教之价值,护住孔孟所开辟之人生宇宙之本源”;“学统之开出”,就是“转出‘知性主体’以融纳希腊传统,开出学术之独立性”;“政统之继续”,就是“由认识政体之发展而肯定民主政治之必然”。(4) 根据牟氏所作的解释,我们似乎可以这样来理解:“道统之肯定”就是要肯定传统儒学的“内圣成德之教”,并以之作为中华民族赖以安身立命之地和中华文化得以延存、发展私光大的基础;“学统之开出”和“政统之继续”就是要把传统儒学的“内圣成德之教”精神具体贯彻落实到知识层面和政治局面上来,而从现代化的要求来讲,就是要成就民主和科学。这也就是现代新儒家所要开出的“新外王”。由于“道统之肯定”属于“内圣成德”,重在“承续”,故而是一种“返本”性的工作,而“学统之开出”、“政统之继续”则均属具有新时代内涵和新时代特征的“外王事功”,重在“开创”,故而是一种“开新”性的工作。这样,牟宗三先生的儒学“三统”说就又被称为“返本开新”说。

怎样“开新”?牟宗三先生提出“良知自我坎陷”说来加以具体阐明。所谓“良知自我坎陷”说是一种从儒学内部具体探索由“德性主体”转出“知性主体”和“政治主体”的进路,并据之发展出现代的科学与民主的儒学转化理论。这是对“返本开新”说的具体贯彻落实。此说中的所谓“良知”,就是“德性主体”,而所谓“坎陷”则含有“下落”、逆转、否定诸义,故而“良知自我坎陷”说可以理解为“德性主体”(“良知”)在肯定知识价值的前提下,能够通过自我否定“转而为逆其自性之反对物”。(5) 这个由“德性主体”逆转出来的“反对物”就是“知性主体”。为什么要“自我坎陷”呢?据牟氏解释,历史地看,传统儒学中的“德性主体”是“与物无对”的“无执”,一直居于优先地位,而“知性主体”则是“与物有对”的“有执”,一直居于从属地位。为了由“德性主体”转出“知性主体”来,“德性主体”就必须由“无执”“下落而陷于有执”,“不这样地坎陷则永无执,亦不能成就为知性‘认知主体’”。(6) 由此可见,“良知自我坎陷”是通过调整“德性主体”与“知性主体”原来的“隶属关系”来凸显“知性主体”的地位,以实现“知性”的转出;而“知性”的转出、“知性主体”的建立则是发展科学的“内在根据”。至于现代化所要求的民主,也同样需要通过“良知自我坎陷”,由“德性之知”转出“政治主权”,使人民自觉其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独立地位和主体地位,从而为发展民主提供“内在根据”。这是牟宗三先生为由“内圣”一线开出“新外王”,实现儒学由传统而向现代转化提出的一种新理论,它反映了牟氏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对现实问题的深刻关切。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杜维明、刘述先、成中英等为代表的当代新儒家对于儒学由传统而向现代转化问题的探讨,基本上是顺承着上述诸说的基本理路展开的。不过,他们不再像其先辈唐君毅、牟宗三等那样顽固坚持反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政治原则立场,而是在肯认现、当代中国确实存在着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的西化论、以持守儒学基本信念为主要特质的三大既对峙而又互动的思潮的前提下,从分析这三大思潮关系入手来探析儒学现代转化问题,并依据着各自的学术背景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提出各具特色的学说思想,而总体言之,他们的思想又确实有相当创获,在一定意义上表现出现代新儒学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格。杜维明先生提出的“儒家传统认同”说就是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例证。

