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勇
20世纪下半叶亚洲经济特别是“四小龙”的崛起,为儒家学说赢来了所谓“第三期发展”;而新旧世纪之交中国经济持续强劲增长,似乎又为儒家学说赢来了“全面复兴”:中国人的自信心越来越高,意识形态也在悄悄地发生某些变化,一改一百多年来向西方学习的谦恭姿态,越来越明白地宣示,中国人固然应该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等长处,但是中国人无论如何也不应放弃自己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儒家精神。
儒学传统对于现代化或许确实不足以构成根本性的滞碍,亚洲以及中国经济的成功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儒学尤其是儒家伦理。不过,这种说法无疑忽略了另外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他们对儒家伦理的解释往往被描述为与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有相等或相似的功能。有时又被描述为与西方工业伦理基本一致,以为真正意义上的儒家像清教徒一样,也通过对自我价值的内在估量而获得巨大能量,它的潜力同清教徒的潜力一样大。尽管它没有产生与资本主义类似的精神,但其所具有的超越政治的独立性,重视道德人格的自主自立,所含有的内在紧张感和活力,及其道德形而上学理想等,都与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种解释尽管强调了儒家伦理与新教伦理的区别,却又在相当程度上承认二者之间的相通与相同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伦理与现代化并不冲突,甚至能够开出现代化的说法,虽然有东亚社会经济发展的事实作为支持,但在理论上却又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个致命的漏洞,即他们心目中的儒家伦理尽管依然带有东方文化的色彩,但他们毕竟是站在“西方化”的立场上作出的“现代性阐释”。
其实,一个社会的正常发展与进步取决于多种因素,文化传统只是这诸多因素中的一种。如同思想的发展、变化并不完全依赖于物质生产的状况而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一样,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方面也完全有可能相对独立、相对自由的发展和变化。处在儒家思想传统统治下的东亚社会照样可以实现经济腾飞,实现现代化,足以对西方世界构成新的“挑战”。当然,这样说的依然是根据一个假定性的前提,即儒家思想传统是一种落后的意识形态,与现代化之间存在根本性的滞碍。
不过,这种假定性前提毕竟由来已久。远的不必说,即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例,思想先驱们为了中国的进步与发展,为了中国尽早实现现代化,无一不把矛头指向传统儒学和它所规范了的伦理标准与行为模式。易白沙在《孔子平议》中写道:“孔子尊君权漫无限制易演成独夫专制之弊”;“孔子讲学不许问难易演成思想专制之弊”;“孔子但重做官不重谋食易入民贼牢笼”。易白沙认为,中国如果坚持尊孔方针不变,就根本无法摆脱困境,步入现代化之途。
易白沙的观点在五四思想先驱者中还算是比较温和的,而吴虞与陈独秀则根本否定儒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丝毫的正面作用。吴虞认为,中国历史之所以仅成此一治一乱之格局者,其最根本的责任只能由儒教来承担。他在1916年致陈独秀的封信中强调:“不佞常谓孔子自是当时之伟人,热欲坚执其学,以笼罩天下后世,阻碍文化之发展,以扬专制之余焰,则不得不攻者,势也。”
对于吴虞的说法,陈独秀以为深得吾心,此不攻破,吾国之政治法律、社会道德,俱无由出黑暗而入光明。至于儒学与现代社会的不合之处,陈独秀在《孔孟之道与现代生活》写道:“现代生活,以经济为之命脉,而个人独立主义,乃为经济学生产之大则,其影响遂及于伦理学。故现代伦理学上之个人人格独立,与经济学上之个人财产独立,互相证明,其说遂至不可动摇;而社会风纪、物质文明,因此大进。中土儒者以纲常立教,为人子为人妻者,既失个人独立之人格,复无个人独立之财产。”
五四思想先驱的反孔言论说出了部分真理,但勿庸讳言,也有许多时代局限和可议之处。然而由此回到讨论主题,我们便不难发现,如欲主张儒学不仅无碍于现代化的发展,而且是一种促进力量的观点时,便不能不面对五四思想先驱者对儒学的责难,不能不化解他们所提出的儒学与现代化之间的内在紧张。
为了化解儒学与现代化之间的内在紧张,一种比较著名的解释是,儒家思想有两个方面需要清晰地加以区别:一面是政治化的儒家,另一面是儒家伦理。政治化的儒家就是政治权力高于社会;政治高于经济;官僚政治高于个人的创造性。这种形式的儒学,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必须加以彻底批判,才能释放一个国家的活力。另一面是儒家个人的伦理,它着重自我约束;超越自我中心,积极参与集体的福利、教育、个人的进步、工作伦理和共同的努力。所有这些价值,正是东方儒学文化圈实现现代化应该充分利用的智慧资源。
这种把儒家一分为二的主张固然有助于化解五四思想家对儒学的责难,事实上儒学也并非如五四思想家所责难的那样与现代社会完全不合。它既然能使中国社会两千年持久稳定而不衰,想必自有其积极成分在。因此对儒学的态度决不应该再如五四或“批林批孔运动”那样一概排斥,而应该取其“民主性”的精华,排斥其“封建性”的糟粕。然而问题在于,儒学传统作为一种思想观念积淀下来只能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人为的主观主义的期望汲取其精华,拒斥其糟粕只能是一厢情愿的设想。即使真能把儒学传统区分为政治化的儒学和儒家伦理两大部分,拒斥前者而汲取后者,也很难相信儒家伦理真的与现代化社会的伦理原则相合。事实上,五四思想家责难儒学政治化时,更多地是把批判矛头对准儒家伦理,以为儒家伦理在根本上有碍于现代社会个人主义原则之确立。
从一个历史工作者的眼光看,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港、台地区在内的东亚社会的发展,也很难说儒家伦理真的在这一过程中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的“脱亚入欧”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明儒家伦理并没有在日本的经济成长和现代化的过程中扮演过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可能相反,日本或许正是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儒家伦理的束缚才得以有了今天,故而人们更多地倾向于认为,今日的日本与其说是东方型的,莫如归之于西方社会。即便在新加坡,对儒家伦理的主动提倡并不是在新加坡经济发展的早期甚或中期,而是当其经济成长已趋于成熟,现代化的模式已基本确立之际。当此时,新加坡政府主动提倡以儒家伦理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与其说是儒家伦理在新加坡现代化过程中起过积极作用,不如说是在经济发展之后如何培养每一个社会成员成为一个“好公民”,这已是人们所常说的“后工业社会”问题,并不足以此证明儒家伦理与现代化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否认儒家伦理在东亚社会转型期没有产生过丝毫作用,既然属于儒家文化圈,东亚社会的转型便不可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这个文化传统。问题在于东亚社会的转型毕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既有国际机遇,也有社会内部的其他原因,如国内政治领袖的审时度势。因此我们倾向于认为,儒学在现代化过程的作用极为有限,东亚的成功并不足以证明儒学传统可以成为现代化的助力。如果没有国际格局的机缘巧合,没有政治领袖的英明决策,那么不论他们怎样鼓吹儒学的现代意义,其现代化的进程都不可能比已见到的结果更好些。当然,东亚的成功对于儒学而言又确实具有重要意义,即儒学精神并不是一个凝固不变的东西,它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必然要不断地吸纳新内容,改变自身,以求生存。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学对于现代化并不构成根本滞碍,不过很明显,不是儒学促进了现代化,而是儒学自身选择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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