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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儒学是一种宗教——从《论语》看孔子的信仰

作者:陈茉
儒学究竟是一种社会伦理还是一种宗教,在学术界有一定的争论。从《论语》来看,儒学有对神圣物的明显的信仰,在这个意义上,应当说,儒学已经超出了社会伦理的范畴,成为了一种宗教。

一、对神的信仰和崇拜

孔子处在一个迷信盛行的时代,人们信仰天、命和鬼神;孔子是殷商苗裔,又是鲁国人,这两个国家比其他各国更为迷信,时代和地域特点必然对孔子的思想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论语》中,孔子提到的神大致有三类:天即至上神、祖先神和自然神。

1、天及天命

在《论语》中,“天”字共出现了19次,其中只有一次是指“自然之天”,这句话出自孔子的学生子贡之口:“子贡曰:‘……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子张篇》)孔子自己提到“天”共14次,每一次都是作为有意志的主宰之天来使用的。孔子认为,天是至高至大的:“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泰伯篇》)天虽然不说话,却操纵着自然界和万物四时的生灭变化:“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篇》)因此,得罪天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篇》)落实到孔子自己身上,他认为,最了解自己的莫过于天:“知我者其天乎!”(《宪问篇》)其原因在于他的德行是天赋予的:“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篇》)他的传播文化的使命也来自于天:“文王既没,文不兹在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子罕篇》)这样,天也就同时决定了他的命运:“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先进篇》)从这些话来看,孔子是虔诚地相信主宰之天的,因此,孔子在发誓的时候也是以天起誓,用天来表明其心意的真诚:“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雍也篇》)受到孔子的影响,他的学生也继承了对天的信仰,在《颜渊篇》中,子夏就曾劝慰司马牛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除了信“天”以外,孔子也信“命”。在《论语》中,“天命”出现了3次,用作“命运”之义的“命”出现了10次。从谈论“命”和“天命”的话来看,孔子是一个宿命论者,在《子罕篇》中,他的学生就明确地指出,孔子是赞成“命运”说的:“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在孔子看来,知道“命”(“天命”),是成为君子的必备条件,不知道“命”(“天命”)的人不是君子,只是小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尧曰篇》)“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季氏篇》)在这里,孔子是把“命”或“天命”放在第一位的,把它看作比“礼”、比“圣人之言”更重要的东西。在个人的精神修养过程中,“知天命”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政篇》)按照《论语正义》的解释,“学不外道与礼也”,“志于学”就是志于“道”和“礼”;“三十而立”指懂得了礼,因为孔子在《泰伯篇》说“立于礼”,在《尧曰篇》又说“不学礼,无以立”;“四十而不惑”指这个时候,孔子成了知者,因为《子曰篇》和《宪问篇》都有“知者不惑”的话;在学习了“道”,懂得了“礼”,掌握了“知”以后,孔子才知道了“天命”,因此,孔子是把“知天命”放在比习道、懂礼和把握知都更高的层次上,“知天命”在孔子学说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正因为信仰“天”和“天命”,孔子有了一种勇往直前的英雄精神。孔子一直热心于救世,却始终未能实现理想,受到不少隐士的讥刺和劝诫。石门司者批评孔子为“知其不可而为之者”,楚狂接舆、长沮、桀溺则劝说孔子避世隐居,可是孔子回答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微子篇》)孔子之所以明知其道不能行,还要栖栖遑遑地为之,原因就在于他深信自己的使命和影响是出于天意的安排,是在执行天的命令(此点在前已有提及),合于天意的就是义的,是应该去做的,所以子路说:“不仕无义。……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微子篇》)至于结果如何,也取决于“天命”,“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尧曰篇》)君子只需要平心静气地接受它就行了。《说文》对“命”的解释为:“命,使也。”“天命”,即“天使己如此也。”因此,“知命”也就是不负天命。君子的使命只是恪尽天职,结果穷通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所谓“君子修其德命,自能安处禄命”(《论语正义》);“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宪问篇》)就是这个意思。

在这一点上,孔子的精神和耶稣有相通之处:孔子和耶稣都自以为肩负着上天(上帝)赋予的使命来到人间;孔子知道主张不能实行,耶稣知道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仍要坚持传道;在死之前,耶稣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新约·马太福音》)孔子在颜渊死后也表达了同样的心情:“噫!天丧予!天丧予!”孔子和耶稣的这种相似说明,孔子的“知其不可而为之”正是一种强烈的宗教信念的体现,没有虔诚信仰“天赋使命”的宗教精神,是很难“知其不可而为之”的。

二、祖先神和自然神

孔子对祖先神和自然神均持尊重的态度,“敬鬼神而远之”(《雍也篇》),并且重视对它们的祭祀。对于祭祀前洁净身体的“斋”,孔子是小心谨慎的:“子之所惧:斋、战、疾。”(《述而篇》)斋戒的时候在衣着、饮食、居住上都有特殊的要求:“斋,必有明衣,布。斋必变食,居必迁坐。”(《乡党篇》)朋友馈赠的礼物,如果是祭肉,孔子就会行礼:“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乡党篇》)