杜维明先生的“儒家传统认同”说乃由“文化认同”论转化而来。所谓“文化认同”是指一定民族历史文化客观存在着的内在统一性,其核心是对这文化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认定和认同。因此,我们可以把杜氏此说大体理解为通过对“儒家传统”这一文化型态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认定与认同来把握以儒学为内核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内在统一性。问题在于究竟何谓“儒家传统”?其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又是什么?杜维明先生认为,儒学内部有两个传统,一是“儒教中国”,另一是“儒家传统”;前者是“以政治化的儒家伦理为主导思想的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及其在现代文化中的各种曲折表现。这也是国内一般所理解的封建遗毒”;后者则“既成为中国学术思想的主流和中国知识分子的共信,又通过各种渠道渗入到民族文化的各个阶层”,因此是“中国民族文化的构成要素,在人伦日用之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文化结构来看,“儒教中国”主要属于“社会风俗习惯”的文化层次,其“既有形式”虽然“随着专制政体和封建社会的解体”而“丧失”,但它“在政治文化中仍发生消极作用”,“目前应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仍有所反映。而“儒家传统”与“儒教中国”“既不属于同一类型的文化现象,又不属于同一层次的价值系统”,它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就是“孔孟之道所体现的人文精神”。“儒家传统”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基础”,也是“使得中华民族‘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泉源活水”。(7)

必须指出,杜维明先生的“儒家传统认同”说主要是针对着“五四”以来自由主义西化论者一再鼓倡的反传统主义、历史虚主义思潮而发的。他们“把传统文化等同于封建遗毒”,对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认为“现代化必然和传统决裂”,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就只能全盘西化、甚至完全美国化,并要以“现代西方文化的标准为标准”。有鉴于此,杜维明先生郑重提出“文化认同”问题,旨在表明“从‘文化认同’的角度来检视我们的民族性格、社会心理和价值取向,就不能武断地判决传统文化为封建遗毒”,就“不能以西方现代文化标准为标准”,“更不能盲目的反传统”。(8)由此可见,杜氏“儒家传统认同”说是当代新儒家试图通过对“儒家传统”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的认定,从中寻找出儒学由传统而向现代创造性转化的“泉源活水”的一种理论探索,也是他们试图通过对“批判地继承”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重新诠释来回应自由主义西化论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反传统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所做的一种富有积极价值意义的努力。
二、
上述现、当代新儒家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社会条件下提出的四种儒学现代转化理论,实际表明其在儒学由传统而现代转化问题上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进路:

一是“儒化”西学的进路,这是通过“融会”西学来“充实”和“发展”“儒学”的进路。其实质是援“西”入“儒”;用贺麟先生的话说,就是“以西学发挥儒家之理学”。他认为援“西”入“儒”“不仅可作道德可能之理论基础,且可奠科学可能之理论基础”。平心而论,这只是贺氏一厢情愿的主观设想。实际上,按照他“儒化”西学的思路是不可能既“作道德可能之理论基础”,又“奠科学可能之基础”的。因为他所说的“可作道德可能之基础”者,同现、当代其他新儒家一样,无非是指在返回儒家原典的基础上道德本体(亦称“道德的形上学”)之重建。其目的在于说明人的道德实践之所以能实现内在精神超越的根据,指出这种内在精神超越的进路就在于通过自我人格的完善和内在精神情境的提升。显然,这只是一种内省的主观进路。科学的理论基础是唯物论和辩证法,它以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和规律性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认为人能通过现实的物质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来达到对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和规律性的认识与把握,并据之而进一步展开现实的物质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以不断促进自由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的进步。这无疑是一种合乎事物运动规律的外向型的客观进路,同贺麟先生所说的通过“道德的形上学”之重建以既“作道德可能之理论基础”、又“奠科学可能之理论基础”的内向型主观进路属于本质有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事实上,贺氏提出的“儒化”西学或援“西”入“儒”也绝非要使儒学民主化和科学化,而仅仅只是要使儒学更加思辨化。他曾自谓:“儒家思想”与西方基督教一样,自“有其指导人生,发扬道德价值的特殊效准,独立领城”,故而“无须求其科学化”。(9)所以,循着“儒化”西学的进路,儒学只能走向思辨化、宗教化,而绝不可能走向民主化和科学化。除了为传统儒学多少增添些“西学”的哲学性、宗教性、艺术性内容外,又如何能够超迈出传统圈子而实现现代化呢?因此,贺麟先生所提出的“儒化”西学的进路并未能够具体解决如何由“儒家精神”开出具有现代性社会和现代性文化内涵的科学与民主这样一个时代课题。这说明此种“儒化”西学的进路是不可能真实实现儒学由传统而向现代转化的。

二是“内圣成德”的进路,这是通过“道德的形上学”之重建实现儒学自我转化的进路。以牟宗三先生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是按照传统儒家“内圣外王”的思维模式来建构其“新儒学”思想体系的。正如牟氏高足蔡仁厚在《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中所说:“以内圣为本质,以外王表功能”,这正代表了他们的基本思想。他们认为,“内圣”是“外王”的根据,而“外王”则是“内圣”的体现。根据这思路,所谓“内圣成德”的进路实即“外王事功”必须由“由圣成德”入,由“内圣成德之教”开出具有现代文化内涵的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来。问题在于“内圣成德之教”究意能否开出具有现代文化内涵的科学与民主之“新外王”?这就需要对牟宗三先生所谓“内圣成德之教”的性质做番辨析了。按:传统儒家所说的“内圣”是指个人的道德修养,而“外王”则指通过个人道德实践将这种道德修养应用到社会政治局面上。这本为一种平实的“修己治人”的理论。牟宗三先生却把这套原本比较平实的理论思辨化了。他从“终极存在”的意义上把传统儒学的“内在道德性”向超越的局面提升,使原来有限的“内在精神”升华、膨胀为无限的“外在超越”,从而达到“即内在即超越”的精神境界。这也就是宋明理学家所执着追求的“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即人即天”的“天人合一”的终极境界。牟氏将这终极境界称之为“道德的宗教”,它表现了现、当代新儒家对于“终极存在”的执着追求和热切关怀,而其实质所流露出来的乃是一种宗教感情,具有信仰主义的思想特点。宗教信仰主义与现代的科学、民主本是两种夕寸立的思想体系和文化型态:前者以对先验存在的信仰代替对客观实践经验与知识的追求,以思想独断代替思想自由;后者则尊重实践检验、尊重知识、尊重个性,主张思想自由。现代科学与民主同宗教信仰毫无共同之处,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从学理上看,“内圣成德”的进路是根本不可能开出现代科学与民主来的。但牟宗三先生硬是认为“内圣成德之教”能够开出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其理由是“内圣成德”所固有的“内庄道德性”具有发展科学与民主的“内在要求”。为了使这种“内在要求”得以实现,他指出关健在于“良知自我坎陷”,以为这样一来就能够把“内在道德性”所蕴含的发展现代性科学与民主的“内在要求”突显出来,由“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这实际是把由传统的“内圣成德之教”开出现代性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问题简约化地归结为“道德主体”在结构上的自我调整,或者说,把现代性的科学与民主这一“新外王”之开出归结为“道德主体”的重建。那么,“道德主体”能够通过“自我坎陷”或能够进行结构上的自我调整与重建而使现代性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突显出来吗?牟氏对此并未作进一步说明。事实上,他根本就无法作出任何进一步的说明,因为这只是他个人的一种主观构想。这与贺麟先生“儒化”西学的进路一样,属于内省的主观进路,缺乏客观的根据。

三是“文化认同”的进路,这是通过对儒学内部不同价值系统的分疏和定位来实现儒学自我更新的进路。具体地说,就是通过对“儒家传统”及其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亦即儒学“人文精神”)的认同来实现儒学的转化。因此,所谓“文化认同”的进路,说到底不过就是由“儒家传统”作为入路,由“儒家传统”开出“人文精神”来的进路。众所周知,人文主义本是西方走出中世纪的时代精神象征,属于近代的文化内涵。由“儒家传统”开出“人文精神”,就是承认在儒学内部蕴含着向现代转化的精神资源。毫无疑问,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确蕴涵着尚待我们去开掘的有价值的思想遗产,通过对他们的批判改造是可以作为建设现代文化的精神资源的。但问题并不在于儒学内部有无可作为向现代转化的精神资源,而在于对于这些精神资源究竟应该如何去开掘、定位和作出比较科学、也比较符合历史事实的价值判断。