在祭祀的时候,孔子是严肃而认真的:“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八佾篇》)如果自己不能亲自参加祭祀,即使托人摄祭,在孔子看来也等于不祭:“吾不与祭,如不祭。”(《八佾篇》)这种“如不祭”的想法在当时可能是普遍流行的。当时人们认为士如果不能亲自参加春、夏、秋、冬四时祭,就不应当穿美好的,合于节令的衣服[1]。另外,孔子主张祭祀要合于礼,反对僭越礼仪的祭祀,“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为政篇》)祭了按礼不当祭的鬼,就是淫祀。孔子相信鬼神的辨识能力,认为鬼神不会给淫祀之人降福:“季氏旅于泰山。……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八佾篇》)这种按人在社会上的不同地位来祭祀不同鬼神的主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对鬼神排列了等级的高低,只是没有像道教那样将之明确化、系统化而已。孔子不仅尊重鬼神,也相信卜筮。他曾经表达过学习《易经》的愿望,认为学了《易》以后,就不会有大的过错了:“加吾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述而篇》)《易》是一部卜筮之书,学习《易》就是学习占卜。卜筮是尊贵的工作,一定要有德之人才能够担任,没有操守的人会引起鬼神的厌恶,从而使占卜不能成功: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子路篇》)孔子虽然相信鬼神和卜筮,却不赞成祈祷。他曾经在病重的时候拒绝了子路为他祈祷的请求。孔子也不爱谈论鬼神:“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篇》)孔子的这些言行似乎和他的鬼神信仰是矛盾的,有必要在这里作一个简析:首先,不谈论鬼神并不足以证明不信鬼神,相反,倒有可能是因为太信,才不肯轻易谈论。正如魏晋名士,表面上以“自然”对抗“礼教”,实际上“本心倒是相信礼教,当作宝贝。”(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其次,孔子不语怪力乱神是有自己的考虑的。子贡曾问孔子:“死者有知乎?将无知乎?”这句话就是在问鬼神的有无,孔子说,无论我回答“有知”或“无知”都不合适,都恐怕有妨孝道,“吾欲言死之有知,将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吾欲言死之无知,将恐不孝之子弃其亲而不葬。”[2]故对此问题存而不论。可见,孔子不谈论“怪力乱神”是出于维护教化的良苦用心,而不是因为不信。第三,孔子不赞成祈祷的原因在于他认为言行端正的人是不需要惧怕鬼神的:“内省不疚,复何忧何惧?”(《颜渊篇》)既然无忧无惧,自然就不需向鬼神祈祷了。相反,大逆不道的人即使祈祷也没有用,鬼神是不会佑护他们的:“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篇》)所以,对待鬼神的正确态度应当是尊敬却不要刻意去亲近,“敬鬼神而远之”,鬼神自会“惟德是辅。”和现在通行的宗教不同,儒学缺乏对彼岸世界的关怀,而着重于通过“仁”和“礼”来教化百姓,建立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在这一点上,儒学表现了对原始宗教的继承性。约翰·希克在谈到轴心前宗教的时候说:“轴心前宗教和轴心后宗教之间的区分,前者主要(但不是唯一)是维持宇宙秩序和社会秩序,后者主要(但不是唯一)是追求拯救或者解脱。”[3]轴心前宗教普遍在对死后生活的构想上持“继续存在论”,认为灵魂的生活状况是他们生前的生活状况的继续,甚至不如生前过得愉快。达荷美人的邻族约鲁巴人说:“今世的家比精灵世界的家好。”[4]这种思想促使早期宗教关注于现世的生活质量,而忽略彼岸世界。所以,轴心前宗教“基本的关怀是反对混乱、无意义和破坏社会团结”[5],而没有“弃绝此世已获得的财产,去实践无限好的可能性”[6]的思想。在这个方面,儒学具有大多数原始宗教的特点。儒学对原始宗教的继承也体现在它的名称上。“儒”最初的意思是指在奴隶主贵族中掌管道德教化、音乐礼仪的官员,如巫、史、祝、卜等,这些都是从事宗教活动的人。《说文》:“儒,柔也,术士之称。”后来,随着社会变化,这些人发生了分化,有的为诸侯执掌礼仪,成为“君子儒”;有的为百姓办理丧葬祭礼,成为“小人儒”。到孔子出现以后,“儒”成为了孔门弟子的专称。孔子也曾经建议他的弟子去作“君子儒”:子谓子夏曰:“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雍也篇》)人们把早期从事宗教活动的人和孔门弟子都称作“儒”,可见在人们心目中,这二者实在是一脉相承的。儒学不引导人追求天堂净土,并非不引导人追求解脱,儒学的解脱不在彼岸而在此岸,不在来世而在现世。解脱的途径是通过行动。按照“正名说”,“名”是先于“实”而存在的,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含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负有这些名的人必须忠实地履行他们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使“实”与“名”相符,这样做,就是在执行“天命”,与天合德,从而达到“内省不疚”,无忧无惧的平和状态。这样,也就最终获得了内心的不依附。正如《薄伽梵歌》所说:“愚昧的人履行职责时依附结果,智者作同样的活动,却并不依附。”[7]在这一点上,儒学的解脱之道与印度教部分相合。从《论语》关于至上神、自然神和祖先神的论述来看,孔子是坚定地相信神圣物的存在的,并要求把这种信仰贯彻到行动中去,因此,儒学实际上已经超出了社会伦理的范畴,成为了儒教。

注释:

[1]见《论语正义·八佾第三》注解“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4页。

[2]《孔子家语·致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9月版,第21页。

[3]约翰·希克《宗教之解释》,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5页。
[4]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130页。

[5][6][7]约翰·希克《宗教之解释》,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页,第30页,第46页。

(《宗教学研究》2001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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