为了开掘这种精神资源,杜维明先生特地从儒学内部分疏出“儒家传统”来。据其诠释,这个“儒家传统”是由非政治化的具有“自觉反思”意识儒家群体组成的。他以“创造人文价值”作为自己的思想传统,从根本上区别于“以政治化的儒家伦理为为主导的中国传统封建社会意识形态”,此亦被其称之为“儒教中国”,为了说明这一点,他列举了这个儒家群体的代表人物,如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周敦颐、张载、二程、朱熹、王阳明等等自先秦以迄清季,代有传人。问题是:中国儒学发展史上,是否有过一个如杜维明先生所说不“以政治化的儒家伦理为主导”的超“封建意识形态”的“儒家传统”?杜氏的说法究竟是否符合历史事实?

先看看儒学的本质特征。儒学是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的总称,它经历了产生、发展、演变和衰颓的漫长历史过程。尽管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儒学有不同的思想、理论表现形式,但其作为中国思想文化传统的核心并一直居于封建社会统冶思想的地位则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事实。儒学以重人事、尚伦理而著称于世。从其创立之日起,就与中阎古代的宗法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并且随着由宗法而家族一一宗族的社会政治变迁,儒家的思想、理论也与之相应地发展变化,不断改变自己的内容和形式以适应历代统冶者和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的需要。所以,伦理与政治的一体化乃是儒学的本质特征。孔子本人就是伦理与政治一体化的首倡者。他据《鲁史》而作《春秋》,所重在“正名分”,严君臣、父子、夫妇、尊卑、贵贱、男女、长幼之序,旨在“拨乱反正”,恢复周礼、匡扶周室,故其以“继周室”自命,自称:“吾志在《春秋》。”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10)所谓“乱臣贼子”就是捐那些僭越名份的人。这说明《春秋》是孔子贯彻其伦理一一政治一体化意图的一部儒家经典。在“仁”与“礼”的关系上,孔子贵“仁”,但更重“礼”,其言有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11);“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12)凡此皆充分显示了孔子伦理思想的强烈政治意识。

后世儒者尽皆如此。譬如,汉代儒宗董仲舒是“独尊儒术”的始作俑者,深为汉武帝所倚重,成为中国儒学史上最早的“帝王师”。他的《春秋繁露》专以发挥孔子《春秋》“正名份”之义,把孔子的“三正”(父子亲、夫妇别、君臣严)发展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进而又用阴阳五行说对此“三纲”说进行理论上的诠释和论证,从而使封建伦理纲常系统化、政治化,为大一统的君主专制政治和封建等级制度提供理论根据。又如,宋明理学家重纲常、辨义理、别王霸、明天理人欲之分的根本标准,认为“君臣父子,定位不易,事之常也。”(13)其社会政治含义在于论证封建纲常的绝对性和永恒不变性。在这方面,朱熹集其大成。他不但从天理论的高度论证封建纲常的绝对性和永恒不变性,而且还专门撰写《资治通鉴纲目》发挥孔子《春秋》“正名份”之义,宣扬封建“正统”思想,用以辨证闰、明顺逆、诛篡弑、定尊卑。他说:“《春秋》大旨,其可见者,诛乱臣,、讨贼子,内中国、外夷狄,贵王贱伯而已。”(14)由此当不难发现朱熹编篆《资治通鉴纲目》的意图同孔子作《春秋》的“大旨”是完全一样的。其间存在如此密切的内在有机联系,难怪朱熹要被尊奉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圣人了。

总之,伦理一一政治一体化是儒家的思想传统,孔子开其端、董仲舒继其后,宋明理学诸儒张其军而朱熹集其大成。伦理一一政治一体化是儒学的本质特征,也是儒学之所以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理论根据。从这个意义上说,杜维明先生对“儒教中国”的诠释的确切合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况。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在“儒教中国”的系统之外再另立一个“儒家传统”呢?究其本意,是为了挺立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的儒家群体的“人文精神”。这固为美善之意,但由于他把这种“儒家传统”的“人文精神”看成是“中华民族‘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泉源活水”,是超越时空、贯穿今古而又生生不息的儒家生命之流,充分体现了“儒家传统”精神的超越性,故其这方面所作的探究实质是要重建儒家的新道统。然而,历史地看,在伦理一一政治一体化的格局下,儒家“道统”素来与“政统”、“治统”相关联,又哪有什么超越性可言?杜氏意欲建构所谓儒家的新道统是否能够成为现实,能不能如其所愿地打破“儒教中国”伦理一一政冶一体化的格局而具有起超越性?这些都是难解之题。

再从“儒家传统”之“人文精神”的具体内涵及其价值判断来看。学界曾有一种很流行的观点,就是把儒学视为“人学”,把孔子的“仁者爱人”看作是“人文主义精神”的充分体现。这就极自然地把“人文精神”作为儒家的基本思想传统。杜维明先生在其一系列论著中对坚持把“孔孟之道所体现的人文精神”作为“儒家传统”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这就将那流行观点理论化和系统化了。但问题的焦点在于究竟什么是儒家的“人文精神”?如何判断其价值取向?对于这样的问题与其像杜氏那样通过纯思辨性论析来作出其主观意向性甚强的种种结论,还不如拿历史事实来说活。孔子以来的儒家学者确实重人事、讲“人学”,晚明儒学殿军刘宗周还专门著述过一部《人谱》。然而,儒家所讲论的人绝非有独立人格、平等观念、自主意识和自由精神的“自我”,而是把人看作伦理的化身,当作现实社会伦理一一政治网络结构中的组成要素,任何人不仅在这结构中都只是处于其特定位置,而且还必须绝对服从这结构,切实履行这结构要求着的与其所处身份性地位相适应的道德义理。孔子重“正名”;孟子讲人、禽之辨;荀子尚“礼”;董仲舒发为“三纲”之论;宋明诸儒提出“天理”论,认为君臣父子,人无所逃乎天地之间;……这就是“儒家传统”的“人文精神”,这就是儒家所谓“人学”。总之,在儒家看来,人的价值并不在于实现“自我”而仅仅在于服从伦理一一政治体化的既存社会结构,并竭尽全力地去实现这结构所赋予给他的道德义务。就此而言,儒家不是在提倡“人文”,而是在强调“伦文”;不是在提倡个性解放,而只是在鼓扬个性伦理化:亦即按照血缘关系及以之为核心形成发展起来的社会群体性网络关系来确立每个社会成员在社会群体、尤其是宗法一一宗族等级制度中的应有地位。群体意识过度强烈,个人观念徘徊歧路,这确乎是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特质之一。(15)这是有史为证的。如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16),就是把“仁”、“人”与“亲亲”一体化,而“亲亲”则无疑是就现实社会中的血缘关系而言的。“仁者人也”,这里的“人”决不是具有独立个性、自我人格意志的人,而是伦理性的人,自然要以血缘关系的“亲亲为大”了。宗法等级制度就是建立在这种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所以墨子批评孔子的“仁”是“亲亲有差,尊贤有等”,是专讲“亲疏尊卑之异”。(17) 这说明孔子以至整个儒家所说的“人”是伦理性的人,具有十分鲜明的宗法等级的品格。唯其如此,孔子所说的“仁者爱人”决非一视同仁地去爱一切人,而是“爱有差等”,因人的等级而异。这样,认为孔子的“仁者爱人”体现了“人文精神”的观点,只能是把这种所谓的“人文精神”理解成为一种等级性的“人文精神”。这不仅与西方近代的人文主义把人看作是人格一律平等的“自然人”有本质区别,而且依靠如此“文化认同”的进路是绝对开不出现代民主的。

三、
上述分析表明,当代新儒家所提出的关于儒家由传统而现代转化的不同进路,其主观意图上洋溢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感情,但其观念、主张本身又具有十分明显的主观性质,既不符合史实,也难以切实可行。究其原因,除了他们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炽烈感情外,更由其文化保守主义立场出发而始终执着的坚持着道统的文化观。

所谓“道统”的文化观,就是把文化的发展看作是“圣道”的传承;而“圣道”的传承又被归结为“圣人”“精神生命”的展现。这样,社会历史的发展就可以不受任何社会历史的制约,而自有其发展的道路,这就是从思想到思想、从文化脉络到文化现象,它超越时空、贯穿古今,自成系统。用这样一种“道统”的文化观来分析、研究儒学,儒学当然就成为“圣道”的精神象征,儒学的发展也就成为“圣人”“精神生命”不断展现的过程。贺麟先生所要“开展”的“孔孟的真精神”、牟宗三先生所要“护住”的“孔孟所开辟的人生宇宙之本原”、杜维明先生所要“认同”的孔孟之道所体现的“人文精神”,都是“圣人”“精神生命”的展现,而这正是他们孜孜以求要“肯定”的“道统”。综而论之,现、当代新儒家的有关儒学现代转化的文化观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以孔孟之道为民族文化创造的源泉,而以宋明理学为其最切近的“源头”。因此,他们都以承续宋明理学之统绪为己任,并把他们的“道统”的文化观置于宋明理学基础之上,以宋明儒家的心性之学作为其新“道统”文化观的哲学根据。其二,以“孔孟的真精神”为“体”、以儒家的“内圣成德之教”为“本”,又以“孔孟之道所体现的人文精神”作为“民族文化认同的基础”,从而坚持在由“体”开“用”、由“内圣”开“外王”、由“儒家传统”开“人文精神”这样一种基本格局的前提下,对儒学内部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现代化的要求。这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创造的转化”。实质上,这是在保持儒学不变的情况下,对儒学“功能”或形式上的某些转化,而绝非本质转化。然而,如果儒学的本质不变,那末,所谓儒学在“功能”上或形式上的任何转化也就都缺乏内在根据,而所谓儒学的转化也就成为无“根”之论,最终是行不通的。

伦理——政治一体化是儒学的本质特征,他既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宗法政治的产物,又反过来为维护和巩固这种社会政治制度服务。其具体表现为君统与宗统、尊尊与亲亲相结合;反映在伦理观念上,就是“忠”与“孝”的统一。这种观念成为中国封建纲常伦理的理论根据,而封建纲常伦理又正是中国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精神支柱。我们研究儒学的本质,如果不从儒学所反映的社会政治内涵的层面入手,就很难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而不能把握儒学的精神实质,也就无从找到儒学由传统而现代转化的切实可行的进路,因而也就必然要陷入主观性。

儒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统治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它曾有其辉煌的历史,也有迄今仍值得我们加以批判继承的精神资源。科学地分析研究儒学,开掘这些至今仍有价值的精神资源,并不仅使之成为现代中国思想文化的组成要素,而且充分发挥其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这方面确有许多工作可做,但绝非现、当代新儒家提出的种种主张和进路所能完成。限于篇幅和论旨,本文无法对之详论,而只能简述三点心得之见于下,以期读者诸君和一切热爱中华文化的人士从理论、实践,尤其是二者的结合上作更加科学、深入具体的努力:

第一,今中国,不仅已由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变成为了现代化的工业社会,而且自1949年以来,已经确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儒学,显然已不能够、也不适合再充任当今中国思想文化领域的统治思想了。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排拒或全盘否定儒学,而是说应该在作为当今中国指导思想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指导下,认真地分析研究儒学,将儒学中有合理价值的积极因素同马列主义更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在已经形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这两大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使马克思主义更加中国化、民族化,更加深扎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之中,并深入到亿万中国民众的心田里。

第二,当今中国正在进行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如何把儒学一贯讲求的“诚信”、

“克勤克俭”、“以人(民)为本”等观念,以及反对贫富过度悬殊、憎恶“为富不仁”等思想主张融注到现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之中,从而能够真正通过健康、有序、可持续性的经济建设达到实现惠及十几亿中国民众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预期目标?譬如,传统儒学十分重视“诚信”,受之影响,历史上的商贾多把“童叟无欺”作为基本经营之道,这对我们很有启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至少应该做到不做假帐、不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吧?再如,孔子反对“为富不仁”,曾对帮助季氏“聚敛”以坑害普通劳动者的樊迟予以痛斥,并要“小子鸣鼓而攻之”。此例极富现代启示性。我们今天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前提下,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允许并保护人们获得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但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宏观调控有效遏止已经出现且呈加大之势的贫富两极分化现象,要把实现作为社会建设主体的工农民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先富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们来说,应该致富思源,绝不能忘掉那些受其雇佣、为其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者。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并有趋于严重之势的非公企业劳资关系的紧张状况、时有发生的恶性劳动安全生产事故等等,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了!又如,“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儒家所倡并在二千多年来深入民众心理的重要传统观念。尽管这观念有其易流于绝对平均主义的弊端,但贫富过度分化悬殊,基尼系数逐年攀升,既出现了暴富阶层、更产生了数以千万计的困难群体,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生活贫困线之下,这既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更不应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应有之事。

第三,反腐倡廉是当今中国绝大多数民众最为关心的事情之一,而切实有效地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已很明确地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重要努力目标。在这种势态下,“为政以德”、“民为邦本”及重民尊民爱民亲民等儒学观念,以及历史上在这些儒家基本观念精神指导下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民间采风、监察御史制度等等,是否可以作为一种精神资源经过批判性地转化改造而加以合理使用,从而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加廉洁高效,真正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使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具中国特色、民族气派?

当然,远迄不止于上述三端,还可以举出许多,如儒家的“富而后教”之论与当今中国两个文明并重的关系,“天人合一”论与当今中国可持续性科学发展的关系,注重道德、讲求人情的传统心理与习尚同舒缓以至消解由于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等因素而造成的人情淡化(甚至虚伪化)、人际关系渐趋疏离、个体内在心理高度紧张、个人物欲意识膨胀等问题的关系,“和而不同”的思想主张与处理好“全球化”和民族化的矛盾以建构起各民族、各地区、各国家相互尊重的新型国际社会秩序: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不仅有开掘儒学传统精神资源的必要,而且作为中国文化传统之核心的儒学也确实可以大有作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绝不是像现、当代新儒家那样踞于象牙塔式的书斋里作纯学理思辨,也不是像他们那样高头讲章式地讲论各种各样的思想主张,而是真正立足于现实的社会生产生活实践从事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才能够真正促成儒学由传统而现代的创新性转化,才能全面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

[注释]

(1)朱子榛:《上张香帅请设中西学堂》,载《万国公报》第四十八期,1896年1月。

(2)《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九十三《大学衍义补提要》。

(3)参阅牟氏《道德的理想主义》,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版。

(4)同上。

(5)详参牟氏《政道与冶道》第57页,台湾广文书局1974年版。

(6)《现象与物自身》第123页,台湾学生书局1975年版。

(7)参阅杜维明:《儒学第三期发展的前景问题》,载香港《明报月刊》1986年第2、3期。

(8)同上。

(9)《儒家思想的新开展》,载《思想与时代》1941年第1期。

(10)《孟子·滕文公下》。

(11)《礼记·曲礼上》。

(12)《左传·隐公十一年》。

(13)《朱子语类》卷二十七。

(14)上书卷八十三。

(15)请详参拙著《中国文化史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笔者在另外一些己刊发的相关论文(如《儒学与现代民主》、《民主与中国的近代化》、《中国文化近代化的内在机制》等)中对此亦有详论,可一并参阅。

(16)《礼记·中庸》。

(17)《墨子·非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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